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偷拍 新北 高雄 毒駕 桃園
涉低薪高報、浮報助理費 新北五連霸議員夫妻遭羈押禁見
國民黨籍新北市五連霸議員連斐璠,涉嫌浮報詐領助理費,以「低薪高報」手法逃漏稅新北地檢署昨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多路展開拂曉搜索,一口氣搜索連斐璠的住處、議員會館及服務處等共17處所,並帶回連斐璠、連斐璠丈夫及辦公室蔡姓主任等15名被告與2名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針對連與其丈夫聲押,法官則於稍早裁定羈押。檢調接獲檢舉情資,指連斐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浮報、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且在申報過程中疑涉及以「低薪高報」方式逃漏稅捐並涉嫌洗錢,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姿函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組成專案小組,展開深入蒐證調查。專案小組於13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兵分17路同步前往連斐璠位於新北市的住所、市議會議員會館研究室及地方服務處等關鍵據點執行全面搜索,查扣相關帳冊、助理名冊及金流明細等證物,並陸續將連斐璠夫妻在內等15名被告及2名證人帶回廉政署與檢方進行偵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連斐璠與其丈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以及稅捐稽徵法等多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檢方進一步審酌,兩人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涉案被告則以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交保。新北地院於14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依檢察官提出之證據,足認連斐璠夫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稅捐稽徵第47條、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並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法官認為再審酌本案情節及目前偵查進度,認為無法以羈押以外之方式避免被告逃亡、勾串及滅證而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2人均應自民國0月14日起執行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葉元之助理買麵遭惡煞埋伏痛毆 警速逮5嫌、行車糾紛畫面曝光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的國會助理驚傳在深夜吃麵時遭惡煞圍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於9月17日凌晨獲報,一名23歲的林姓男子(為葉元之國會助理)在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某牛肉麵店購餐時,不慎與隔壁桌多名酒醉男子發生口角,竟當場遭對方施暴毆傷。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循線在案發後4小時內迅速將帶頭的47歲施姓男子等5名嫌犯全數緝獲到案。隨著調查深入,警方更查出這起暴力事件的導火線,竟是雙方半個月前在路上因停紅燈引發的行車口角,相關行車糾紛畫面也隨之曝光。根據南港分局調查,這起事件發生於9月17日凌晨0時30分許。當時林姓助理前往忠孝東路七段的牛肉麵店買餐,席間與隔壁桌正在飲酒的一群男子發生口角衝突,對方隨即失去理智動手圍毆林男,造成林男身體多處受傷。嫌犯一行人在警方趕到前已鳥獸散,警方則第一時間將林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9月17日凌晨,施男率眾帶頭打完林姓助理後離去。(圖/警方提供)被害人林男隨即向警方提起告訴。南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展現神速效率,在案發後短短4小時內即將47歲的施姓主嫌及共犯等5人全數查緝到案。令人意外的是,經警方深入訊問,帶頭的施嫌供稱,雙方其實早已在9月2日就結下樑子。當時兩人在南港區舊庄路一段某處停紅燈時,就曾發生過嚴重的行車口角衝突,沒想到施嫌等人記恨在心,日前在麵店巧遇後竟舊帳重提,演變成當街暴力圍毆事件。目前相關的行車糾紛畫面也已經曝光,只是糾紛畫面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明顯糾紛」,目前全案訊後已依涉嫌刑法聚眾鬥毆、強制、公然侮辱、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竹北虐童案二審判決出爐 堂兄弟施虐、男童追車遭拖行 葉展皓潛逃柬埔寨
健身工作室負責人葉展皓及堂弟葉博爾,涉嫌與教練鍾豈陞凌虐、毆打一對年僅4歲、5歲的小姊弟,男童遭遺棄路邊後,追車抓住車門把手,反遭拖行受傷,醫護人員發現其身上布滿新舊傷勢,才揭發整起案件。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葉博爾6年6月、鍾男1年2月徒刑;葉展皓則已棄保潛逃,遭檢警通緝。本案發生於2024年8月,一名單親母親因工作繁忙,將當時年僅5歲、4歲的子女交由同事葉展皓、葉博爾協助照顧,鍾姓教練也參與其中。未料,原本應該保護孩子的照顧者,竟多次以管教為由,要求姊弟罰站、毆打他們,甚至強迫長時間進行平板支撐,還將施虐過程拍下來分享。同年9月下旬,3人又將姊弟帶往偏僻山區,將女童綑綁在樹上毆打,並重擊男童腹部、胸部。面對孩子哭喊求饒,3人不僅未停止施暴,還以戲謔態度對待,讓原本應受呵護的幼童身心飽受折磨。10月間,葉展皓、葉博爾竟將男童留在路邊,隨即開車載著女童離去。男童驚慌之下追車,伸手抓住車門把手,卻遭車輛拖行,造成生殖器嚴重挫傷及全身多處撕裂傷。男童送醫後,醫護人員察覺他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通報相關單位,整起虐童事件才因此曝光。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兒少法及刑法傷害、凌虐、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葉博爾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鍾豈陞1年2月;葉展皓原以300萬元交保,卻於去年3月28日開庭當天清晨搭機潛逃柬埔寨,遭發布通緝。案件上訴後,高院合議庭指出,姊弟案發時僅4歲、5歲,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對成年人具有高度依賴性,原應從照顧者身上獲得安全感,卻在短短數月內反覆遭受傷害與凌虐。法院並指出,兩名幼童事後出現焦慮、憂鬱傾向、社交退縮及惡夢等創傷反應,心理傷害不容忽視。高院審酌,葉博爾僅坦承部分犯行,鍾男則否認為共同正犯,兩人至今均未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或賠償,犯罪造成的損害尚未獲得填補,因此認定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等方面均無違誤,駁回相關上訴,維持原判。判決部分罪刑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駕男遇攔檢竟「撞燈桿狂飆2公里」 卡車陣遭破窗壓制吞14萬罰單
新北市55歲李姓男子,8日駕駛懸掛他車車牌的轎車行經中和區時,遭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攔查,李男假意配合受檢,隨後竟猛踩油門開上人行道、撞擊路旁燈桿後加速逃逸;所幸沿途有熱心民眾主動指路,李男狂飆逃竄2公里後終因塞在車陣中動彈不得,遭特警強勢破窗壓制拖下車,並起出毒品吸食器,快篩後確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李男更被重罰14萬1000元。保大特勤中隊員警於8日下午5時1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中和區中正路停等紅燈時,有員警透過警用行動電腦即時查詢,發現前方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懸掛的車牌,登記資料竟然是一輛不同廠牌的藍色車輛,擺明是「掛他車車牌」,員警隨即下車敲窗喝令其靠右停車受檢。李男起初假意配合,佯裝靠邊,卻趁隙大踩油門,強行硬闖開上人行道,車身還擦撞路旁燈桿並發出巨響,隨後在鬧區街頭呼嘯逃逸,員警顧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在保持安全車距下驅車沿路展開追緝,但李男車速飛快一度失去蹤影。而其他路人見狀發現有異,在路口主動朝警車揮手大喊指引逃逸方向。李男沿途接連闖紅燈、違規行駛人行道,一路狂飆約2公里至中山路二段456號前時,終因前方車流壅塞受困車陣動彈不得。警方見機不可失,隨即衝上前實施強制破窗,合力將李男強行拖出車外死死壓制在地銬上手銬。警方隨後搜查車內,當場查扣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並對李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明確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證實為毒駕。警方調查,李男因原車牌照先前已被註銷吊扣,竟向友人借調不同廠牌與車色的車牌懸掛上路,當天自知不僅毒駕又持有吸食器,深怕罪加一等才會心虛衝撞逃逸。警方當場依法移置保管該輛車輛,並針對李男毒駕、懸掛他車號牌、不服稽查逃逸、闖紅燈及駛入人行道等多項違規開出8張罰單,罰鍰總金額高達14萬1000元;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保大大隊長黃建樺呼籲,毒駕嚴重威脅廣大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無異於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打擊力道,全面掃蕩毒品與各類危險駕駛行徑,絕不寬貸;民眾若在生活周遭發現任何疑似毒品或毒駕違法線索,請勇於撥打110專線檢舉,共同守護社會安寧。
四叉貓慘了!肉搜小草前科諷「戀童癖」 涉洩個資、誹謗遭起訴
知名政治網紅「四叉貓」劉宇(本名劉宇席),1月下旬因與民眾黨辛姓支持者在網路上爆發糾紛,他竟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辛男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住處使用執照等個人隱私,並公開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辛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公布前科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將四叉貓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據了解,辛男前往四叉貓的臉書留言,聲稱已成功檢舉其粉絲專頁並附上證明截圖,四叉貓心生不滿,遂利用司法判決系統肉搜出辛男於2020年間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判決內容,並於1月22日、23日期間,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內,陸續透過其經營的Facebook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Threads帳號「@4xgay」發文。四叉貓將該起判決部分內容公開張貼至社群平台,發文諷刺對方跑來留言檢舉,結果查詢判決系統才發現對方是個「戀童癖小草」等語,並刊登辛男清晰的臉部生活照,以及辛男過往曾公開、載有具體住處資訊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布辛男的前科、姓名、長相及居住地址等個資,辛男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雖屬真實,但該案情節純屬個人私德,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依法仍構成誹謗罪;此外,四叉貓公開揭露辛男的犯罪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行為,已嚴重損害他人之合法利益,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建請法院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檢察官強調,四叉貓身為具有廣大聲量與號召力的知名網紅,卻僅為一己私怨而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精神損害;考量四叉貓事後已主動將相關爭議貼文刪除,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仍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涉造假漁民身分買票 議員參選人與前海洋局長父「一家3人遭聲押」
高雄市第三選區無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張騏晟,遭控贈送高價西點禮盒涉嫌賄選,更涉聯手曾任高雄市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胞兄張鈞華,利用不實文件協助非漁民身分者取得資格與補助,藉此作為對價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橋頭地檢署12日指揮檢調兵分15路發動大搜索,帶回28人偵訊;檢方複訊後,認定張姓父子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接獲情資指出,張騏晟為求順利當選高市議員,涉嫌於5月間藉著在岡山、橋頭等地餐廳舉辦母親節餐會名義,現場向數十名具有投票權的選民發送市價逾490元的精緻西點禮盒,涉嫌以此爭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追查又發現,張騏晟涉嫌結合曾任高市府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以及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哥哥張鈞華,自2025年間起,聯手漁會蔡姓、歐姓、林黃姓等內部工作人員,以偽造不實文件的方式,違法替多名不具漁民資格的人士取得漁民身分,藉此享有未來的政策補助款,並以此作為選舉期約對價,要求選區內至少10名選民在選舉中支持。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於12日持搜索票兵分15路全面搜索相關處所,約談張騏晟、張漢雄、張鈞華及相關共犯、選民共28人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為,張騏晟、張漢雄與張鈞華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以及《刑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極為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性,依法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涉案的3名共犯與10名選民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檢方分別諭知以10萬至3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到案人員訊後請回。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25歲女遭尾隨奪命!凶嫌殺人縱火 涉重罪收押2個月
桃園市八德區25歲盧姓女子11日在租屋套房內遇害,涉嫌尾隨女子的林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後,雖坦承殺人及縱火,卻始終無法交代進入住宅的原因。法院審理發現,林男進屋後曾出現多項具有一定精密程度的竊盜預備行為,與其辯解存在疑點,加上他先前才因恐嚇案件遭起訴,法官認定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12日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這起命案發生在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集合住宅。11日上午,警消獲報趕往處理火警,進入其中一間套房後,發現25歲盧姓女子身受重傷,立即將她送醫搶救,但仍在當天上午10時許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隨後接獲八德分局通報,展開相關偵查作業。檢察長張春暉得知案情後,指派檢察官王俊蓉指揮八德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循線發現林姓男子涉嫌尾隨盧女,進一步將他鎖定為涉案對象,並逮捕到案。檢察官也在11日下午前往案發地點勘驗,同時進行遺體相驗及家屬筆錄製作,釐清女子遇害經過。林男落網後,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檢察官12日訊問後,認為他涉嫌刑法第332條第1項、第2項所規定的強盜而故意殺人、放火,以及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第306條侵入住宅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羈押要件,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林男對檢方所指控的犯行並非全部承認。他在法院訊問時,坦承殺害盧女,也承認放火燒毀現供他人使用的住宅,但否認涉及準強盜的加重強盜殺人罪嫌。對於為何進入案發住宅,他也無法提出明確說明,成為法官審酌羈押必要性的重要因素。法院指出,林男進入住宅後,出現多項典型的竊盜預備行為,而且相關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精密性,並非意識不清者通常會有的表現。儘管林男否認準強盜結合殺人的犯罪嫌疑,但從目前掌握的事證來看,仍足以認定他涉嫌加重強盜殺人罪的嫌疑重大。至於進入住宅的真正動機,以及相關犯行的完整過程,仍有待檢察官繼續調查。除了犯罪嫌疑重大,法院也將林男的前案情況列入考量。法官指出,林男因恐嚇案件甫遭檢察官起訴,如今又涉嫌殺人、放火等重大犯罪,存在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性;而本案涉及罪名的最重本刑為死刑,亦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風險,因此不能排除羈押的必要。綜合案情、涉犯罪名及相關風險,法官認為,為確保後續偵查與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同時維護社會治安,有必要限制林男的人身自由,最終裁定自1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林男若不服裁定,可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依法提出抗告。另一方面,桃園地檢署表示,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協助,由分會派員聯繫盧女家屬,提供關懷及相關保護服務。未來隨著案件進入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也將持續協助家屬,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權益。
他樓下娶妻樓上辦百日宴!新娘、孩子媽竟是不同人 兩家人爆糾紛報警
大陸貴州省六盤水市近日發生一起離奇的宴席風波,一名男子吳林峰在同一家酒樓,與現任孔姓妻子舉辦婚宴的同時,另一場為他與林姓前女友所生孩子舉辦的百日宴也在樓上進行。「樓下結婚、樓上辦百日宴」的情況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男子是否涉及重婚。當地官方已釐清三人的婚姻關係,認定這場百日宴並不構成重婚,但當事人之間仍有經濟糾紛,目前由多個部門協調處理。根據《新京報》11日及《大河報》12日報導,這場引發爭議的宴席,地點位於六盤水市鐘山區。承辦酒席的業者12日受訪時表示,當天確實有兩場不同性質的宴席,婚宴與孩子百日宴分別由兩個家庭簽訂合約,並非同一組人統一安排。由於當天發生糾紛,工作人員最後報警處理,但業者沒有進一步透露衝突細節。根據陸媒報導,兩場宴席最後都順利完成,業者也都收到款項。隨著事件受到關注,三名當事人的關係也逐漸明朗。根據鐘山區官方相關管道提供的資訊,吳林峰已與孔思涵完成結婚登記,兩人具有合法婚姻關係;另一名女子林偲則是吳某峰的前女友,雙方雖然育有孩子,卻從未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官方認為替孩子舉辦百日宴,不能直接認定為重婚行為。不過,男子與兩名女子的關係,也讓外界關注另一個問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是否就一定不會構成重婚?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依據大陸《刑法》第258條,重婚罪並非只看有沒有再次登記結婚,而是存在兩種可能情況。付建說明,第一種是已經有合法配偶,卻又與其他人辦理結婚登記;第二種則是在婚姻關係仍然存在的情況下,與第三者長期、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換言之,即使沒有第二張結婚證書,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仍可能涉及重婚罪。就這起事件而言,吳林峰與林偲雖曾同居並育有子女,但沒有登記結婚。付建認為,替孩子舉辦百日宴,與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是兩回事,不能僅憑宴席就認定雙方存在符合重婚罪要件的關係,因此目前情況未必構成犯罪。另一名律師姚坤則從時間先後切入分析。他指出,吳林峰是否涉嫌重婚,必須先確認他與孔思涵何時登記結婚,再比對與林偲共同生活的時間及方式。如果吳林峰先與孔思涵成為合法夫妻,之後又與林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育有孩子,就可能涉及重婚罪。姚坤也提醒,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林偲明知吳林峰已有配偶,仍與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同樣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反過來說,若吳林峰是在與林偲交往期間同居並生下孩子,兩人始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之後才與孔思涵結婚,依其分析,吳某峰便不構成重婚罪。至於這起風波的後續處理,鐘山區官方已表示,吳林峰與林偲共同育有孩子、舉辦百日宴的情況,不構成重婚,目前仍待處理的是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相關部門正聯合協調。兩名律師的分析則指出,重婚罪的判斷關鍵並非宴席辦在哪一層樓,而是當事人婚姻關係的先後順序,以及是否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貴州男子因婚宴與孩子百日宴引發爭議,當地官方表示,當事人之間另有經濟糾紛,相關部門正聯合處理。(圖/翻攝自微博,江蘇交通廣播網)
賓士橫停癱瘓合歡山! 警揭沒開單真相:能罰早罰了
國慶連假期間,合歡山湧入大批追日出與賞景人潮,武嶺周邊道路卻因一輛白色賓士C300陷入癱瘓。駕駛將車停在狹窄的單線車道後直接離開,造成後方上百輛汽機車無法通行,車流一路回堵數公里。警方趕到前,賓士已經駛離,未能當場攔查開單,目前已鎖定車主身分,將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偵辦。面對外界質疑警方為何連交通罰單都無法開出,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第一線員警也說明執法限制。員警表示,過去警方即使沒有在現場攔到違規車輛,仍可依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在事後進行逕行舉發;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2022年至2023年間修法後,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遭到限縮,紅線、黃線違規停車已不在開放檢舉的範圍內。基層員警無奈表示,並非警方不願處理,而是行政裁罰必須符合現行程序。若在證據來源或舉發程序不符規定的情況下硬開罰單,車主提出申訴後,罰單仍可能遭到撤銷,員警甚至可能反被質疑違法濫權,「如果法令允許,大家能開單早就開了。」第一線員警也呼籲主管機關正視高山特殊路段的執法困境。由於山區幅員遼闊、警力有限,遇上連假車潮時,員警往往難以及時抵達每個違規地點,若又無法採用民眾拍攝的完整影像舉發,容易形成執法空窗。未來可評估適度開放違規停車檢舉,例如要求檢舉人提供持續3分鐘以上的完整影像作為證據,在兼顧程序與查證需求的情況下,遏止駕駛任意占用車道的亂象。事發於國慶日清晨,當時合歡山周邊停車空間幾乎全滿,部分駕駛將車輛停放在道路兩側,讓原本就不寬敞的山路更加壅塞。這輛白色賓士C300更直接橫停在單線車道上,駕駛下車後便不見蹤影,其他車輛完全找不到空間繞行,整條山路很快被堵死。受困駕駛依照擋風玻璃上留下的電話聯絡車主,希望對方立即回來移車,沒想到車主接聽後態度被指相當輕浮,引發現場民眾不滿。相關畫面上傳網路後迅速延燒,大批網友痛批駕駛只顧自己方便,卻讓上百名用路人被困在山路上。民眾隨即報警求助,仁愛警分局接獲通報後派員趕往現場。不過,當天主要警力集中在武嶺周邊執行交通疏導,違停地點距離武嶺至少4公里,加上山路已被長長車陣塞住,連前往處理的警車也卡在途中,無法迅速抵達。由於現場民眾已提前聯繫車主,等員警排除壅塞趕到事發地點時,白色賓士早已離開。警方因此錯失當場攔查駕駛及舉發違規的時機,也讓外界質疑,車輛明明造成嚴重回堵,為何警方事後仍無法補開交通罰單。仁愛警分局事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主動展開蒐證,並確認車主為一名約20至30歲的台東籍男子。目前警方已寄發通知單,要求當事人到案說明,但男子尚未前往接受調查。警方指出,賓士停在狹窄山路的車道中央,已實際阻斷陸路交通,並使大量車輛滯留山區,客觀上可能危及公眾往來安全。待車主到案並完成影像及相關事證彙整後,警方將函送南投地檢署,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偵辦,追究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色保全又是你!高雄動漫展偷拍裙底遭逮 網怒 :手機全是影片
高雄國際動漫節熱鬧登場,竟有偷拍慣犯再次伸出黑手!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於昨(11日)1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位於左營區博愛二路高雄巨蛋的展覽現場,有一名男子涉嫌偷拍女性裙底。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當場將涉案的52歲陳姓保全逮捕移送。警方深入調查發現,這名52歲的陳姓嫌犯平時擔任保全,竟然是一名偷拍慣犯!過去他就曾以類似的「專挑人多場合」偷拍手法被抓挨告,不料竟死性不改,這次趁著動漫節人潮洶湧之際,再度化身「裙底攝狼」潛入展場犯案。警方調查,陳男涉嫌利用手機偷拍女性裙底影像,目前已知至少有2名女性受害,其中一名甚至年僅13歲,另一名則為22歲。警方現場將陳男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其手機作為關鍵證物。全案依違反《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妨害秘密罪嫌,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警方將持續清查手機內影像,釐清是否尚有其他被害人。這起慣犯再犯的事件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有目擊網友在社群平台爆料,當時在知名攤位「真新鎮」附近當場抓包陳男的偷拍行為,氣得大罵並拍照存證,現場隨即報警處理。「人跟手機都被警察帶走了,整支手機都是偷拍影片!」目擊者憤怒表示,不知道還有多少受害者,提醒大家在人潮擁擠的公共場所務必提高警覺,注意自身隱私與安全。警方查扣陳姓保全手機。(圖/警方提供)
少年殺手廖國豪想考統測連3年碰壁!判刑30年仍遭拒外出 法院揭關鍵原因
曾涉台中角頭翁奇楠等命案、被稱為「少年殺手」的廖國豪,2011年遭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3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定讞,創下當時法律上少年犯最高刑度。他入獄後持續進修,盼透過升學取得專業技能,卻連續3年申請戒護外出參加四技二專統測遭拒,憤而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廖男距離刑期屆滿仍久,且申請程序不符規定,監方否准並無不當,判決駁回,可上訴。廖國豪目前在彰化監獄服刑,入監至今約15年。他表示,出獄後希望從事資訊工程相關工作,為取得專業資格,自112學年度起便向監方申請戒護外出參加統測,卻連續遭拒,認為自己積極準備考試,應有爭取升學的機會。廖男主張,其他受刑人曾獲准戒護外出參加升學考試,甚至有監獄訂定相關審查要點,讓受刑人循制度提出申請,自己卻連續3年碰壁,質疑獄方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及禁止恣意原則。他也指控,法務部矯正署否准申請後,彰監疑似揣測上級意旨,擅自修改他的個別處遇計畫,刪除四技二專相關內容,無視他持續讀書、準備考試的意願,與監獄行刑法保障受刑人處遇的立法目的不符。彰化監獄則指出,廖男先前申請參加111、112學年度統測,經報請矯正署核示後,因距離刑期屆滿仍有近18年,認定尚無急迫復歸社會的必要,因而否准。監方並認為,廖男未事先提出完整書面申請、載明外出規劃,就先行報名考試,不符相關程序,後續也未再遴選他參加統測。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廖男申請資料未載明外出時間、聯絡人及與個別處遇的關聯性,並不符合規定;此外,114學年度統測報名期限至2024年12月18日,廖男直到同月26日才提出申請,已錯過報名期限。法院也肯定廖男完成高中學歷、取得空中大學學士學位,仍積極進修、希望學習其他專業技能,值得嘉許。但考量他所犯罪刑重大、刑期漫長,監方以復歸社會尚無急迫性為由否准申請,難認有裁量逾越或濫用,因此判決駁回。
賓士違停武嶺路中央不罰!200車遭堵死網氣炸 警方改口依法送辦
國慶連假期間,大批民眾前往合歡山武嶺欣賞日出,未料10日清晨卻有一輛白色賓士轎車直接停在道路中央,駕駛下車賞景,導致後方超過200輛車受困,連對向車道也出現回堵情況。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賓士車已經駛離,因此未能當場開罰,引發網友批評,網紅Cheap也發文質疑警方執法。對此,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11日改口,已主動蒐集相關事證,將針對駕駛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函送地檢署偵辦。事件發生在10日國慶日清晨,當時許多遊客湧入合歡山武嶺,準備迎接國慶第一道曙光。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指出,當天賞完日出準備下山時,卻發現一輛白色賓士直接停在道路中央,完全阻擋車輛通行。由於武嶺山區道路狹窄,該路段又是上山的唯一通道,白色賓士占用車道後,造成後方車輛大排長龍,連對向車流也受到影響。現場有駕駛下車查看,卻發現賓士車內根本沒有人,讓其他用路人相當不滿。發文網友表示,當時至少有200輛車被堵在現場,無法順利離開。對於賓士車主將車停在路中央的行為,有網友怒批「整條路就是我的家,為所欲為,一台二手c300擋住了兩百台車,擋住往上唯一通道」、「這種人真的好自私哦! 只想著自己方便,卻不知道後面很多人為了他在塞車」。現場民眾見交通受阻,隨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不過,員警抵達時,白色賓士已經離開,未能當場查獲違停行為。由於違規停車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可由民眾檢舉的項目,警方無法單憑民眾拍攝的照片逕行舉發,因此沒有直接開出違停罰單。消息曝光後,網紅Cheap也批評警方未採取其他可適用的法律規定處理。他發文表示「明明一堆條目能開,偏偏你要開違停?就算開了也只能罰600元,警察懶得辦」,並進一步指出「警察沒當場抓到,民眾不能檢舉,拍拍屁股開走,真爽,真是鼓勵違規」。面對網路輿論,仁愛分局11日下午發布說明,表示本案車輛占用狹窄山區道路,導致大量車輛無法通行,已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及用路安全。警方因此主動展開調查,積極蒐集相關影像及事證,並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仁愛分局指出,後續將針對駕駛人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函請地檢署偵辦,依法釐清相關刑事責任。警方強調,部分交通違規行為雖受到民眾檢舉及舉發法定要件限制,但不代表造成公共交通危險的行為,就能免除法律責任。
神明也搖頭!67歲慣竊盜走3萬宮廟金牌 「1600元賤賣」秒花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一處宮廟報案,稱主神神像身上一面重約5錢、價值約新臺幣3萬元的金牌不翼而飛。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67歲的吳姓男子,循線通知其到案說明。令人搖頭的是,這面價值數萬元的金牌,吳男竟以不到二十分之一的「跳樓價」賤賣,全案訊後依竊盜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家住汐止、擔任臨時工且有竊盜及毒品前科的吳姓犯嫌,今年7月14日因缺錢吃飯,行經南港轄內宮廟時臨時起意。他特地挑選清晨廟宇人煙稀少的時段偷偷潛入,將神像身上的5錢金牌偷走。更誇張的是,吳男犯案後急於變現,竟將這面市價高達3萬元的金牌,遠赴三重二手市場兜售,最後僅以區區1600元的極低賤價售出,並迅速將贓款花用完畢。廟方人員事後發現金牌遭竊趕緊報案,警方隨即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吳男行蹤,8月13日將他通知到案。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其移送法辦。南港分局特別呼籲,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嚴查不法,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嫌犯得手後離去,隨後前往三重跳蚤市場以跳樓價1600元賤賣。(圖/翻攝畫面)
赴台苦幹4年竟戴綠帽!印尼男每月匯款回家蓋房 返鄉驚見妻多生2子
在台灣省吃儉用工作4年,按月把薪水寄回印尼,原本盼著返鄉買地蓋房,迎接一家人的新生活,最後等到的卻是積蓄全數消失,妻子還在他離家期間生下2名疑似與其他男子所生的孩子。32歲印尼移工布科里(Bukhori)得知真相後決定不再隱忍,正式向警方控告同齡妻子M女涉嫌通姦。綜合印尼媒體《Kumparan》等報導,布科里來自中爪哇省三寶壟,為改善家中經濟,離鄉來台工作長達4年。妻子則住在西爪哇省印德拉馬尤縣特里西區,兩人婚後原本僅育有1名孩子。布科里在台工作期間,每月固定匯回1,200萬至1,5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2.1萬至2.7萬元,從未間斷。這筆錢除了支應妻兒日常生活,他也交代妻子將剩餘款項存下,作為日後購買土地及興建新房的資金。布科里表示,自己仍在台灣時,就曾聽親戚提及妻子可能外遇,但兩人平時聯絡一切正常,他不願僅憑傳言懷疑枕邊人,因此選擇繼續相信妻子。直到結束4年工作返回印尼,布科里準備拿出積蓄展開建屋計畫,才發現多年來辛苦匯回家的錢已全部花光。更令他崩潰的是,原本只有1名孩子的妻子,竟在他旅台期間又接連生下2名孩子,且疑似都是與其他男子交往所生。布科里難過表示,自己滿懷期待返鄉蓋房,卻發現存款一毛不剩,妻子也在他不在家的期間多了2個孩子,親戚先前的提醒竟然成真。這也不是M女第一次被控背叛婚姻。布科里透露,妻子過去就曾發生婚外情,他當時為了維持家庭完整,選擇原諒並給對方一次改過機會,希望她能回心轉意。沒想到恢復信任後,妻子疑似再次出軌,甚至生下孩子。布科里原本仍想挽救婚姻,並嘗試透過家人協調解決,但雙方始終無法取得共識。他最終不再退讓,於2024年向印德拉馬尤警方正式報案,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真相。布科里的律師伊布努羅曼(Ibnu Rohman)表示,通姦案目前已進入調查階段,由印德拉馬尤警察局刑事偵查單位處理,警方也已陸續傳喚多名相關證人說明。布科里並於10月7日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警局了解進度。律師表示,希望警方能以公開、透明方式調查,讓布科里獲得公平對待及明確的司法結果。案件依據印尼2023年第1號《刑法典》第411條通姦罪提出告訴,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布科里指控妻子趁他赴台工作期間再次外遇,並生下2名疑似與其他男子所生的孩子。(圖/翻攝自臉書,Pojok Bekasi)
賓士違停武嶺害2百車卡住罰不了?他揭「2法條」怒轟:根本鼓勵違規
合歡山武嶺近日爆發違停爭議!1輛賓士車停在通往武嶺的唯一道路中央,導致至少200輛車受阻,連假行程也受到影響。警方事後表示,到場時車輛已經移走,且該違規不在民眾可逕行舉發的項目內。對此,網紅Cheap質疑,車主行為可能涉及危險駕駛,甚至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批評警方處理方式恐變相鼓勵違規。Cheap今(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明明可能有其他法規可適用,警方卻只想到以一般違規停車處理。他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可能涉及危險駕駛,依法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相關違規也可由民眾檢舉。Cheap質疑,車輛直接停在道路中央,造成大批車流無法通行,若當時有救護車或公務車需要通過,難道不會造成危險?他認為,警方應進一步釐清車主行為是否符合危險駕駛的構成要件,而非僅以違規停車看待。此外,Cheap也提到《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指出壅塞陸路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Cheap批評,賓士車主的行為導致約200輛車受阻,數百名民眾行程受到影響,最後卻可能因車輛已移走而難以追究。他感嘆,若違規者不必承擔相應責任,反而讓守法民眾承受後果,並質疑警方的說法恐讓人誤以為,只要違規後離開現場,就能逃避處罰。
韓國瑜國慶批不副署傷民主 政院:立院修法違憲則須被動防衛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0)日在雙十國慶大會致詞時,直指台灣民主已出現裂痕,批評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恐讓行政立法關係成為憲政教育的負面教材,並喊話總統賴清德與卓榮泰化解對立。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行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但部分修法已悖離憲政秩序與民主原則,行政院有責任採取被動防衛,維護憲法建立的權力分立與制衡機制。李慧芝表示,行政、立法兩院都是憲政機關,應依照憲法行使職權,並尊重彼此職權、共同維護憲政秩序,任何一方都不應逾越憲法界線。她指出,《憲法》第37條明定,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行政院依憲法行使副署權,也肩負守護憲法、維護憲政秩序的責任。李慧芝盤點過去8件不副署的法律案,其中《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3項修正案,是為防止黨政軍介入媒體,確保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的限制及監理規範具有一致性,避免執法爭議。至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李慧芝表示,兩案屬於針對特定個案修法,內容已違反大法官釋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及《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則涉及侵害行政院預算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則企圖將詐領助理費除罪化,恐使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職權,但當修法已經悖離憲政秩序與民主原則時,行政院作為憲政的守護者,必須採取被動防衛,以維護憲法建立的權力分立與制衡機制,守護國家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東大門夜市爆持刀攻擊!嫌犯落網稱「想博眼球」 遭羈押禁見
一名33歲李姓男子8日晚間涉嫌持西瓜刀闖入花蓮東大門夜市休憩區,先朝現場遊客丟擲酒瓶,接著揮刀攻擊一名荷蘭籍女遊客。女子緊急閃避,雖然頭髮遭刀刃削斷,所幸身體沒有受傷。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約52分鐘便將李男逮捕。花蓮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裁定將他羈押禁見。警方調查,事件發生在8日晚間6時38分左右,當時正值雙十連假前夕,東大門夜市休憩區聚集不少遊客。李男突然持西瓜刀進入人群,先向遊客投擲酒瓶,隨後將攻擊目標轉向一名正在休息的荷蘭籍女子。面對突如其來的攻擊,女遊客立即閃躲,刀刃從頭部附近揮過,削斷部分頭髮,所幸沒有造成身體傷害。不過,現場其他遊客目睹有人持刀揮砍,紛紛四散逃離,原本聚集人潮的休憩區一度陷入混亂。李男犯案後並未留在現場,而是丟下刀鞘逃離。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同時調閱夜市周邊監視器畫面,追查嫌犯逃逸方向及可能行蹤。經過追查,警方當晚7時30分左右,在花蓮市六期重劃區一處停車場發現李男,隨即上前將他壓制逮捕,並從其騎乘的交通工具上查獲涉嫌犯案使用的西瓜刀。從晚間6時38分案發,到7時30分嫌犯落網,前後約52分鐘。至於李男為何突然在夜市持刀攻擊遊客,警方初步調查發現,他平時從事油漆工作,案發前疑似因工作問題與老闆發生爭執,當時情緒不佳。李男落網後接受警方詢問,聲稱犯案目的是為了「博眼球」,但相關行為及實際動機仍須由司法機關進一步釐清。警方深入調查後也發現,李男並非第一次涉及公共場所滋事事件。今年7月,他曾因與哥哥發生爭執,前往民進黨花蓮縣黨部丟擲雞蛋。如今相隔約3個月,又涉嫌在觀光夜市持刀攻擊遊客,警方因此將相關紀錄一併納入偵辦。李男遭逮捕後,被帶回花蓮警分局接受調查。警方完成初步蒐證及詢問程序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將全案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李男涉嫌觸犯刑法恐嚇公眾、殺人未遂及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考量殺人未遂屬於重罪,且李男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可能,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花蓮地院審理後,裁准檢方聲請,將李男羈押禁見。全案後續仍將由檢警依相關證據持續偵辦,釐清事件經過及刑事責任。
國慶連假住宿驚魂!嘉義知名飯店突傳火警 旅客涉公共危險罪遭查
嘉義縣番路鄉一家知名飯店今(9)日晚間傳出火警,現場客房一度冒出濃煙,引發不少住房旅客驚慌疏散。嘉義縣消防局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啟動大規模跨區救援機制,派員前往現場佈設水線灌救;所幸火勢迅速於半小時內撲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消初步勘查,起火原因疑似房客不當用火或人為疏失行為導致,涉案房客將由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進一步調查偵辦。國慶連假各地區觀光景點周遭飯店都湧入大批旅客,豈料,連假第一天嘉義縣番路鄉一家知名飯店就傳出火警。嘉義縣消防局指出,今晚8時28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後,考量失火地點屬於大型集合住宿場所,旋即調派番路、中埔、三和、大美、梅山、竹崎、雙福等數個分隊,以及特種搜救大隊與第二、第三大隊等眾多單位及車輛趕赴救援。警消抵達現場時,多名受到驚嚇的房客已自行疏散至戶外空地避難。消防人員迅速攜帶裝備深入起火樓層,初步確認起火地點侷限於3樓其中一間客房;經消防隊及時佈設水線並進行排煙,火勢於晚間8時54分成功被控制並撲滅,順利防止火勢向外延燒至其他房間。經警消全面清查並確認整體環境安全無虞後,除起火的3樓暫不開放外,已允許其餘樓層住客陸續回房休息。針對起火原因,經相關單位初步現場勘查,已排除是飯店本身的電力線路、配電盤或中央空調等主設備故障所引發。研判該起火警疑似為房客在客房內有不當用火或人為疏失行為所致;由於該行為發生於公眾投宿場所,對整棟建築及其他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涉案房客後續將由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深入調查偵辦。嘉義縣消防局特別呼籲,民眾投宿飯店或旅宿場所時,務必遵守相關用電與防火安全規定,切勿在室內隨意使用高功率違規電器或違法使用明火;遇到緊急事故時應保持冷靜,遵循現場廣播與工作人員引導進行疏散,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的公共安全。
就是要當警2/雙北菜警月薪上看8萬! 想穿制服先過這幾關
隨著「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修正,雙北地區繁重加成調高至最高1.3倍,剛分發的基層菜鳥警員,加上超勤等加給後月薪可上看7.5至8萬元,二線一星警官更可突破9萬至10萬元。然而,即便薪資待遇相當優渥,警專招考人數卻近年持續下滑,導致錄取率屢創新高,今年警專甲組男生的錄取率甚至高達94%。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針對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極為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圖/翻攝畫面)因警察職務具有特殊性與公權力,各界對警紀向來以嚴格標準檢視。針對考生本人的「前科與品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均設有不容妥協的嚴格排黑規定。首先,在重大犯罪與貪污方面,凡是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者,以及在公務體系服務期間涉貪污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中者,一律終身不得報考。另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也明確列舉四大不得任用的規定,首先只要曾涉犯刑法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只要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使僅判處罰金,仍永久喪失警察任用資格。曾被列為《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治安顧慮人口,例如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竊盜、詐欺或組織犯罪等罪者、曾因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處分及被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處分者,乃至於過去曾遭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或軍事院校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均不得任用。此外,若犯下上述以外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同樣不得任用。若獲「緩刑」宣告,緩刑期間亦不得任用;即便在緩刑期滿未經撤銷可恢復一般公務員應考資格,在警察特考中仍須面臨實質的查核。以徐嘉旋能順利考回警察並獲分發,主要就是因當初並未受到汰除處分,而是主動提出離職,因此不受上述法規限制。考過就能順利當警察嗎?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規定,擬任警察官前,機關必須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實施嚴格審查。即使前科紀錄在形式上符合緩刑期滿等條件,但在實務上的「素行經歷」關卡中,若被認定曾有不良紀錄或品德不符標準,仍可能面臨不予任用的命運。然而只要順利通過重重考驗,警察的薪水是相當具吸引力,以雙北第一線行政警察單靠警勤加給每月最高可多領1萬2千餘元;雙北刑事警察若加上刑事加成,每月實領警勤加給最高可高達3萬餘元,高薪背後固然代表著高壓與高風險,但嚴格的品操與任用把關,仍是確保執法團隊品質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