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
」 柯文哲 過失傷害 衝撞 計程車 無期徒刑
獨/女騎士鬼切、運將背鍋畫面曝光!他對司法超怒 今衝撞北檢
衝撞北檢的邵姓計程車司機聲稱抗議司法不公,其中一件案子是2018年他開車行經三總汀州院區時,前方一輛機車為了轉進巷子突然鬼切,害他反應不及發生車禍,台北地檢署以過失傷害罪起訴他,台北地院認為錯的是女騎士而非計程車司機,判決無罪,但案件上訴高院逆轉,改判司機拘役20天,他曾在一審判決後接受媒體訪問大喊無奈,從監視畫面也可看出,女騎士明明可看到計程車路邊臨停跟她一起等紅燈,卻在綠燈起步後繞過計程車馬上右轉,引發這場車禍。本案發生在2018年6月19日,邵姓司機當時在三總汀州院區對面靠邊讓乘客下車後,因為路口紅燈沒立刻走,一輛機車停在他左前方,變燈起步時往右硬切想騎進巷子,結果被邵姓司機從右後方撞倒,左手和左膝蓋挫傷。女騎士倒地,左手、左膝蓋挫傷。(圖/邵姓司機提供)警方初判認定,計程車起駛與機車右轉均未注意其他車輛,兩者可能都有肇事責任。北檢起訴邵姓司機,北院勘驗監視畫面,機車騎士超車立刻右轉顯然違規,而且右轉僅1秒鐘就發生碰撞,可判斷這讓後方計程車毫無反應時間;如果歸咎計程車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於強迫駕駛對於車道遭侵入的情況必須隨時保持高度警戒,因此判無罪。北院判決中還批評受傷騎士違規闖禍卻要被告負責,讓交通規則形同虛設,邵姓司機一審判決後受訪表示,覺得很無奈,遵守交通規則還被違規騎士提告;但後續發展更令他無奈的是,檢方上訴使他從無罪變有罪,也加深對司法不滿的心結。警方初判認定機車和計程車可能都有肇責。(圖/邵姓司機提供)
砍死2警判2死刑!林信吾突翻供喊上訴 教授揭教化僅3成「回歸社會難」
台南雙警命案被告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目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昨開庭進行量刑鑑定,5名教授組成的鑑定團隊認為,林的教化可能性偏低,再犯風險與社會復歸均是負面因素;林則一改一審認罪態度,當庭表明要上訴,辯護人並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這起震驚全台的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當時台南市警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機車竊盜案,在安南區台江大道附近公墓發現林信吾;林疑因害怕遭警方逮捕,先持彈簧刀攻擊凃明誠,造成凃員身中17刀,並搶走警槍;曹瑞傑趕抵現場支援,卻也遭林持槍射擊、持刀猛刺38刀,2名員警最終雙雙殉職。2023年11月23日台南地院合議庭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信吾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目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為釐清林信吾的量刑因素,囑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組成鑑定團隊。召集人楊士隆昨與其他鑑定教授出庭接受檢辯雙方詰問,說明團隊如何從前科、人格特質、家庭及人際關係、監獄處遇等面向,綜合評估林的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性。鑑定結果指出,林信吾雖然衝動性仍在合理範圍,但個性較為孤僻,過去又有強盜、竊盜及外役監脫逃等前科,均屬不利因素。加上林的母親自去年起便未再前往監獄探視,他目前僅有1名朋友,人際支持薄弱,未來重新回歸社會恐有困難。不過,林信吾的辯護人昨也對鑑定報告提出多項質疑,認為報告並未實際訪談林母及其同儕,且一審嘉南療養院曾鑑定林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這部分在此次報告中並未充分呈現;此外,辯方也質疑部分量表內容與國外相關文獻存在差異。庭上另一個引發關注的變化,是林信吾一改一審時的認罪態度,突然表明「要上訴」。對於審判長追問他案發前為何購買彈簧刀及空氣槍,林辯稱當時自己睡在公園,因擔心遭其他流浪漢攻擊,所以才購買物品防身,否認是在為犯罪預做準備。然而,一審判決並未採信林的說法。判決認為,林信吾自購買刀械時,就已預設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從後續犯案過程及砍殺手法觀察,殺害2名員警的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情節重大。對於林辯稱案發前大量飲酒,一審法院也認為,從他與員警搏鬥時的反應、辨識現場情況及控制行為能力來看,均與一般人無明顯差異。尤其犯案後,林還能在現場搜尋槍彈、清洗血跡並設法逃避警方追捕;之後持續逃亡,顯示其具備相當程度的判斷及計畫能力,難認酒精使用障礙已造成辨識或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全案目前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昨日量刑鑑定開庭後,法院將再依鑑定結果、雙方攻防及相關證據,評估林信吾是否符合死刑要件,後續判決結果仍受矚目。
前一日徘徊場勘!小黃司機駕車猛撞台北地檢署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而該名司機前一日便前往台北地檢署外場勘。從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發現,邵姓計程車司機前一日便駕車出現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徘徊,疑似正在場勘;3日凌晨5時許,邵男再度出現在監視器畫面中,他先是下車徒手將北檢擋在車道上的柵欄搬開,隨後上車駕車撞進北檢,造成北檢玻璃大門碎裂。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檢察官審判長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司法判決,駕駛警察車猛撞台北地檢署門口。(圖/翻攝畫面)
機車鬼切釀禍、為亡父伸冤都他有罪 運將衝撞北檢大門抗議
邵姓計程車司機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師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為抗議司法不公,今天清晨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法警立刻通報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到場逮人,所幸僅造成北檢大門毀損,無人死傷。邵姓運將犯案前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開著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新廈附近繞行,先搬開車道護欄,再以慢速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邵姓計程車司機為抗議司法不公,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圖/翻攝計程車司機臉書)中正一分局初步調查,邵姓男子不滿過失傷害、妨害名譽等案件的判決結果都對他不利,自認從北檢偵查到法院一審、二審都被欺負,才憤而衝撞地檢署抗議。
快訊/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不滿司法判決 運匠車貼「司法已死」猛撞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
校地占豪宅1/校舍越界敗訴狠砍租金95% 住戶怒控惡霸
台北市精華區都更案、單價120萬左右的「和平官址–拓樸」,遭隔壁新民高中佔地3.26坪,雙方對簿公堂,一審判決校方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拆屋還地前每月付租金6778元;社區住戶體諒少子化浪潮下學校經營不易,其實不強求還地,照判決付錢就好,不料新民高中上訴要求「打0.5折」,只願支付不當得利1萬5619元及月租金339元,這讓社區深感屈辱,原本有意敦親睦鄰卻被軟土深掘,痛斥校方猶如惡霸。「和平官址–拓樸」集合式住宅位於北市中正區牯嶺街95巷,由富鉅祿及萬仕達兩家建設公司接力完成,於2021年完工,14層樓高共52戶,分43、46坪兩種房型,標榜2分鐘到全聯、3分鐘到公園、5分鐘到捷運站但鬧中取靜,近兩年每坪售價均破百萬,今年3月有一戶以6千萬元出售。和平官址建案為強調生活機能與文教特色,提到社區「靠近強恕中學旁」,強恕中學因併入新民國小,去年改名為新民高中,本件鄰房佔地官司即源自強恕中學與都更住戶之間的糾紛。本刊前往現場,新民高中後門附近有棟校舍正在施工中,建物外牆緊貼和平官址社區車道上方的ㄇ字型金屬護欄,牆角有紅字註記測量數據,也看得出校舍陳舊,與鄰近馬路的新砌牆面形成對比。社區總幹事指出校舍越界範圍。(圖/劉松霖攝)和平官址總幹事張榮添對本刊表示,住戶入住後,懷疑新民高中教室及圍牆「吃到」社區土地,為確認是否越線佔地,找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第一次測出學校占用21.37平方公尺,但第二次測量結果「縮水」,僅有10.77平方公尺(約3.26坪)。社區回頭檢視建商、地主與區權人簽署的土地買賣合約書,發現簽約時沒留意的「特約事項」寫著「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原來學校自知校區西北側教室與圍牆蓋在國有畸零地上,長期向國有財產署租用,富鉅祿建設公司為了擴大都更基地,2016年跟校方協議放棄承租、由建商向國產署購地,並承諾拆牆後在校地範圍內重新砌牆,但實際上只拆了10.6平方公尺,就因為再拆下去會導致建物全面崩塌,所以仍有10.77平方公尺未拆除。占用豪宅鄰地的校舍施工中,預計作為外師宿舍使用。(圖/劉松霖攝)但富鉅祿與學校的協議書內容,並未在土地買賣合約上詳盡載明,和平官址住戶不滿建商隱瞞跟校方間的協議,又沒盡到告知義務,認定強恕中學應賠償非法佔地費用,以地政所二次丈量的10.77平方公尺及申報地價10%計算,提告求償不當得利59萬3920元,並要求拆屋還地前按月給付2萬480元。學校將土地買賣合約中的「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當護身符,主張校方合法占用,反批社區提告是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不過台北地院指出,學校與建商的協議並未同意校方可永久佔地或無償使用,而且協議的效力僅限學校、建商,社區住戶沒有義務承受,以申報地價年息8%的行情,判決新民高中應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還地前須付月租金6778元。社區總幹事張榮添說,新民高中每月付租金6778元,比任一住戶的管理費都低,也不到社區總管理費1%,其實沒什麼太大用處,提告的訴求很簡單:管委會要給住戶一個交代,即使法官判1千元也會接受,社區會尊重法院判決。張榮添表示,一審宣判後,新民高中曾詢問管委會的帳戶,讓社區以為學校也接受判決結果,沒想到校方仍提起上訴,只願支付一審金額的20分之1(即5%),這讓住戶哭笑不得,秉持友善、寬容卻被學校當成很好欺負,「不覺得它這個有點惡霸、有點離譜嗎?」本刊詢問新民高中,校長室人員說由發言人回應,但截稿前均未獲得校方說法。
精舍命案主謀王薀600萬交保 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8個月
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將蔡姓女會計共同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其12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王薀向高等法院請求具保停押,高院也於日前裁定王薀以6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同時使用科技監控,王薀在完成交保手續後已離開高院。回顧案情,52歲的蔡姓女信徒於2024年4月起在王薀的精舍修行,並擔任會計工作。2024年7月間因帳目問題,使王薀損失數百萬元,蔡女被叫到精舍附近的信眾聚會所「水月草堂」,遭王薀與多名護法與信徒以「研討」之名集體施虐,蔡女被強迫長時間跪拜懺悔,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最終蔡女因體力透支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檢警調查案件細節後,將王薀及包含藝人李威夫妻在內的多名信徒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據了解,案件一審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王薀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3名女護法游秀鈴、幹子昀、梁碧茵及住持吳慧珠、信徒姜芃妤各判刑10年,藝人李威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李威妻子簡瑀家則判1年8月、緩刑5年;除李威部分已定讞,其餘被告均提起上訴。高院指出,王薀涉犯強制及傷害致死等罪嫌重大,一審判處12年徒刑,先前認為他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因此上訴後仍持續羈押。不過,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期間,王薀多次請求具保停押,合議庭審酌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多數同案被告及重要證人都已完成一審交互詰問,涉案人員手機已遭扣押,數位鑑識報告也已完成,因此認為串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最終,高院裁定王薀以600萬元交保,但須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同時使用科技監控。此外,王薀須於每日上午7時至9時、下午5時至8時2個時段,在指定住所門牌前,使用個案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再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高院另裁定,王薀不得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被害人的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的姻親、家長、家屬及其財產;除了在法庭內因訴訟需要外,王薀也不得與本案任何被告、證人或鑑定人聯繫、接觸、跟蹤、騷擾、恐嚇、探詢或討論案情。目前王薀在完成交保手續後,已離開高院。
被告2天才查證!辣閨密控「車模林志玲」家屬貪財拔管 下場出爐
「車模林志玲」蔡語芯去年為了解決失眠困擾,前往醫美診所施打牛奶針卻陷入昏迷,搶救19天後家人決定拔管;蔡語芯有位辣模閨密翁子涵,連發多則限時動態控訴蔡語芯的家人貪圖財產才急著拔管,結果吃上官司,她辯稱看到蔡語芯的哥哥去律師事務所的談話影片才會發文,不過法官查出,翁子涵在被告2天後才收到影片,顯然她發言前沒先查證,造成蔡語芯的哥哥被「網暴」,因此以誹謗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蔡語芯2025年5月25日於台北市法瑞診所打牛奶針後失去生命跡象,6月12日拔管,翁子涵從5月底開始發限動對蔡語芯家人開砲,內容包括:「妹妹還在呼吸,還在流淚,你就急著發包包照片說是她的遺物」、「一個懷胎10月生他的媽媽,一個從小長大的哥哥為什麼只想拿錢不想救她」、「在賠償金談妥之後,決定拔管的速度,快到讓所有還在為她祈禱的人措手不及」、「親媽媽親哥哥只貪圖她的錢,也不願意把她的錢拿來救她給個機會都不給」。蔡語芯的哥哥不滿提告,並告訴檢察官家裡堅持究責,也拒絕診所提出的500萬和解金,但翁子涵的言論害他遭到網暴,新北地檢署以加重誹謗罪起訴翁子涵。翁子涵不認罪,聲稱看過蔡語芯哥哥、男友在律師事務所對話影片後發文打抱不平,但蔡語芯哥哥報案日期是去年6月13日,從翁子涵的跟朋友的對話紀錄可知,6月15日才有友人傳律所影片給翁子涵,她卻在5月30日到6月13日接連發文怒罵蔡語芯的家人貪財不想救人。新北地院認定翁子涵抨擊蔡語芯家人之前並未合理查證,她經營自媒體,更清楚網路誹謗散布力與影響力很強,往往造成被控者名譽難以挽回的損害;審酌翁子涵高中學歷、月收20萬和家庭生活情形,量處4個月有期徒刑。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院。
台大兒醫有假女醫問診!高院點名檢方漏辦 北檢不起訴「反打臉」
台大兒童醫院3年前出現自稱東京大學來台交換的冒牌女醫師,讓實習醫師信以為真,她不只看病歷,甚至進入病房探望病童,北檢以個資法起訴,一、二審卻都判無罪,還強調檢方漏辦假女醫問診,高院法官於宣判後另行告發她違反醫師法,但北檢問遍證人都查不到假女醫有問診或開藥的行為,以不起訴處分「反打」高院。本案被告是新北市25歲李姓女子,有感於哥哥是台大碩士學歷但她成績不好,基於「虛榮」的動機,她在2023年12月假冒東京大學醫學系交換生並穿上「帝京大學」白袍,混進台大兒醫護理站10天。李姓女子跟醫護人員討論病情,借用帳號密碼查病歷,還一度想對實習醫師抽血被拒絕,台大兒醫都沒起疑,直到有病童家人對於她拿資料過來詢問病情感到怪怪的,通報院方進一步了解,才揪出冒牌醫師案。北院與高院都認定李姓女子不法蒐集特種個資,但她目的是藉由假扮醫師滿足個人榮譽感,並非為了自己或他人的財產利益而犯案,因此判無罪。一審判決書提到李姓女子不具醫師資格也不是醫學系學生,問診行為有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嫌,「惟此部分未據偵查,且本案起訴部分無罪,故無從擴張犯罪事實審理。被告是否確有違反醫師法犯行,請檢察官另為依法處理」;二審法官引用一審這段話,點名檢方沒偵辦違法問診,導致法院無法審理,並在個資法案無罪確定後予以告發。李姓女子否認觸犯醫師法,她說當初在IG上看到一個媽媽提到孩子病況,拿IG照片問護理師病房在哪,過去時只問媽媽「女兒還好嗎?」,把IG的訊息再問一次,然後送了一瓶日本藥妝店的乳液,沒接觸病童,也沒說該做什麼檢查或服用什麼藥。時任台大兒醫小兒血液腫瘤科的胡姓護理長,在個資法案作證表示:「病患家屬跟我說,有一個人拿著病患的資料去問診」,但北檢偵辦醫師法案傳喚時,她說對於病患父親是否提到被告詢問病況及給予醫療意見,已經沒有印象了;葉姓住院醫師為個資法案作證表示:「我有聽說有病人家屬表示被告拿著病患資料去問診」,不過她為了醫師法案再度出庭時,卻說有同學跟李姓女子一起去看病人但不清楚她們實際做什麼。檢察官另外問了2名住院醫師,也無法證實李姓女子有任何醫療處置,總結這4名證人都沒在場目睹李姓女子如何跟病人互動,只是事後聽別人轉述;檢方為了找出見過假女醫的病童家屬而函詢台大醫院,不過台大回覆「並無其他曾接觸或知悉本案情形之病患、病患家屬或證人可供提供」。儘管北院和高院接連指出李姓女子違反醫師法,但北檢調查認定並無問診、開藥的事證,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NONO被目擊「美濃賣飲料」 在地人曝內幕:他老婆娘家開的
藝人NONO(陳宣裕)自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淡出演藝圈,相關案件目前仍有司法程序進行。繼日前被目擊與妻子朱海君一同現身平價火鍋店用餐後,27日又有網友在高雄美濃捕捉到他的身影,並透露他出現在當地飲料店,引發外界關注其近期生活。27日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照片,表示自己返回美濃時意外看到NONO,並寫下「今天回美濃看到NONO,他在賣飲料!」從曝光畫面可見,NONO當天以休閒裝扮現身,雙手放在身後行走。知情網友分享,該店是朱海君的姐姐在高雄美濃經營手搖飲店「朱家茶鋪」,其他地區也設有分店。美濃總店內的牆面還可見NONO與朱海君的宣傳廣告,Google Map顯示店家評分為3.8顆星,共有26則評論。相關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他老婆娘家開的」、「那間飲料店是他老婆的姐姐開的,上次還在美濃夜市遇到他」、「不要拍他,好想吐」、「怎沒抓去關啊危險人物欸」。至於司法案件進度,NONO先前遭士林地檢署依涉及7次性侵、猥褻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1次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與NONO均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4月2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雙方上訴。高檢署其後表示不會再提出上訴,希望NONO能儘早執行應有的刑罰。此外,NONO另被控分別在按摩會館及車內對2名女子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曾於2024年作出不起訴處分,之後經高檢署發回重新調查,士檢去年8月二度偵結,認定犯行明確,再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今年5月13日針對這部分案件作出一審無罪判決,士林地檢署則表示將提出上訴,案件後續仍待二審審理。
獨/她比「神經病」手勢諷鄰居卻辯比YA 逆轉無罪原因曝光
新北一名婦人與男鄰居相處不睦,在社區開會結束散場時,發現男鄰居拿手機錄她,忍不住食指、中指併攏,在太陽穴旁邊旋轉,比出「阿達」、「神經病」的手勢,因此吃上官司,她對檢察官辯稱只是比YA,仍被起訴公然侮辱罪,一審判罰4千元,但二審認為,婦人只是表達不滿,不一定有意毀損男鄰居的名譽,而且當時其他人陸續離開會議室,無法證明有第三者見到「神經病」手勢,因此改判無罪,全案確定。本案被告是新北蘆洲一名孫姓婦人,原告吳姓男子是同一個社區的住戶,兩人之間有官司恩怨,2024年12月30日晚間社區舉辦區權人會議,孫姓婦人見到吳姓男子以手機對著她攝影;區權會開完時,孫姓婦人想起有朋友要借社區場地開會,拿手機拍會議室,卻見到吳姓男子又在拍她而且慢慢靠近,她邊往門口走邊在太陽穴旁邊併攏食指與中指再搖晃擺動,讓吳姓男子感到羞辱,報警提告公然侮辱。食、中兩指旋轉搖動是什麼意涵?婦人去警局和地檢署都說這個手勢是YA,新北檢認為這個手勢暗指吳姓男子是神經病,足以貶損名譽,因此起訴,新北地院也採納檢方見解,判處罰金4千元。婦人一審找一位律師,上訴二審再加一位律師幫忙辯護,辯稱吳姓男子一直拍她並逼近的行為很莫名其妙,也使她畏懼,出於宣洩不滿的情緒才比出手勢,並無侮辱告訴人的意思。高院合議庭勘驗吳姓男子的手機錄影畫面,當時社區住戶一個接一個走出會議室,有人看到孫姓婦人對吳姓男子比神經病嗎?這部分看不出來,而且孫姓婦人比手勢只是一下子,並未持續反覆,也尚未達到大多數人無法忍受的程度,吳姓男子個人感覺不舒服與社會名譽受損不能畫上等號,所以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假不二連勝1/蛋黃酥名店槓美女團購主 抓盜版結局反轉
時近中秋,彰化蛋黃酥名店「不二坊」延續往年高人氣,引發搶購熱潮,老闆紀敏彥為防堵假貨流竄,親自出手「抓盜版」卻踢鐵板,他控訴一名桃園36歲美女團購主跟其他地區的團媽合作,狂賣7471盒、共4萬5987顆假不二坊蛋黃酥,涉嫌詐欺、侵犯商標並造成212萬元損失,不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台北地院接連判敗訴,他無法接受,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分別提起上訴。不二坊槓上的蛋黃酥團購主外型亮眼。(圖/翻攝張雅婷臉書)本刊調查,不二坊槓上的團購主張雅婷,在桃園藝文廣場附近開藥妝店,她姿色頗佳也有生意頭腦,外號是「水水公主」,同一間店面除了兼做藥局,曾賣過仙草凍、仙草茶,在當地小有名氣。張雅婷在最近四年開設網路商店行銷自家保健品,另多次上網轉售超搶手美食,例如台中「讓一糖」檸檬蛋糕、「坂神本舖」長崎蛋糕、彰化「吳家牛舌餅」、南投「18度C巧克力工房」生吐司、台南「阿咪鳳梨吐司」34公分草莓生乳捲。不二坊周邊攤販知道蛋黃酥炙手可熱,常為人代購。(圖/報系資料照)張雅婷團購事業越做越大,常找人幫忙取貨、送貨,其中一名「代購車手」陳鵬宇得知張雅婷有辦法訂到不二坊蛋黃酥,找朋友隋文伶一起「入團」,以張雅婷叫貨、陳鵬宇取貨、隋文伶上網銷售的三人合作模式,從2022年6月底開始在臉書「木柵社團」、「中永和好鄰居」、LINE團媽批發群組與蝦皮購物等多個平台刊登不二坊蛋黃酥的銷售訊息。不二坊老闆紀敏彥得知後懷疑有假,跟團買到一盒6入蛋黃酥,發現包裝盒和塑膠提袋上的商標是仿冒的,因而報案處理。台北地檢署指揮保二總隊偵辦,算出全案共銷售7342盒6入蛋黃酥、129盒15入蛋黃酥,並認定張雅婷「明知」大部分蛋黃酥是仿冒品,仍冒用不二坊的商標上網銷售,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以及《商標法》「以網路方式販賣仿冒商品」罪;隋文伶在檢方的視角中,並不知情上游貨源有問題,所以不起訴。張雅婷獨自面對不二坊提告究責,分別在北院有刑事詐欺、智商法院有侵害商標權共2件案子,她先在今年4月得到關鍵勝利:詐欺案一審無罪,不二坊對面攤販和團購車手都證實,張雅婷有派人到不二坊取貨或者向周邊店家收貨,因此北院對於她是否「明知」蛋黃酥是仿冒品打上問號。另一個無罪關鍵是團購主彼此說法矛盾,張雅婷堅稱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都來自不二坊,隋文伶卻說仿冒品來自張雅婷。檢警雖認定本案仿冒蛋黃酥多達7471盒、4萬5987顆,但隋文伶住家查扣的「張雅婷提供報價單統計」顯示,她只跟張雅婷進貨488盒6入蛋黃酥與1盒15入蛋黃酥,落差近7千盒的蛋黃酥,究竟來自張雅婷或隋文伶循其他管道補足?由於雙方沒有留存任何訂單、契約、LINE對話紀錄,形成團購主互推又死無對證的「蛋黃酥羅生門」,而且張雅婷實際收到的貨款只有44萬,如果她真的透過隋文伶賣出7471盒蛋黃酥,應收到209萬,北院認定本案仿冒品來自張雅婷的事證不足。張雅婷將北院無罪判決用在商標權侵害官司上,主張自已是清白的,不須賠償212萬元,智商法院更絕了,直接在判決中「教育」不二坊老闆,就算外盒和提袋是假的,有無仿冒的重點應該是「蛋黃酥本體真偽」,但不二坊沒對此提出任何分析,只針對外盒和提袋鑑定商標,難以說服法官,因此又吞了敗仗。張雅婷對本刊回應,她跟店家或跟附近代購業者買一買就走了,並非有特別購買的管道,所取得的蛋黃酥數量並不多仍被告,讓她一路走來很累,也有心理陰影,後來就沒再碰不二坊的生意了,甚至連帶其他團購生意也喊卡。為何張雅婷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與檢警起訴的數量落差甚鉅?是否隋文伶透過其他管道才買到仿冒品?張雅婷表示她都不清楚,但已知不二坊提上訴了,對於官司尚未落幕,她說只能慢慢來,相信司法會繼續給她清白。不二坊委任律師回應本刊,紀敏彥提告初衷是捍衛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原審的認事用法有違誤,已依法提起上訴。
基泰大直「變薄」連續壁又偷調工序損害25戶 施工團隊5人判刑曝
「基泰大直」建案2023年9月因施工不當毀損25戶相鄰民宅,台北地檢署追出工程團隊未照圖施作「變薄」連續壁、違規對調連續壁與地質改良的工序,在案發前5個月獲報鄰損卻偷改監測數據並造假勘查文書,最終導致這起重大事故,以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章的「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嫌起訴5人,台北地院今天宣判8月到4年10月。依據起訴書,工地主任張博翔、監工人邱丞鴻為了加速完工偷改結構圖又沒有變更設計,厚度60公分的連續壁只做50公分,仍要求下包廠商施工;技師劉豐壽勘驗工地卻沒有實際測量連續壁的尺寸,在張博翔事先準備的報告上簽名蓋章,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建案正常施工順序應該是先做連續壁再地質改良,基泰大直卻顛倒工序,在地質改良完工後,並未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基泰大直在2023年4月發生鄰損情形,張博翔、邱丞鴻要求監測廠商出具監測案週報表改變量測數據的初值,導致數據不準確;他們明知工地部分監測數據已達行動值或超過警戒值,卻沒有停工處理。受害住戶為了自救,曾向北市府提出鄰損申請書,基泰大直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和專案人員姜若彥都沒到場勘查,仍在張博翔備好的損害責任初步認定書上簽名用印,也涉及偽造文書罪。一審法官以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判處張博翔4年10月、邱丞鴻2年8月;以偽造文書罪判王德生1年、緩刑2年,劉豐壽10月,姜若彥8月。
獨/比趙建銘更鬧!人夫偷吃生子再送房 「借名登記」給小三卻鬧翻
比趙建銘、陳幸妤更鬧!新北市一名羅姓女子偷吃有婦之夫還生下一對兒女,孩子的爸想出一套購屋計畫,先買大立光股票給羅姓女子,以股票獲利繳頭期款,他另將名下板橋店面的月租收入交給羅姓女子作為房貸資金,最終買房時,則借名登記在羅姓女子的名下,打算以後留給小孩。沒想到羅姓女子連親生骨肉都坑,將市值1295萬的房子賤賣1150萬再獨吞售屋款,卻謊稱房產本來就是自己的,新北地院以背信罪判刑1年,她為避免牢獄之災,上訴認罪並與兩個孩子、孩子的爸以賠償625萬元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改判8月、緩刑2年,全案定讞。本案原告熊姓男子已婚又外遇羅姓女子,在2014年生下兒子、2015年生下女兒,這對不倫情侶檔看上新北五股某建案,還推著女嬰一起去看房,代銷人員看到兩人身分證之後,知道他們不是夫妻,特別支開羅姓女子,私下提醒熊姓男子,如果不是買他的名字,將來女方跑了會沒有保障,熊姓男子不以為意,因為女友是小孩的媽媽,房子放在女方名下可以放心,反正以後留給孩子。熊姓男子另外展開前置計畫,2015年7月匯款345萬給羅姓女子購買大立光股票,計畫將投資獲利用於購屋頭期款;他在板橋新埔捷運站附近有店面,每月收租2萬3千元,也從2015年9月起都交給羅姓女子,往後繳房貸就不用煩惱。2016年5月,羅姓女子登記為新家的屋主,但6年後她疑似因為另結新歡,向熊姓男子表示給她150萬元,她就把房子過戶歸還。熊姓男子有準備好這筆錢,羅姓女子卻瞞著男方,在2022年12月24日以1150萬元賣房,到了12月28日面對熊姓男子傳訊息質疑她增貸時還裝傻,回覆「我自己會想辦法,我付我該付的,你付你該付的」,看到熊姓男子開罵「若妳敢拿房子去貸款,我絕對告死妳」,她不甘示弱,回嗆「這種噁心的事情只有你想得到」。熊姓男子在房子賣掉3個月後,才從房仲那邊得知羅姓女子賤價出售,因此提告追究,羅姓女子被檢方起訴仍不認罪,堅稱她獨自出錢買房,並非熊姓男子為了贈與孩子而暫時借名登記。法官細看兩人對話紀錄,羅姓女子對於男方說「房子還給我,妳就有錢啦!」、「為了保全小孩的資產」都沒有否認,可見她也同意房子實際上是小孩的。熊姓男子還提出一段通話錄音,羅姓女子自認「其實只是綁到我名下而已啦,那其實也是他們兩個的阿,我講坦白一點就是這樣子」,聽到熊姓男子強調「那個房子是小孩子的」,她接口「我知道,只是用我的名字買」,法官聽到錄音檔,判斷羅姓女子很清楚自己是借名登記人。新北地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是羅姓女子兩名未成年子女,所以必須加重判刑,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背信罪」處1年有期徒刑;熊姓男子以兩個小孩的名義另提民事求償,一審判賠778萬5600元。羅姓女子不想被關,刑事二審期間改口認罪並成立調解,在今年7月30日支付400萬元給自己的兒子和女兒,並承諾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每個月月底再付36萬給兩個孩子,總計賠償625萬1108元。高院改判羅姓女子8個月、緩刑2年,而且是「附條件緩刑」,如果她沒按月付款而違反和解內容,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
家寧媽判1年8月!Andy揭眾量級億元金流 「10年心血」討到底
YouTuber「眾量級CROWD」Andy與前女友家寧分手後,雙方因頻道經營權、收益及公司帳務問題走上司法程序,新北地方法院本月11日作出一審判決。家寧涉及的妨害電腦使用案獲判無罪,母親曾淑惠則因業務侵占等罪遭判刑,父親張國龍、妹妹張家芸也分別被判刑,群海娛樂另遭沒收犯罪所得49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Andy今(24)日發布「錢到底去哪了?一審判決出爐」影片,公開自己從判決及閱卷資料看到的金流內容,直指共同經營近10年的「眾量級」頻道與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其中不少款項如何流動至今仍讓他充滿疑問。家寧母親曾淑惠因業務侵占罪遭判1年8個月,Andy對刑度提出質疑。Andy在影片中表示,一審判決出爐後,他決定整理檢察官調查及自己閱卷看到的內容,向外界說明這場官司目前的進展。他將焦點放在「眾量級」多年累積的收入,並質疑相關資金在進入公司及不同帳戶後,實際上究竟如何被管理及使用。Andy發布影片公開一審判決及閱卷內容,直問「眾量級」經營近10年的龐大收入究竟流向何處。根據Andy公開的一審判決內容,家寧母親曾淑惠因業務侵占罪遭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法院認定相關犯罪所得包括新台幣1367萬元及85萬美元,換算後總額約新台幣4100萬元;另外涉及背信、逃漏稅、違反個資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則合併執行1年4個月,併科罰金合計50萬元。Andy透露,公司停止發放他的薪資後,清算期間仍有大筆款項轉入家寧及妹妹張家芸帳戶。Andy指出,檢察官追查金流後發現,大量與「眾量級」有關的收入被轉進曾淑惠實際掌控的帳戶,部分款項被用於股票投資、定存及私人消費,其中還包括支付張家姊妹的信用卡費與其他個人支出。同案其他被告方面,家寧父親張國龍因涉及非法處理個人資料及幫助逃漏稅,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妹妹張家芸因幫助逃漏稅遭判2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獲緩刑2年,並須執行60小時義務勞務。Andy指出,「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閱卷後發現多筆單次超過百萬元的提領紀錄。至於家寧本人,Andy另外提告的妨害電腦使用案件一審獲判無罪。面對這項判決結果,Andy表明仍會透過後續司法程序維護自身權益,而整起案件目前也尚未定讞。此外,群海娛樂在一審判決中遭沒收犯罪所得494萬餘元。不過對Andy而言,法院判決之外,更讓他難以釋懷的是「眾量級」經營近10年累積下來的龐大金流。Andy指出,「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閱卷後發現多筆單次超過百萬元的提領紀錄。Andy表示,頻道收益加上業配收入,多年累計金額早已突破新台幣1億元,但他實際閱卷後,卻發現帳務中存在不少讓他難以理解的紀錄,包括多筆大額現金提領,其中甚至出現單筆超過百萬元的情況,也讓他開始追問這些資金最後究竟流向何處。Andy指出,「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閱卷後發現多筆單次超過百萬元的提領紀錄。另一個讓Andy質疑的時間點落在2024年底。當時公司已經停止發放他的薪資,但到了2025年初、公司進入清算期間,帳戶仍有大筆資金被轉往家寧及妹妹張家芸的銀行帳戶。針對這些款項,Andy轉述家寧在案件中的說法,指她是在看到自己帳戶突然多出一筆錢後,才知道公司有發放獎金或分紅,主張事前並不知道款項會匯入。對此,Andy坦言自己「到現在還是一直想不通」,也對當時公司的資金管理及分配方式產生更多疑問。Andy表示,官司走到一審階段仍未看到完整帳冊,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釐清金流。除了資金流向,一審判決內容還揭露公司過去的薪資申報問題。Andy表示,公司曾以十多人的名義申報薪資,累計申報金額超過800萬元,但法院認定這些人實際上並未替公司工作,也沒有領取相關薪水,其中甚至涉及未取得本人同意便使用個人資料的情況。Andy表示,官司走到一審階段仍未看到完整帳冊,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釐清金流。面對這些內容,Andy也將矛頭指向曾淑惠業務侵占罪的刑度。他表示,曾淑惠至今對業務侵占部分仍未認罪,並主張部分收益屬於「贈與」,但法院認定的相關犯罪所得換算後約達4100萬元,最終業務侵占罪判處1年8個月,讓他質疑這樣的刑度是否足以反映事件造成的影響。Andy還提到,自己曾查找其他司法判決進行比較,包括侵占110萬元被判1年8個月,以及侵占1354萬元遭判3年2個月等案例。面對自己投入近10年經營的頻道及如今看到的帳務內容,他忍不住反問:「如果侵害一個人10年的心血,這樣的刑度真的足夠嗎?」Andy也強調,儘管官司已經進入一審判決階段,但自己直到現在仍沒有看到完整帳冊。從「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超過億元的收入、數筆單次突破百萬元的提領,到公司停止支付他的薪資後,清算期間仍有大筆款項轉入張家姊妹帳戶,相關資金究竟如何被分配及使用,仍有許多問題沒有得到答案。
曾寫信要滅前妻全族!基隆殺子男再寄恐嚇信 北所:移送法辦、禁止通信
基隆市47歲簡姓男子2025年5月酒後悶死5歲兒子,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他6月竟寫信恐嚇前妻家屬,揚言「出獄後一定滅族」,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後又再寄出恐嚇信,威脅「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台北看守所24日表示,簡男涉及隱匿真實對象規避審查,已主動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恐嚇罪嫌,並依保護令全面禁止其通信。檢警調查,簡男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但雙方感情不睦,簡男還對妻子家暴,張女因而申請保護令,並與簡男分居,孩子平時與母親同住,簡男偶爾會將其接走照顧,他卻在2025年5月飲酒後,用枕頭悶死親生骨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受害人家屬6月接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手寫恐嚇信,信中猖狂叫囂「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我之後出去,我一定滅族你們全家,不信大家來瞧瞧」,嚇得家屬緊急聲請保護令,法務部隨後也將簡男移監至台北看守所。簡男移至北所後仍不知悔改,前妻家屬20日再度收到其手寫恐嚇信,內容狂言「我會拆穿你的真面目,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你」,還說「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讓被害人家屬不寒而慄,崩潰表示「真的管不了嗎」。台北看守所表示,簡姓被告移至北所後,所方均依《羈押法》規定對其書信進行實質內容閱讀,但他以虛偽登載方式,隱匿真實對象、規避機關審查此一欺瞞與騷擾行徑,看守所予以嚴正譴責外,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部分,已主動函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並將依《羈押法》施以嚴厲違規處分。北所表示,該封恐嚇信件交寄之時,所方尚未收到警察機關送達的民事暫時保護令;收文獲悉後已第一時間將簡男列為高度風險對象嚴格列管,後續將徹底落實保護令裁定內容,全面禁止其對被害人家屬通信及騷擾。此外,北所已即刻提升高風險收容人之寄信審查強度,針對收件人資訊加強異常勾稽與查證,全力防堵利用人頭或假名交寄的漏洞,以保障被害人家屬安全。
徐春鶯涉收對岸資金一審判7年 柯文哲改口認曾見面:不要牽強抹紅
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前主委徐春鶯涉嫌收受中方資金介入台灣選舉,一審遭判刑7年。判決內容並揭露,徐春鶯2023年曾將與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合照傳給對岸統戰體系官員,與柯過去稱「從沒見過面」的說法出現落差。柯文哲22日回應,選舉期間接觸的人太多,當時對徐春鶯確實沒有印象,並呼籲外界不要因此牽強將對方「抹紅」。根據法院判決內容,徐春鶯被認定與對岸統戰體系相關人士長期保持聯繫,並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及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涉及配合對岸力量替黃珊珊、柯文哲拉抬聲勢。判決揭露的對話紀錄顯示,徐春鶯2023年1月曾向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回報與柯文哲會面的情況,並傳送兩人合照。過程中,徐春鶯詢問民眾黨是否有意在中配群體發展組織,柯文哲則回應「有」。柯文哲22日出席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張志豪舉辦的親子活動時受訪表示,大選期間每天見到的人非常多,因此當時對徐春鶯並沒有留下深刻印象。此番說法也與他過去表示未曾與徐春鶯見面的說法有所不同。針對徐春鶯一審遭判刑7年,柯文哲則認為,中配原本就來自對岸,與當地親友保持訊息往來並不罕見,若因此直接認定受到對岸指示介入台灣選舉,應有充分證據支持。他強調,司法仍應依照證據認定事實,「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不應任意將人貼上政治標籤。柯文哲也提到,當年民眾黨曾考慮將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引起外界爭議,但他至今仍支持讓中配及其他新住民在民眾黨不分區名單中擁有代表席次。他認為,台灣已是移民社會,兩岸議題也應以正常、健康的態度面對,不需要因為相關人士具有對岸背景就過度恐懼。
家屬盼望落空!土城家暴男當街狠殺妻子、小姨子 一審逃死判無期徒刑
新北市土城區2025年7月發生當街殺人案,家暴男謝文雄持刀狠砍張姓妻子和小姨子,導致2人喪命,家屬悲痛萬分,期盼法官判謝死刑,新北地院21日判決,依2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謝男住在岳家卻遊手好閒,夫妻倆感情長期不睦,謝男2025年5月曾將妻子毆打成傷,隨即遭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張卻在7月6日衝進妻子住處砸毀存錢筒,因違反保護令,法院7日上午針對通常保護令再度開庭審理。而妻子在小姨子的陪同下出庭,但開庭結束後,謝男於土城明德路二段,駕車尾隨並追撞妻子騎乘的機車,導致妻子與33歲小姨子摔倒。謝男隨即持廚刀猛刺小姨子頸部與手臂,再轉向妻子連刺頸部、手臂及胸口,並以鋁棒擊打妻子頭部,造成二人命喪街頭,其手段極其殘忍,被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庭本周密集開庭審理,而謝男每次在庭上都泣不成聲,家屬怒斥其為「鱷魚的眼淚」,認為他絕不可能改過,希望法官判處謝男死刑,一審於21日下午宣判。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2個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傷害罪處3月徒刑、違反保護令處拘役59日,全案仍可上訴。
獨/邱瓈寬判還4千萬!楊登魁過世前借她 家族事業控欠債14年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2012年向影視大亨楊登魁的九立投資公司借4千萬元,原本約定3個月後清償,但她以開立新支票的方式不斷展延還錢期限,接下來10年只付利息,2022年4月之後止付,九立公司催討未果而提告,邱瓈寬辯稱楊登魁投資「大尾鱸鰻」等電影才給她4千萬元,並非借款,並主張楊登魁另一家公司跟她合作電影,後續獲利卻沒有分配給她,應可抵銷4千萬元,不過台北地院並未採信,判決邱瓈寬還款並加計利息共4016萬元。本件「返還借款」的原告九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楊登魁家族事業,楊登魁過世前一年仍計畫將娛樂版圖擴大到兩岸三地,在2011年成立「柏合麗娛樂傳媒集團」,代表作是豬哥亮主演的「大尾鱸鰻」以及馮紹峰、林依晨主演的「蘭陵王」,但隨著楊登魁2012年12月31日病逝,柏合麗集團見好就收,趁著「大尾鱸鰻」與「蘭陵王」熱賣之際分紅解散,讓子公司獨立營運。「大尾鱸鰻」是邱瓈寬與楊登魁合作電影的代表作。(圖/翻攝大尾鱸鰻臉書)九立投資告邱瓈寬在2012年1月借款4千萬至今未還,邱瓈寬反駁,楊登魁在2012年知道她拍電影有資金需求,以九立公司的名義簽下契約,她以支票作為還款的擔保,之後她跟楊登魁協議,由她的寬銀慕公司與柏合麗公司合拍「大尾鱸鰻」、「新天生一對」、「瑪德二號」、「回到愛開始的地方」等電影,共同分擔製片成本及分配獲利,所以那份契約是楊登魁投資電影的書面依據,並非她向楊登魁借錢。邱瓈寬向法官表示,寬銀慕公司與柏合麗公司2014年年底結算電影獲利,之後的版權收入、串流收入,柏合麗都沒給寬銀慕,這些電影獲利分配款可用來抵銷4千萬元。影視大亨楊登魁2012年12月底病逝,他過世前不久借給邱瓈寬4千萬元。(圖/翻攝維基百科)北院調查,九立公司借4千萬給邱瓈寬,有契約、支票、存摺交易明細影本為證,足以認定雙方成立消費借貸關係;雖然邱瓈寬提出電影收支結算表和明細表,但文件上的公司是柏合麗與寬銀慕,只能證明這兩家公司合拍電影分配盈餘,跟九立投資無關,不能把柏合麗的債務算到九立帳上,所以邱瓈寬仍得還錢。本案件為一審判決,邱瓈寬可上訴高等法院。
新聞稿淪舊聞!2涉貪立委逆轉無罪 高院花4小時230字草草帶過
國會跨黨派貪瀆案一審判決4名立委貪污有罪,二審改判其中2人無罪,高等法院在宣判後4小時19分發出3276字的新聞稿,但對於徐永明及陳超明為何分別從7年4月、7年8月逆轉無罪,僅以230字、占全篇7%的版面草草帶過,其餘93%多為一審已知事實,不僅「劃錯重點」,也讓新聞稿淪為舊聞,形成「法官白寫、記者白等」的雙輸局面。依據北院判決,陳超明為配合李恆隆舉辦的學術研討會,計畫邀經濟部與會,並在會中質問官員,以塑造經濟部對於太流增資登記作假毫無作為的形象,曾親自聯繫經濟部要求派人出席公聽會,並於會後透過政治獻金專戶收100萬元;徐永明曾在公聽會之前與李恆隆見面並答應協助,也同意李恆隆以政治獻金方式幫忙時代力量,但後來徐永明沒合辦公聽會或找官員,只借立院會議室發言5分鐘,李恆隆覺得效果不好,以為徐永明不願收錢所以分文未付。這些一審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在被告上訴後為何撤銷改判?高院新聞稿寫:「經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公訴人所舉證據及本院依據卷內資料調查之結果,均不足以證明陳超明及梁文一與李恒隆間、徐永明、吳世昌與李恒隆間,分別具交付、收受賄賂之合意,而有公訴意旨所指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陳超明、梁文一)、職務上行為期約賄賂(徐永明、吳世昌)犯行。」新聞稿對於徐永明和陳超明逆轉無罪的關鍵處付之闕如,僅簡述證據不足,未進一步鋪陳詳述就接到結論:「原審未詳酌上情,對陳超明、梁文一、徐永明、吳世昌(下稱陳超明等4人)論罪科刑,容有未恰。陳超明等4人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陳超明等4人部分撤銷,改諭知陳超明等4人無罪。」至於蘇震清、廖國棟有罪部分,因駁回上訴、刑度與原審相同,以新聞實務而言,通常並無令人驚訝或感興趣之處,惟高院新聞稿大部分篇幅仍在交代兩人的收賄過程,對於外界較為關注的徐永明、陳超明為何無罪,只寫了230字,比本則報導所用的782字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