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仿王瞳製骨灰戒憶亡父 母親被老伴託夢氣炸「開吉了」

男子在親友面前將父親的骨灰取走(示意圖/pixabay)

男子在親友面前將父親的骨灰取走(示意圖/pixabay)

北市一名男子日前看到新聞報導藝人王瞳將丈夫的骨灰製成琉璃戒指戴在身上,居然「有樣學樣」,為了懷念剛過世的父親,在父親火化時取走一些骨灰製作成琉璃戒,未料,這名男子的母親時常被老伴託夢說他身體很痛,母親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兒子將老伴的骨灰取走導致,因此提起侵害墳墓屍體罪。

這名男子在父親過世後一直忍不住對他的思念,恰巧在新聞看到媒體報導王瞳戴著亡夫骨灰製成的琉璃戒指,他認為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繼續陪伴父親,就在父親遺體火化後,在親友面前取走父親部份骨灰,並找業者訂製骨灰琉璃戒指。

沒想到,就在事發後沒多久,該男子母親就時常夢到老伴回來託夢,告訴她說他的身體非常痠痛,母親認為,一定是因為兒子將老伴的骨灰取走害他不舒服,要求兒子將骨灰還回來。但兒子表示骨灰已經交給業者製作琉璃戒指,母親大怒,認為兒子非常不孝,憤而將兒子以侵害墳墓屍體罪告上法院。

男子到案後表示,骨灰已經交給業者處理,拿不回來,也提出相關的證明,並否認犯罪,他更表示,骨灰應該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因此他也共同享有一部分,他只是拿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沒有不法的意圖。

檢察官調查後也認為,依照《刑法》247條規定,「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男子是在親友的面前將骨灰取走,並無盜取之行為,也無損壞或遺棄的意圖,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