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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潑汽油縱火「燒死9人」 李國輝4度被判死!更三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歷審4度判他死刑,今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歷審4度判他死刑,今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緬甸華僑李國輝2017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歷審4度判他死刑,然而全案經撤銷發回後,高院今(15日)更三審,將他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國輝自稱,臉書群組中被友人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罷凌、嘲笑,又認為陳姓室友發出噪音騷擾,居然於2017年11月在中和租屋處縱火。由於該租屋處為違法隔間,木造隔板根本擋不住火勢延燒,導致9人命喪火窟。

這9人中包括好心收留李國輝的胡姓男子,以及從苗栗北上租屋的員警王志偉。而李國輝縱火後非但沒有離開,還在現場觀看,當場被警方逮捕。不僅如此,審理期間,李國輝揚言自己不怕死,法官要怎麼判都可以。不過之後卻改口,稱自己聽不懂中文。

歷審都認定李國輝惡性重大至極、難以教化,如果判處無期徒刑或較輕的刑度,非但不足以還死者公道並撫慰生者錐心之痛,更與他的惡性比例不相符合,不得不判死,讓他與社會永久隔離。全案經撤銷發回後,高院今(15日)更三審,將他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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