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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在親簽遺產授權書遭質疑 百慕達法院證其有效

王文堯質疑王文淵提出的王永在親筆簽名及蓋指印授權書的真假。(圖/報系資料照)

王文堯質疑王文淵提出的王永在親筆簽名及蓋指印授權書的真假。(圖/報系資料照)

已故的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王永在兄弟海外資產爭奪案,隨著百慕達法院、英國樞密院等判決陸續出爐,再度引起外界關注。這次有爭議的部分為一份王永在親筆簽名、蓋指印的授權書被其他子女質疑造假,百慕達法院採納王文淵等人證詞判定授權書有效,沒有造假疑慮。

王永慶、王永在兄弟檔一共在百慕達設立5個目的信託,包括China Trust、Wang Family Trust(WFT)、Universal Link 和TrustVantura Trust,以及Ocean View Trust(OVT)。其中百慕達法院認定Ocean View Trust(OVT)信託中,王永慶財產部分的移轉為無效,而王永在財產移轉則有效。

訴訟期間,王文淵向百慕達法院提出1份有王永在親筆簽名及蓋指印的授權書,不過王文堯對該授權書提出質疑,並找來受過FBI訓練的文書鑑定專家進行鑑定,隨後提出5大疑點。

其5大疑點包括,授權書上的簽名與王永在平日簽名書寫習慣不一樣;授權書上的簽名有模仿的跡象;授權書上的指印是在文件上下顛倒的狀況下壓印的;授權書上的簽名是用原子筆寫的,但文件背面卻無書寫時的壓痕;簽名後才用鉛筆繪製基準線,但一般而言,是先畫基準線再簽名。

案件審理期間,王瑞華、王瑞瑜、王文潮等人皆出庭作證,唯獨王文淵未出庭,百慕達法院最終採信這份授權書的最大關鍵因素是王文潮的證詞。百慕達法院認為王文潮的證詞展現出真實、誠實度,也因此王永在的部份海外財產轉入OVT信託為有效,由王文淵及王瑞樺等人管理,僅王永慶的那部分財產移轉為無效。

王文堯除了對王永在的授權書提出質疑,他也對另1份王永在2012年7月26日核決的報告上之簽名真偽提出懷疑,百慕達法院對這部分尚未有結論,不過法院也認為該文件上的簽名真偽並不會影響到判決結果。

另在百慕達法院的訴訟中,出現不少證據資料,其中包括1份王永在的遺囑,該遺囑有錄影及錄音。遺囑內容明確表示將遺產分為4份,大房、二房各1份,其他則由8名子女平分,目的是希望能公平對待二房及其子女。但王永在過世後,王文淵改以協議的比例分配王永在遺產,且移轉入OVT信託的資產也未被算入王永在的遺產內,至於為何要違背王永在遺願,外界恐怕也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