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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陳沂手機號碼挨告…雙姝大戰「一審判決出爐」 雞排妹遭處4月徒刑

雞排妹遭陳沂提告,一審判決出爐。(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陳沂臉書)

雞排妹遭陳沂提告,一審判決出爐。(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陳沂臉書)

女星雞排妹(鄭采勻)與網路名人陳沂去年隔空互槓,2女深夜在直播大戰,前者不滿自己的手機號碼被唸出,隨後在臉書公布陳沂手機前4碼,之後再透露後6碼,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結,今(11日)判處雞排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回溯事發經過,陳沂2021年在臉書開酸雞排妹「找專門仙人跳別人的律師,出來打性騷擾(官司),也算是觸類旁通啦!仙人跳不成,就死咬me too女權,人家女森欸。黑菊姐鄭家純真的很懂找律師欸!」一席話引發雞排妹不滿,連續打了20多通電話給陳沂討說法,最後陳女不堪騷擾,直接公開電話號碼。

事後,雞排妹被網友打爆電話,氣得加入陳沂直播嗆聲,接著更在直播中公開陳沂手機號碼的前4碼,之後又po出1張寫有後6碼的色卡,導致陳女電話號碼外洩,雙方對簿公堂。檢方調查後,認為網友看了雞排妹的發文後,撥打電話或傳簡訊給陳沂騷擾,甚至有人拿去註冊會員,將雞排妹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雞排妹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堅不認罪,辯稱別人擅自將網路上2段不相同的貼文連結後,得到陳沂的手機電話,和她無關。陳沂的律師則強調,鄭女將原告唯一的手機號碼公布,已對陳沂造成嚴重困擾,且鄭女否認犯行、不知悔改。

檢方認為,雞排妹身為公眾人物,在網路上擁有極高聲量,卻沒做好榜樣,僅因和陳女產生嫌隙,便在網路上公開其個資,造成被害人巨大損害,且到案不知悔改,仍一再狡辯,請求法院從重判決。台北地院審結,今日判處雞排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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