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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17歲槍手當街掃射51槍 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最長3個月

劉姓少年大白天當街開槍掃射當鋪,引發社會震撼。(圖/翻攝畫面)

劉姓少年大白天當街開槍掃射當鋪,引發社會震撼。(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土城區一間當鋪昨(20日)遭17歲劉姓少年持槍掃射51槍,劉姓少年隨後搭計程車到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投案,警方昨晚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少年法庭今天上午裁定將劉姓少年收容,依法收容期限為2個月,可延長1個月,但以1次為限。

劉姓少年聲稱,自己為當鋪前員工,因為不滿之前老闆的不公平對待又被開除,所以回來持槍掃射,警方對此說法相當保留,懷疑是幫派內鬨,檢警除了進一步釐清開槍原因,並追查槍枝及彈藥來源。

17歲劉姓少年昨早搭計程車前往新北土城老東家當鋪,要求計程車司機原地等待,下車後不顧一旁經過上班民眾眼光,持疑似俗稱「蜘蛛」的改裝衝鋒槍,就對門口掃射,一個彈匣射完後,劉少從容得換上另一個彈匣再度掃射,等到兩個彈匣射完後,面不改色地返回計程車上,隨後搭乘計程車前往板橋大觀派出所投案,本案雖無人員傷亡,但少年囂張行徑,引發社會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