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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6歲哭鬧兒!父作勢扔下「10樓陽台」 幼童懸空畫面曝

桃園平鎮一名37歲男子昨日深夜疑不當管教小孩,驚險畫面全被民眾拍下。(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平鎮一名37歲男子昨日深夜疑不當管教小孩,驚險畫面全被民眾拍下。(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平鎮區昨深夜有民眾發現,某社區大樓中,有一名男子疑因孩童哭鬧,竟在10層樓高的陽台作勢要將孩子往下丟,目睹不當管教行徑,民眾也趕緊將過程錄下來並報警。平鎮警分局立即將父親與孩子帶回瞭解情況,並通報社工介入處理,交由桃市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列管。

據了解,該名父親年約37歲,與妻子育有2子,其中6歲兒子昨晚疑似調皮難管教、吃飯吃到吐,母親便指責父親怎不照顧好小孩,父親一時情緒失控,才將孩子帶到陽台管教。

民眾曝光畫面可見,父親手抱著不停哭鬧的孩子,高舉起來作勢要往下丟,孩子甚至一度2腳朝天,嚇得狂哭,這名父親高聲管教,還大喊「啊」一聲,再度作勢要將孩子扔下樓,不久後才將孩子放下並持續訓話,在10層樓高以離譜行徑教育孩子,讓目擊民眾嚇得趕緊通報警方。

平鎮警方指出,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將父親與小孩帶回,經瞭解事發過程為孩童吵鬧,但父親以不當且脫序方式管教,警方已立即通報社工介入處理,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通報桃市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列管。

對此,桃市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派員調查後,初步了解6歲男童因多次不聽父親規勸且平常較多行為議題,加上父親身心疲憊不適導致情緒激動,作勢以丟下陽台舉動來威嚇男童,事後父親已知自身行為不當,男童現在身心狀況也尚屬穩定,若有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身心虐待,將依法裁處親職教育,並持續追蹤輔導,提升家長教養功能。

警方也呼籲,對於孩童管教行為,應以適當溝通方式,切勿過度情緒化,若有暴力行為發生,警方將依法即時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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