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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級人夫偷吃「嫩20歲」傲嬌小野花 激戰6次嬌喊:大叔…正宮告到底

小三愛上大20歲人夫,姦情被正宮抓包挨告,最後判賠30萬元。(示意圖/Pexels)

小三愛上大20歲人夫,姦情被正宮抓包挨告,最後判賠30萬元。(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年約30歲的未婚女子,在LINE暱稱為「傲嬌的小野花」,她因線上遊戲結識已婚人夫,雙方因此展開一段相差20歲不倫戀;並多次相約出門,前後發生過6次性行為。正宮發現姦情後,心碎向這名小丈夫20歲的「傲嬌的小野花」提告,並求償200萬元,法院判這名「傲嬌的小野花」,應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提到,「傲嬌的小野花」與該名人夫,兩人是因玩線上遊戲而認識,雙方私下透過通訊軟體保持聯繫,儘管人夫LINE的頭貼,就是刊登著戴著婚戒的照片,但「傲嬌的小野花」仍不時會傳送曖昧訊息給人夫,正宮並出面指控,「傲嬌的小野花」在與老公的LINE對談互動上,以「大叔」來稱呼丈夫;兩人更從去年2月到4月間,前後發生過6次性行為,讓她痛心疾首難以入眠,決定向這名小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

面對人妻的指控,「傲嬌的小野花」辯稱,她完全不知道對方是處於有婚姻狀態的人夫,但這項說法不被法院採信。法官認為,兩人有不正當關係的當下,人夫已50歲,女方年紀也已經有30歲,即使男方沒有明確告知已婚,但在適婚年紀的男女,本來就要有查證、了解彼此的社經地位、家庭背景的基本認知。

另外法官認為,這名人夫的LINE、臉書頭像等照片,都有秀出左手無名指戴婚戒的照片,因此並不採信「傲嬌的小野花」所稱,不知人夫已婚的說詞,最後認定雙方發生3次性行為,判「傲嬌的小野花」要賠償正宮30萬元,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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