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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超商亮刀行搶!以為吃定牢飯 法官:裁定無保請回

彰化縣芳苑鄉35歲林姓男子25日深夜到位置偏遠的超商行搶,得手1萬8000元,卻在3天內全數花光,慘遭警方於住家逮捕,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彰化縣芳苑鄉35歲林姓男子25日深夜到位置偏遠的超商行搶,得手1萬8000元,卻在3天內全數花光,慘遭警方於住家逮捕,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彰化縣芳苑鄉35歲林姓男子25日深夜到位置偏遠的超商行搶,亮出刀子後要求店員交出現金1萬8000元,得手後便躲進汽車旅館,在3天內將現金全數花光後回家,與此同時警方也根據監視器循線找上門,林男被捕時直言「一人做事一人擔,準備吃牢飯了。」卻不料法官看在其坦承犯行又無逃亡之虞的情況下,裁定無保請回。

據了解,身為大貨車司機的林男,因缺錢花用,於25日深夜穿著深色雨衣至超商行搶,用口罩和安全帽將自己容貌遮住後,便至超商櫃台朝店員亮刀,要求交出現金,共得手1萬8000元,事後便大搖大擺離去,店員則趕緊報警,警方透過監視器鎖定林男作案時的機車,和其行蹤後,就向地院聲請搜索票,29日埋伏於林男住家外,待其家人外出時,入內將林男逮捕。

警方將林男逮捕後,於其房內搜出外套、手機等犯罪工具,證據確鑿,林男對此則表示自己是因為缺錢才會出此下策,錢也都花在汽車旅館及食物上,已全數花光,更直言「一人做事一人擔」,要求警方不要通知家人,事後遭警方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而法官看在其坦承犯行又無逃亡之虞的情況下,裁定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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