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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確診者投票涉犯刑法 蘇煥智與鄭寶清告發蘇貞昌、王必勝

蘇煥智、鄭寶清到北檢舉發蘇貞昌、李進勇與王必勝限制確診者投票,涉及妨害投票罪嫌。(圖/劉耿豪攝)

蘇煥智、鄭寶清到北檢舉發蘇貞昌、李進勇與王必勝限制確診者投票,涉及妨害投票罪嫌。(圖/劉耿豪攝)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與桃園市長候選人鄭寶清兩位「台灣二次民主運動連線」發起人今(21)日早上前往台北地檢署,舉發行政院長蘇貞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與防疫指揮官王必勝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出門投票,導致從本日通報染疫者均不能投票,除剝奪人民憲法上的公民投票權外,也涉嫌違反《刑法》142條的的「妨害投票罪」,要求檢方正式偵辦,以保障確診公民選舉權。

蘇煥智指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月14日宣布確診者必須居家隔離5天,5天後須快篩陰性方可解除隔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也宣布,確診者不得投票,否則將予以處罰,此一行政命令導致自今(21)日起被通報的確診者,將無法在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當日行使投票權,而剝奪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投票權。

蘇煥智強調,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於舉行民主選舉時,均有提供確診者行使投票權的方法,兼顧防疫與投票權;但台灣防疫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均不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或是採取侵害最小的方式,而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已經剝奪了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投票權,已符合《刑法》第142條之「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確診者行使投票權。

圖說:蘇煥智、鄭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