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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賄選 士林地檢署聲請羈押

蕭景田涉嫌違法選罷法遭檢方聲押。(圖/報系資料照)

蕭景田涉嫌違法選罷法遭檢方聲押。(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捲入黨籍新科議員林杏兒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案,士林地檢署多次傳喚蕭卻未到案,遂發布通緝,蕭景田今日下午3時主動到案,遭檢察官當庭逮捕,訊後認定蕭涉嫌違反《選罷法》,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

林杏兒因涉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士林地檢署日前以證人身分,通知林杏兒到案說明訊後請回,另外國民黨士林、北投執行長曾繁川一度遭聲押,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29日士林地檢署對蕭景田發布通緝,30日向士林地院民事庭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士檢認為,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11月中在林杏兒服務處內,交付競選文宣等物品給北投區多名里長,以及6000元、8000元以及1萬元的賄款,涉違反《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影響選舉公平性,同時約談多名里長,訊後均請回。

據了解,士檢認為蕭景田觸犯《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因此決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