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死刑 新北市 憲法法庭 酒駕 合憲女毒蟲撞死所長惹眾怒!她遭聲押難逃法網 國民法官將參審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昨(30)日晚間11時許攔檢違停車輛時,遭一名列管女毒蟲駕駛陳嘉瑩拖行後衝撞不幸殉職。稍早檢方訊問後,以被告陳嘉瑩涉犯刑法第135條第4項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新北地檢署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陳姓女毒品人口昨(30)日深夜在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地檢署前拒檢,造成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被車輛拖行約350公尺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稍早被新北地檢署以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9月30日晚間開車巡邏,行經地檢署附近時,發現一輛可疑違停車輛隨即進行攔查,不料,有吸毒前科的30歲女駕駛陳嘉瑩竟將劉姓所長拖行500公尺,並衝撞施工護欄害命,事後警方更在她的包內查獲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回顧事發當時,所長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嘉瑩違停於路旁打算攔查,陳女先是假裝配合再趁隙加速開走,導致站在駕駛座門旁的所長當場直接被拖行,甚至還被二度甩到路旁的護欄上,最終不幸喪命。陳女落網時供稱,怕吸毒情事被逮恐面臨罰責,於是想賣命一搏,才決定直接加速駛離,並前往友人住處享受毒趴。毫不思考的白目行為,卻造成所長從此天人永隔,整起案情曝光後也受到各界嚴厲撻伐。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
土城警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殞命 重創左半身傷勢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30日發生一起警界悲劇,30歲陳姓女毒蟲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清水所所長劉宗鑫盤查,怎料陳女卻持有毒品心虛衝撞劉員,將其拖行500公尺,傷勢集中在左半邊,送醫後傷重不治,劉員遺體今早10時許於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確切死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9月30日11時許,劉員在颱風天駕車巡邏,在地檢署外發現陳女臨停,並發現其為權利車,要求陳女下車受檢,劉員握住方向盤控制犯嫌行動,遭拖行500公尺撞擊施工護欄後落地,左半邊肋骨骨折、手臂擦挫傷、大腿、腋下撕裂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劉宗鑫婚後育有2子,一家四口生活幸福美滿,卻因為毒蟲再也無法完整,今早於新北市立殯儀館相驗,劉員父親與遺孀也抵達現場。 至於肇事的陳女已有10年毒齡,面對臨檢竟心虛想加速逃逸,身帶毒品「殭屍菸油」依託咪酯、2塊冰片型態安非他命、施用器和空菸彈劉員當時抓著陳女的方向盤,陳女竟重踩油門試圖逃逸,劉員被拖行超過500公尺,並惡意撞上捷運工地護欄,劉員頭部身受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 陳女1日凌晨於友人家遭逮,有多項毒品和侵占前科,尿液稍早已送往已醫院檢驗,後續將依《刑法》135條妨害公務致死罪嫌,送往新北地檢署偵辦。
土城警所長遭毒蟲拖行傷重殉職 父親、遺孀離開板殯神情哀戚
新北市土城區30日發生一起警界悲劇,30歲陳姓女毒蟲因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清水所所長劉宗鑫盤查,怎料陳女卻持有毒品心虛衝撞劉員,將其拖行500公尺致死,1日凌晨於朋友家落網,劉員遺體今早10時許於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父親與遺孀及姑姑於11時20分步出相驗室離開殯儀館。 9月30日11時許,劉員在颱風天駕車巡邏,在地檢署外發現陳女臨停,並發現其為權利車,要求陳女下車受檢,但陳女身帶毒品「殭屍菸油」依託咪酯、2塊冰片型態安非他命、施用器和空菸彈,竟心虛重踩油門撞上劉員後逃逸,劉員遭拖行500公尺不幸喪命。 劉宗鑫婚後育有2子,一家四口生活幸福美滿,卻因為毒蟲再也無法完整,今早於新北市立殯儀館相驗,劉員父親與遺孀也抵達現場,全程不發一語,神情相當哀戚。 劉員父親、遺孀及姑姑於11時20分步出相驗室,還無法接受突來的噩耗,離開殯儀館過程中欲言又止,神情看起來相當哀戚。 至於肇事的陳女已有10年毒齡,面對臨檢竟心虛想加速逃逸,劉員當時抓著陳女的方向盤,陳女竟重踩油門試圖逃逸,劉員被拖行超過500公尺,並惡意撞上捷運工地護欄,劉員頭部遭受重創、身受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 陳女1日凌晨於友人家遭逮,有多項毒品和侵占前科,尿液稍早已送往已醫院檢驗,後續將依《刑法》135條妨害公務致死罪嫌,送往新北地檢署偵辦。
將面臨7年以上重罪 撞死所長女毒蟲不發一語移送醫院驗尿
新北市30歲陳嘉瑩9月30日深夜在地檢署外違停,清水所所長劉宗鑫上前盤查,陳女竟加速衝撞並拖行劉員,最終導致劉員身亡,陳女則於稍早被移送地檢署,全案依妨害公務致死罪偵辦。30日深夜11時許,陳女因不明原因將車輛違停地檢署附近,劉員巡邏時發現後上前盤查,驚覺陳女駕駛車輛為權利車,要求陳女下車受檢,陳女心虛之下竟加速衝撞。劉員當時抓著陳女的方向盤,陳女竟重踩油門試圖逃逸,劉員被拖行超過500公尺,並惡意撞上捷運工地護欄,劉員頭部遭受重創、身受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陳女則在犯案後逃逸,並於1日凌晨在土城友人家落網。陳女供稱自己因身藏毒品而心虛逃逸,稍早先被移送至醫院驗尿,後則將被送往新北地檢署,將依《刑法》135條妨害公務致死罪嫌偵辦,可處罰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遭批「判太輕」 法院:兩人已能覺察過錯及反省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驚傳割喉案,楊姓男同學因與林姓女同學起口角,慘遭林女教唆「乾哥」郭姓同學持彈簧刀狂砍數刀身亡。如今判決出爐,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徒刑,可上訴。受害者家屬直呼「未免太輕」,判決理由也曝光。回顧本案,林姓女學生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往亞東醫院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討論,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直呼判得太輕、少事法過度保護犯人。判決摘要提到,被告二人於行為時均已14歲以上未滿18歲,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法官提到,被告二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其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指出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其偏差觀念與行為。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誤以為要回收! 7旬翁推走2分離式冷氣挨告竊盜
北市中正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放在店門口外的分離式冷氣突遭不明人士拿走,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79歲的邱姓男子涉嫌重大,火速在1小時內將人逮捕到案。而邱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他誤以為店家放在門口的冷氣為準備資源回收物品,才會將其拿走,未料卻因此被告竊盜。據了解,廈門街上有店家日前將2組二手分離式冷氣放在門口,因客戶需汰舊換新,欲申請補助款而暫時放置於路旁,未料遭經過以資源回收維生的79歲邱姓男子誤以為為回收品,直接將冷氣載走。店家發現後急忙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鎖定竊嫌路線,員警隨即現地查訪,果然當場逮獲邱姓男子與其冷氣。全案詢後依刑法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中正二分局為強化員警科技偵查能量,包括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系統,利用科技辦案迅速將竊嫌緝捕到案,民眾表示感謝並大力讚許承辦員警的積極偵辦,如遇可疑人士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由警方協助處理。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一審挨轟輕判…法院曝原因「2人已漸反省過錯」 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市土城區一所國中去年12月發生楊姓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身亡,今(30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持刀行兇的15歲郭姓乾哥9年徒刑、惹起事端的15歲林姓乾妹8年徒刑,被外界認為判太輕。對此,新北教育局表示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但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判決理由提到,本案「乾哥乾妹」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下本案,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但考量「乾哥乾妹」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與下手程度、方式等情狀,不僅符合《刑法》第18條第2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的減刑事由,且2人被收容、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法官認為「乾哥乾妹」仍需時間學習及調整,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的量刑,有必要藉由較長期的機構矯正處遇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2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本案可上訴高院二審。針對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對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事發後市府跨局處全力協助家長所需法律諮詢、醫療、社工等需求,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針對校園暴力與意外防制,已強化辦理各級學校預防及演練工作,全面提升教職員生的風險意識,加強學校及學生的安全教育,並依據教育部新訂「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執行校園安全檢查機制。為避免高關懷少年再觸法,新北成立「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邀集學校、教育、警察、社會、衛生、民政、經發、原民局及地方法院等單位,建置高關懷青少年輔導網絡,並整合資源輔導觸法少年。新北教育局強調,校園暴力零容忍,將持續向中央反映第一線教育人員與家長團體的訴求,呼籲檢視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如何在提供觸法少年改過機會的前提下,施行中介教育,兼顧所有學生的安全與人權,以及加強犯罪組織吸收未成年及教唆未成年犯罪的查緝與刑責、提高教師輔導管教權、國高中普設專職學務人力並評估提升學務人員待遇。
淡水男孤身談判遭8煞圍毆 辣椒水、棍棒伺候全身傷警速逮主嫌
新北市淡水區29日深夜爆出群毆事件,23歲張男與22歲許男為改裝車友,日前因發生衝突在網上隔空互嗆,於昨日相約談判,怎料許男竟找來7名同夥以辣椒水、棍棒攻擊,造成張男多處受傷送醫,警方獲報後立刻將涉案人通知道案,進一步釐清案情。據了解,張男和許男為改裝車友關係,日前在社群上引發口角,於昨日相約淡水區北投子談判,許男竟找來7名同夥助陣,對張男進行圍攻,淡水警獲報趕抵後,僅剩被害人在場,頭部5公分撕裂傷且全身有多處擦挫傷,送往醫院救治。警方於現場採證發現多枚塑膠BB彈,循線追查後在30日0時許於聖約翰科技大學前攔獲主嫌許男,將其帶返分局釐清事發經過,後續將相關涉案人的7名男子通知到案,至於是否有使用槍枝仍待釐清,全案訊後依刑法妨害秩序及傷害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假車牌案例激增 新北警使用AI輔助巡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後,酒駕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導致民眾鋌而走險,偽造車牌案件數攀升。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已查獲5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案,基層警員透露,假車牌製作精良、以假亂真,難以用肉眼辨別,路檢時徒增更多時間來查證,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情節嚴重將面臨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自去年起,新北市的超速違規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但吊扣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月至6月,違規總吊扣件數達到1萬4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6%,導致許多車主為避免長時間無法上路,選擇購買偽造車牌作為替代品。購物網站中甚至出現「台灣車牌訂製」的內容。今年8月初,歐姓男子在新北市泰山區貴陽街巷口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符,進一步盤查果然查獲大量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和愷他命等,假車牌成為犯罪工具之一。偽造車牌案件增加,交通部公路局日前聯合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展開跨機關合作查緝偽造車牌行動。公路局強調,販售和使用偽造車牌不僅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法第212條、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此外,公路局也在研究受害者補救措施,未來將允許民眾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費更換車牌,以減輕偽造車牌帶來的困擾。公路局也已多次要求網路平台自律,下架相關商品,並將35起網路販售偽造車牌的案件移送警政署偵辦。公路局正研擬新增數道防偽機制,並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的黑名單重點檢查;警政署也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目標,並利用AI科技輔助巡查,增加執法效率。
北韓傳修改刑法 擴大判處死刑範圍「增至16項罪刑」
北韓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修訂刑法,根據韓國國家統一研究院(KINU)的報告指出,自2022年5月開始進行刑法修訂以來,北韓已進一步修改該法3次,其中最近一次的修訂是在2023年12月。而近期有消息指出,北韓在這段期間內新增了5項最高可判處死刑的刑事指控,涵蓋反國家宣傳、煽動行為及非法製造、使用和轉讓武器、彈藥和爆炸物等罪行。根據《韓聯社》報導,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近期修改刑法,將可判處死刑的罪行從原本的11項擴增至16項,進一步強化對人民的控制。此舉引發國際社會對北韓人權狀況的嚴重關切。報導中指出,韓國統一研究院的報告指出,北韓自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間多次修訂刑法,新增罪行包括反國家宣傳、煽動行為以及非法製造和使用武器等。這些法律變更旨在加強市場和軍隊的掌控,以鞏固金氏政權的統治基礎。報導中分析,北韓似乎正在強化對彈藥和爆炸物的國家控制和懲罰,這一措施旨在支持該國的5年武器發展計劃,同時更好地保護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及其家人。報告強調,北韓的這些法律修訂反映出其政權的安全需求,也顯示出政權的不穩定。同時北韓持續加強其軍事實力,金正恩於9月24日的北韓建國76週年慶典上發表談話,重申將持續推動武器研發,並強化核能力。他強調,北韓的核武力應該更加完善,以確保國家在任何情況下的安全。他還警告,因應美國在該地區的參與,北韓必須追求更強大的武器以作為嚇阻手段。金正恩表示,北韓將加強核武力量,確保能夠應對任何來自擁有核武國家的威脅,並確保所有武裝力量,尤其是核武力,隨時做好戰鬥準備。值得注意的是,北韓最高人民會議去年修訂憲法,將核武列為國家核心原則之一,凸顯了金氏政權的兩大策略,一方面加強對內的控制,另一方面對外擴大軍事威嚇。此外,韓國民族聯盟也表示,北韓在2023年12月的一次重要黨內會議之前,已刪除了刑法中與統一相關的條款。金正恩在年終黨內會議上明言,尋求與韓國的和解與統一已無意義,並呼籲將統一的提及刪除。
基隆貪警涉洩密包庇色情、賭博 檢提公訴求重判
基隆市警局少年隊周姓小隊長遭檢舉,涉在小吃店、棋牌社等處收賄插股,檢警6月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執行搜索24處,傳喚被告、證人等多達60人。檢方27日偵結,認為其涉犯貪污、洩密等罪,將周姓小隊長等10名被告提起公訴。檢方調查,基隆市警局少年隊刑事小隊長周男,長期包庇並洩漏臨檢訊息給仁愛區一家從事陪酒,提供半、全套服務的小吃店,期間因店內男客滋事找來黑道收取保護費,周男亦出面協調,進而向黑道收取賄款,期間得手共348萬元。仁愛區一間棋牌休閒館長期從事賭博,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找上周男,自2022年5月起至2024年6月止,假藉行政餐費名義,每月交付2萬元給周男;2023年2月起另外交付2股乾股紅利,得手共79萬元。周男將得手的賄款交由好友陳女以「友人存款」名義存入周男戶頭中,共同掩飾收賄犯罪所得。檢方認為周男未思廉潔自守,受不法利益薰心,洩漏臨檢情資,更淪為業者「門神」,以警職人員身份作為與不肖份子談判、斡旋之籌碼,並透過友人洗錢賄賂款項;加上調查期間否認犯行、數度以不合常情的理由矯飾其詞,將其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及包庇他人犯妨害風化、洗錢等罪,向法官請求從重量刑。
酒駕遭攔!他狂噴「三字經」:來測啊9萬多而已 無罪理由曝光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日前不滿遭警方攔查酒測,居然出言挑釁,大罵「X你娘」,因此被提告妨害公務。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未達明顯干擾程度,自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男2023年5月17日行經台中市龍井區巷口時,不滿遭王姓員警攔查酒測,居然基於侮辱公務員之犯意辱罵「X你娘」,當場侮辱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王姓員警不甘受辱,因此提出告訴。檢視對話紀錄,陳男當下大喊,「你開啊你美挖X(台語),來啊,來啊 ,來測啊,X你娘,9萬多而已你美挖X,你打我啊,來啊。」警方則無奈回,「你罵什麼?你不要在那邊亂,我跟你講,我現在沒有要給你騎(車)了。」法官審理後表示,陳男雖有對王姓員警說「X你娘」等語,然於王姓員警質問「你罵什麼」等語後旋即停止,並未繼續辱罵,且後續陳男要求配合實施酒測後,也立即配合施測並無抗拒。法官認為,陳男上開短暫、不具持續性之辱罵言語,雖使人心生不快,對於王姓員警執行酒測勤務,未達明顯干擾程度,自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之構成要件不符,裁定無罪。至於酒駕部分,另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國小女童反映「上廁所時被拍」 代理老師「拿手機詭異進出」遭羈押
花蓮縣某國小驚傳偷拍案,有學童反應自己上廁所時被偷拍,校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到職約12天的林姓代理教師詭異進出女廁,檢警調查後,認為林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花蓮地院則於26日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有學童向家長反映,表示自己9月中旬在校上廁所時遭偷拍,校方立刻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曾詭異進出廁所,立刻約談他並報警,林男則立刻請辭。花蓮地檢署獲報後深入調查,將林男拘提到案,發現其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無故以照相、錄影攝錄其性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嫌疑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滅證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26日獲准,確切被害人數則仍須釐清。而林男在大學時就曾因違反性騷反被開罰,校方聘用前查詢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未發現其不良紀錄,開學後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時才發現此事,教育處則表示,事發後已經通知所有學校,之後除了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進一步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雲林國道3死案新進展!疑債務糾紛釀禍 唯一生還者遭羈押
國道1號南下237公里處雲林段23日晚間發生嚴重追撞事故,兩輛自小客車翻覆,造成3死1傷。警方調查懷疑此案非單純交通事故,檢方拘提唯一生還的邱男訊後也證實,是因雙方債務糾紛,追車討債釀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當時50歲的廖女開車載著49歲鄭男,卻與一輛黑色轎車發生追撞,廖女當場被拋出車外,鄭男受困於車內;黑車中22歲蕭男也因追撞力度強大,被拋飛車外倒臥路中,三人送醫後不治。唯一生還的23歲邱男鎖骨骨折,沒有生命危險,仍在醫院由警方戒護治療中。廖女家屬透露,她日前曾遭擄,家人也都不認識副駕鄭男,且廖女名下有多台車輛,為何要駕駛他人的車。鄭男親友也稱不認識廖女,同事更出面指稱事故當下鄭男曾打電話求救,不斷說「有人在追我,怎麼辦」,不料話還沒說完就發生悲劇。檢方24日將邱男拘提到案,待其25日出院後偵訊得知,當晚廖女因債務問題與邱男、蕭男於台中某處商討無果,廖女即駕車載鄭男離開,邱男和蕭男也隨即駕車追逐,行經國道時速高達190公里,最後於雲林路段發生車禍。檢方將邱男依涉刑法第185條第2項、第1項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嫌,所犯為7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證實為「討債逼車」!雲林國道時速190追撞釀3死 唯一生還者收押禁見
國道1號南下237公里處雲林虎尾路段23日深夜發生2車追撞事故,造成廖女、鄭男、蕭男等3人死亡,邱男輕傷。其中,廖女家屬透露廖女曾遭擄,同車的鄭男更曾在事故前打電話給同事求助「有人在追我」,案情恐怕不單純。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拘提唯一生還的邱男偵訊,今(26)日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事情發生在23日深夜10時25分,50歲的廖女駕駛銀色轎車載著49歲的鄭男,行經國道1號237.5公里處時,遭到一輛黑色轎車追撞,造成廖女當場噴出車外,鄭男則卡在車內;黑車上的23歲蕭男也臥倒在路面上,22歲邱男鎖骨骨折。3人送醫不治,邱男無生命危險。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在第一時間掌握,廖女疑似在外有債務問題,本案並非單純交通事故,遂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也在24日開立拘票,將受傷住院的邱男,待其傷勢穩定出院後進行偵訊。邱男表示,廖女因債務問題,與邱男、蕭男在台中市某處商討未果後,廖女馬上開車載著鄭男離開,邱男討債不成,便開車搭載蕭男追逐廖女,於高速公路路段上,時速高達190公里,最終撞車釀成3死1傷。對此,檢察官認為邱男涉有刑法第185條第2項、第1項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嫌,所犯為7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外,有人24日凌晨於「爆料公社」發文稱,「我夢到一個夢」,並以廖女的第一人稱敘述,她帶著2個女兒經營果菜貿易批發,生意上遇到困難,向李某借了200萬元,已付高額利息60萬元也還完本金,但這家公司想參與她的生意,脅迫她「不再把錢拿出來,就要扣押平日交通工具,讓人無法正常生活」。爆料者以廖女第一人稱發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原PO接著表示,她好不容易向身邊親朋好友湊了一筆錢,在23日晚間帶著數百萬現金找到嘉義某一位大哥幫忙協調債務問題,卻疑似被李某得知,對方便教唆小弟在西螺街上開窗叫囂與追逐,試圖攔車搶奪車上現金,再一路追上國道導致廖女喪命。
公司欠薪1個月!保全「4天沒吃飯」餓昏 拿遺失金融卡買飯慘淪詐欺犯
台北一名保全在社區擔任代班保全,因公司欠薪一個月,肚子實在太餓,所以持撿來的金融卡到商店購買商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保全2024年2月25日在社區拾獲一張金融卡,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將該卡侵占入己,並持卡到超商購買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共251元的商品。保全無奈地說,「因為保全公司欠我1個月薪水,我當時已經4天沒吃飯,我是想要買午餐。」法官指出,就本案詐欺取財犯行,保全於密接時間、相近地點,接連盜以本案金融卡支付商品款項2次,應是基於同一犯意所為,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論以接續犯。法官審理後認為,審酌被告於案發時身為代班保全,收受民眾宣稱拾獲而交付之本案金融卡,竟占為己有並盜用刷卡消費,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對他人財產法益並不尊重,所為應予非難,衡酌被告犯後坦承犯罪且有賠償意願,惟因當事人未到庭而未能洽談和解。法官表示,兼衡被告盜刷而詐得之財物價值非鉅,暨其犯罪手段、動機、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自述之前從事拆除工作、需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及其素行等一切情狀,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全沒收。
進口蛋涉弊!超思負責人涉詐欺200萬交保 亮采負責人100萬交保
超思進口蛋弊案延燒,北檢24日兵分14路搜索約談超思案相關被告與證人,漏夜複訊後,25日凌晨諭令超思負責人秦語喬依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等罪,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亮采負責人林宜龍則以100萬元交保。檢方2023年接獲告發,超思與亮采兩家公司涉嫌圖利與詐欺。北檢經過長期調查,向農業部、中央畜產會等機關調閱資料及公文,24日指揮台北市調查局機動站,持搜索票至超思、亮采2家公司與農業部、中央畜產會官員等被告辦公位置及住所等14處搜索。據了解,檢方約談對象包含超思負責人秦語喬、亮采負責人林宜龍與王朝輝,以及前畜產會執行長、現任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還有時任畜產會家禽組組長龔榮太、吳姓專員等8位被告。經漏夜複訊後,25日清晨超思負責人秦語喬依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等罪,諭令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亮采負責人林宜龍以100萬元交保,員工林昌憲則以30萬元交保;時任畜產會專員吳俊達以50萬元交保;陳中興、龔榮太、王朝輝請回。另外農業部畜牧司前司長張經緯、畜產會女會計李嘉蓉等3名證人詢問後亦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