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
」 無期徒刑 梁育誌 死刑 尹錫悅 柯文哲
桃園毒販擁槍自重!海巡攻堅逮人 搜出3把槍
海巡署偵防分署新竹查緝隊今年3月間接獲檢舉,指稱桃園地區疑有毒販擁槍自重,隨即與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當場逮獲53歲的劉姓主嫌,並在其住處搜出3把改造槍枝、34顆子彈與海洛因、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毒品。據了解,53歲的劉姓男子在桃園地區到處販售毒品,其以自家住家作為據點,對外販毒,劉男疑似為確保交易安全,竟從不知名人士手中獲得3把改造槍枝。海巡偵防分署新竹查緝隊獲報後,也在今年初前往埋伏,持續掌握其生活作息與犯罪模式後,於今年3月25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勤務,當場查獲改造槍枝3把、子彈34顆及相關改槍工具,並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57.33公克、依托咪酯9.69公克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0.6公克等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全力瓦解犯罪網絡。海巡署呼籲民眾,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改造及持有改造槍械刑責為5年以上,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另行政院已於115年6月27日公告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質提升列管為第一級毒品,大幅加重相關刑責。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施用第一級毒品者,亦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依托咪酯類毒品不論供給或施用均將面臨嚴厲刑事責任,民眾切勿因新興外觀或錯誤資訊而誤觸法網、危害自身健康。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專線,共同打擊槍毒犯罪,攜手維護社會治安。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
桃警斬黑金槍毒詐3月掃1.4萬案 扣3萬公克毒品、逾千萬不法所得
黑金槍毒詐影響民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甚鉅,桃園市警察局為打擊犯罪,第二季(4至6月)祭出鐵腕,以「除惡務盡、犯罪零容忍」的強硬態度發動全面掃蕩,在3個月內查獲1.4萬件刑案,並查扣3.3萬公克各類毒品和上千萬不法獲利。桃園市警局統計,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3個月內共查獲各類刑事案件1萬4000餘件,成效較第一季顯著增加近千件。其中包含檢肅黑幫組織12件59人、查獲非法槍枝16枝、詐欺集團137件160人,並查扣不法利得總計高達1316萬餘元。此外,警方更精準打擊犯罪邊緣,緝獲緝狐專案犯嫌21人、詐欺通緝犯546人;在毒品防制方面,查獲毒品犯罪1963人、毒駕679人,並起獲總毛重達3萬3383公克的各類毒品。警察局長廖恆裕表示,掃黑、肅槍、緝毒及打詐為當前治安工作重點,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欺壓善良民眾的犯罪行為,警方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執法,逐一查緝到案,並追查不法金流,從源頭瓦解犯罪組織。廖恆裕強調,警方有信心、有決心,更有能力維護社會治安,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安心,並提醒,依托咪酯類毒品自6月27日起已列為第一級毒品,凡製造、運輸或販賣者,依法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重刑;施用第一級毒品者,亦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警方呼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類毒品絕非一般電子煙產品,無論販售、供應或施用,均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追訴,切勿因好奇心、外觀新穎或同儕慫恿而輕易嘗試,以免觸法並危害自身健康。
牛郎成癮釀血案!29歲風俗妹欠債490萬 設局勒斃社長奪財
日本滋賀縣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29歲前風俗店員市橋由衣因沉迷牛郎店、欠下高達2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90萬元)債務,竟聯手47歲男客加藤徹設局殺害愛知縣海部市(Ama City)55歲不動產公司社長丹羽正美,奪取現金卡後提領約400萬日圓(約新台幣82萬元),再將遺體棄置於琵琶湖(Lake Biwa)。法院認定其犯案動機出於金錢與私慾,手段殘忍且具計畫性,最終判處無期徒刑。日本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主嫌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TBS NEWS DIG)根據起訴內容,市橋由衣案發前在風俗店工作,長期流連牛郎店,甚至在庭上坦承自己已經「像成癮一樣」,即使經濟狀況惡化仍無法停止消費。庭審揭露,她為了追捧心儀牛郎,不但向親友借錢,還曾私下與店內客人在店外見面換取金援。檢方指出,她因欠款問題愈滾愈大,甚至擔心債務延遲償還一事被心儀牛郎所屬店家的經營者發現,進而影響自己在牛郎店的關係與地位,因此開始盤算以非法手段取得大量現金。檢方表示,市橋由衣最終找上經常光顧風俗店的47歲男客加藤徹,兩人共謀將目標鎖定在資產豐厚的丹羽正美身上。案發時,兩人先將丹羽誘出,再以勒頸方式將其殺害,奪走現金卡及財物後,陸續提領約400萬日圓。犯案所得大部分流入市橋手中。之後兩人為了掩蓋罪行,又將被害人遺體運往滋賀縣琵琶湖棄屍,企圖毀滅證據。被害人遭殺害後棄屍琵琶湖,案件在日本引發高度關注。(圖/翻攝自TBS NEWS DIG)庭審期間,檢辯雙方針對量刑激烈交鋒。檢方指出,市橋由衣為了滿足自己在牛郎店揮霍的需求,不惜策劃強盜殺人,犯案手法殘忍且執拗,並非臨時起意,而是經過討論後付諸實行的犯罪行為,「被告滿腦子只想到自己,被慾望與金錢支配,毫無值得同情之處」,因此求處無期徒刑。辯護律師則主張,兩人原本曾一度放棄犯案,並非從一開始就完全漠視被害人生命;加上市橋長期受到牛郎文化影響,呈現類似依賴症狀,且年僅29歲,仍有矯正與重返社會的可能,因此希望法院量處20年有期徒刑。女子因沉迷牛郎店欠下2400萬日圓債務,涉嫌聯手男客殺害不動產公司社長奪財。(圖/翻攝自TBS NEWS DIG)案件審理期間,被害人女兒的陳述書也在法庭上宣讀。她表示,雖然父母早年離婚,但父親遭殺害至今已兩年,家人始終無法走出傷痛,「失去的生命永遠不會回來,希望被告能真正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應有責任。」這段內容讓法庭氣氛一度沉重。面對家屬控訴,市橋由衣在最後陳述時低聲表示,自己會記住被害人女兒的話,未來持續反省,不會忘記對方的心情。不過,大津地方法院認為,市橋由衣與加藤徹雖曾短暫打消犯意,但之後仍在兩天內重新執行犯罪計畫,顯示對金錢有極深執念。法官指出,被告為償還債務並維持沉迷牛郎店的生活,不惜奪走他人性命,犯行極度自私且應受到嚴厲譴責,因此駁回辯方主張,判處市橋由衣無期徒刑。至於共犯加藤徹的案件,目前仍由法院另案審理中。日本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主嫌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十大槍擊要犯「小蜜蜂」為10萬賭債失控 持MP5闖彩券行對峙2小時喊:這社會不是這樣的
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綽號「小蜜蜂」的59歲男子林裕峰,疑因不滿友人積欠10多萬元賭債且出言挑釁,酒後持槍前往嘉義縣太保市一間工廠談判,憤而朝天花板連開8槍洩憤。隨後他持疑似MP5衝鋒槍及改造手槍闖入彩券行,與警方對峙近2小時,最終在警方及地方人士勸說下繳械投降,所幸全案無人傷亡。警方調查,林裕峰是已故十大槍擊要犯楊瑞和犯罪集團成員,1988年間涉及多起持槍強盜等重大刑案遭通緝,後被判處無期徒刑,2002年底假釋出獄,2012年底保護管束期滿。雖然警方多年來持續關懷輔導,但他始終未有穩定工作。據了解,林裕峰前晚在私人宮壇設宴飲酒,席間想起友人積欠賭債遲遲未還,甚至辱罵其父母,情緒瞬間失控;他隨即持槍前往太保市一間環保工廠理論,談判破裂後朝天花板連開8槍示威,隨後搭車逃離現場。晚間10時許,警方獲報展開圍捕。林裕峰行經太保市中興路一段時,發現巡邏車逼近,竟闖入一家彩券行避風頭,還向店員表示「妳報警,我手上有槍」,嚇得店員立即按下緊急通報鈕,並與兩名顧客倉皇逃離。警方大批警力迅速包圍現場,熟識林裕峰的水上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李錫文主動請纓進入店內勸說。李未急著要求投降,而是先傾聽對方的不滿與委屈,甚至依其要求買來兩罐零酒精啤酒,藉此穩定情緒並持續對話。過程中,林裕峰還聲稱自己另有手榴彈及多把槍枝,讓現場氣氛一度緊繃。涉嫌持雙槍闖嘉義彩券行的林裕峰(中),訊後被移送嘉義地檢署。(警方提供)隨著情緒逐漸平復,林裕峰指名希望朴子配天宮董事長蔡承宗及嘉義縣議員蔡政宜到場。蔡承宗抵達後認出這名朴子同鄉,耐心勸說他,務必把握警方未強攻的機會交出武器;林裕峰當場表示:「大仔,你來,一定會把槍交給你。」隨即交出其中一把槍枝。之後蔡政宜也趕到現場,與林裕峰談話十餘分鐘,成功卸下其心防。林再交出另一把槍枝,最後由蔡承宗與蔡政宜分別牽著他的手走出彩券行,向警方投降。被帶上警車前,林裕峰突然高喊:「這社會不是這樣的!」為這場驚魂夜留下令人玩味的一幕。警方當場查扣疑似制式MP5衝鋒槍、改造金牛座手槍及相關子彈,全案警訊後依槍砲、恐嚇等罪嫌移送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案情細節。
尹錫悅為戒嚴先用無人機挑釁北韓 法院批危害國家一審判30年
前南韓總統尹錫悅因涉嫌主導「平壤無人機投入作戰」以誘發北韓挑釁、藉此營造戒嚴條件,一審遭法院依《刑法》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罪重判有期徒刑30年。法院審理指出,尹錫悅涉嫌利用國家軍事行動遂行私利,嚴重危害國民與軍隊的生命財產安全,其過去口中屢次強調的「反國家勢力」,如今遭法院判決證實他就是自己口中的那種人。根據韓媒《JTBC》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6庭昨(12日)依《刑法》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罪,判前總統尹錫悅有期徒刑30年。2024年10月發生的南韓無人機滲透平壤上空散發傳單事件,實為尹錫悅政府刻意策劃的政治操作;法院認定,尹錫悅等人批准並執行該項機密作戰,主觀意圖在於激怒北韓,進而為同年12月3日宣告緊急戒嚴尋找藉口。法院痛批,此舉不僅損害南韓的國家軍事利益,更將全體國民與前線官兵置於隨時可能爆發軍事衝突的極度險境之中。本案同謀也遭到法律嚴懲,與尹錫悅一同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前防諜司令官呂寅兄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據南韓《刑法》規定,「一般利敵罪」適用於損害大韓民國軍事利益,或在軍事上使敵國獲益的行為。法官於判決書中嚴厲斥責,被告等人為達政治私慾,不惜讓國家的核心軍事利益遭受重大侵害。事實上,這已不是尹錫悅首次面臨重刑,目前他共背負8項刑事指控,在先前涉嫌主導戒嚴的「內亂首惡罪」一審中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因涉嫌「妨礙逮捕罪」在二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至於涉嫌在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內亂案中進行偽證之指控,法院則裁定無罪。面對一審遭重判30年的結果,尹錫悅法律團隊隨即發表聲明表達強烈不滿,痛批司法機關已淪為權力的奴隸,盲目迎合政治特檢的起訴,並正式提出上訴。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
殺人犯出獄改當「電子煙大亨」!為女友做喪屍煙彈撈暴利 4千主機、9500盒煙彈遭抄
曾因殺人案遭判無期徒刑、3年前才假釋出獄的54歲黃姓男子,竟為滿足染有毒癮的顏姓女友吸毒需求,自製「喪屍煙彈」販售牟利,還勾結中國非法電子煙業者在台成立大型發貨中心;海巡署台南查緝隊日前查獲近4000台電子煙主機、9500多盒煙彈及311公克依托咪酯,市值逾6000萬元,全案依毒品及菸害防制相關法令送辦。海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接獲線報,指黃男去年曾遭查獲大批非法電子煙後仍持續經營,並涉嫌走私依托咪酯,製作「喪屍煙彈」販售牟利,遂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與彰化縣警方合作,成立專案小組。今年4月9日,專案小組前往嘉義市東區黃男租屋處搜索,當場查獲311公克依托咪酯、大批非法電子煙主機、9500多盒各式煙彈,以及17箱電子煙組件,規模驚人。警方調查,黃男出獄後與49歲顏姓女友同居,因對方長期受海洛因毒癮所苦,他竟將依托咪酯混入甘油等化學溶劑,加熱調製成喪屍煙彈,供女友吸食,之後更看準市場需求開始對外販售,經營時間約1年。為擴大獲利,黃男進一步與中國非法電子煙主機業者合作,在台灣建立大型發貨據點,大量引進外型可愛、造型宛如公仔玩具的中國製一次性電子煙,該產品標榜可吸食約8000口,不易讓人察覺是電子煙或毒品吸食器,專門鎖定年輕族群市場:此外,黃男還透過網路平台販售商品,打出「當日訂貨、隔日送達」等行銷策略,吸引「藥腳」下單。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破獲大型非法電子煙發貨中心,發現大批造型可愛的精美公仔電子煙主機。(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黃男早在2025年5月間就曾被查獲1萬3000餘台非法電子煙主機,加計此次查扣數量,兩波遭緝獲的電子煙及煙彈產品,市值保守估計超過6000萬元,堪稱近年來國內查獲規模最大的非法電子煙案件之一。台南市長黃偉哲今日特別前往台南查緝隊,頒發3萬元加菜金,肯定查緝人員打擊毒品犯罪的努力,並支持政府研議將依托咪酯提升列管等級,加重刑責嚇阻犯罪。全案訊後,黃男與顏女被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分別獲檢方諭知5萬元及3萬元交保;非法電子煙部分則移由嘉義市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裁處。
死不認罪!肢解殺害3婦一審遭判3死刑 殺人魔「無悔意」家屬法庭上追打
高雄市74歲男子張介宗殺害3名婦人並殘忍分屍,一審於5日宣判,國民法官判處他3死刑,但張介宗仍毫無悔意,至今未向家屬道歉,旁聽的受害者家屬被其冷血態度惹怒,當庭衝上去追打張介宗,在法警即時拉開,張則被帶離法庭,還押看守所。張介宗前科累累,因涉犯強暴、搶奪等罪遭軍法判無期徒刑,並於1997年獲假釋,而他出獄後與兄嫂同住,2019年還涉及一起竊盜案,他在2024年11月到2025年2月間,先後殺害肢解75歲黃姓大嫂、74歲張姓婦人和71歲趙林姓婦人。張介宗因不滿黃姓大嫂催促他搬離,並想討回登記在姪子名下的房產,於2024年11月29日中午,在住家勒死黃女並分屍,2025年1月將在公園結識的張姓婦人約到家中,以紅布條勒斃分屍,同年2月再以相同手法殺害趙林姓婦人,手法極其殘忍。張介宗則始終否認犯行,且其態度囂張,在審理期間還當庭咆嘯,嗆檢警「證據不實」,讓檢方怒批是「最嚴重的犯罪」,全案於5日一審宣判,國庭法官判處張介宗3個死刑。而在宣判當下,張介宗低頭沉默,至今仍未向死者家屬道歉,旁聽家屬憤怒難忍,衝下去追打張介宗,張被推倒在地,遭3被害者家屬以手腳攻擊,法警則一擁而上、即時阻止,張也被帶離法庭,還押看守所。
高雄毒駕案增近7成 柯志恩:嚴懲酒駕與毒駕
「終結毒駕,政府別讓無辜生命成為代價」。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立委柯志恩今(5)日表示,根據統計,今年 1 月至 5 月高雄已發生高達 739 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9 件,增幅將近七成。為此,在本會期初自己即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全面聚焦「酒毒駕防治」,明確確立三項修法方向。並強調,「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讓我們共同把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柯志恩於臉書發文指出,凌晨的街頭追逐、大白天的瘋狂衝撞,這些驚險畫面近期正密集地真實上演在台灣的街頭巷尾,成為每一個家庭最深層的恐懼。6月4日凌晨在左營,一名男子拒檢逃逸,沿路闖紅燈、逆向狂飆逃入死巷,更瘋狂倒車衝撞警車與多輛無辜汽機車,警方最後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與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無獨有偶,前兩天在三民區也連續發生駕駛突發脫序、逆向直衝市場攤位,或是無照起步狂衝輾過整排機車卡進店面的駭人事故,肇事者同樣被搜出喪屍煙彈與毒品。柯志恩說,這些宛如「移動式炸彈」的危險駕駛,正無差別地威脅著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不僅新興毒駕頻傳,根據統計,今年 1 月至 5 月高雄已發生高達 739 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9 件,增幅將近七成。日前小港區「三寶媽」遭毒駕撞死的悲劇,至今仍讓社會大眾難以撫平傷痛。一場無妄之災,留下悲痛欲絕的丈夫,與天天盼望母親歸來的年幼孩子。如此令人心碎的悲劇,究竟還要奪走多少無辜生命?柯志恩指出,每一次的失控衝撞,都代表著有人可能再也回不了家,有家庭在一瞬間徹底破碎。每天都在發生的社會案件,正是一個個無法重來的人生。絕對不能任由法律與制度,永遠落在悲劇發生之後!為此,柯志恩提到,早在本會期初自己即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全面聚焦「酒毒駕防治」,明確確立三項修法方向:一、 提高毒駕基本刑度提高毒駕行為的法定刑責,強化法律的實質嚇阻力。基本刑度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最高五年刑期,併科罰金提升至最高 300 萬元。若毒駕致人於死,最高刑期可達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提高至 1,000 萬元。但近日行政院研議將毒駕刑責提高為死刑,只要朝野有共識,我也支持,無論如何,請政院盡快把版本送來併案審查,不要再拖延了!二、 致死從重處罰針對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大幅提高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與受害代價。三、 祭出「三不鐵律」杜絕僥倖針對五年內再犯者,明定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確保肇事者實質執行刑期。柯志恩強調,一條平安回家的路,絕對不該仰賴運氣;一個家庭的平安,更不能寄望於肇事者微薄的自制力。把酒毒駕擋在上路之前,是對彼此最基本的責任。「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讓我們共同把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專騙兩岸人民!6台人柬埔寨詐騙遭逮 最重可判10年
柬埔寨警方近日破獲一處電信網路詐騙據點,逮捕了6名台灣人,金邊初級法院已下令羈押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正式提起公訴,最重可關10年。根據《柬中時報》報導,警方26日突襲搜查位於金邊市的一處住宅,當場逮捕6名台籍嫌犯,並繳獲4支手機、1台一體機、9台顯示器及4台電腦主機等設備。警方初步調查指出,該集團涉嫌以柬埔寨作為據點從事跨境網路詐騙,透過架設假購物網站與偽造線上商店誘騙受害人,主要詐騙對象包含中國大陸和台灣民眾。柬埔寨《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規定,一般電信詐騙罪可處2年至5年有期徒刑;若屬有組織犯罪、涉及多名受害者或情節重大者,刑期可加重至10年徒刑。金邊初級法院30日對6名台籍嫌犯實施羈押,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提起公訴;另一方面,有關2025年韓國大學生在柬埔寨被詐騙集團凌虐致死案,6名中國籍嫌犯近日也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孫安佐家中藏槍械遭羈押!律師揭「判刑關鍵」:重刑可能性不小
藝人狄鶯、孫鵬26歲兒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對此,巴毛律師分析「孫安佐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法官訊問後認為,孫安佐涉嫌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相關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案件持續延燒,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公共危險或恐嚇公眾等罪名。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近日則在臉書發文分析,認為孫安佐真正面臨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刑責。陳宇安指出,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00萬元罰金,刑責相當沉重。她也分享自己過去承辦槍砲案件的經驗,表示曾接觸過2起相關案件,其中1件涉及自製爆裂物炸魚,另1件則是非法販售槍枝。陳宇安指出,當時兩名當事人最後能獲得相對較輕判決,主要是因為具備「自首」或「未遂」等減刑條件,再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並透過《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爭取減刑空間,最終才分別獲判9個月徒刑及緩刑5年。不過陳宇安認為,孫安佐目前面臨的情況明顯更加棘手。他指出,由於孫安佐過去在國內外曾多次引發爭議,若想在法庭上主張「其情可憫」,難度恐怕相當高。陳宇安也直言,現階段最關鍵的因素,在於警方查扣的槍械是否具備殺傷力。她認為,若後續鑑定結果確認相關槍械具有實際殺傷能力,在缺乏減刑條件下,未來恐面臨相當嚴厲的刑責。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我值班我來吧!」防爆烈士楊季章殉職34年 刑事局悼念:永遠的分隊長
還記得麥當勞爆炸案嗎?34年前4月28日,台灣第一間位在台北市松山區的麥當勞民生店遭歹徒陳希杰於天花板中放置炸彈,要求麥當勞支付新台幣600萬元,遭麥當勞拒絕同時報警處理。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派駐刑事局防爆小組獲報後,由當時24歲的隊員楊季章穿上防爆衣前往處理,卻在取下爆炸裝置時,水銀抗動裝置被啟動,導致炸彈瞬間引燃,造成楊季章雙手遭炸斷,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而刑事局也在楊季章的忌日發文悼念,「致敬永遠的楊分隊長季章」。回顧整起事件,1992年4月28日,台灣第一間麥當勞民生店疑似遭人放置炸彈恐嚇,麥當勞總部人員接獲恐嚇電話,於電線桿上發現一張字條,字條上寫有,「若無法在今晚10點前準備好600萬元,即刻執行極端報復」,隨後麥當勞店員在接獲第二通電話,在四維路的停車場內找到一瓶塞了紙條的康貝特空瓶,歹徒直言已在麥當勞民生店放置炸彈,一旦引爆恐將死傷無數。店員查看後,果然在男廁天花板上尋獲茶葉罐炸彈,時任麥當勞總經理孫大偉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拒絕支付600萬元款項,同時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時任防爆組組長的李東平、警員劉應中、葛永興和楊季章前往現場,經手持X光機掃描確認後,確認男廁天花板上寫有「勿動炸彈」字條的茶葉罐就是炸彈,且還是拆除難度相當高的「水銀抗動裝置炸彈」,只要容器內的水銀因重力關係流動,接觸到兩端電擊,就會將炸彈瞬間引爆。台灣第一家麥當勞民生店遭歹徒陳希杰放置炸彈。(圖/資料照)面對拆除難度相當高的炸彈,楊季章卻無所畏懼,只表示,「我值班,就我來吧」義無反顧堅持不換手,穿上重達30公斤的防爆衣,於離地1、2公尺上的天花板上作業,然而拆除過程中炸彈卻仍遭引爆,強大衝擊力道瞬間將廁所炸毀,而在後方等待楊季章拆除的員警們,聽到爆炸聲緊急衝進廁所內,只想查看楊季章是否安然無恙,好不容易推開被卡死的廁所門,映入眼簾的卻是煙霧瀰漫、一片狼藉,唯獨看不見楊季章,無法確認其安危。好不容易衝進廁所內找到楊季章,儘管楊季章當時穿著防爆衣,卻仍因強大爆炸衝擊雙手遭炸斷,內臟也被震裂,頭盔內滿布鮮血,讓一旁同事緊急將楊季章送上救護車,惟楊季章送醫後仍回天乏術。但警方卻來不及悲傷,因歹徒還在多處麥當勞放置炸彈,其第一通電話附近也放了一顆「說明彈」,附上紙條說明拆解過程,但警方卻在楊季章被炸死後才獲報,而隔日麥當勞永和店也同樣尋獲茶葉罐,襄理陳建中、店員杜家慶在移動過程中不慎引爆炸彈,當場造成2人輕重傷,還有幾名學童遭碎片割傷。時任麥當勞總經理孫大偉下令清查,果然又在台北林森北路店尋獲炸彈,此次警方決定直接就地引爆,順利解除危機,但2天內的4顆炸彈也讓民眾一片人心惶惶。陳希杰因缺錢花用,在7家麥當勞門市內放置炸彈。(圖/資料照)為火速將人逮捕到案,警方也提供1200萬元的懸賞,呼籲民眾提供線索,時任刑事局警官張樹德最後分析出正確線報,鎖定陳希杰就是炸彈客,疑似借用朋友倉庫組裝炸彈,再由時任警官廖宗山鎖定陳希杰疑似窩藏在同學潘哲明家中,2度抓捕卻都讓陳希杰逃脫,最後在楊季章出殯前,於潘哲明家中趁著2人呼呼大睡之際將人逮捕到案。陳希杰被捕後表示自己因缺錢花用,沒錢娶菲律賓籍女友,才會買書自製炸彈對麥當勞勒索,將炸彈放置在7家門市的男廁內,強調自己只想勒索錢財,無意傷人,最終因此遭判無期徒刑,共犯潘哲明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如今都早已出獄。而34年後的4月28日,也是楊季章的忌日,刑事局發文悼念楊季章表示,「34個年頭,時至今天,我們不曾忘記勇敢無私的防爆英雄─楊季章」,那天面對未知危險,楊季章選擇走向前線,親手處理水銀抗動裝置炸彈,他無所畏懼,因其壯烈犧牲守住其他防爆同仁與社會大中的安全。貼文中表示,「今日的台灣,街道熙攘,人們在安全的環境中生活,這份得來不易的日常,背後有著無數如楊季章般默默付出的守護者。我們紀念他,不僅是因為他的壯烈,更是為了銘記他身為刑事警察人員的勇氣與奉獻。致敬,永遠的英雄楊分隊長季章。」。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確定逃死!虐殺馬國女大生 法官難認梁育誌犯「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期定讞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更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梁育誌確定逃死。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手段極其殘忍,梁犯案後還將遺體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一審、二審和更一審遭三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二度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法官認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他手段兇殘,但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法院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梁逃死確定。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