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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 官員曝:不能有效遏制犯罪

馬來西亞國會通過廢除7項「強制死刑」法令條文。(圖/Pixabay)

馬來西亞國會通過廢除7項「強制死刑」法令條文。(圖/Pixabay)

馬來西亞國會今(3日)三讀通過《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正式廢除7項法令中「規定強制死刑」部分,繼續向廢死腳步邁進。不過,馬來西亞官員強調,法案通過不代表死刑不存在,且新法宗旨是賦予法官更多裁量權。

綜合外媒報導,馬來西亞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960年軍火法、1961年綁架法令、1970年軍火(增刑)法令及2010年商業策略法令等7項法令中,「唯一強制死刑」條文將在《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生效後正式廢除。屆時法官除死刑外,還有宣判至少12下鞭笞、至少30年和最長40年監禁刑罰的裁量權。

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Ramkarpal Singh)先前雖表示,死刑是不可逆懲罰,又未能有效遏制犯罪。但廢除強制死刑不代表死刑不復存在,新法案主要目的是賦予法官裁量權,並依嫌犯罪行作出適當判決,其中就包含必要時可判處死刑。

另據國際特赦組織網站指出,雖然馬來西亞自2018年7月開始就停止死刑,法院仍持續做出死刑裁決。且《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雖廢除7項死刑條文,但馬來西亞在法案通過前共有33項罪行保留死刑,其中11項是唯一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