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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揹4條通緝案 警方搜出短刀狼牙棒辯稱:社會很亂要防身

警方查獲尖刀及狼牙棒,何男辯稱是為了防身之用。(翻攝照片/林郁平)

警方查獲尖刀及狼牙棒,何男辯稱是為了防身之用。(翻攝照片/林郁平)

21歲何姓男子,日前從高雄北上找朋友,凌晨1時許搭車行經南港區經貿一路與經園街口時,遇到南港派出所實施酒測路檢,員警察覺何男神色有異,向他查證身分時,何雖謊報他人的身分證號,仍遭員警識破。

員警喝責若不配合將依法帶回警局查證身分,何男自知難逃法網,才說出自己的個資,員警一查,赫然發現他因妨害自由、妨害秩序、傷害等案件,分別被桃園地檢、高雄地院、新北地檢、台南地院發布4條通緝,當場依法將他上銬逮捕。

警方在附帶搜索過程中,從何男腰間發現他藏匿一把22公分銳利短刀,並在車上查獲一隻50公分長狼牙棒,何男辯稱因為現在社會很亂,自己才會帶武器防身。

警方訊後,將何男解送到桃園地檢,何男因妨害自由被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何男在繳不出12萬元下,只能乖乖入監服刑,另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移送士林地院簡易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