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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移工控違法歧視 立委籲Garmin做優良企業表率

立委賴香伶與桃園群眾服務協會今(26)日舉行「譴責懷孕岐視、要求落實性別平權保障」記者會。(圖/甯其遠攝)

立委賴香伶與桃園群眾服務協會今(26)日舉行「譴責懷孕岐視、要求落實性別平權保障」記者會。(圖/甯其遠攝)

立委賴香伶與桃園群眾服務協會今(2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國際大廠「台灣國際航電」(Garmin)宣示遵守RBA(責任企業聯盟規範),但卻發生一位越南籍移工因為不懂台灣法律,在懷孕後被迫簽下離職書遭安排返國。賴香伶說,台灣法令規定企業不能對勞工在性別與懷孕上有歧視,呼籲Garmin做為優良企業的表率,以免台灣在國際上淪為對移工不友善的國家。Garmin公司表示,該公司以從未有要求懷孕同仁必須離職,該名同仁為自行提出自願解約離職陳述書,若同仁有意復職,該公司將尊重同仁積極安排她復職。

桃園群眾服務協會越南移工中心主任田奇峰指出,該中心常接到移工懷孕申訴,移工在入台灣國門前,常被迫簽不得懷孕的切結,懷孕後也多隱忍不做產檢。越南移工B小姐來台後結交男友,懷孕三十幾周才發現,在3月17日才告訴上級,在不知道台灣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情況,簽了自願離職書,在返國前因為懷孕周數過大無法搭機,才在台灣生下小孩,目前在中心接受庇護。

B小姐說,她原不知道自己懷孕,不是有意隱瞞公司,發現自己懷孕後告知主管,但主管跟他說,如果員工懷孕、上級要負責,還要連累很多人,先叫她請病假一周在宿舍休息,沒想到,過了幾天,人力仲介公司的翻譯人員帶了一疊文件到宿舍,叫她簽「終止契約」及寫事件陳述書,並同意返國,當時很緊張,不知道怎麼辦,只好簽了。

「台灣經過多次修法,要成為一個友善勞工、友善移工的國家,還發生這種事件,讓人很難過。」賴香伶表示,Garmin是一間這麼大的跨國企業,不可能不了解台灣的性別平等相關規定,此事件恐違反《勞基法》第50條規定,可能有歧視移工的情況,呼籲Garmin重視此事件可能影響到企業的商譽。

賴香伶說,企業的社會責任不是加入了聯盟、能得到優先採購權就結束了,呼籲該公司應該亡羊補牢,能主動站出來協助這位移工,未來也應加強管理階層的員工教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彰顯RBA的優秀企業精神,做為優良企業的表率,無論本國、外國籍的勞工,都應一視同仁予以保護。

賴香伶指出,桃園的移工是全台最多的城市,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應該對轄內有百人以上移工的廠區,要求人資單位人員進行《性平法》、《勞基法》以及「消除一切對婦女歧視公約」的教育,以免台灣在國際上淪為對移工不友善的國家。

田奇峰建議,Garmin內部應該檢討,該公司對供應商定下「不能歧視」的要求,但自己卻沒做到。他認為,未來政府應設計「懷孕通報單」機制,當雇主發現移工懷孕時,能通報由勞工相關單位介入。

Garmin表示,該名越南籍外籍移工為夜班產線人員,3月17日工廠領班主動關心了解後發現此位同仁可能已懷孕,因此轉介人資進行後續關懷,並依據《勞基法》告知需將其安排轉調日班。該名同仁後續自行提出自願解約離職陳述書,表示希望回國待產,並以3月17日最後工作日為離職日。若同仁有意復職,該公司將尊重同仁就職需求,後續會積極安排此位同仁復職,並協助其安心回歸職場。

Garmin表示,該公司以關懷同仁為首要考量,從未有要求懷孕同仁(包含外籍同仁)必須離職之規定,若有懷孕同仁,皆按《勞基法》規定提供協助同仁轉調日班,同時指派醫護室及安衛室定期關心等其他支持,目前公司內亦有近 20位懷孕及產後的外籍移工同仁在職工作中,公司並給予相應需求的產假及育嬰留停等照護友善措施,員工之工作及薪資權益皆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