賄賂
」 柯文哲 京華城 賄選 貪汙 收賄
川普兒子舊愛捲賄賂醜聞!白宮:已要求駐希臘大使辭職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任命的駐希臘大使季伏爾(Kimberly Guilfoyle),近日接連遭媒體揭露涉及不當收受招待、利用職務影響力索取金錢等爭議,如今白宮正式要求她辭職。根據美聯社、路透社報導,白宮新任新聞祕書札卡里亞(Katie Zacharia)13日證實,政府已要求季伏爾離開大使職位,但仍肯定她過去對團隊的貢獻。札卡里亞在白宮記者會回應相關提問時表示,政府確實已要求季伏爾辭職,並形容她是團隊中珍貴的成員,祝福她未來一切順利。至於美國駐雅典大使館,當時尚未立即針對白宮決定作出回應。季伏爾過去曾擔任加州檢察官及福斯新聞主持人,也是川普競選期間的重要募款人物。她的私人關係同樣受到關注,2001年曾與現任加州州長紐松(Gavin Newsom)結婚,兩人於2006年離婚。此後,她也曾與川普長子小唐納(Donald Trump Jr.)訂婚,雙方結束交往後,季伏爾獲川普提名出任駐希臘大使,並於2025年9月獲得聯邦參議院批准。引發這波人事風波的關鍵,是《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自9月下旬起陸續刊出的調查報導。相關內容指稱,季伏爾涉嫌威脅駐在國官員,並接受希臘富商提供的私人飛機及高規格招待,相關行為是否符合外交人員倫理規範受到質疑。報導指出,季伏爾涉嫌向一名川普政治捐款人索取10萬美元,並提出利用自己在川普政府內部的影響力安排接觸機會,款項則被指用於支付信用卡帳單。據報導,該名捐款人尚未支付這筆費用。此外,季伏爾還被指曾協助希臘一家建築能源公司爭取利益,並允許相關遊說人員參與非公開外交會議。其他爭議包括因未受邀參加世界經濟論壇相關活動而表達不滿,以及向外界談及自己與希臘富商、能源企業高層的往來。面對一連串指控,季伏爾的律師11日晚間發表聲明,否認她涉及任何不當行為。律師解釋,向川普捐款人要求的款項,實際上是她獲得大使提名前參與公開活動及演講所應取得的報酬,並非利用外交職務交換利益。美國駐雅典大使館先前也表示,她遵守國務院相關倫理及禮品申報規定。美國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10月7日訪問雅典時,曾公開稱讚季伏爾是強而有力的大使,但隔天面對媒體追問相關指控,則表示不清楚內容是否屬實,未再直接為她辯護。川普在白宮正式宣布要求辭職前,也曾向記者表示,正考慮解除季伏爾職務,並坦言對相關指控感到不滿。美聯社引述匿名政府官員指出,川普與盧比歐對《華爾街日報》的報導相當不滿,國務院監察長辦公室也已著手了解相關指控,但當時尚不清楚是否啟動正式調查。
六連霸議員送關廟麵遭控賄選聲押 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新北市國民黨籍「六連霸」議員黃永昌,涉嫌透過樁腳發送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向選民賄選,7日遭檢警調搜索並帶回約談,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羈押庭於8日下午召開,法官認為最終裁定黃永昌100萬元交保。檢方接獲情資指出,黃永昌為求順利連任,涉嫌透過樁腳及里長,趁著土城、樹林、三峽、鶯歌等選區舉辦里民活動之際,對外發放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藉此尋求里民投票支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欣湉7日指揮警調單位,兵分多路前往黃永昌住處、服務處及涉案關廟麵工廠等處所執行搜索,並將相關涉案人員帶回調查,深夜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黃永昌複訊後遭檢方聲押禁見。法官則認為,被告黃永昌經本院訊問後,認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惟如能以新臺幣100萬元具保,尚能代替羈押之必要,准以1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且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命被告不得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直接或間接之接觸往來。
缺錢借貸遭中共吸收 東引上兵偷拍20筆軍事機密換79萬 下場曝光
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27歲周姓上兵疑因缺錢花用,透過網路借貸結識中國大陸公安情治人員,遭吸收後竟利用職務之便,持手機偷拍公務電腦內20多筆作戰、演訓機密資料,再轉交中方換取現金、黃金、匯款及虛擬貨幣,累計獲利79萬餘元。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國家秘密及洗錢等罪起訴,後續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檢調調查發現,周男服役於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主要負責參二情報相關業務。113年11月間,他因經濟拮据在網路尋找借貸管道,因而認識中國大陸廣東省公安廳保安處派遣的陳姓男子。周男疑因禁不起金錢誘惑,逐步遭對方吸收,利用處理參二情報業務的機會,拿手機直接翻拍公務電腦內的軍事資料,再將照片提供給陳男。檢調追查發現,周男前後交付的作戰、演訓等機密資料超過20筆,每筆取得的報酬約3000元至4萬元不等。陳男取得資料後,則以現金、黃金、匯款及虛擬貨幣等方式支付報酬,周男因此取得不法利益共79萬餘元;為掩飾犯罪所得流向,周男還涉嫌借用母親李女及越南籍胡姓未婚妻的金融帳戶,讓陳男將款項匯入,再透過不同帳戶轉移,藉此製造金流斷點、掩飾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胡女涉幫助洗錢部分,檢方另案偵辦。專案小組進一步發現,周男認識越南籍未婚妻的時間點,與他接觸大陸陳姓男子的時期相近,至於兩人是否有人刻意安排相識、協助情報犯罪,目前查無直接證據,檢調仍持續釐清相關疑點。高雄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及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經搜索、調閱金流、比對相關資料及訊問證人等方式追查,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周男獲准。檢方偵結認定,周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洩漏及交付秘密,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移審高雄地院。由於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及軍事機密,後續將依國民法官法程序審理。
免費看電影、共餐發百元 新北3里長候選人涉賄選9人遭起訴
九合一大選即將到來,新北發生多起里長候選人賄選案,涉案手法包括包場招待選民免費觀賞院線電影、藉老人共餐名義逐一發放百元現金「便當錢」,以及在端午節前夕登門贈送市價逾600元的民生禮品提袋,檢方近日偵結,起訴3名里長候選人,及其家屬、助選人員共9人全數依法提起公訴。檢方調查,新北市板橋區某里里長候選人劉姓男子,為求順利當選,與父親及杜姓女友謀劃,由劉父透過不知情人士轉介民間協會出面,向中和環球威秀影城接洽包場電影《超人再起》,並由他人贊助代墊包場費2萬9500元,取得118張每張市價250元的電影票券。劉父則指示人員在里民Line群組宣傳免費看電影活動,於5月17日放映當天,劉男與杜女在影廳外設桌發票,逐一確認取票者具有里民投票權後交付票券,劉姓父子更在電影放映前後於影廳台前發表談話,懇請選民投票支持。檢察官邱舒婕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偵辦後,認定劉姓候選人、劉父及杜女3人涉犯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不正利益罪嫌,依法起訴。此外,中和區某里現任謝姓里長爭取連任,涉嫌與妻子藍姓婦人及何姓、廖姓友人共謀,於8月上旬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發放藍色號碼牌,作為8月20日在里活動中心舉辦老人共餐活動的識別憑證。活動當天,謝姓里長先以口頭向在場里民表示將發放現金100元作為「便當錢」,並在台上高喊「謝某某凍蒜」尋求支持;活動結束後,謝妻隨即交付200張百元現鈔,由何男、廖女在門口憑藍色號碼牌發給選民每人100元現金。檢察官劉家瑜指揮新北市調處、新北市刑大及移民署新北專勤隊偵辦,將謝姓里長夫妻與協助發錢的2名友人共4人依投票行賄罪嫌起訴。檢方調查,新莊區某里里長候選人葉姓女子為爭取勝選,涉嫌於端午節前夕多次獨自或由蔣姓女子陪同,前往里內多個大型社區拜訪,向具有投票權的社區管委會委員及住戶發送每袋市價約631元的禮品提袋,內容物包含保鮮膜、牙膏、醬油膏及口罩等民生用品,以此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檢察官郭恩佳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事官及新莊警分局蒐證完畢,偵結將葉姓候選人與蔣女依交付賄賂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以政見、理念及服務爭取選民認同,任何以現金、禮品、免費招待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之利益換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檢方將持續積極查察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企圖以金錢、財物或不正利益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之行為,均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維護公平、公正之選舉環境。
嘉市議員選戰首宗現金賄選 女樁腳「每票1000元」挨家挨戶撒錢遭收押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計時,嘉義市驚傳首起現金買票賄選弊案,西區某議員參選人72歲陳賴姓樁腳為拉抬選情,9月親自拜訪多處選民住家,並以「每票1000元」為代價買票行賄,嘉義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發動搜索查緝,約談陳賴姓婦人及15名選民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嘉義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嘉義市西區有特定市議員參選人陣營涉嫌透過現金賄選,檢察長隨即指派檢察官呂雅純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嘉義縣市警察局以及移民署嘉義專勤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跟監蒐證與金流清查。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賴姓婦人身為該名市議員參選人的基層樁腳,為確保該參選人順利當選,涉嫌自9月起密集走訪西區多處選區民宅,藉由挨家挨戶登門拜票之際,以每票1000元現金交付給設籍在當地的選民請求支持。嘉義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傳喚陳賴姓婦人與15名涉案選民到案,並當場查扣疑似用作買票的現金賄款。而陳賴姓婦人到案接受訊問時,坦承確實曾親自交付現金給其中6名具備投票權的選民,每人交付1000元、合計共送出6000元,檢方認陳賴姓婦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極為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嘉義地檢強調,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賄選資金來源及其他可能涉案人員,並呼籲民眾不要以現金或其他利益交換選票;如掌握疑似賄選情資,可向檢警調單位反映,共同維護選舉公平。
育兒津貼「加碼」2000元換選票? 雲林議員參選人遭聲押禁見
雲林縣議員選舉再爆賄選案!蔡姓議員參選人涉嫌利用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的場合,穿著競選背心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兩千元,致贈新生兒父母;檢警在蔡男胞兄車上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並查出17戶家庭收受禮金。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男涉賄選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兄則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調查站、台西分局及雲林縣刑大,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專案人員10月1日搜索蔡姓參選人及其擔任縣議員的胞兄住處,並在蔡姓議員兄長車內查扣290萬元現金及一批紅包袋,另扣得疑似已發出的禮金3萬4000元。檢警同步傳喚蔡姓兄弟及新生兒家庭家屬等共27人到案;經調查發現,今年3月至9月間,蔡姓參選人疑多次趁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到場,身穿競選背心,除公所依法發放的育兒津貼外,另以自己名義逐戶發送2000元現金紅包。檢方調查,目前已有17戶新生兒家庭被查出收受蔡男發放的「加碼」禮金,部分證人也證實,除了領取公所提供的2萬元育兒津貼外,另收到蔡男所送的2000元現金,檢警因此認為相關金錢給付疑與選舉投票存在對價關係,涉嫌以金錢換取選票。檢方進一步查出,蔡男的胞兄本身就是現任雲林縣議員,過去2、3年間也曾在選區內於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以個人名義額外發放生育禮金,當時蔡男也曾陪同發放。今年1月起,蔡男擔任哥哥的助理,相關發放工作改由他出面,而哥哥決定不再競選連任後,蔡男接棒參選,並穿著競選背心發送紅包,因而引起檢警注意。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姓參選人及其胞兄均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其中蔡男部分,檢方認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裁定准押禁見;蔡男胞兄則以6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選民經訊問後均請回。雲林地檢署表示,將持續釐清涉案資金來源、紅包發放對象及次數,並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收受賄款,以查明是否涉及更多選舉賄選情事。
王令麟當「獄中總裁」無罪關鍵曝光 高院:送禮不等於行賄
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貪污案一審重判16年,今天二審大逆轉,高等法院指出,不能因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身分特殊」、與監獄人員往來密切,就認定請託或送禮等於行賄,仍得審視雙方是否具有犯意及對價關係,但檢方舉證不足以說服院方,因此改判無罪。合議庭強調,刑事訴訟採無罪推定及嚴格證明原則,檢察官負有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必須提出足以使法院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程度的證據,才能認定被告有罪;但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被告間收受或交付的財物、不正利益,與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等監獄人員的特定職務行為具有《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收受賄賂罪所要求的對價關係。高院認為,蘇清俊接受王令麟、胡曉菁等人提供禮品、宴飲、住宿、現金等利益,並協助處理特別接見、監舍安排、外役監、傳遞訊息及其他受刑人在監事項,部分請託或協助行為縱有不當,甚至涉及監所管理、公務員倫理或行政責任問題,仍要證明這些行為屬蘇清俊的職務行為或基於職務產生的實質影響力。蘇清俊調任綠島監獄後,對台北監獄相關事務已無法定職權,之後僅基於私人交情、同僚關係或一般人脈請託,不能僅因蘇清俊具有矯正機關首長身分,就認定所有影響力都是他的職務影響力,也不能僅以長期交往、餽贈及請託情形,就認定成立收賄罪,因此對蘇清俊為無罪諭知。二審判決指出,既然檢方無法證明蘇清俊、祖興華所收受相關利益與特定職務具賄賂對價關係,就不能只憑王令麟身分特殊、胡曉菁與矯正人員往來密切,確曾請託、送禮,就推認兩人行賄犯意及對價合意,所以也判王令麟、胡曉菁無罪。
獄中當總裁大逆轉!王令麟被控行賄享特權 二審改判無罪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014年因力霸案服刑期間,涉嫌以干貝、茶葉、SKII禮盒、牛排、溫泉酒店住宿券行賄當時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藉此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及獄中批公文等特權,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2年2個月、5名獄官有罪,其中蘇清俊最重16年;全案上訴至今將近7年,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王令麟及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蘇清俊擔任北監副典獄長時收受王令麟賄賂,調職前交代昔日部屬祖興華繼續照顧王令麟。黑道人士池泳霖因兒子和小弟遭到關押,也透過蘇清俊幫忙打點親友的監所生活,招待蘇清俊頂上魚翅、高檔大閘蟹、上等牛肉、各式禮品、紅包。王令麟被控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水果、干貝醬禮品,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以及贈送SK-II青春露、牛排給戒護科科員祖興華等方式,坐牢期間仍有「總裁級」待遇,透過特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公文,將圖書管理室當辦公室使用,使用個人專屬的剃頭刀,每日訂6份報紙,並透過監獄主管幫忙弟弟王令僑換舍房。王令麟一審出庭時批評檢方抄家式偵辦、草率起訴,「只因我叫王令麟」20年來起訴過他的檢察官都官運亨通;他否認獄中特權,批公文是利用休息時間,接見外客及收受管理員代轉的公司文件都是被動的,電動剃頭刀並非個人專用,當初是考量頭皮長癬才買的,至於訂報紙,也是依照監所規定申請。二審期間,王令麟仍不認罪,對於檢察官說他透過胡曉菁送牛排行賄,他辯稱祖興華常為受刑人加菜,還告訴他牛肉是太太在Costco買的,他當時回應東森購物也賣牛肉,不會比Costco還貴,基於「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心情,才寫信託胡曉菁幫忙買,並非有意行賄,當時他已獲准假釋,沒有收買官員的動機,因此是誤會一場。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胡曉菁均2年2月,蘇清俊16年,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刑11年8月,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池泳霖2年6月。
靠死人發財!高雄二殯火化場技工「收紅包」 檢廉大搜索聲押2人
高雄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橋頭火化場)的沈姓與吳姓2名技工,竟涉嫌長期向多名殯葬業者索取每具大體新臺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紅包」規費,作為提早火化、妥善安排火化或撿骨流程的對價。檢廉接獲檢舉情資經長期蒐證後,於昨(21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傳喚13人到案。複訊後檢方認定2名吳姓技工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人員則以1萬元至 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方調查指出,沈姓與吳姓等技工在高雄市二殯負責大體火化關鍵職務,卻利用家屬急於讓亡者早日入土為安、妥善處理後事的心理,公然「靠死人收錢」。多家殯葬業者為了搶時間、順暢完成火化及撿骨程序,長期私下交付數千元規費給火化場技工。檢方認定技工部分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而涉案殯葬業者則涉犯同條例第11條「關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橋頭地檢署掌握具體事證後,於9月21日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率領鍾葦怡、蔡婷潔、施柏均、陳盈辰、林世勛、周子淳、朱美綺、陳韻庭等 9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多路前往相關嫌疑人及證人之住處、辦公室等共20處實施大規模搜索,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1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夜間複訊後,認定其中2名吳姓技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當庭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被告則依情節輕重,分別被裁定以10萬元及1至3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廉專案小組後續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釐清是否還有更多殯葬業者與公務人員捲入這起長期的「紅包陋習」弊案。
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涉賄選等罪遭羈押禁見 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入疑似賄選案,彰化地檢署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漏夜審理後,裁定謝典霖、謝新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服務處祕書劉宸佑及縣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各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辦理交保後,在親友陪同下迅速搭車離開。面對現場媒體追問相關案情,她僅簡短表示「謝謝」,未進一步回應。彰化地院說明,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宸佑及黃于賓等5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以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等罪嫌;謝新隆等3人另涉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針對謝典霖及謝新隆羈押禁見,法院指出,兩人所涉相關罪嫌均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且部分罪名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由於兩人否認犯行,後續程序仍有與其他共犯、證人交互詰問的必要,法院認為存在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法院另指出,謝典霖身為彰化縣議會議長,對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且在整體犯罪支配關係中居於上位,可能影響其他共犯或證人的證述;謝新隆在本案整體犯罪支配上同樣被認為居於上位,因此裁定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鄭汝芬,法院認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她已有勾串或滅證的實際行為,加上謝典霖、謝新隆均已遭羈押,因此認定沒有羈押必要,裁定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劉宸佑、黃于賓則分別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院認為,兩人所涉部分罪嫌雖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後續也有釐清案情及交互詰問的需要,但綜合兩人在案件中的參與情節及程度後,認為目前尚無羈押必要。
涉開10多桌請吃「選舉飯」為表姑賄選 謝典霖與父母當庭逮捕遭聲押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彰化縣議會6月23日舉辦餐會,在現場席開十多桌,邀請溪湖地區政界人士參加,疑似是吃「選舉飯」為謝典霖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造勢,但陳貞妃當時尚未領表,直到4日選舉登記截止,出席者有多位具參選人身分,檢調於是展開調查。彰化地檢署16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兵分9路,傳喚謝典霖與其父母謝新隆、前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和陳貞妃等20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認為謝一家三口和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貞妃等7人則是萬到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
收賄千萬棄保潛逃 名醫陳識中落網
新北聯醫前心臟名醫陳識中(後改名陳世瑀),2009年擔任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時收賄千萬,遭判6年有期徒刑定讞,而他在發監前棄保潛逃,16日由信義警分局逮捕並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新北地檢署則依法辦理發監執行事宜。陳識中在疫情期間曾與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餐會宴飲,還大讚「部長好酒量」,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而他是心臟名醫,卻收受多家醫材廠商1263萬元回扣,遭判決6年定讞,宜檢8月20日發監執行,他卻棄保潛逃。新北地檢署表示,受刑人陳識中因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洗錢等罪,經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 年確定,尚餘有期徒刑 4 年待執行,經新北地檢署依法傳喚、拘提未到發布通緝,並於16日由信義分局緝獲並解送本署歸案,新北地檢署將依法辦理發監執行事宜。
辦「父親節義剪」請吃50元豆花 新北里長參選人涉賄選10萬交保
新北市泰山區陳姓里長參選人為拉攏選民、爭取選票,涉嫌在選區內假借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名義,除提供免費剪髮服務,更招待民眾享用每份約50元的豆花甜品,企圖藉此變相行求賄賂,檢警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於14日持搜索票前往該參選人住處搜索,並約談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訊後欲之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該里長參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陳姓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並招待部分民眾食用每份價值50元的豆花,以此方式行求賄賂。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旋即指派檢察官方鈺婷,指揮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14日執行搜索該里長候選人住處,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11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爰諭知該里長候選人以1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員均請回。 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回歸候選人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之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選舉期間,檢方將持續密切掌握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行為,均將積極查辦、依法究責,杜絕賄選歪風,共同維護乾淨、公平之選舉環境。
壽宴免費吃還發禮品紅包 秀林鄉長夫妻涉行賄雙雙收押
花蓮縣發生疑似賄選案國民黨籍現任秀林鄉長王玫瑰因任期屆滿轉戰花蓮縣議員,其丈夫、退休警察胡智民則接棒登記參選秀林鄉長,但夫妻倆涉嫌以免費餐會、致贈禮品及發放現金等手法向選民行賄,檢方8日兵分多路逮捕2人,以及小太陽關懷協會徐姓負責人,複訊後向法官聲押獲准。檢警調查,胡智民疑於3月間舉辦60歲生日壽宴,免費招待轄內具投票權的選民吃大餐,席間還屢屢出現政治語言;4月間更進一步以「村長、村幹事交流參訪」名義組團帶選民出遊,期間還發放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紅包。檢方目前掌握的具體行賄事證涵蓋現金、禮品及免費餐飲招待,其中現金賄款約為每人每次1000元至2000元不等,免費餐會目前查到至少1場,究竟有多少選民涉案收賄,檢方正全面清查擴大偵辦。而秀林鄉境內設有礦區、水泥廠及和平電廠等大型產業設施,公所每年能獲撥高達上億元的地方回饋金,檢調懷疑鄉公所以公益名義,將回饋金暗中撥予小太陽關懷協會,再由徐姓負責人將這筆公款挪用,替王玫瑰與胡智民辦理餐會宴請選民。全案除涉及違反選罷法外,是否牽涉重大貪瀆及不法挪用公款等罪嫌,檢調正深入追查釐清。花蓮檢調8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8路前往秀林鄉公所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逮捕3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負責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9日下午裁定3人全部收押禁見,其餘被告則諭知請回。針對參選人遭收押,花蓮縣選委會表示,目前已完成參選人資格審查並呈報中選會,現階段參選資格暫不受羈押影響;至於王玫瑰現任鄉長職務,花蓮縣政府表示待收到法院正式公文後,將依法迅速辦理代理鄉長派代作業。
2貪警收720萬偷查901筆個資暗助八八會館 查4年偵結起訴
八八會館案主嫌郭哲敏的犯罪集團,不只經營警界高層人脈,也吸收基層員警,將觸角伸入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及南港分局,花720萬8千元買通兩名員警,在4年內偷查901筆個資以拓展放貸客源,台北地檢署歷經4年調查今日偵結,以收賄、洩密罪起訴停職員警劉政道及退休員警鄭璧欣。檢方查出,郭哲敏的手下張旭昇、陳志全經營民間放貸,需要蒐集潛在客戶的通信紀錄以便增加新客戶,委託當時任職萬華分局的鄭璧欣代查個資,但鄭璧欣沒有權限,在南港分局偵查隊的劉政道會偵辦刑案,他才有辦法調通聯,因此兩人以牽線人與執行者的模式合作拆帳,將每個門號所賺的8千元分成鄭璧欣拿3千、劉政道拿5千。檢察官統計,張旭昇透過鄭璧欣、劉政道代查518筆發話或雙向通聯記錄,行賄414萬5千元,鄭璧欣分得155萬4千元,劉政道分得259萬元;陳志全循相同管道,花306萬4千元竊取383筆個資,鄭璧欣分到114萬9千元,劉政道分到191萬5千元。總計郭哲敏集團賄賂720萬8千元,鄭璧欣收賄270萬3千元,劉政道則是450萬5千元。北檢發現劉政道犯案極為小心,登入警政署通訊紀錄調取系統時,會使用他案的調取票圖檔蒙混過關,並在資料用途欄偽造假,填上「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查到個資後存入隨身碟,放進跟郭哲敏集團約好的郵局信箱以交付資料,同一個信箱也被用來存放賄款,雙方刻意不在金融機構留下任何可追查的金流。起訴認定劉政道、鄭壁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個資法;劉政道為了獲准申請通聯紀錄,曾偷用南港分局3名同事的電腦憑證,另以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郭哲敏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志全行賄部分嫌另案偵辦。
柬埔寨外交官涉盜賣1.2萬張「貴賓簽證」 詐團、非法移民靠它自由入境
柬埔寨反貪局近日破獲一起高層外交官,涉嫌盜售「貴賓簽證」的重大案件。柬埔寨外交部法律、領事及邊境事務總局前總局長托森南,夥同2名下屬非法盜賣高達1.2萬張禮遇簽證給詐騙集團及非法入境者,不法所得估計高達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480萬元)。根據《柬中時報》報導,柬埔寨反貪局公布最新調查結果,當局在追查一起泰國線上賭場老闆的行賄案時,意外揭露這起外交部內鬼案。該名賭場老闆先前涉嫌以77.4萬美元(約新台幣2445.8萬元)賄賂5名軍警,意圖使43名被捕的泰籍員工免遭遣返並繼續從事詐騙;反貪局隨後追回其中37萬美元(約新台幣1169.2萬元)賄款並起訴涉案人員,進一步擴大調查後進而掌握托森南等人的犯罪事證。調查指出,柬埔寨外交部於內部審計中發現大量的「C類」與「Cex類」貴賓簽證庫存不翼而飛,經紀律委員會與反貪局深入調查,托森南坦承於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間,將約1.2萬張發給非政府組織或特定貴賓的簽證,夥同2名員工,再以每張40至50美元(約新台幣1264元至1580元)的價格轉賣,遠高於托森南最初聲稱的5美元(約新台幣158元),其中托森南個人非法收取45萬美元(約新台幣1422萬元)。這批非法流出的貴賓簽證成為詐騙集團成員入境柬埔寨的通行證,嚴重衝擊當地治安,反貪局目前已查封托森南名下近百萬美元資產,其中包括7家銀行的375個帳戶及98萬美元(約新台幣3096.8萬元)資金;涉案2名同夥的資產與帳戶同樣遭全面凍結,執法單位正持續追查剩餘贓款去向。檢方與法院目前已針對3名涉案官員提起公訴,指控罪名包含柬埔寨《刑法》第601條「故意毀壞與欺詐侵占罪」、《反貪腐法》第35條「濫用職權罪」,以及《反洗錢和打擊恐怖融資法》下的「洗錢罪」。執法機關補充表示,被告還涉嫌另外3項罪行,檢方將在完成蒐證後追加起訴。
塞20萬進皇家禮炮禮盒想行賄市場處長 王威元關說標案遭起訴求刑3年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王威元,涉嫌為恆達空間智庫公司護航,想為該公司爭取「萬里公有零售市場拆除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以便條紙要市場處長李長奎「拜託一下」,並將20萬元現金塞進高級洋酒皇家禮盒中試圖行賄,李發現後政風室,檢調近日兵分多路,帶回王等多人偵辦,王複訊後以200萬元交保,全案於26日偵結,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王威元,並求刑3年。檢方調查,新北市市場處3月間辦理預算金額2029 萬8420元的「萬里公有零售市場拆除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王威元與其服務處顧問柯文學1月初得知金山市場、萬里市場即將進行拆除工程,並想尋覓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王威元4月邀李長奎至其服務處,王、柯詢問金山市場、萬里市場拆除案之執行進度、費用、招標方式及有無內定廠商等事項,柯再將標案資訊透過某地產開發公司,告知恆達空間智庫股份有限公司姜姓負責人,和該公司總經理、程姓建築師評估投標。但恆達發現該標案限制投標廠商應具有曾完成「市場設計」之承做能力,程男事務所不具投標資格,姜透過中間人向柯求助,柯在向王威元報告後,依王指示像李長奎反映廠商投標資格限制問題,李建議廠商如有疑義,可依法請求釋疑、提出異議申訴,程男事務所因而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釋疑,經採購處及市場處承辦人討論後,上網更正公告及招標文件,刪除該項廠商資格限制,程男事務所於5月日遞交投標文件,通過投標資格審查。在程男事務所通過投標資格審查後隔日,王威元為向李長奎關說,攜帶程男事務所的手寫便條紙前往李的辦公室,將便條紙留在辦公桌上,並稱「拜託一下」、「能幫就盡量幫」,並將20萬元現金藏放在皇家禮炮洋酒禮盒中贈與李長奎,李當下未察覺禮盒內藏有現金,返家後發現立刻通報市場處政風室主任,並將洋酒禮盒及現金20萬元送交政風室。檢方認為,王威元身為現任市議員,就職時宣誓「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本應恪遵民代職責,維護政府採購之公平公正,卻濫用質詢與監督職權替特定廠商關說,甚至以現金行求賄賂。考量其犯後全盤否認犯行,甚至無端指責市場處長係知情收受,態度難認良好,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相當罰金,以彰法紀。
新聞稿淪舊聞!2涉貪立委逆轉無罪 高院花4小時230字草草帶過
國會跨黨派貪瀆案一審判決4名立委貪污有罪,二審改判其中2人無罪,高等法院在宣判後4小時19分發出3276字的新聞稿,但對於徐永明及陳超明為何分別從7年4月、7年8月逆轉無罪,僅以230字、占全篇7%的版面草草帶過,其餘93%多為一審已知事實,不僅「劃錯重點」,也讓新聞稿淪為舊聞,形成「法官白寫、記者白等」的雙輸局面。依據北院判決,陳超明為配合李恆隆舉辦的學術研討會,計畫邀經濟部與會,並在會中質問官員,以塑造經濟部對於太流增資登記作假毫無作為的形象,曾親自聯繫經濟部要求派人出席公聽會,並於會後透過政治獻金專戶收100萬元;徐永明曾在公聽會之前與李恆隆見面並答應協助,也同意李恆隆以政治獻金方式幫忙時代力量,但後來徐永明沒合辦公聽會或找官員,只借立院會議室發言5分鐘,李恆隆覺得效果不好,以為徐永明不願收錢所以分文未付。這些一審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在被告上訴後為何撤銷改判?高院新聞稿寫:「經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公訴人所舉證據及本院依據卷內資料調查之結果,均不足以證明陳超明及梁文一與李恒隆間、徐永明、吳世昌與李恒隆間,分別具交付、收受賄賂之合意,而有公訴意旨所指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陳超明、梁文一)、職務上行為期約賄賂(徐永明、吳世昌)犯行。」新聞稿對於徐永明和陳超明逆轉無罪的關鍵處付之闕如,僅簡述證據不足,未進一步鋪陳詳述就接到結論:「原審未詳酌上情,對陳超明、梁文一、徐永明、吳世昌(下稱陳超明等4人)論罪科刑,容有未恰。陳超明等4人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陳超明等4人部分撤銷,改諭知陳超明等4人無罪。」至於蘇震清、廖國棟有罪部分,因駁回上訴、刑度與原審相同,以新聞實務而言,通常並無令人驚訝或感興趣之處,惟高院新聞稿大部分篇幅仍在交代兩人的收賄過程,對於外界較為關注的徐永明、陳超明為何無罪,只寫了230字,比本則報導所用的782字還少。
調查局主管辦「生醫美魔女」涉洩密圖利 檢求刑8年痛批以私害公
從事生醫業務的三顧公司2022年發生內鬨,高層懷疑卸任董座的「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打算對她提告,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因為與三顧副董長期交好並接受招待,指示調查官對涉案筆電數位鑑識,為三顧公司省下30萬元鑑識費,還以辦案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楊智惠指導學生的不公開論文,再將這些偵辦內容提供給三顧公司以便打官司,台北地檢署認定劉錦勳涉犯圖利及洩密罪,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求刑8年。檢方調查,劉錦勳2014年認識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之後互動熱絡,從2018年開始接受三顧公司無償招待,包括餐敘、歌唱聚會、高爾夫球練習課程;到了2022年10月,陳宗基認為剛卸任董事長的楊智惠洩漏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外洩,讓指導學生寫博士論文,因此委託劉錦勳代為蒐證。北檢查出,劉錦勳在2022年10月11日帶中正站林姓調查官前往三顧公司,取得楊智惠之前使用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但當時楊智惠洩密案尚未立案,不可先實施犯罪調查行為,而且三顧公司應該自己找民間實驗室付費鑑識,卻在劉錦勳幫助之下迅速無償取得犯罪跡證,至少省下12萬鑑識費用。依據起訴內容,楊智惠學生的博士論文發表後申請延後公開,劉錦勳為了協助三顧公司提告,得知調查局2022年11月24日核准立案,六天後就以台北市調處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不公開論文正本,在同年12月27日讓三顧公司員工過來市調處拿論文回去影印再歸還,做為對楊智惠提告的補充理由以及追加告訴狀證據。檢察官發現,劉錦勲在2022年12月21日再度指示林姓調查官為本案筆電數位鑑識,並提供報告給三顧法務長,用在刑事陳報狀所附的證據,也讓三顧省下至少18萬元鑑識費。楊智惠洩密案在2023年6月9日由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隔天劉錦勲就參加三顧公司在酌九壽司居酒屋的聚會,而且沒付餐費;之後因為搜索拘提楊智惠的爭議曝光,劉錦勳被調到調查局總務處,仍多次出席三顧公司的歌唱聚會、飲宴等社交活動,並分別在2024年12月4日、2025年2月3日收取陳宗基贈送的2張演場會門票(價值1萬3760元)及農曆新年紅包2萬元,劉錦勳還在2024年間多次向陳宗基要求免費使用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因而在2024年4月1日、5月23日、10月14日共三度接受無償點滴注射。檢方認定劉錦勳承辦楊智惠洩密案時,因為之前已跟三顧公司累積多年交情,的確違反執行職務的平等原則,特別優待三顧公司,但他接受的無償招待內容跟調查楊智惠並不具有對價關係,大多是他主動積極為三顧籌畫訴訟策略並幫忙蒐證,也沒查到三顧公司有具體對價行賄劉錦勲的情形,因此並未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僅涉犯違法圖利罪及洩密罪。承辦檢察官游欣樺指出,劉錦勲當時擔任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負責犯罪調查工作及據點工作,本應公正執行職務,竟因與陳宗基過從甚密,以國家公器越俎代庖,使三顧公司得以無償取得多項證據資料作為私人興訟的證據,將司法警察官調查犯罪的公權力,淪為替友人出頭工具,此等私相授受證據的行為以私害公,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禠奪公權,以收懲儆之效。同案除了劉錦勳,還有兩位被告,三顧法務長文懿在劉錦勳調職後,仍5度傳送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筆錄及完整個資,涉犯洩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罪,檢察官批評她犯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為三顧公司製作鑑識報告的林姓調查官則獲得緩起訴1年,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萬元。
國會最大貪瀆案逆轉!陳超明、徐永明無罪 蘇震清、廖國棟仍重判
大逆轉!國會集體貪瀆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原本一審有罪的陳超明及徐永明,均改判無罪,但仍有兩名前立委因收賄重判,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半。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了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透過白手套行賄立委,以舉辦公聽會、提案修公司法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依據一審判決,蘇震清向李恆隆索賄而且越要越多,賄賂金額總共2580萬卻包裝成借錢,還辯稱已經還了2000萬,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李恆隆另外花800萬打點廖國棟,他拿620萬元、辦公室主任180萬,同樣構成收賄,遭判8年6個月。北院認為陳超明收賄100萬,利用立委職權要求經濟部官員出席公聽會,判刑7年8個月;徐永明沒拿到任何款項,仍被認定有期約賄賂,判處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