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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動法》僅限戰時?新聞自由、金融外匯遭箝制? 主要爭議一次看

國防部於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以下簡稱全動法),修法內容引發外界質疑箝制新聞媒體、形同「戒嚴」。(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防部於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以下簡稱全動法),修法內容引發外界質疑箝制新聞媒體、形同「戒嚴」。(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防部於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以下簡稱全動法),修法內容引發外界質疑箝制新聞媒體、形同「戒嚴」,甚至被批是先前胎死腹中的《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為何而修、將修正哪些內容、最大爭議點為何?CTWANT也整理修正草案來龍去脈和各項爭議。

為何這時要修《全動法》?

我國外交部長吳釗燮、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才剛在美東時間2/21日於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與拜登政府官員舉行長達7小時的閉門安全會談。會議結束後,與外交和國安部門關係密切的國防部就隨即推出《全動法》。對此,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郭正亮也質疑,《全動法》正是美國在背後下指導棋,只為了在承平時期控制輿論,並以防止中共認知作戰為由,避免疑美論和反戰論在台灣形成共識,否則美國難以將台灣推向「代理人戰爭」的最前線。此外,《全動法》公告期間竟然只有短短14天供外界瀏覽,中間還經過228連假,試圖掩人耳目,「可以看出美國有多急。」

此次《全動法》主要引起爭議的草案內容如下:

平時對新聞媒體進行調查和約談:「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訊息傳播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臺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配合辦理。

平時對金融外匯進行管制:「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財力動員準備,旨在配合軍事動員需求,統籌策劃戰時預算轉換、戰費籌措及金融外匯管制等事宜。

平時對資通訊進行管制:「資通訊動員準備方案」由本部主政該方案,並統合該分案下轄之「資安防護分類計畫(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通信動員分類計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軍資訊動員分類計畫(國防部)」三項分類計畫,以強化資通訊之動員能量。

過去擔任行政院新聞局長、國安會副秘書長的楊永明表示,在平時的動員準備期,政府可針對出版、廣播、電視、網路等相關服務業進行「調查、統計、編組與規劃」,等於是「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草案中還規定媒體應配合辦理並提供相關動員能量資料,定義不清不楚,就像回到「動員戡亂時期的準備階段」。

另外,楊永明也提到,草案中更列出「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代表蔡政府有意針對台灣人民的資金財產進行控制。而且如果法律修過,恐怕會使許多外資和台灣資金因考量安全性而選擇離開,會把投資逼走,讓留在台灣投資的FDI(外商直接投資)減少,影響層面不小。郭正亮也表示,政府在國防部定義的「準備階段」(可能是平時)就可以透過「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對金融界人士的行為進行監管,「例如人民幣或中國股票買太多,可能就會被政府約談。」

另外,還有「資通訊安全方案」也可能授權政府介入資安相關設備零件生產,楊永明提醒,這個《全動法》不只影響新聞自由,更不是只有規定戰時的方案,蔡政府並未考量到相關的實際衝擊與影響。

本次《全動法》僅限於戰時?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資料顯示,本次《全動法》有規定「動員準備階段」和「動員實施階段」,而前者的準備階段從何時開始,完全是由國防部決定,平時也能被視為是對戰爭的準備,因此《全動法》當然不僅限於戰時。

對於《全動法》的爭議,曾任民進黨副秘書長的游盈隆強調,核心問題不在政府要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因為戰爭爆發時本來就會變成憲政獨裁,所以重點在何時會限制言論自由,以及政府要怎麼做,如果平時就要限制,那這個政府就完了,「不會笨到這種程度吧?國防部不會又製造一個麻煩吧?但他們到現在為止也講不清楚。」

郭正亮也表示,這些管制在「戰時」是絕對可行也必須的,他沒有話說,但《全動法》最大的爭議在於,它還規定可以在國防部定義的「準備階段」(可能是平時),對新聞媒體、金融業和資通訊進行管制,而且這些都是法條寫明的,違反是有刑責的,這就會對新聞媒體、金融業等產生寒蟬效應。過去白色恐怖時期的警總也常以「保密防諜」為由,透過監聽通訊、活動審查、攔阻郵件等方式監控人民日常生活,如今以「防止中共認知作戰為由」推出此法,效果有如「警總復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