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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2600歲「古楠木王」遭盜伐 村寨守護神「春秋時期」已發芽

大陸貴州一棵樹齡約2600歲的「古楠木王」在2022年初遭到不肖之徒盜伐。(圖/翻攝自《光明網》)

大陸貴州一棵樹齡約2600歲的「古楠木王」在2022年初遭到不肖之徒盜伐。(圖/翻攝自《光明網》)

大陸貴州一棵樹齡約2600歲的「古楠木王」在2022年初遭到不肖之徒盜伐。對此,貴州高院於2023年4月12日宣判11名被告,因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處以4年至10個月不等的刑事責任,連同4名附帶民事責任者,一同賠付「古楠木王」替代性修復費用及賠償金,共44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95萬元)。

《光明網》的報導,2022年2月1日,劍河縣南哨鎮南哨村群眾發現位於「白岩屋腳」山場的「古楠木王」遭到「切塊」,受傷嚴重。被毀害的古楠木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物,胸徑為1.9米,胸圍6米,樹齡2600年。

大陸貴州雷山縣人民法院「雙碳」巡迴法庭於今年4月12日在劍河縣城關廣場,巡迴宣判該起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楠木為犯罪對象的案件。(圖/翻攝自《光明網》)
大陸貴州雷山縣人民法院「雙碳」巡迴法庭於今年4月12日在劍河縣城關廣場,巡迴宣判該起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楠木為犯罪對象的案件。(圖/翻攝自《光明網》)

對此,大陸貴州雷山縣人民法院「雙碳」巡迴法庭於今年4月12日在劍河縣城關廣場,巡迴宣判該起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楠木為犯罪對象的案件,陸姓男子、張姓男子等11名被告人被以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判處了有期徒刑4年至10個月不同的刑罰,並處罰金,追繳犯罪所得。

同時由於11名被告人以及4名附帶民事被告的行為導致了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受傷、死亡,造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資源損失,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判決11名被告人及4名附帶民事被告以認購碳匯的方式,對致死的2600歲「古楠木王」承擔替代性修復費用29餘萬人民幣。此外,15人共同承擔懲罰賠償金15萬餘人民幣。

報導補充,本案中判決要求對於受傷的「古楠木王」利用科學手段進恢復救治,以確保恢復生命力的行為目前尚為大陸首例。

據稱,「古楠木王」生根發芽時,華夏大地尚處春秋時期。2600年來,楠木王見證了人類歷史的發展,當地人認為其富有靈性,並視其為神樹、村寨的守護神。其掉落的樹枝樹葉,至今仍時常被民眾帶到家中供養,不忍燒毀和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