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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生性騷擾判賠8萬元應退選 王鴻薇:並不適合

范雲以陳雪生性騷擾判賠8萬元要求他應退選。王鴻薇對此表示,並不適合。(圖/報系資料照)

范雲以陳雪生性騷擾判賠8萬元要求他應退選。王鴻薇對此表示,並不適合。(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范雲控告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陳雪生遭法院判賠8萬元。范雲則主張國民黨應該撤銷陳雪生的立委提名。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9)日表示,陳雪生的事件是在立法院肢體衝突的情況下所發生的事情,因此要以此要求陳雪生退選並不適合。

立法院於2020年7月14日審查監察院人事案中,藍綠立委爆發衝突,范雲指控陳雪生以肚子連續頂撞她後面,涉及性騷擾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陳雪生敗訴定讞,須賠償范雲8萬元。范雲也以此要求陳雪生退選。

王鴻薇指出,這是范雲在立法院的肢體衝突下感覺到不舒服才去提告,且陳雪生在整起事件中沒有利用權勢,過程中也沒有遭到吃案,法院最終也做出判決。

王鴻薇表示,這個案例可以作為未來的警惕,不過因此要陳雪生退選並不適合。有些性騷擾真的讓人不齒,像是暗示、利用權勢或是利用交易等方式。不過以陳雪生的案例來說,為此要求陳雪生退選是不適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