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
」 離婚 遺囑 遺產 特留分 法院
房產只想給二女兒!母拿200萬打發大女兒 律師曝「特留分解法」
律師蘇家宏分享一則案例指出,一名83歲母親長期與二女兒同住,生活起居均由對方照料,基於感謝之意,計畫在過世後將現居房產留給二女兒。不過,母親同時擔憂另一名大女兒未來可能提出爭產,因此提前規劃財產分配方式,引發法律上的疑問。該名母親過去為求公平,已由二女兒先行提供200萬元給大女兒,作為提前分配的財產。然而,由於當時並未留下書面證明或明確約定用途,這筆金流在法律上難以認定為正式的遺產分配依據,未來仍可能產生爭議。針對母親考慮在遺囑中要求大女兒「必須拋棄繼承」的做法,蘇家宏指出,拋棄繼承屬於繼承人本身的權利,無法透過遺囑強制執行。即使遺囑載明相關內容,大女兒仍可依法選擇不拋棄繼承,並主張其法定應繼分。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儘管如此,遺囑仍是進行財產傳承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透過合法遺囑,可明確指定房產由二女兒繼承,但若內容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權益,相關繼承人仍可依法提出請求。因此,在規劃遺產分配時,需同時考量法律保障的最低繼承比例。在實務建議上,蘇家宏認為,除了立遺囑之外,應與兩名女兒進行充分溝通,說明財產分配的理由,並進一步簽署遺產分配協議書。協議中可明確載明房屋由二女兒繼承,過去支付的200萬元則視為提前分配給大女兒的遺產,同時約定未來母親的扶養責任由二女兒承擔。若分配內容未明顯失衡,該協議在司法實務上具有一定效力。若大女兒不同意簽署協議,則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將房產轉為以房養老,降低未來可分配資產價值,或直接將房屋過戶給二女兒,並附帶扶養義務等條件。透過這些方式,可在符合法律規範下,降低未來爭議風險,蘇家宏直言:「財富傳承需要靠法律的穩定,不能只靠兒女的『良心』。」
偷情鹹溼簡訊曝光!人妻怒告小三求償百萬 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
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與銀姓女子長期外遇,掌握多則露骨對話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雙方關係逾4年且情節重大,雖銀女辯稱不知對方未離婚,但未被採信,最終判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黃女指控,丈夫沈男與銀女自4年前即有不正當往來,並提出LINE對話佐證,內容不僅顯示兩人情感深厚,還涉及親密互動,甚至提及金錢與懷孕等情事,足證關係非比尋常。她表示,丈夫態度丕變、家庭支出減少,甚至出現家暴行為,讓她身心俱疲,婚姻遭嚴重破壞。銀女則辯稱,沈男曾謊稱已離婚,自己並不知情,甚至曾勸對方不要離婚,否認有意介入他人婚姻;同時強調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獨力扶養就讀高中的女兒,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通訊方對話有:「我身體還不能做愛,難道要幫你親出來」、「妳胸很大,我摸、吸、舔過了」、「你鳥鳥癢了嗎?你最近有自己流出來嗎?」等鹹溼內容,認定沈男與銀女確有長期不正當關係,且銀女應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銀女須賠償黃女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曾敬驊卡詞被老大「教訓」 拍《失樂園》組詐騙男團
電影《失樂園》今(21)日公開幕後花絮〈詐騙集團篇〉,揭開曾敬驊飾演的Yang片中如何誤入詐騙集團陷阱。導演蔡銀娟透露,Yang角色是源自報導者《廢墟少年》中兩個原型人物,育幼院成長長大後,自力更生,卻被詐騙集團以「海外打工度假」誘騙,執行電話詐騙工作,並處於高度控制與壓迫的環境之中。導演蔡銀娟表示,育幼院青少年年滿18歲因為法律規範必須離院,回到原生家庭或是自力更生,電影中的曾敬驊就是為了償還父親欠錢莊的賭債,以及扶養行動不便的高齡阿嬤,才被朋友引導可以去打工度假賺快錢,對此曾敬驊表示「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雖然劇情灰暗,但花絮中也捕捉到拍攝現場的趣味一面。曾敬驊作勢拿起拖鞋當作電話練習台詞,逗樂大家,而曾以《影后》Sega老師一角為人所知,在《失樂園》中飾演詐騙成員「阿狠」的陳彥嘉則形容角色:「比較資深,規則基本上我都懂,所以我就會在裡面玩很多花招,我也是所有詐騙青少年裡面最自在的一個。」甚至在花絮中搞笑示範如何「教訓」新手,抓著老大的手假裝加重力道打曾敬驊,讓現場氣氛在緊張題材中多了幾分難得的輕鬆氛圍,他也透露幾位飾演詐騙少年的演員還共組了「詐騙男團」,在拍攝過程培養出好感情。花絮中,演員洪毓璟飾演的「阿游」練習詐騙話術時頻頻卡詞,被飾演詐騙集團老大「雄哥」的粘詩楷打斷吐槽「你是來演講比賽嗎?」壓迫場面讓鏡頭外的陳彥嘉一邊發笑、一邊直呼不寒而慄。《失樂園》將於5月29日在台上映。部分取材自報導者《廢墟少年》 曾敬驊詮釋青年進入詐騙集團人生轉折。(圖/冬候鳥電影、文策院)
殺童繼父「原本要帶全家來台」!外遇扶正才新婚 學生時期黑歷史全被挖
日本京都府南丹市11歲男童命案持續延燒,37歲繼父安達優季落網後,已坦承殺害並棄屍。隨著調查深入,從家庭關係、生活細節到成長背景逐步曝光,不僅揭露其「外遇扶正再婚」的婚姻歷程,還包括學生時期曾出現情緒失控的過往,種種資訊拼湊出高度反差的人物輪廓。男童書包被發現地點,位於繼父通勤路線附近。(圖/達志/美聯社)綜合《集英社》與《週刊文春》等日媒報導,安達優季與男童母親因在同一工廠工作而相識,當時雙方各自有婚姻關係,之後發展為婚外情,最終各自離婚,並於去年12月再婚,由安達優季入贅女方家庭。據悉,兩人原本規劃在春假期間帶著孩子一同前往台灣旅遊,慶祝新生活,相關行程已安排完成,未料卻發生憾事。案發經過顯示,男童失蹤約3週後,遺體在山區被發現。警方調查過程中鎖定繼父涉案,對方起初因棄屍遭逮,隨後進一步承認殺人。事發當天,安達優季曾表示由自己開車送男童上學,但校方與周邊監視器均未拍到相關畫面,學校確認未到校後,由其本人通報警方,相關說法成為調查重點。鄰里之間對其印象不一。有居民表示幾乎未曾與其互動,對其為人並不熟悉;但也有人指出,在男童失蹤隔天,安達優季仍照常上班,當時便感到異常,「孩子不見了還能去工作」,事後回想更覺不尋常。此外,男童書包被發現的位置,正好位於其通勤路線上,也引起外界關注。另一方面,安達優季的成長背景也被起底。日媒指出,他原姓「山本」,童年主要由外婆扶養,在京都市東山區市營住宅長大,與父母互動有限,另有一名年長5歲的同母異父兄長。鄰居回憶,其成長環境相對單純,與外婆關係密切。在學校期間,他被視為成績優良且具領導能力的學生。由於就讀小學規模較小,班級人數有限,他在同儕間常扮演整合與主導角色,進入國中後也持續活躍,加入足球隊並擔任學生會長,在校內具一定影響力。然而,同學也提到其性格存在另一面。雖然平時表現溫和,但曾在小學高年級時因言語刺激而情緒失控,出現將課桌椅抬起丟出的行為,之後又迅速恢復冷靜。該事件被形容為突發性情緒爆發,並非針對特定對象。同學指出,他屬於平時安靜,但一旦超過臨界點便可能劇烈反應的類型。成年後,安達優季進入電機相關企業工作,職場表現穩定,甚至曾獲升遷。熟識人士指出,他工作認真、擅長電腦操作,上司評價不差;從小一起踢足球的友人也形容其個性低調、不張揚,對於其涉入重大刑案感到難以置信。整起案件從家庭關係、行程規劃到鄰里觀察,逐步拼湊出事件輪廓,也讓外界對於嫌犯「表面形象」與實際行為之間的落差產生高度關注。
雇演員扮爹娘!陸女2個月內結2次婚 孩子卻是「第3個男人」的
大陸上海市一名35歲女子隱瞞已婚身分,先後與兩名男子發展婚姻關係,甚至透過假懷孕、生子等手法騙取金錢。她不僅聘請演員假扮父母辦婚禮,還以孩子名義長期向兩人索討費用,涉詐金額高達數十萬元人民幣。事件因其中一名男子起疑報警而曝光。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新聞晨報》報導,女子林小言(化名)於2017年因爸媽催婚,與一名同樣急於應付家人的男子協議結婚,雙方完成登記並舉辦婚禮,但婚後各自生活,並無實質夫妻關係。然而,隨著時間推移,林女對形式婚姻感到不滿,竟未選擇結束既有關係,反而隱瞞已婚身分,以單身名義在網路交友。2021年初,林女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在上海工作的王姓男子,兩人迅速發展戀情。交往僅數月,她即謊稱懷孕,促使王男帶著家人談婚論嫁。為隱瞞身分,林女甚至花錢聘請演員假扮父母,最終順利舉辦婚禮,但始終以各種理由拖延登記結婚。不久後,兩人關係轉冷,林女轉而接近另一名男子李先生。她如法炮製,再次以假家人、辦婚禮但不登記的方式建立關係,甚至創了「家庭群組」,以分身帳號扮演父母,營造真實家庭氛圍,並收取高額聘金。李男信以為真,不僅投入感情,也長期提供金錢支持。期間,林女與法定丈夫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生下一名女嬰,卻分別向王男與李男謊稱孩子為其所生,以「營養費」、「產檢費」及「撫養費」等名目持續索討金錢。兩名男子在不知情下長期匯款,金額累積驚人。直到李先生在一次語音中聽見陌生男子聲音,與婚禮上「岳父」聲音不符,產生懷疑,事件才逐漸曝光。另一方面,王先生亦因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遭拖延,最終報警處理,牽出整起事件。檢警調查發現,林女自2021年至2025年間,以虛構懷孕生子及扶養需求為由,向李先生詐取約人民幣45萬元,向王先生詐取約31萬元。浦東檢方依詐騙罪將其起訴,法院於2026年2月一審判決,認定其犯罪情節重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宜蘭縣長藍白整合力拼出線 吳宗憲鎖定三明治世代推4大減壓政見
宜蘭縣長選戰藍白整合預計未來將以民調決勝,國民黨候選人吳宗憲今(11)日召開「挺立三明治世代」政見記者會,提出每月1,000元育兒消費券、一鄉鎮一公托、65歲免健保費及普發重陽敬老金等4大減壓政策,鎖定同時承擔育兒與長照壓力的族群。吳宗憲表示,走訪基層很常聽到家庭的現實壓力,不僅要面對房貸要繳,還有家裡孩子要養、長輩要顧等開銷。為此,他承諾要跟三明治世代站一起,期盼把「顧老顧小」的家庭撐住。另外,他提出「小寶貝,我來挺」,承諾針對0到3歲幼兒,每月發放1,000元育兒消費券,讓新手爸媽實買奶粉尿布;並推動「一鄉鎮一公托」,逐步擴大公托量能。在長輩照顧上,吳宗憲也拋出「老大人,我來顧」,傾聽基層心聲後,宣布將免健保費門檻下調到65歲。此外,更響應議長張勝德的政見,擴大發放65歲以上重陽敬老金。縣議員、發言人黃琤婷則分享,她正是典型三明治族,在地方服務深刻感受到,多數家庭同時承擔扶養子女與照顧長輩的雙重壓力。宜蘭薪資結構相對偏低,平均投保薪資低於全國水準的2684元(月),雙薪家庭的話每個月就少了5000多塊,但育兒與照顧長輩的成本卻同樣沉重。「如果我們現在不改變,等到將來變成了三明治,只會被壓得更扁。」發言人鄭皓文則指出,加入團隊後,便不斷將年輕人對生活壓力的焦慮傳達給吳宗憲。2025年台灣受僱員工的薪資中位數,以及台大新鮮人的薪資中位數都只有3.8萬,當努力念書工作,卻連養活自己都很吃力,怎麼敢結婚、生小孩?又如何扶養逐漸年老的爸媽?吳宗憲強調,他不是從「要發什麼」開始想,而是從鄉親「家庭最辛苦的是什麼」開始規劃。他要用最實際的減壓方案,讓宜蘭走新路,讓每個三明治家庭都能在宜蘭挺立扎根。
下個月報稅了!「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加碼0至6歲 3重點一次看
財政部提醒,5月即將展開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攸關育兒家庭權益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已自去年起擴大實施,今年報稅同樣適用。新制不僅放寬適用條件,也提高扣除額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成為育兒家庭報稅時的重要減稅利多。財政部說明,此項扣除額已將適用年齡由原本的5歲以下,放寬至6歲以下,實踐「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同時取消過去的排富規定,不論家庭所得高低,只要符合資格皆可適用,讓更多家庭受惠。在扣除金額方面,也同步提高。第1名符合資格的子女,每年可扣除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則加碼50%,每人可扣除22.5萬元。舉例來說,若家庭在114年度申報時扶養3名6歲以下子女,扣除額可達15萬元加上2名各22.5萬元,合計60萬元,節稅效果相當明顯。至於年齡認定方式,財政部指出,今年申報的是114年度所得稅,因此適用對象為出生日期介於民國108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間的子女。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當年度新生兒須待隔年報稅時,才能列報此項扣除額。此外,扣除額計算中的「第1名、第2名」並非依照家庭子女排行,而是以符合「6歲以下」條件的子女人數計算。例如,若家中有3名子女,其中長子10歲、次子6歲、幼子3歲,則僅有2名符合資格,可適用扣除額為15萬元加22.5萬元,合計37.5萬元。財政部提醒,民眾在報稅前可先確認子女年齡及符合資格人數,妥善運用扣除額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並減輕稅負壓力。(圖/財政部)
媳婦需扶養公婆? 律師提1關鍵:排進順位第6名
律師蘇家宏近日針對網路流傳說法提出說明。起因是一則在Threads上的貼文指出,「臺灣女生千萬別住公婆家,因為只要同住,在法律上就有扶養公婆的義務,而且公婆的遺產妳一毛都分不到。」相關內容引發不少媳婦與準新娘關注,甚至有人質疑是否形同「孝道外包卻無繼承權」。對此,蘇家宏整理5項重點說明法律實際規定:1.結婚且同住才可能產生扶養義務蘇家宏指出,媳婦需與公婆同住,才可能被納入扶養義務的適用範圍;若未同住,則不具備此項義務。若尚未結婚僅與伴侶父母同住,在法律上僅屬室友關係,亦無須負擔扶養責任。2.媳婦扶養順位較後在扶養義務的排序中,媳婦之前尚有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與家屬等順位,因此實務上真正由媳婦負擔扶養責任的情況並不常見。3.扶養以金錢給付為主法律上的扶養責任多以經濟支持為主,並不會強制媳婦親自從事照護行為,如餵食或日常照顧。且通常僅在公婆無法以自身財產維持生活時,扶養義務人才需負擔責任。4.扶養與繼承為不同制度蘇家宏表示,媳婦並非法定繼承人,因與公婆之間不具血親關係,即使曾履行扶養義務,也不會因此取得繼承權。不過,若公婆有意願,仍可透過遺囑將財產分配給媳婦。5.扶養義務具雙向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住者,彼此間互負扶養義務。換言之,若媳婦未來有扶養需求,在符合條件下,公婆亦可能需承擔照顧責任。
刪手足特留分修法啟動 張智倫:別讓遺願變遺憾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2)日表示,「手足特留分」是為了要順應現代家庭變遷,相對應的《民法》第1223條已逐步啟動修法程序,未來若被繼承人已立下遺囑處分財產,手足就不可以再主張特留分分產;但若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手足仍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希望更貼近亡者真實心聲,充分表達亡者對財產分配的遺願。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希望被繼承人的遺願不能變成爭訟的遺憾。(圖/CTWant攝影組)現行《民法》第1223條在台灣受到不少爭議,因為現代不少家庭兄弟姊妹與被繼承人關係疏遠,甚至根本從未互動與扶養,但根據現行法規仍可主張繼承遺產的「特留分」,讓不少人大呼不公平。《民法》親屬編第1223條修正流程刻正進行中,希望讓亡者未來有充分處理自身遺產的自由。(圖/CTWant攝影組)會計師出身的張智倫介紹,「特留分」原先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保底」遺產,無論遺囑如何分配,這部分都要留給法定繼承人,「特留分」順位依序為子女、父母,再來才是兄弟姊妹,但若亡者只剩配偶和手足,兄弟姊妹即可主張「特留分」,分走一部分的遺產。張智倫分析,現行「特留分」對應的《民法》第1223條爭議有四:首先侵害了「遺囑自由」,因為被繼承人當然希望自個財產自己有自主處分權;第二若無子女又無父母,名下只剩一間房的亡者,一旦配偶為唯一繼承人,倘若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就可能面臨「賣屋還錢」窘境;第三因多元家庭型態是近年潮流,舊法是1930年代定的國民政府都還沒播遷來台,根本已不符社會現況;最後是少子化海嘯來襲,這種規定根本懲罰沒生小孩的人,搞得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張智倫強調,《民法》親屬編第1223條修法目的並非要剝奪手足繼承權,而是要讓已立下遺囑處分財產者,祂的遺願不要再變成爭訟的遺憾,希望在財產權獲得充分保障之下,社會可以更進步。
女劈腿「同卵雙胞胎」懷孕產1娃 兄弟搶當爸!DNA驗不出誰是生父
英國一名女子在2017年間先後與一對同卵雙胞胎兄弟交往,還都有發生關係,隔年她產下一名女兒,但女子不知道女兒生父是哥哥還是弟弟。沒想到這起荒唐事鬧上法院,由於兄弟的DNA序列幾乎完全相同,連鑑定技術都無法分辨誰是生父;因此法院裁定,監護權交由女子。據悉,這場感情狀況衍生的小孩問題,意外讓雙胞胎兄弟反目成仇。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英國法院文件顯示,來自倫敦一名女子在2017年的關鍵4天內,分別與一對雙胞胎發生性行為。不過兄弟倆彼此都不知情與同一人交往,直到女子懷孕初期才發現真相。等到女子生下女兒後,兄弟其中一人被登記在女嬰出生證明上,依法擁有監護權與扶養義務,但隨著女子與該男關係破裂,另一名兄弟竟跳出來主張自己才是生父,雙方為此鬧上法院。英國家事法院法官里爾登(Judge Reardon)審理時表示,這對兄弟對孩子的感情深厚,且雙方均投入大量的財力與精力爭奪身分。然而,一般的DNA鑑定是透過檢測特定的遺傳標記,準確度雖高達99.9%,卻無法區分來自同一個受精卵分裂而成的同卵雙胞胎。有專家指出,若要真正區分兩人,必須進行「全基因組測序」(Whole Genome Sequencing),從30億個DNA字母中尋找分裂後產生的極微小突變,但該項檢測費用高達9萬英鎊(約新台幣370萬元),且成功率並非百分之百。法院最新判決中裁定,維持出生證明上的父親姓名,理由是現階段無法證明該男子「不是」父親,其身為生父的機率仍高達50%。不過為了保障孩童權益並避免法律地位的模糊,法院同時下令移除其監護權,監護權交由女嬰母親。家事法庭庭長麥克法蘭爵士(Sir Andrew McFarlane)指出,在科學能給出定論之前,或許只能等到女孩長大,屆時或許就能確定哪一位是她的生父。律師哈伯德(Emma Hubbard)分析,過去法院曾討論若缺乏生物學聯繫是否仍能保有父職權利,此判決明確顯示,若無法證實生物遺傳關係,即便姓名留在出生證明上,也可能失去法律實質的監護權。同時意謂著在科技突破前,這名女孩可能在法律上僅由母親承擔完整的父母責任。
35歲「腦瘤復發」剩半年可活!導演曲全立打造新作《超人再起》
導演曲全立曾以紀錄台灣之美的作品《美力台灣》獲得世界3D大獎(Creative Arts Award)哈樂德獎(Harold Lloyd Award)。繼紀錄片《台灣超人》榮登台灣紀錄片票房前十名、創下3200萬票房佳績後,推出全新續作《超人再起》,今(26)日釋出正式預告與海報,並宣布將於5月8日全台上映。此外今也同步舉辦媒體試片,導演曲全立出席分享這部歷時多年、從生命低谷出發的創作歷程。他感性表示:「這近百位超人的拍攝初衷並非為了電影,而是希望走進偏鄉讓更多孩子看見這些生命故事。我想透過他們的經歷告訴大家,每個人都會遇到挫折,關鍵在於你如何面對。」他也坦言:「現在的我,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在活;在拍攝時,用最單純、最真誠的同理心去記錄,只希望觀眾看到的是力量與激勵,而不是悲情。」映後觀眾更忍不住紛紛泛淚,現場氣氛動人。2014年高雄氣爆事故火場前線救援人員余泰運,重傷後重返前線,用生命守護市民,也重建自己的人生。(圖/美力台灣3D協會)《超人再起》海報以插畫形式呈現紀錄片中的七位「超人」,預告也逐一揭開他們的生命故事——包括沒有雙手卻用雙腳畫遍世界的楊恩典、罹患罕見疾病後仍推動法案與公共政策、幫助無數身心障礙者與家庭的楊玉欣、靠拾荒維生卻長年捐款扶養百位孩子的趙文正、歷經氣爆重傷仍回到消防第一線的消防員余泰運、全盲卻用音樂持續發光的周軒瑋、因意外截肢仍完成鐵人三項的阮錦源,以及在黑暗中起跑並創下亞洲紀錄的楊川輝。他們在人生最困難的時刻仍不退場,甚至選擇伸手幫助他人,正如預告中所說:「在黑暗中無畏無懼,也許真正的光,不是照亮黑暗,而是從黑暗裡透出來的希望。」《超人再起》從曲全立導演自身經歷出發。35歲時他被宣告腦瘤復發,僅剩半年生命。在歷經重大手術後奇蹟生還,卻留下半聾、半失明的後遺症。這場與死亡擦身而過的經歷,也讓他重新思考創作的意義:「我的影像,能不能真正走進人心,甚至帶來力量?」他說:「真正的超人,不是沒有跌倒的人,而是在跌倒之後,還願意再走一次的人。」本片耗資近4000萬拍攝,深入記錄多段真實生命故事,不僅呈現個人的內心掙扎,也捕捉陪伴者的視角與情感,《超人再起》不只是個人重生的故事,更映照當代社會壓力與希望。他希望觀眾看見,脆弱與堅強其實可以並存,也重新思考「超人」的定義——不是無所不能,而是在跌倒後仍選擇站起來的人。台中拾荒慈善家趙文正,用簡樸生活行善四十年,默默改變了無數孩子的人生。(圖/美力台灣3D協會)挾著前作的口碑迴響,曲全立導演此次將《超人再起》延伸為一場實際行動,宣布同步發起「8萬張公益待用票」募集計畫,期望邀請偏鄉學童與社福機構走進戲院,見證這些真實生命故事所帶來的力量。他表示電影不只是被觀看,更希望成為可以被分享的感動與陪伴。《超人再起》由吉羊數位電影有限公司、美力台灣3D協會出品製作,電影配樂由大師鍾興民操刀,並邀請金曲獎三項得主李竺芯演唱主題曲。透過這些真實而深刻的生命故事,觀眾得以直視人生低谷,感受再次站起來的勇氣。本片將於5月8日全台正式上映。
楊銘威、方志友傳婚變!酒後爆口角不忍了 經紀人7字回應
藝人楊銘威與方志友結婚11年,育有1子1女,過去一家4口時常被外界視為家庭生活穩定。不過,近期傳出兩人婚姻關係已出現變化,雙方疑似已各自尋求律師協助,朝協議離婚方向處理。對此,經紀人也回應了。據《鏡週刊》報導,兩人當年因未婚懷孕決定結婚,婚後多年來雖共同扶養孩子,也持續維持家庭生活表象,但其實長期存在個性不合問題,雙方多次磨合後,關係仍難回到穩定狀態。消息指出,直到某次楊銘威酒後與妻子爆發口角,成為婚姻關係轉折點,之後兩人開始尋求法律諮詢。去年方志友宣傳戲劇《舊金山美容院》時,曾被問到社群平台上較少出現楊銘威的照片。當時她解釋,因為演員身分關係,不希望過度曝光夫妻形象,以免影響角色表現。至於外界是否會因此聯想到婚變,她則表示,一家人出遊時多半互相拍照,不容易同時入鏡,加上兩人工作忙碌,照顧孩子也採分工方式。事實上,從去年中開始,外界便陸續傳出兩人婚姻生變的說法。楊銘威傳出曾在酒後向友人提及離婚手續正在進行,而方志友也曾向友人表達婚姻中的壓力。知情人士表示,楊銘威與方志友並不希望走上訴訟程序,若能就財產分配與孩子照顧方式達成共識,雙方傾向以和平方式分開。由於兩人年紀尚輕,事業也仍在發展階段,因此更希望好聚好散。據了解,雙方目前對離婚已有一定共識,並分別找律師諮詢,希望以協議方式處理後續事宜。針對協議離婚傳聞,雙方經紀人則回應表示,「家務事不便透露。」
奶爸放風2/單親爸不容易 歐弟感嘆:當父母不是用演的
楊奇煜(小煜)去年9月跟護理師老婆言言離婚,兩個兒子由雙方共同扶養,成了單親爸爸的他,不缺席孩子的成長,盡量將工作安排在孩子上課的時段,去年10月他在金鐘獎上對大兒子感性喊話「我知道你長大的比較慢,你以後可能會遇到困難,也可能會遇到批評,但我都會陪著你,絕對不要放棄自己。」首度揭露陪伴特殊兒成長的難題,讓外界十分動容。台灣演藝圈單親爸,還有江宏傑,他自2021年與福原愛離婚後,兩人一度因照顧問題引發糾紛,江宏傑還曾赴日召開記者會,控訴福原愛斷聯,經過長達近3年的協調,爭議才落幕。現在兒女留在台灣唸書,江宏傑一肩扛起照顧兒女的重任,他曾透露為了照顧小孩,會推掉需長時間離家的工作,目前孩子們已上小學,他也會親自陪讀盯功課。歐漢聲(歐弟)2021 年與鄭雲燦離婚後,由他帶著所生的兩個女兒生活。他曾吐露當單親爸的不容易,「辛苦沒人知道,然後外面事情一堆,因為我們不會去跟人家講,也不想要告訴別人,因為當父母不是用演的,是用做的。」歐弟用心陪伴跟付出,要給孩子們安全感。他也在2024年再婚,並迎來三女兒誕生。倪安東與第一任妻子Vivi離婚後,拿到女兒監護權,雖然他婚內出軌管罄,讓事業、形象全毀,私下多次被見證好爸爸的日常,一肩扛起扶養女兒Chole的責任,親自接送女兒,是個女兒傻瓜。而他2022年再婚管罄,兩人在今年初宣布懷孕的好消息,將升格一家四口。
戶政登記不算?丈夫想離婚「揪結婚證書1關鍵」 法院:婚姻無效
男子阿勵與女子小柔(均為化名)原本簽署結婚書約並完成戶政登記,但婚後關係惡化,阿勵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結婚書約上的證人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不符法律規定,因此判決兩人婚姻關係無效。判決指出,當時兩人持結婚書約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阿勵主張,書約上的兩名證人都是小柔的友人,自己從未見過,且證人也未曾親見或親聞雙方是否具有結婚真意,因此結婚程序不符《民法》第982條關於證人見證的規定。小柔則表示,兩人交往期間曾同居,自己懷孕後雙方決定結婚並規劃共同生活。她指出,兩人不僅完成結婚登記,也曾拍攝婚紗照並與家人聚餐慶祝,在LINE對話中也互稱夫妻,足以證明彼此具有結婚意願,因此婚姻應屬合法成立。法院調查後發現,結婚書約上的兩名證人確實是在小柔請託下各自簽名,但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也未在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時在場。法官指出,《民法》規定結婚須有兩名以上證人簽名,其立法目的在於確認雙方具有結婚真意,證人必須親見或親聞當事人的結婚意思表示。法院認為,本案證人未實際見證雙方結婚意思,程序上已欠缺法定形式,因此依《民法》第988條規定,認定該婚姻關係為無效。至於兩人所生未成年兒子的親權問題,法院指出,雖然婚姻被認定無效,但父親已完成認領登記,因此仍適用婚生子女相關規定。法院並委託社工單位進行訪視評估,綜合雙方家庭環境、照顧能力與親子互動等因素後認為,孩子自出生以來一直與母親同住並由母親主要照顧,親子依附關係穩定。法院認為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較符合孩子最佳利益,但親權仍由父母共同行使。除涉及改姓、更名、移民、出國就學或重大侵入性醫療等重大事項須共同決定外,其餘日常生活事務可由母親處理。此外,法院也裁定父親可依約定時間與孩子會面交往,以維持親子關係。同時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新北市平均生活支出,判決父親須自裁判確定後起,每月支付1萬8497元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
父嗜賭家暴40年「中風後卻要兒子養」 姑姑大義滅親新竹男免扶養義務
新竹陳姓男子承受父親的肢體和語言暴力長達40年,陳父嗜賭成性、債台高築,對孩子更是動輒打罵,母親在走投無路下只好帶著家人赴美投靠親戚,陳父日前因中風住進長照中心,陳男因而提告,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父未盡人父之責,且對子女造成長期身心傷害,若強求陳男負擔扶養,顯失公平,裁定准予免除。陳男在法院控訴,稱父親自他幼年開始,動輒以暴力手段管教,他與家人40多年來長期活在恐嚇與打罵之中,肢體和語言暴力導致他身心遭受嚴重創傷,至今都影響生活。陳男指控,父親嗜賭成性,屢次讓家庭陷入經濟困境,母親獨自撐起家計並拉拔子女長大,還得面對債主登門索債的恐懼,母親在走投無路下帶著全家人前往美國投靠親戚,父親近年甚至擅自將母親名下的唯一住所出租,侵害家人居住權。陳父則否認指控,稱自己當年一天工作 14 小時,薪資全部拿回家,在外沒有積欠賭債,但陳男姑姑作證,稱哥哥曾欠下鉅額賭債,當年「一棟房子才幾十萬」,自己的父母、嫂嫂和手足曾幫忙還約200萬元債務。陳男姑姑證稱,嫂嫂當年為了還債,帶著家人遠走美國,投靠娘家親戚賣鞋子賺錢,而她曾和母親、哥哥前往美國探親,哥哥載母親去賣場,中途就跑去賭博,直到中風前都一直在賭,她也知道陳男因此事而心靈受傷,上學就會哭。法官審酌,陳父在兒子的成長過程中,未提供穩定的成長環境,反而以言語貶低與肢體暴力,使陳男長期活在家庭暴力的陰影下,身心壓力極大。此外,陳父嗜賭拖累妻小,致使子女成長路程崎嶇艱辛,顯見其未善盡身為人父應盡的照顧與保護職責,因此裁定免除對父親扶養義務。
跟女兒斷聯20年 鮑正芳遺憾哽咽:是我想得太簡單
資深藝人鮑正芳今(10日)出席大愛劇《以身相許》媒體茶敘。戲裡飾演志工的她,演完這部戲,讓她對於大體捐贈有了別於以往的想法,「雖然傳統觀念對捐大體較難接受,但時代進步了,我覺得這是有意義的事,最後一程還能幫助更多家庭。」鮑正芳曾有兩段婚姻,分別生下一女一子,現在則是單身,她透露,早在兒子小學時,她就曾主動提起身後事。她認為現代孩子聰明,沒什麼好忌諱的,「我告訴他,如果我走掉,用最簡單的方式就好。我眼睛閉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只要你心裡有我就夠了。」她以此呼籲長輩朋友,應把握時間與家人溝通,不要因為害羞或糾結而留下遺憾。談及劇中面對遺憾,鮑正芳坦言人生難免有遺憾,但隨著年齡增長,她學會「翻篇」。她說現在人生目標是活到100歲,笑說要管住嘴、多運動,「不開心的事情三分鐘就讓它過去,讓自己過得快樂最重要。」大愛劇《以身相許》吳碧蓮(左起)、鮑正芳、鄧志鴻、廖慧珍。(圖/大愛提供)當然,提到女兒她仍深深的虧欠,鮑正芳說,她人生第一虧欠父母,因為父母走得早,待她有能力回饋時,父母已經不在,另外就是第一段婚姻結束時,女兒的扶養權歸給前夫,「有人問我想不想女兒、如果重來不會想把女兒帶在身邊,後悔當然後悔,如果事情再重來,我還是會這樣做,環境適合我絕對會帶,如果對方條件比我好,尤其是女孩,就考慮留對方家,對她比較好。」鮑正芳坦言,當年想得太單純,以為雙方分手後,不管留在誰家,父母都不會缺席小孩的人生,沒想到後來前夫家阻撓見面,導致跟女兒已二十多年沒見,想到一路心酸,她忍不住哽咽:「我想得太簡單,這點我對女兒很有遺憾,沒想到不能再見面。」
照顧12年換5套房?93歲翁千萬房產全給鄰居 家屬告上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北京一名93歲阮姓老翁終身未婚、無子女,生前簽署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契約),將名下財產贈與照顧其12年的鄰居劉某。不過部分家族親屬對此提出異議,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認定協議有效,判決由劉某依法取得相關房產權益。根據《光明網》報導,阮姓老翁雖有4名兄長及1名妹妹,但彼此鮮少往來。2011年在村委會(相當於台灣里辦公處)協調下,與其關係融洽的鄰居劉某同意負責其晚年生活照料,雙方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由劉某負責生活起居與身後喪葬事宜,阮姓老翁則將村內11間房屋等財產列入遺贈範圍。2017年,阮姓老翁所在村莊進行拆遷(土地或房屋徵收),分得人民幣380多萬元補償款(約新台幣1700多萬元)及5套安置房,資產規模增加。2023年3月,在律師見證下,雙方再次簽署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契約),確認由劉某負責老人生養死葬,老人則將包括5套安置房在內的全部財產贈與對方。同年9月,阮姓老翁辭世,劉某依約辦理後事並完成安葬。惟部分近親屬未參與協議簽署,對財產歸屬表示不同意見,劉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協議效力。法院經走訪調查並採信村委會證言,認定劉某10餘年間確實長期照料老人,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規定,最終判決5套房產及相關權益由劉某依法取得。
Makiyo離婚2年突曬前婆婆合照!感恩她依舊關心孫子:這樣我已經很幸福
女星Makiyo(川島茉樹代)2022年與小3歲的醫美業投資人小金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俊俊,但婚姻僅維持約1年多,雙方於2023年7月宣布離婚。離婚後由她獨自照顧孩子,與前夫未再聯絡。農曆新年期間,她在社群平台分享與前婆婆的合照,再度引發外界關注。Makiyo昨2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同學們過年怎麼樣?新年就是要快樂啊!」並透露俊俊的阿嬤特地前來探望孫子,「俊俊的阿嬤來看他,很開心。」她同步曬出合照,可見她與前婆婆並肩合影,另一張照片則為前婆婆抱著俊俊,祖孫互動自然,不過目前Makiyo已將合照刪除。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關心她的生活近況。Makiyo在文中提到,自己與前婆婆感情一直不錯,雖然離婚後未再與前夫聯繫,但前婆婆仍持續關心孫子。她表示,對方對孫子的關愛讓她感到欣慰,「這樣我就已經很幸福了,我要在這邊跟阿嬤說謝謝有你,雖然沒有緣分當法律上的家人,但你對孫子的愛,已經超越了法律,所以我愛你。」至於離婚原因,Makiyo過去受訪時曾說明,婚後磨合過程中出現生活習慣差異,加上前夫多次長時間失聯,使她缺乏安全感。她也提到,曾在孩子生病期間無法聯絡對方,成為壓力來源之一。最終由她主動提出離婚並完成相關手續,獨自一人扶養3歲兒。
春節悲劇!5個月男嬰遭遺棄桃園教養院門口 生父被逮稱沒錢養
春節本應是團圓時刻,桃園卻發生一起棄嬰事件。13日晚間,一名未滿6個月大的男嬰被發現遭人遺棄在桃園某教養院門口,所幸院方人員於1小時後察覺異狀,立即報案並將男嬰送醫檢查,目前已由相關單位妥善照顧。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30歲蔡姓男子涉有重嫌。經循線偵辦,於除夕當天將其查緝到案。男子到案後供稱,因經濟因素無力扶養,才將親生骨肉遺棄。據了解,當晚工作人員巡視時,發現一輛停放在門口的貨車車斗內竟躺著一名嬰兒,旁邊還放著一袋尿布與奶粉。院方人員見狀嚇了一跳,隨即通報警方並將男嬰送醫。該名幼兒被發現時衣著整潔,外觀無明顯外傷,為求審慎仍安排醫療檢查,以確認是否有潛在疾病或其他健康問題。龍潭分局聖亭派出所副所長曹培翔表示,警方於16日聲請拘票拘提涉案男子到案,詢後依刑法違背義務遺棄罪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責任。警方同時也聯繫男嬰生母。生母表示已與前夫離婚,對於對方棄嬰行為感到震驚。至於男嬰後續照顧與安置安排,仍待社會局評估後決定。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