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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業務邀前男友試乘…他摳「這地方」性暗示 汽旅激戰數回結局曝光

從事汽車業務的人妻,跟已婚前男友到汽旅激戰。(示意圖/pixabay)

從事汽車業務的人妻,跟已婚前男友到汽旅激戰。(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位從事汽車銷售業務的吳姓人妻,在今年3月底約已婚林姓前男友邀約賞車試乘,乘機透露其婚姻不順,希望相約用餐,吃完飯後林男在車上摳她的手掌心性暗示,之後他們到汽旅大戰。此事被吳女丈夫發現後,丈夫找林男談判,2人還發生肢體衝突,林妻才知道林男外遇,一狀告上法院,最後法院判吳女須賠償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林妻主張,吳女跟林男是高中同學,2人曾經交往,今年3月吳女在臉書祝他生日快樂才有了聯繫,而吳女邀他試乘,還約他吃飯。用餐完畢,2人在車上聊天,吳女主動觸摸林男的私密處並接吻,他們在4月前往竹北某間汽車旅館翻雲覆雨,之後又去開了2次房間,在這期間,吳女還多次傳不雅照給林男。

吳女丈夫在6月知道此事,他直接約林男談判,2人發生肢體衝突拉扯告上法院,吳女偷情的事才被林妻知道,林妻向吳女求償100萬元。吳女說,林男因為在吃完飯摳她的手掌心作性暗示,不是她主動的,林男也提及過去交往的回憶,表達想發生關係意願,4月見面時還主動親她,她在甜言蜜語之下才心動。

吳女辯稱,林男跟妻子沒有感情,她才跟林男發生3、4次性關係,但後來她覺得林男只是想要肉體關係,讓她覺得被騙,而之後老公知情後,也馬上跟她離婚,她對林妻很抱歉。

法院認為,吳女確實侵害道林妻的配偶權,並衡量兩造之學經歷、經濟狀況等情,認林妻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顯屬過高,應減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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