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
」 無期徒刑 毒品 死刑 槍擊 台中河南翁遭辱罵「你就是畜生」失控殺妻 法院判無期…兒女出具諒解書求情
中國河南有一名老婦,今年1月去銀行領錢時,被人用刀捅死,兒子回家追問父親實情,才知道兇手就是父親,真相是2人發生爭吵,一時情緒失控將人給捅死,案件經由法院審理,一審判決曝光。根據判決書,61歲老翁供稱1月13日帶著16斤豆子去找人做「人造肉」,回來秤重發現只有14斤,妻子當時沒說什麼,但晚上突然醒來開始罵他,罵到凌晨4點左右才停止。隔天晚上,妻子又開始碎念,直到15日中午,依舊罵不停,其中包含「你就不是個人」、「你就是個畜生」等侮辱字眼。沒想到,老翁和妻子爆發爭吵,一氣之下拿起刀,抵在妻子的右側腋下,威脅「再罵就捅死妳」,沒想到妻子仍然繼續罵,還放話「你捅啊,我看你捅,捅死我你也不得好過,我早就不想跟你過了…」,結果老翁失控一刀捅了過去,發現妻子動也不動,趕緊找來鄰居幫忙,送到當地醫院,但搶救無效身亡。老翁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老翁通知兒子噩耗,並坦承是因為雙方打架他失手,不久警方到場將老翁帶走,這起案件起訴到法院。法醫鑑定,老翁妻子被利刃刺至胸腹腔貫通創,上腔靜脈根部破裂出血,急性心包填塞致心跳驟停死亡。法院審理認為,老翁和妻子愛吵架,本案起因2人發生爭吵,老翁不堪忍受辱罵不慎殺人,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老翁兒子向《紅星新聞》透露,父母今年都61歲,透過相親認識後結婚,已經將近40年,「從我小時候起,他們倆就經常吵架,母親脾氣會相對暴躁一些」,隨著父母年齡漸長,爭吵的頻率也變得更高,雖然母親受害讓他們相當難過,但父親衝動也算是事出有因,「現在母親不在了,父親可能在監獄裡度過餘生,我們覺得挺難接受的」,因此出具諒解書,支持老翁上訴,並表示二審中依然會提供諒解書。
傳神秘USB驚見「小沈1500」 律師揭2方式查證:柯抗告勝算渺茫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近日遭媒體爆料住家搜出關鍵USB隨身碟,內容赫見「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讓外界不禁懷疑他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是否有金流往來;北檢對此表示不予置評。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和沈慶京之間的1500究竟是什麼?可透過2方法查證,並直言「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柯文哲與沈慶京的1500是什麼?美金?台幣?」黃帝穎認為,這個問題可以透過2個方式查證,首先是比對金流及海外資產,「檢廉若查扣到記載沈慶京1500的柯文哲USB,當然會查1500金流,但如果要查海外資產或虛擬貨幣,則需更多時間查證比對。」黃帝穎進一步指出,第2種方式就是策動沈慶京轉污點證人,因為沈慶京涉嫌行賄罪,相較收賄最重無期徒刑,行賄罪的刑責其實輕很多,較有法律上誘因,例如交保、緩刑,策動轉為污點證人,「行賄者清楚自己支出成本行賄官員及民代的金流,如轉為污點證人,將有助查明1500及其他不正利益。」律師認為,目前京華城案的4名共犯,包括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吳順民,日前提起抗告均被高院駁回,全部羈押確定,「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
柯文哲隨身碟記載「收沈慶京1500萬」! 民眾黨要司法單位說清楚 北檢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弊案,日前被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稍早《鏡週刊》等媒體指出,檢廉專案組在搜尋柯文哲住處時,意外查獲一隻關鍵USB隨身碟,其中記錄顯示2022年收取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涉嫌賄賂罪。對此,民眾黨表示,請北檢說明該新聞之真實性,不要想只以一句「不予證實」,撇清責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稍早《鏡週刊》等媒體指出,檢廉搜索柯住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記載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圖/劉耿豪攝)據《三立新聞》及《鏡週刊》報導,先前檢廉第一次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扣走關鍵的USB,裡頭有「神秘帳冊」,USB上標註「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顯示柯文哲2022年時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這筆記錄與京華城改建建照核發的日期高度吻合,這份以EXCEL檔記錄的關鍵帳冊,內容密密麻麻,帳冊內還包括集團總裁以及科技業大老,顯示柯文哲的政商關係非常好,專案小組因此對柯文哲的賄賂嫌疑提出質疑。按照政治獻金法,個人捐獻以10萬元為上限,營利事業則是100萬,遠遠都低於柯文哲帳本中所記載的1500萬,除此之外,北院裁定,柯文哲明知將容積率提高到超過560%,違反法令仍堅持推動,讓沈慶京跟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檢廉也懷疑1500萬的帳疑似出現對價關係。民眾黨進一步表示,若檢方掌握此證據,為何不在聲請羈押時提出。(圖/周志龍攝)柯文哲若違背職務收賄,最重得面臨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柯文哲自行記下的這筆帳,也間接讓檢廉對於京華城案金流輪廓逐漸清晰。對於相關報導,《中時》引述民眾黨回應,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與《三立新聞》搶獨家,以未經證實的消息,影響社會輿論與法官心證。民眾黨也試問,中華民國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已經完全被視為無物、踐踏腳下?請北檢說明該新聞之真實性,不要想只以一句「不予證實」,撇清責任。民眾黨還痛批,若檢調如此大膽,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恣意與媒體勾串違法,如何讓人民信任司法還有基本可信與尊嚴?民眾黨也質疑若檢方掌握此證據,為何不在聲請羈押時提出,而是「趁柯主席無法自辯的時間,製造操作這種片面扭曲的不明資訊」,傷害柯文哲名譽,更讓台灣民主法治與司法公信力再度重創,另外要求司法單位應即刻說明自清,不要只躲在媒體背後操縱輿論,或放任媒體道聽塗說,戕害司法尊嚴。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不予置評、無法證實」,並表示無法確認相關細節,對於台北地院決定將柯文哲收押禁見,主要理由是涉及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存在串證風險。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檢察官將依據調查結果釐清相關事實。
曾遭判「無期」關超過20年假釋 他騎車行搶落網淚喊:沒錢吃飯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4日清晨在大同區承德路1段4日行搶,持刀威脅路人。搶走1萬元現金和手機,而警方火速逮人,據悉,嫌犯曾被判無期徒刑關20多年,假釋2年又走回頭路,張男被逮時哭著說,他沒錢吃飯了。據悉,9時35分警方在萬華區桂林路發現張男,上前逮人,發現他作案用的尖刀、贓物手機等物,張男坦承犯行,不過不願講1萬元贓款去向。而張男在年輕時,其實因為違反懲治盜匪條例、槍砲、毒等罪,被依《懲治盜匪條例》判無期徒刑,2年前假釋,張男家住板橋,沒有固定工作。據了解,張男在獄中跟李姓獄友為了看A片,花5.6萬元買通替代役走私,被抓到後2人都被依貪汙罪送辦,遭判8年。2022年1月中,張男假釋出獄,他曾擔任餐廳廚師,但因為手受傷又不能工作。張男4日被捕時說,他出獄後難回歸社會,沒工作也沒錢,本來前一晚要去三峽找朋友幫忙,但被人拒絕,他只好騎偷來的車找目標,最後鎖定李男,如今可能要再關回去。張男哭著說,他沒錢吃飯買生活用品,也知道犯罪後要面對刑責。
無期徒刑面面觀3/「比死刑更殘酷」!性侵殺人犯嘆:像把死刑拉長到生命的每一天
在日本,「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第二重刑罰。日本法律知識網站「辯護士.com」(弁護士ドットコム)新聞部記者一宮俊介4日發表報導,透露他與日本多位犯下重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透過信件的交流。其中,新幹線隨機殺人的凶手小島一朗甚至宣稱當初犯下重罪就是為了「吃一輩子的牢飯」,如今如願以償「我現在覺得非常幸福」。一宮對此沉痛表示:「在我與他們通信的時候,彷彿看見了無期徒刑作為懲罰的極限。」不過一宮也指出,並非每個無期徒刑的受刑人,都抱持著與小島相同的態度。由於日本的無期徒刑假釋率極低,幾乎形同「終生監禁」,大部分受刑人幾乎都在獄中度過餘生。一名受刑人就直言「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因為許多受刑人都在獄中過世,或是在獲釋2年內死亡,「跟普通死刑不一樣,無期徒刑就像長時間執行的死刑」。一宮提到一名屢次犯下性犯罪的犯人,他2度入獄,獲釋後又再次犯行,直到企圖強姦了一名在街上偶然遇見的婦女,卻在襲擊過程中殺害對方,因此被判處無期徒刑。這名犯人告訴一宮,他認為無期徒刑是一種「比死刑更嚴厲」的懲罰。犯人在信件中陳述,由於日本無期徒刑的假釋機率很低,大部分受刑人會在獄中被關到死去,少部分得到假釋的犯人往往也會在出獄後2年內死亡。「我現在所在的監獄裡,有一些人在我出生前就已經在這裡了。還有一些人在我來的時候就已經過世。」這名犯人告訴一宮:「我認為無期徒刑也是一種死刑,只是一種需要漫長時間來執行的死刑,我覺得兩者是一樣的。」這名犯人表示,自己雖然數次出入監獄,但這次入獄後過著與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他告訴一宮,由於自己過去犯下性犯罪,都是被判有期徒刑,所以他在獄中根本不擔心犯錯受懲罰的問題。直到這次被判無期徒刑,為了避免遭受懲罰,他在獄中變得小心翼翼。不過相反的,也有些犯人認為自己不可能被假釋,因此他們常常會大膽的典獄長與檢查員提出投訴或訴訟。根據日本刑法,「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第二重刑罰,受刑人入獄後,在服刑期間將進行強制勞動。但一宮在報導的最後也自問,這種刑罰的意義是什麼呢?他引用了在前文中提到的受刑人「美達大和」在來信中提到的一段話作為回答:「除非有相當充分的覺悟與準備,否則是很難得到假釋的(對大多數意志力薄弱的人來說都無法辦到),但另一方面,大多數人都只想著回歸社會,而不是因為接受懲罰而感到懺悔,其有效性值得懷疑。現實地說,無期徒刑只是一種懲罰,而不是對犯人的改造、更生。把這些人關進監獄裡,至少在社會來說是比較安全的。」
無期徒刑面面觀2/關30年「主動放棄假釋」 殺人犯以餘生贖罪:有期徒刑無法帶來真正悔恨
在日本,「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第二重刑罰。日本法律知識網站「辯護士.com」(弁護士ドットコム)新聞部記者一宮俊介4日發表報導,透露他與日本多位犯下重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透過信件的交流。其中,新幹線隨機殺人的凶手小島一朗甚至宣稱當初犯下重罪就是為了「吃一輩子的牢飯」,如今如願以償「我現在覺得非常幸福」。一宮對此沉痛表示:「在我與他們通信的時候,彷彿看見了無期徒刑作為懲罰的極限。」不過一宮也指出,並非每個無期徒刑的受刑人,都抱持著與小島相同的態度。一名曾犯下2起殺人罪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已經在獄中服刑超過30年。他曾經以筆名「美達大和」在外界出版了數本書籍,內容大多是關於對於犯下的罪刑與如何償還罪過的思索,以及對於死刑的肯定。美達曾在著作中表示,他曾經獲得假釋的機會,但自己透過故意拒絕、抵抗配合獄方強制工作的行為,讓獄方取消了對他的假釋資格。這名化名美達大和的受刑人,在要求不透露真實姓名與事件細節的前提下,接受了一宮的書面訪談。美達表示,自己在獄中經過漫長的反思,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即使動機是基於自己的信條,剝奪他人生命仍是絕對不能接受的過錯」。他認為只要無法讓對方復活,那就只有自殺才能說是付出了對等的代價。然而他不滿意以自殺簡單償還性命,而是決定想辦法活著做一些善事。美達表示,自己選擇不假釋出獄,是在社會性上拋棄了自己的生命,以此試圖為剝奪他人生命的過錯在道德上達到對稱。為此他決定會在監獄中結束自己的一生,以囚犯的身分在獄中死去。而且考慮到受害者家屬的年齡,他決心會比死者更早結束自己的生命。美達還在信中告訴一宮自己對於同一所監獄中無期徒刑囚犯們的觀察。美達指出,大部分的無期徒刑受刑者在得到假釋機會前,至少要面對30到35年的服刑。但是這些人一開口,只會提到監獄外面的世界,至於會提到受害者或者其家屬的受刑人,「幾乎沒看過」。此外,美達也指出,「如果是有期徒刑的話,也不會有深刻的悔恨」。他在信件中提到,對於那些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人,往往會更具有野心,常會提到回歸社會後要做些什麼,「所以我認為他們沒有深刻的悔恨或自我反省。」一宮指出,在美達的信中可以讀到,正因為美達被判處無期徒刑,不保證能夠回到社會,所以他能夠更深刻的面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無期徒刑面面觀1/想吃一輩子牢飯!無業青年新幹線砍殺乘客 今稱獄中生活「非常幸福」
在日本,「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第二重刑罰。日本法律知識網站「辯護士.com」(弁護士ドットコム)新聞部記者一宮俊介4日發表報導,透露他與日本多位犯下重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透過信件的交流。其中,有犯人宣稱當初犯下隨機殺人的重罪,就是為了「吃一輩子的牢飯」,如今如願以償,犯人告訴一宮「我現在覺得非常幸福」。一宮對此沉痛表示「在我與他們通信的時候,彷彿看見了無期徒刑作為懲罰的極限」(彼らと手紙をやり取りする中で、無期懲役という刑罰の限界が見えてきた。),報導曝光,引起討論。2018年6月9日晚間9點45分左右,日本無業青年小島一朗在東海道新幹線「希望號」上持刀將2名女性乘客砍成重傷,另有一名38歲上班族為了挺身阻止小島繼續攻擊女性,頸部受到小島狂砍十多刀而喪命。落網後,日本媒體發現,22歲的小島已經失業超過半年以上,而他也為此長期流落街頭。他在法庭上宣稱,自己犯下重罪的動機,是因為「獨立生活很困難」,因此想要被終生監禁,還表示「砍誰都行」。當他2019年12月在法庭上被宣判「無期徒刑」時,甚至高興地舉起雙手高喊三聲「萬歲」。一宮為了得知小島如今的處境,在2024年4月向關押小島的監獄寄了一封信,大約在1個月後收到了長達21張信紙的回信。一宮表示這封長信上多處有著草稿的痕跡,表示小島並非倉促寫就,而這封長信簡約的描述了小島入獄的時光,其中不僅沒有任何言語對他的罪刑表示懺悔,也沒有一字一句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表示道歉,他還告訴一宮:「你可能不相信,但我現在很幸福。」、「日本監獄很棒。這裡仍然有希望」。入獄5年,小島一朗在給予記者一宮的手寫親筆信上表示自己現在「過得很幸福」。(圖/翻攝弁護士ドットコム)據一宮向獄方求證,小島在入獄後頻頻鬧事,拒絕進食,還屢次做出暴力行為,因此他目前身處在與其他囚犯隔離的保護室中,僅在獄警的協助下進行極其有限的日常活動。然而小島在信件中數次提及,如今的獄中生活「正是他所希望的一切」。小島在信件中表示,「在監獄裡,吃、穿、住都是給定的,朋友、工作、娛樂都是提供給你的。在社會上,我們必須很努力工作才能獲得這些,但是在監獄裡,卻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相反,使用它們才是我們的責任。」、「我在外面非常想吃到的食物、根本得不到的食物,在這裡卻被要求『給我吃下去』。」小島闡述:「身為受刑者,自然是捨棄了普遍意義上的幸福,想像其他人一樣快樂是不可能的。然而,只有無限期地被關在監禁室中直到死亡才能感受到的幸福確實也是存在的。」、「在社會上,生存是一種必須靠努力才能贏得的權利。然而在監獄裡,活下去是你的職責,你也被要求活下去。」小島還告訴一宮,當年法官在法庭中對小島判決無期徒刑時,曾表示:「把他送進監獄面對(餘生都要)服刑的每一天,並且直接面對被監禁懲罰的現實,與他犯下刑責的重量是相當的。」如今小島在信中詢問一宮:「對此,你怎麼想呢?」
昔被判無期「坐牢逾20年」 假釋犯出獄2年…缺錢亮刀搶劫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今(4日)清晨發生搶案,一名男子騎贓車,趁四下無人持刀搶走路人1萬元現金及手機,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案發4小時後便逮到人,更發現嫌犯年輕時因涉及強盜案件,被判無期徒刑,關了20多年剛假釋出獄,沒想到才2年竟因缺錢又走回頭路。警方調查,45歲張姓男子今天清晨5時許,騎贓車在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巷弄內徘徊,看到35歲李姓男子路過,便靠近拉扯,見李男不從隨即拿出開山刀威嚇,李男只好交出包包,張男得手1萬元現金和手機後騎車逃逸。李男立刻報警,表示隨身證件、現金等物品都被搶走,轄區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掌握張男車籍資料和行蹤,上午9時35分在北市萬華區桂林路發現張男身影,上前壓制逮人,順利查獲張男及其作案用尖刀、贓物手機、包包等。張男雖坦承犯行,但始終不願交代1萬元贓款去向,警詢後依強盜、竊盜等罪嫌送辦。值得注意的是,張男年輕時曾因涉及違反懲治盜匪條例、槍砲、毒品、詐欺、洗錢等罪,被依《懲治盜匪條例》被判無期徒刑入獄,2年前才假釋,但沒有固定工作,平常居住在新北市板橋區,如今因為缺錢所以犯案,恐怕又要回去坐牢了。
柯文哲無保請回 律師:法官認為五成以上有罪才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聲請羈押,院方2日凌晨宣告柯無保請回。律師解釋,對於犯罪嫌疑人,法官若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就可能裁定羈押;若犯罪嫌疑大及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律師鄧湘全說,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大約要50%以上認為被告有罪才會羈押。鄧湘全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就有可能被法院裁定羈押。鄧湘全解釋,假如有前面犯罪嫌疑大及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就是交錢保人或限制住在家裡頭不能亂跑出國之類的。如果連犯罪嫌疑重大都不構成,這時連交保或限制住居都免了,這就是「無保請回」。「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鄧湘全解釋「犯罪嫌疑重大」指出,法院判決「有罪成立」,必須是證據已達「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白話來講判有罪是「百分之一百確信的程度」,是「沒有疑問的」。法院判斷「犯罪嫌疑重大」,必須是證據已達「某種層度大概有罪的證明程度」,白話來講犯罪嫌疑重大是「大概百分之五十相當程度確信有罪的程度」。鄧湘全說,犯罪嫌疑重不重大的判斷,要依證據來判斷,基本上看待一個犯罪事實,是從無到有,一開始有跡象讓人「想像」,接著「懷疑」,然後「可能」。後來有證據出現了,慢慢可以「說明」,證據愈來愈多了,開始可以從「釋明程度」往前推進到「證明程度」。從從「想像、懷疑、可能、說明、釋明、證明」,法院如果要羈押被告,至少要到達「釋明與證明之間」的程度,若寬鬆 一點,釋明程度就可以羈押了。鄧湘全舉例,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抗字第 333 號刑事裁定表示:「關於羈押與否之審查,其目的僅在判斷有無實施羈押強制處分之必要,並非認定被告有無犯罪之實體審判程序,故關於羈押之要件,無須經嚴格證明,以自由證明為已足;至於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乃本案實體上應予判斷之問題。」鄧湘全解釋,《刑事訴訟法》講證明有兩種:「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判有罪要嚴格證明,羈押要自由證明,一般人應該聽不懂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其實,大致原則說來,就是「法官至少要有認定你百分之五十以上有罪的程度,我才會押你啦!」他呼籲,希望「每位法官」在「每個案子」,都會貫徹這樣的原則。
京華城案才是超級颱風! 律師因「2原因」判斷柯文哲收押機率高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期捲入假帳風波,30日又因京華城容積率飆增弊案,住家、辦公室遭搜索後被帶往廉政署。外界好奇柯是否可能因此被收押?對此,有律師表示對柯文哲來說,「京華城案才是超級颱風」。而檢調會搶在今日一早就進行搜索,研判是受到議員應曉薇昨日的逃亡影響,加上柯文哲涉嫌重大「有逃跑之虞」,檢調只好快速收網、避免串證,研判柯文哲被收押的機率高。柯文哲任職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放寬至840%,過程中是否有違法涉及圖利罪仍待調查,彭振聲日前被傳喚,並遭限制出境和出海,而他在訊問中透露京華城案是柯文哲「交辦」。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是收下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被檢廉懷疑收賄後施壓北市府,將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提升至840%。檢廉29日聲押應曉薇、沈慶京、應的助理吳順民,檢方複訊後認為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0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准收押,囚車才在凌晨5點多離開法院,檢廉又再度出動,搜索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的住處,並帶回柯文哲偵訊。綽號「熊大律師」的開業律師陳君瑋在臉書上公開表示,柯文哲此前的假帳案、看豪宅等事情雖然在輿論上觀感不佳,但在法律上都是小菜一碟,唯有京華城案是「真正的超級颱風」,所以柯文哲昨日才會宣布「請假3個月」。他認為柯就是預知萬一被收押,偵查中一期是2個月,多1個月彈性時間(含抗告、發回重審等),所以請假「3」個月。陳君瑋另外提到,柯文哲7月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曾脫口表示:「對啦,就是圖利啦」,即承認有圖利他人,此舉至少已經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至少5年徒刑起跳。現在又爆出議員應曉薇收了4000多萬賄款,檢察官可能推測也行賄台北市府高層,所以改成第4條「違背職務收賄罪」追查,「這是超級重罪,至少10年起跳」。陳君瑋還表示,京華城一案涉及利益高達數百億,未來判決上依照經驗,可能判刑15年到20年,最重無期徒刑。他還預測,柯文哲這次成立犯罪的機率相當高,因為雖然應曉薇、沈慶京都否認犯罪,但是柯文哲媒體上自認圖利,彭振聲作證柯「交辦」,再加上柯文哲自己在公文上蓋章簽名,「有物證效力等於成立犯罪」,「這樣已經幾乎90%成立犯罪了」。陳君瑋還指出,檢調這幾天辦案的步驟明顯加快,其實柯文哲如果沒有在媒體人前公然向檢調嗆聲「就是圖利啦」,然後應曉薇不要桃園逃亡不成再跑去台中想出境,檢調動作應該不會這麽快。「畢竟要辦一個首都前市長,又擁有八席立委實力的黨主席,手上沒有十足證據,不敢輕易動作。」他認為,彭振聲可以無保走出地檢署,就令人詫異,代表檢調把重力都壓在柯文哲身上。再加上應曉薇昨日上演逃亡大戲,檢調只好快速收網,「應曉薇都被收押了,當然就剩下最大咖的柯文哲。」他還提到,在法律實務上,為避免最大咖在外面串證,辦完應曉薇,一定要馬上辦最大咖。檢調已經把辦案的行程表規劃好了,只是要何時出手還在觀望,一旦引信點燃,一定馬上引爆,「只能往前,沒有後退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月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談到京華城案時脫口說出「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在事後澄清,柯是指「在合法範圍協助台北市政順利推動,為的就是讓市民得利」。
最小受害人僅2歲!自製爆裂物放廟會害29傷 嘉義炸彈客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遶境2023年7月發生爆炸,導致29位民眾受傷,最小受害人更年僅2歲,警方追查發現是41歲男子趙偉志自製爆裂物,將爆裂物放在舞台附近垃圾堆後離開,再以遙控引爆導致事故,嘉義地院28日審理終結,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2023年7月15日晚間9時許,嘉義市金山路、永樂一街突傳巨響,該地當時鄭舉辦遶境廟會,廟會舞台旁突然爆炸,現場29人灼傷或是被金屬碎片劃傷,最小的患者更年僅2歲,現場鮮血淋漓、一片狼藉,場面怵目驚心。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由嘉義地檢署江炳勳檢察官偵辦,而持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趙男趙嫌當晚提著深色紙袋進入案發現場,停留不到1分鐘即快速離去,而他離開時手上已沒有手提袋,前往趙男住家將他逮捕,嘉義地檢署調查後,日前將其起訴。但趙男始終否認犯行,更誣指是員警栽贓陷害,但檢警發現他在案發前,廣泛搜尋製造爆裂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相關資訊,並在他租屋處查扣製作爆裂物筆記本,以及與爆炸現場一樣的火藥、鋼珠、鐵盒等證物,所扣得爆裂物威力合計有如10顆手榴彈裝藥量。法官痛斥趙男犯行數屬預謀型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為,其手段冷酷且心態兇殘狠毒,犯後誣指是警員栽贓,更多次狡辯態度始終不佳且虛耗司法資源,顯見毫無悔悟之心。判決書指出,受傷的29位民眾中包括兒童及少年,部分被害人更傷勢嚴重,住院進行多次清創手術,如非因急救得宜,可能釀致無法挽回悲劇,因而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
綠帽男用關刀刺胸、銅錢塞口虐妻致死辯稱驅魔 遭判無期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驚悚案件中,徐姓男子因對妻子出軌感到憤怒,最終在一次激烈的爭執中殘忍殺害妻子,法院經過審理,最終對徐男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此判決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7月11日,當日徐男與妻子一起食用毒咖啡包,期間徐男檢查妻子的手機相簿,發現妻子與其他男子有合照,這一發現讓徐男大為震驚,隨後才得知,自己在服刑期間,妻子竟被其他人包養。憤怒之下,徐男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執。徐男在爭執中將妻子壓在地上痛打,並用長約23公分的木製關刀戳擊妻子胸部,還將關刀插入妻子的嘴巴,甚至用祭拜的銅錢塞進妻子嘴內,導致妻子多處受傷,最終,徐男徒手壓住妻子的喉嚨,造成其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致使妻子窒息死亡。事發後,徐男曾數度宣稱妻子中邪,暴力行為是為了驅魔,後來徐男承認,妻子被包養才是行凶的真正動機,徐男曾表示,由於妻子在食用咖啡包後出現抽搐,才用關刀和銅錢塞住妻子嘴巴,以防她咬舌,並否認其他毆擊行為,聲稱妻子的死亡是由中毒引起的。然而,法醫鑑定結果顯示,妻子在插入關刀時並未出現抽搐,且其身上有多處傷勢,鑑定結果也指出,妻子的傷勢與毒品無關,加上當時屋內僅有徐男、妻子及他們的2歲幼子在場,證據表明徐男具有明顯的殺人故意。法院審理後認為,徐男因不滿妻子被包養而行凶,且在作案過程中不顧2歲幼子的存在,使得小孩目睹這一恐怖的場景,對孩子造成重大心理創傷,法院指出,徐男的行為冷血無情,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破壞和震驚,顯示出其極端的殺意和兇殘的行徑,考慮到案件情節的嚴重性,法院決定判處徐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其公權終身。
陸漁民越界捕魚遭海巡追緝翻覆釀2死 死者家屬「不提告」、2海巡人員不起訴確定
發生於今年2月14日,大陸籍快艇在金門海域越界捕魚,在我方海巡追緝時船身翻覆,2人不幸落海喪生,引發兩岸緊張。金門地檢署上周偵結,認為海巡署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過失致死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雖然大陸國台辦回應「不能接受」,並要求台灣應嚴厲懲處責任人。但本案由於死者家屬未提告,且過失致死罪並非職權送再議案件,因此海巡署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今年2月14日下午,大陸籍「三無快艇」因闖金門禁限制海域捕魚,為了逃避我方海巡人員追逐而翻覆釀成2死,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由於金門海巡隊在驅離與大陸船隻翻覆過程中都未錄影,引發質疑,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升溫。事後金門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另我方積極與陸方協商,經歷5個多月協商,終於取得共識。8月16日,金門地檢署偵結本案,認定兩船確實有發生碰撞,但無法證實漁船翻覆是因碰撞所致,因此海巡署2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大陸國台辦16日晚間表態稱「不能接受」,並要求台灣應嚴厲懲處責任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6條規定,「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但由於金門海巡人員所涉犯過失致死罪的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職權送再議案件,加上兩岸代表協商後,陸方2名死者家屬確定不提告,亦無人提起再議,因此2名海巡人員獲不起訴處分已告確定。
毛畯珅「涉犯224罪」遭判刑28年 受害家長發聲:應判無期徒刑
北市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也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對此,部分受害家長發聲,感謝法官的努力,但認為毛畯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得減刑或假釋。據了解,毛畯珅在其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幼保員期間性侵多名年幼女童,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日前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受害家長對於判決結果並不滿意,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累積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最終卻只被判28年,並沒有無期徒刑,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以待,希望毛畯珅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應讓被告有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外,家長們也在聲明中提到,案件中知情未報的共犯至今未被追究,他們認為幼兒園內的教職員應該知情但卻隱瞞不報,這種行為等同於包庇和隱匿,應受到法律制裁。家長們呼籲,希望在兒少案件中,能第一時間扣押相關證據,特別是行為人的手機與其他3C產品,以避免證據遭到破壞,並建議教職員入職前應提交良民證,若有案在身應即時註記,防止不肖之人進入幼兒教育場域,且教育部應重新檢視通報機制,確保教保服務人員若知情未報,將面臨應有的法律責任。《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偷開心果遭判無期 瀋陽兄弟獄中遇真兇「提申訴被駁回」
中國瀋陽的曹氏兄弟曹慶三、曹波三於1999年因被認定行竊盗窃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結果兩人因此遭判無期徒刑。雖然兩兄弟自被捕後,多次供述貨品是通過宋姓男子介紹在沈陽「南二」市場從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以低於市場價購買的,並非盜竊,兄弟倆甚至在監獄中遇到「小三子」。但多年來提出上訴,還是被中國法院駁回。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初,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但警方一直未能找到其人。不久後,法院作出判決,兩人被判無期徒刑。在曹氏兄弟服刑期間,大哥曹慶三在獄中遇到一名和記憶中「小三子」一模一樣的人,從其攜帶進監獄的照片背面還發現了自己當年寫給「小三子」去收尾款的地址。監獄曾就此事展開調查,訊問筆錄顯示,一名攜帶照片的犯人蔡姓男子承認自己是「小三子」,並供認盜竊行為。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記載,2001年,蔡姓男子因殺人未遂被判處死緩,2004年減為無期徒刑後又四次減刑,最終於2021年刑滿釋放。後續曹氏兄弟自2000年入獄服刑後一直申訴,但屢被駁回。期間,兩人分別由無期徒刑轉為有期徒刑,於2017年前後相繼出獄。重獲自由後,他們繼續向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最高法指令遼寧省高院審查該案。在聽證會上,關鍵證人蔡男否認自己是「小三子」,稱在獄中遭曹慶三威逼利誘才承認。蔡男稱自己被曹慶三打過,並給了些方便麵和豬頭肉,才同意「扛罪」。但辯護人認為蔡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本身並非無膽識之人,怎可能簡單的威逼利誘就同意扛最,其辯解理由不能成立。但另一證人宋男也表示不認識「小三子」,並否認介紹蔡某濤和曹慶三認識。後續最高法駁回申訴通知書中,法院認為原審認定曹氏兄弟盜竊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關於「小三子」的供述和辯解存在明顯矛盾,同時由於曹氏兄弟的說詞一直不斷變化,中間甚至有與其他證詞相互矛盾,最後申訴還是遭到駁回。通知書還指出,蔡男承認自己是「小三子」的供述與其他證據也有矛盾,且蔡男後來否認盜竊行為。曹慶三辯稱「小三子」就是蔡某濤,並提供寫有地址的照片,但蔡男稱照片是受曹慶三指使在獄中寫的。因此,法院認為蔡某濤在獄中的供述缺乏客觀性,不能採信。照片上的地址也不能證明蔡男實施盜竊。曹氏兄弟對此結果表示難以接受,考慮繼續申訴。
康建血案4死1重傷 「唯一倖存者」向槍手求償4670萬…法院准了
南投「康建生技公司」2022年7月發生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被最高法院判1個無期徒刑定讞,另外3個死刑還在釋憲中,而唯一倖存者董事長賴敏男由兒子代求償4670萬,南投地院日前也全數判准。據了解,李鴻淵因為在2012年任職期間遭到刁難,他懷恨在心,2022年7月14日帶三把槍和手銬、摺疊刀等,去康建公司尋仇,他把員工先關廁所,再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賴敏男女兒賴彥妤等人開槍,造成4死,賴敏男是唯一倖存者,李逃亡21小時躲在養身館,落網時稱,「甘願了」、「這麼多人,我好榮幸」。他也跟媒體說,「我有深仇大恨!」賴敏男儘管倖存,卻有嚴重認知功能、口語理解障礙等,法院裁定他受監護宣告,而監護人是長子,長子跟李和提供槍的賴裕隆,請求爸爸的醫療費用500萬元、看護費用500萬元、交通費用100萬元、增加生活雜支300萬元等,一共4670萬餘元。法官認為,金額請求合理,判李要賠全額,而李在2018年到2019年買槍,因家庭失和、身心狀況不佳,難認是賴裕隆幫助李鴻淵買槍,所以駁回對賴的求償。據悉,賴家對賴敏男的狀況不多透露,而康建公司附近種了很多七里香、茶花等,都是賴敏男種的,而他有空會來整理花草,甚至睡在倉庫。居民指出,賴敏男為此砸千萬元,但現在健康狀況不好,兒子請工人來顧園地。
康健生技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面臨4670萬賠償 死刑釋憲中
2022年7月14日,南投「康健生技公司」發生震驚社會的4死1重傷槍擊案,冷血槍手李鴻淵因怨恨積壓,持槍行凶,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另有3個死刑判決仍在憲法法庭釋憲中,近日,南投地方法院針對倖存者及其家屬的民事求償案件作出判決,要求李鴻淵賠償4670萬餘元。回顧這起案件,李鴻淵自認在2012年任職康健期間,遭到不公正對待,積怨多年,2022年7月14日傍晚,李鴻淵攜帶3把手槍、百發子彈、摺疊刀與手銬等武器,前往康健生技公司報復。李鴻淵將遇到的員工關進廁所後,依次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董事長賴敏男的胞弟賴鋕卿、女兒賴彥妤、主任張嘉琦及董事長賴敏男開槍,除了賴敏男被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外,其餘4人皆當場死亡,李鴻淵在逃亡21小時後被捕,當時還對媒體高喊「我有深仇大恨!」刑事部分,一、二審法院對李鴻淵判處3個死刑和1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死刑,並併科罰金35萬元,最高法院2024年3月駁回無期徒刑與罰金部分的上訴,但針對3個死刑部分送憲法法庭釋憲,尚未有最終結果。賴敏男在事件中雖僥倖生還,但卻留下器質性腦症候群、嚴重認知功能障礙等後遺症,法院裁定賴敏男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長子擔任監護人,長子代表父親向李鴻淵及槍枝提供者賴裕隆提出4670萬餘元的賠償請求,涵蓋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用損失等。法院最終認為賴敏男的賠償請求合理,判決李鴻淵須全數賠償,然而,法官認定賴裕隆提供槍枝的行為與命案發生無直接因果關係,駁回對賴裕隆的求償請求。
日導演小松孝英來台登桃影 庹宗華《滿七》再當同志爸
第11屆桃園電影節推出「神遷夢戲——紀錄片觀點」單元,播映12部各有特色的紀錄片,而日本導演小松孝英也將親自來台現身影展現場,與觀眾分享創作心法。「遷呼萬幻——光影尋夢園」單元則集合全台12所相關科系大專院校最新學生短片,展示新生代創作能量。跨院校合作的「特別發現」單元則有台藝大導演林明智執導的短片《滿七》,由庹宗華與孫明宇飾演一對同志父子,深刻描寫父子親情。日本宮崎縣是桃園的姐妹城市,桃園電影節也特別選入宮崎縣導演小松孝英兩部紀錄片《鹽月桃甫》、《中村地平》,以同樣來自宮崎縣、以台灣為重要創作核心的日治時期畫家與作家為主題,呈現與對照出跨越時空的「台灣觀點」。另一部《離亂之歌》則是以七位作家蘇偉貞、陳義芝、張曉風、桑品載、隱地、王健壯、向明等人的生命軌跡,用流離、渡海、新生、滄桑、懷鄉、返鄉、回望等七個篇章,描寫眷村第一代、第二代從移民到歸屬的心路歷程。《鹽月桃甫》敘述日本畫家鹽月桃甫與台灣的故事。(圖/桃園電影節提供)《台北十日》、《再見了,菲林》則由台北知名字幕製作公司、福相數位電影製作總經理張逸方所執導,張逸方從事電影工作超過25年,在危機邊緣成功帶領福相由膠卷時代順利轉型進入數位時代。他以獨特的業者視角,在《再見了,菲林》之中,記錄膠卷電影的盛極而衰,讓觀眾認識逐漸被淡忘的沖洗師、字幕師、放映師等幕後無名英雄。《台北十日》則是張逸方個人在發現腦癌、經過治療後,人生重啟的真實故事,動人而深刻,張逸方也將在影展期間到場與觀眾見面。《舞賽》、《竹葉之青》、《再一次就好了》分別以原住民、跨國聯姻主題,同樣緊扣本屆桃影主題「遷徙」。《舞賽》曾入圍台灣國際女性影展、金穗獎,以原住民在現代社會中追尋真我的艱辛歷程。《竹葉之青》是桃園紀錄片獎優勝作品,紀錄原住民部落在現代社會之中,如何以泰雅族傳統工藝「伐竹」走出一條生存之道。《再一次就好了》曾入圍桃園城市紀錄片影展,以台灣老公、印尼老婆的跨國聯姻,寫下一段與眾不同的愛情篇章。《降溫告急》則是中央氣象署升級之後的首部官方製作,勾勒全球在氣候變遷下的未來變化。《降溫告急》勾勒氣候變遷下的未來變化。(圖/桃園電影節提供)《愛子歸來》拍攝過程歷時十年,以六十歲才移民到紐約的台灣楊媽媽為主角,她在丈夫和兒子去世後,以與紐約監獄中無期徒刑囚犯通信為生活重心,但卻又與相依為命的孫女艾倫經常發生衝突。透過楊媽媽視角解構美國夢,以及新世代家庭關係之轉變。台藝大導演林明智執導短片《滿七》庹宗華與孫明宇飾演一對同志父子。(圖/桃園電影節提供)本屆桃影另一個重要單元「遷呼萬幻——光影尋夢園」,則集合全台12所相關科系大專院校學生,總共36部短片作品,作品來自包括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政治大學、世新大學等重要院校。另外還有三部跨院校合作的「特別發現」,描寫父子親情的《滿七》由庹宗華與孫明宇飾演一對同志父子、以及將入獄的年輕受刑人為主角的《烏鴉籤王》、貼身觀察熱情可愛印尼看護生活的《莉娜》。2024桃園電影節將於8月16日至8月29日於桃園展開。
23年後...911恐攻主謀終於認罪 與美檢達成協議無期換免死
美國國防部於當地時間7月31日宣布,美國檢方已與911恐怖攻擊的主嫌穆罕默德(KhalidSheikh Mohammed)達成協議,係透過認罪方式換取避免被判死刑,而其他2名被告也同意承認了所有指控。綜合外媒《美聯社》、《CNN》、《BBC》的報導,2001年9月11日恐怖攻擊帶走了近3千條人命,主嫌穆罕默德等3人自2003年起便關押在古巴關達那摩灣(Guantanamo Bay)軍事基地,而多年來這件案子遲遲沒有被解決。五角大廈聲明表示,這項認罪協議的細節目前不會立即公開,但《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報導稱,穆罕默德與阿塔希(Walid bin Attash)、豪薩維(Mustafa al-Hawsawi)已經同意認罪,包括攻擊平民、違反戰爭法的謀殺、挾持與恐怖主義,以此來換取無期徒刑,免除可能遭判死刑的審判。實際上,檢方去年就在一封信函中詳述這項認罪提議,不少罹難者家屬卻對此協議「深感不安」,有些人仍希望被告能面臨最終極的懲罰;而「911受害家庭聯合會」(9/11 Families United)主席斯特拉達(Terry Strada)也表達出擔心之情,他認為認罪協議的消息將掩蓋即將揭曉的證據,「這些證據是家屬要求沙烏地阿拉伯為其所謂的恐怖陰謀負責的鬥爭」。報導指出,該案之所以遭到長期延宕,係因3人被捕後曾遭中央情報局(CIA)刑求,相關法律爭論他們是否能受到公平審判,此時認罪協議就有助避免這個棘手問題。另外,穆罕默德於2003年3月在巴基斯坦被捕,被認為是蓋達組織(Al-Qaeda)首腦賓拉登(Osama bin Laden)最信賴、最聰明的副手之一,他曾在美國上大學、是名工程師,而他也聲稱自己「從頭到尾」策劃了911恐攻。
情侶開車爆口角!他暴怒毆女友「丟包國1北斗段」 衝動男下場慘了
國道1號日前出現危險一幕!一對情侶29日晚間從雲林開車北上,行經彰化北斗路段224.5公里處時,2人因故發生口角,其中施姓男子當場暴怒,先是毆打吳姓女友臉部後,再將她丟包在路肩,隨後駕車揚長而去。警方接獲女子報案,立即派員到場將她帶回員林分隊安置,所幸未發生危險,後續將依法辦理。據了解,該對情侶年約20多歲,2人29日晚間開車從雲林北上,期間施男疑似懷疑女友出軌,雙方在車上爆發口角,不料他一怒之下竟出手施暴,先毆打吳女的臉部後,再將對方丟包在國道1號北上彰化北斗路段224.5公里處,隨後猛踩油門離去。吳女遭施男丟包後相當無助,只好打電話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男友施暴,接著便站在路肩等待救援。國道警察獲報後,趕緊派員前往現場處置,所姓女子並未發生危險,隨後將其帶往員林分隊暫時安置。另一方面,警方已通知施男到案製作筆錄,全案依強制罪及傷害罪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違者可處600至1200元;若因此造成人員傷亡,將觸犯《刑法》294條遺棄罪,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