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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補選出現「監票員」登記民眾穿著長相 花盆暗藏密錄器監控…中選會回應了

有民眾發現投票所的花盆被人挖開暗藏密錄器。(圖/民眾提供)

有民眾發現投票所的花盆被人挖開暗藏密錄器。(圖/民眾提供)

南投補選於4日正式登場,但許多投票現場的花盆、花圃被人發現暗藏多個密錄器監控,同時也出現部分人士以「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的名義在現場錄影、監控,甚至以名冊方式計票、註記投票人員的身形與穿著,甚至不斷的恐嚇其他民眾,就連警方口頭勸離時,還不斷地對警方叫囂。中選會稍早也針對這些事情做出回應。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有人在南投市營盤國小投開票所發現有不明人士割開花圃的花盆,在其中偷偷放置密錄器,就連樹上也被人放置密錄器監控。此舉被懷疑是有不明人士向樁腳施壓,逼迫他們依定要出來投票。

報導中也指出,在名間鄉大賢宮、南投市農會和聖和宮等投開票所外,出現幾位身穿「全民監票行動聯盟」背心的民眾,這些民眾拿著手機拍攝投票的民眾,同時還手持一本記錄著投票民眾的身著衣物、高矮胖瘦的名冊紀錄。而且這些人甚至還對排隊的投票民眾說「你要戰爭嗎?你喜歡戰爭嗎?」就連警方來口頭驅離時,這群人還不斷地對警察叫囂。

民進黨副秘書長黃建嘉表示,「全民監票行動聯盟」雖然號稱是中立的監票團體,但其實臉書上的發文全部都是讚揚國民黨、中共,攻擊民進黨的內容。而黃建嘉認為,他們在投開票所旁恐嚇排隊投票民眾的行為,已經是明顯為特定陣營服務、試圖影響選舉公正,呼籲警方應積極介入查辦。

而整起事件曝光後,中選會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司法檢警機關在歷年以來的選舉過程中,就不斷強調,無論是投票所30公尺內外,均不得有違反刑法、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之行為,尤其是錄影監控他人的投票行為,以免觸法且還會有刑事責任。

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將由檢警司法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尤其是,如於投票所30公尺內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選舉人或投票權人之錄影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之犯行,定會聯繫檢警司法機關予以偵辦。

中選會也提醒,今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除了不可有競助選或從事拉票的活動外,若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逗留或徘佪不去,或不時對前來投票之民眾「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或從事固票之人,選務機關也會立即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並請檢警司法機關列為偵查重點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