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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談好就上工!中職薪事誰人知 薪資仲裁形同虛設

經典賽國手吳哲源與中信兄弟球團尚未達成薪水共識。(圖/中信兄弟提供)

經典賽國手吳哲源與中信兄弟球團尚未達成薪水共識。(圖/中信兄弟提供)

中信兄弟昨天公布團隊談薪結果,調薪幅度超過8%為隊史最高,但與去年奪下進步獎吳哲源「薪」事談不攏,雙方對球隊內部敘薪制度在月薪有落差,球團依現有續約規章,將寄發通知函給吳哲源,照敘薪標準提出今年月薪24萬更新合約,也讓中職締約、薪資仲裁時間點再度引發熱議。

依照「中職聯盟選手契約」的第22條載明,球團希望與選手締結下一年度之選手契約時,得於12月31日前向選手為更新契約之表示,本契約即更新之。若年底雙方未完成契約更新,根據中職「不定存續」合約精神,在尚未談定期間仍會延續合約,會先依照上一季薪水支付,待合約談妥後再補上價差。

而球員可提出薪資仲裁時間點落在2月1日起5個工作天內,幾乎都會強碰農曆年,且各球團在這個時間點幾乎都還在談薪初期,球員是否提出薪資仲裁都是難題。因此在現有制度下,各球團近年來完成談薪時間愈拖越愈晚,除吳哲源外,統一獅老將潘威倫也是尚未談妥合約的情況。

有球界人士就認為,現在光要球員提出仲裁,就已經給球員很多莫名壓力,且在現今制度下,只要球團晚點談約,球員幾乎處於弱勢,「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在只談過1、2次的情況下直接提仲裁。」且在談薪初期,球團往往會先釋出善意,讓球員在情感考量下決定不行使權益,因為只要拖過仲裁聲請時間,在現有資方有利的情況下,談薪只能是球團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