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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揪幼兒園女師泡溫泉 無套激戰被抓包…還辯:她快XX歲了不會懷孕

鄭男揪小三泡湯,還跟法官爆料,指女方已年近60,不怕對方會懷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鄭男揪小三泡湯,還跟法官爆料,指女方已年近60,不怕對方會懷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新竹一名鄭姓男子結婚多年,前年才被妻子抓姦過,當時正宮向小三楊女求償35萬元,沒想到楊女事後還跟鄭男藕斷絲連,雙方還相約去新竹尖石鄉泡湯,兩人在湯屋的淫照再度被妻子抓包,氣得再向楊女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案件時問鄭男,屢次偷吃不怕對方懷孕嗎?鄭男竟回答:「她快60歲了。」一審判楊女需賠償鄭妻4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鄭妻告訴法官,楊性女子這個小三,已經不是第一次跟她的老公搞在一起被抓包,她實在想不透,楊女先前已賠償過35萬元,竟還一直當小三。而這此再度被正宮抓到偷吃人夫,是鄭妻在丈夫的包包內發現一個隨身碟,打開看裡頭滿滿的都是老公在湯屋與楊女拍的私密淫照。

鄭妻說,她抓包丈夫跟楊女泡湯後找他理論,丈夫起先不認錯,還動手推她,後來是在場的兒子看不下去,出手把父親壓制撲倒,全家因為爸爸搞外遇,鬧得雞飛狗跳。

鄭男對於偷吃搞外遇,坦承去年1月某天,開車到幼兒園接楊女到尖石鄉泡湯,兩人當時是泡同一間湯屋,並無套發生性行為。法官當時問鄭男,都不會擔心會讓楊女懷孕嗎?鄭男則說,「她快60歲了」。

楊女則辯稱,鄭妻未經鄭男同意,就查看隨身碟內的照片,認為照片不具證據力,且提到鄭男會出面作證,是因為被鄭妻脅迫若不出來講,會被「淨身出戶」,認為其證詞不可信。但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楊女屢次破壞他人婚姻,判楊女應賠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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