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
」 大陸 陳幸妤 趙建銘 偷拍 離婚協議書
6個月偷吃4次!外送員「拿到餐點就取消」 1804元水餃、牛肉湯全進肚
您的餐點已被吃掉!北部一名32歲鄭姓Uber Eats外送員,於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間,涉嫌接單取得客人餐點後取消訂單,並將原本應送交給顧客的餐點「送進自己的肚子裡」,6個月內共犯案4次,總共吃掉約價值1804元的餐點。事件曝光後,日前經士林地院審理,依4個業務侵占罪,各判處鄭男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6月,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鄭男自2021年9月起擔任外送員,第一次犯案是在2025年9月3日,當時他到店取走10顆蔥肉水餃、1碗魷魚羹湯及1盤豆干絲,共190元;2025年10月30日,鄭男又取走3支烤玉米、1份花生及店家準備退還給顧客的75元現金,總價值550元;2025年12月24日,鄭男故技重施,取走米血、豆干、柳葉魚、魷魚、糯米腸、杏鮑菇等餐點,共444元;今年2月6日,他第4度犯案,取走2份溫體牛肉湯及1份蔥爆溫體牛,價值620元,共私吞1804元的餐點。由於鄭男會在接單並取得客人的餐點後,於外送平台取消訂單,訂單被取消後,平台會重新派單給其他外送員,當其他外送員到店取餐時,店家發現原本的餐點已經被拿走,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再循線查出鄭男涉案,檢方偵結後依業務侵占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4次犯行。法院指出,業務侵占罪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鄭男每次侵占的金額僅數百元,犯罪所得不高,加上鄭男過去沒有前科,對犯行也坦承不諱。此外,鄭男已與其中2名被害人達成調解,分別同意賠償2萬元及660元,其中660元已全數付清,2萬元部分已先支付3000元。法院審理後,考量上述因素,依《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刑度,4罪各判有期徒刑3月,但因4次犯行時間接近、手法相同,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賠償餐點費1804元。另外,鄭男須在2026年10月5日前,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1萬7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暖心運將」衝撞北檢大門!昔備免費零食待客獲好評 還成功圓畫家夢
曾被譽為「暖心運將」的計程車司機邵立達,今(3日)突駕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人生轉折引發關注。8年前,熱愛繪畫的他因在計程車內準備大量免費零食供乘客享用,加上誠心待人,最終靠著被他感動的乘客一圓畫家夢想,並因此受到媒體報導;如今他卻因一場車禍官司激起對司法制度的不滿,最終將積壓多年的怨氣化為行動。警方調查,邵立達今晨駕駛計程車前往台北地檢署,直接衝撞北檢大門,警方到場後將他制伏並帶回偵辦。警方在車內並未發現畫作,反而注意到車門上貼有斗大的「司法不公」、「行政濫權」及「官逼民反」等標語。邵男案發後還將現場照片上傳社群網路,控訴自己遭到司法體系迫害。據了解,現年45歲的邵立達曾是1名受到不少乘客喜愛的「暖心運將」。8年前,他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曾透露,自己從小就熱愛繪畫,學生時期甚至曾以高分錄取復興美工,但因父親期望他從軍,最終放棄自己喜愛的藝術道路,改進入陸軍官校。不過,邵立達對從軍始終沒有興趣,最後放棄入伍訓練,還因此賠償34萬元給國家。離開軍校體系後,邵立達的人生道路幾經轉折,曾做過加油站加油員、市場叫賣哥、房仲業者,也曾擔任建設公司經理,甚至自行創業,設廠生產手機零件。年輕時一度事業有成,但後來因染上賭博,不僅賠掉大筆金錢,也失去婚姻。經歷人生高低起伏後,他重新開始,靠著駕駛計程車維持生計。也正是在開計程車的過程中,邵立達重新找回了人生意義。他總是會在車上準備大量免費零食,讓搭車乘客可以自行享用,真誠待人的服務也累積了不少好評。部分乘客受到他的故事感動,甚至主動協助他籌辦個人畫展,讓這名從小懷抱畫家夢的計程車司機,終於有機會圓夢並投入創作。然而,他的人生後來因1場2018年的交通事故出現重大轉折。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邵立達因駕車行駛途中發生車禍,遭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之後官司纏訟。起初台北地院認為錯的是女騎士而非計程車司機,判決無罪,但案件上訴到高院卻逆轉,改判司機拘役20天。邵男認為,自己在司法程序中受到不公平對待,尤其對法官開庭時的態度相當不滿。他指控,法官可能因為自己是計程車司機,而對基層司機這個職業有所歧視,因此才會作出對他不利的判決,最終導致他對司法體系產生強烈的不滿與不信任感。後續過程中,邵立達還進一步指控台北市交通大隊與裁決所涉嫌製作不實事故鑑定報告。針對今晨衝撞北檢一案,警方訊問後,已依涉嫌妨害公務、毀損等罪嫌將他移送法辦,目前也正在前往邵男住處搜索,以進一步釐清他的犯案動機及相關案情。
逾3000人受害!北捷偷拍女高中生裙底販售 惡男牟利破千萬遭重判12年
桃園市37歲男子廖國永自2017年起,將GoPro運動攝影機藏匿於背包中,在台北捷運站、西門町商圈及多所高中校門口,沿途隨機偷拍穿著制服短裙的女高中生裙底風光,還在通訊軟體 Telegram 上成立「台湾のパンチラ(台灣內褲偷拍)」頻道,採泰達幣會員制分級販售私密影片,受害女性超過3000人,他更牟利上千萬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3800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2年6月。判決指出,廖男自2017年開始,便以手提背包低角度貼近、或趁被害人不備將 GoPro 鏡頭伸入裙底等手法,在人潮擁擠的台北捷運車站、熱鬧的西門町街道以及高中校園周邊,鎖定身著制服短裙的女高中生進行無差別偷拍,廖男後見有利可圖,自2018年起便將大量私密影片進行後製剪輯、加註分類番號並製作目錄清單,上架至通訊軟體群組販售。為規避檢警查緝,廖男2023年起轉移至 Telegram 平台,成立「台湾のパンチラ(台灣內褲偷拍)Official」頻道採取會員制運作。有意購買的買家必須先支付儲值76元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2400 元)方能入會,入會後可獲贈部分性影像及2000 點看片點數;點數用罄後須持續以泰達幣儲值續購,甚至依儲值金額進行會員分級,享有解鎖不同權限、觀看特定類型性影像的特權。檢警循線破獲該犯罪集團時,清查發現該頻道已有至少308名付費會員消費。廖男電腦設備中除存有大量未成年女學生的偷拍影片外,更非法蒐集高達3781 名成年女性遭竊錄的私密影像,短短數年透過加密貨幣收受不法獲利,吸金高達1006 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廖男雖坦承所有犯行,並陸續與部分被害女學生達成調解賠償,但合議庭審酌,數位性影像具備高度易複製性與永久散布性,對被害人的身心靈造成難以磨滅的持續性傷害。法官痛批,廖男犯罪時間長達數年、受害人數極為龐大,且已發展出成熟的商業化分級販售模式,絕非一時失慮,惡性極為重大。法官最終認定其犯下拍攝、販賣兒少性影像及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等犯行,總計成立高達3800 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慶餘年2》女星赴洛杉磯進修爆「出國生子、退圈」 工作室揭黑幕喊告
35歲中國女星金晨參加《乘風破浪的姐姐》打開知名度,之後參演古裝劇《慶餘年2》人氣再度提升。日前她趁著工作空檔前往美國洛杉磯進修英文,也不時透過社群分享當地生活,沒想到近期中國網路卻陸續出現「出國生子」、「退圈」等傳聞。面對相關消息持續流傳,金晨工作室昨(1)日委託律師發布聲明,強調已針對部分情節較嚴重的用戶提起訴訟。金晨此次前往洛杉磯進修英文,是為了完成長久以來的心願,期間也持續在社群平台分享生活近況。不料,網路上開始出現她「出國生子」的說法,甚至有人聲稱她準備退出演藝圈,相關消息在網路上持續擴散。隨著風波延燒,金晨工作室委託律師正式發布聲明,針對近期網路上出現的相關內容採取法律行動。聲明指出,近期網路上出現「有組織、有規模」捏造並散布嚴重誹謗性言論的情況。經過調查後發現,有特定人士刻意建立群組,向其他用戶分發相關素材,甚至有償僱用大量網軍,對外發布涉及金晨的不實內容。針對相關情況,律師團隊目前已對部分情節相對嚴重的用戶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要求相關網路平台揭露涉事用戶的真實身份。聲明表示,待相關用戶身份確認後,將進一步追究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此外,律師團隊目前仍持續進行蒐證,並警告若特定人士仍持續惡意組織、散播相關內容,或拒絕刪除、撤回,甚至繼續發布相關言論,將採取法律手段追究到底。針對網路上的謠言,金晨委託律師喊告。(圖/翻攝微博/金晨工作室)
女兒生日禮物被婆婆拿走送人!人妻氣炸「這是偷竊吧」 網友喊:直接報警
「這是偷竊了吧!」一名人妻抱怨,朋友送給她女兒的滑步車一直完整放在家中倉庫存放,沒想到婆婆卻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拿去送給姪子,即使婆婆事後表示「不然補送一台」,仍讓她難以消氣。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朋友們買了一台捷安特滑步車,送給她的女兒當生日禮物,由於收到的時候孩子還不能玩,所以沒有拆開,以完整包裝的狀態放在倉庫哩,直到有一天她發現姪子騎著同款滑步車,才知道婆婆沒有經過她同意,直接拿去送給小1歲的姪子。人妻批評,這起事件中有3個成年人犯案,包括索取滑步車的妯娌、自作主張的婆婆以及載走滑步車的小叔,而這也讓她忍不住感嘆「為什麼可以如此的沒有教養?可以隨意拿取別人的東西?婆婆事後還說,不然補送我一台,抱歉,這是偷竊了吧!」人妻也補充,老公已經幫忙罵過了,小叔、小嬸當下一度堅持要拿回來,後面婆婆才道歉說要出錢,卻又擺著一副「再追究就不懂事了」的嘴臉,雖然她已經自己花錢改買更高階的款式,但還是氣不過。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能原諒,我的個性也會很生氣」、「跟他們拿雙倍錢,讓他們記住教訓,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伸手」、「想要就問一下,我相信妳也不是小氣,但大人還這樣如此沒有邊界感,既然婆婆要付錢,就請她多付一點」、「不發瘋一次,他們永遠不會尊重妳的」、「如果不拿出態度,會變成常態喔,吃人夠夠」。也有人說,「請他們還回來或是買台一模一樣的,不能這樣就算了,犯錯的人沒有任何懲罰根本不痛不癢」、「明確表達立場,請他們照價賠償!不然他們會覺得妳又不會怎麼樣,下次還會繼續這麼做」、「如果可以直接報警,這已經不是沒禮貌,是偷竊,未經物品所有人允許就取用就是偷」、「直接報警抓這3人」、「不告而取是為偷,下次會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如果是我,會直接報警,這已經踩到底線了,管你是誰,沒教養,這就是偷竊」。
12人吃火雞肉飯「11人腹瀉」!網友接力喊中招 業者認疏失停業1周
嘉義知名餐廳「阿宏師火雞肉飯」爆出多名顧客用餐後身體不適。有民眾表示,一行12人前往用餐後,竟有11人陸續出現腹瀉、肚子痛等症狀,消息曝光後,其他近期曾前往用餐的網友也接連留言反映類似情況。嘉義市衛生局隨後主動前往稽查,業者則發布道歉聲明,表示有員工處理雞肉食材時,未落實手套清潔及更換程序,可能因此造成交叉污染,目前已自主停業1周進行清消。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8月29日下午4點多與家人前往阿宏師火雞肉飯用餐,當時認為餐點味道還不錯,不過也注意到雞肉呈現偏紅、鮮嫩的狀態,因此曾詢問業者是否沒有煮熟,當時老闆回應是正常現象。沒想到當天晚上,一家人陸續出現腹瀉及肚子痛等情況,一行12人當中共有11人出現症狀。貼文曝光後,不少近期曾前往用餐的網友也留言反映身體不適,有人表示:「我也是8/29……晚上去吃,隔天凌晨痛到起來,拉到不要不要的……從來沒拉過這樣」、「我們也是,昨天吃完今天一行六個人全部在故宮南院拉肚子」、「29日晚餐期間用餐,一家5口都有肚子痛、拉肚子」、「我昨天下午也在吳鳳店用餐,三個人,也拉到不行」、「上星期帶體質敏感的朋友去用餐,他吃一口嘴唇馬上腫起來。」隨著網路上回報用餐後身體不適的案例增加,嘉義市衛生局主動介入並前往現場稽查。業者則於8月31日發布道歉聲明,表示經過初步調查並與衛生單位釐清後,發現有員工在處理雞肉食材過程中,手套清潔及更換程序未落實標準作業規範,可能因此造成交叉污染。阿宏師火雞肉飯表示,目前已自主停業1周進行清消,同時全面檢討內部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後續將針對全體員工重新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及標準作業程序教育,並設立現場稽核機制,避免類似疏失再次發生。針對受到影響的消費者,業者表示已主動展開聯繫,若仍有尚未取得聯繫的顧客,也可透過專線聯絡,業者承諾會負完全責任,協助處理相關醫療費用及後續賠償事宜。
校地占豪宅3/現況點交?不主張權利? 特約條款避雷教戰
台北市新民高中與相鄰豪宅「和平官址–拓樸」的佔地賠償案將續戰二審,住戶打算硬起來,寧願社區不收租金、堅持拆校舍還地,學校也不甘示弱,在上訴狀砲轟社區「好處全都拿走了」,並強調多了校區邊陲這3坪地對校方沒好處、也不妨害社區。對於都更引發鄰房佔地紛擾,房仲陳泰源表示,買家如果看到合約有「現況點交」、「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應視為簽約大忌,並要求賣方寫清楚權利與義務關係。新民高中上訴痛批和平官址住戶「好處都全部拿走」。(圖/劉松霖攝)陳泰源認為,都更基地範圍遭鄰房占用的情況並不罕見,妥當處理方式通常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透過「鑑界」確認該建物占用都更基地的「精準」位置與面積。確認鄰房「佔有權來源」是否有歷史租約、公有地承租權等文件?視整合難易度,決定要「納入」或「排除」都更基地範圍。預售消費者(買家)向建商與地主(賣方)簽約時,「買賣契約」裡必須「仔細交代」該占用區域之「使用對價」之「計價算式」與「收益歸屬」。切忌僅以「現況點交」或「不主張權利」等模糊字眼帶過。陳泰源指出,買賣契約若有「特約」條款,代表這屬於「非定型化」之私契約定,常見的條款內容包括:產權與占用瑕疵(建商)免責、土地分區與使用限制(違法工業宅之建商企圖免責)、客變與工程變更聲明(二工)、交屋與過戶代辦費用明細等數字;以本案而言,主要是建商擔心「買家日後對建商提告(基地被臨房占用)」而企圖免責,才在買賣契約書裡特別載明。房仲陳泰源提醒「特約條款」應如何避雷。(圖/翻攝陳泰源臉書)像本案出現「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住戶如何應對以避免日後法律紛爭?陳泰源分析,建商與學校當初的協議裡,並未授權學校可以「永久免費」使用土地;而買賣契約中「同意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的特約,僅限住戶承諾「不找建商算帳」,絕不等於「住戶與管委會」同意「無償、讓學校免費使用」,因此管委會代表住戶向學校追討不當得利(占用租金),獲得法院支持。陳泰源建議住戶,在當初「買賣契約裡的文字」應該嚴格詳述與釐清,例如:註明買家「並無放棄」對占用人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收益權」。如果可以,建商也應於「整合都更案期間」一開始就早早釐清「對價補償」或「占有的租金價格計算」再來推案開賣預售屋,才能降低糾紛。
校地占豪宅1/校舍越界敗訴狠砍租金95% 住戶怒控惡霸
台北市精華區都更案、單價120萬左右的「和平官址–拓樸」,遭隔壁新民高中佔地3.26坪,雙方對簿公堂,一審判決校方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拆屋還地前每月付租金6778元;社區住戶體諒少子化浪潮下學校經營不易,其實不強求還地,照判決付錢就好,不料新民高中上訴要求「打0.5折」,只願支付不當得利1萬5619元及月租金339元,這讓社區深感屈辱,原本有意敦親睦鄰卻被軟土深掘,痛斥校方猶如惡霸。「和平官址–拓樸」集合式住宅位於北市中正區牯嶺街95巷,由富鉅祿及萬仕達兩家建設公司接力完成,於2021年完工,14層樓高共52戶,分43、46坪兩種房型,標榜2分鐘到全聯、3分鐘到公園、5分鐘到捷運站但鬧中取靜,近兩年每坪售價均破百萬,今年3月有一戶以6千萬元出售。和平官址建案為強調生活機能與文教特色,提到社區「靠近強恕中學旁」,強恕中學因併入新民國小,去年改名為新民高中,本件鄰房佔地官司即源自強恕中學與都更住戶之間的糾紛。本刊前往現場,新民高中後門附近有棟校舍正在施工中,建物外牆緊貼和平官址社區車道上方的ㄇ字型金屬護欄,牆角有紅字註記測量數據,也看得出校舍陳舊,與鄰近馬路的新砌牆面形成對比。社區總幹事指出校舍越界範圍。(圖/劉松霖攝)和平官址總幹事張榮添對本刊表示,住戶入住後,懷疑新民高中教室及圍牆「吃到」社區土地,為確認是否越線佔地,找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第一次測出學校占用21.37平方公尺,但第二次測量結果「縮水」,僅有10.77平方公尺(約3.26坪)。社區回頭檢視建商、地主與區權人簽署的土地買賣合約書,發現簽約時沒留意的「特約事項」寫著「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原來學校自知校區西北側教室與圍牆蓋在國有畸零地上,長期向國有財產署租用,富鉅祿建設公司為了擴大都更基地,2016年跟校方協議放棄承租、由建商向國產署購地,並承諾拆牆後在校地範圍內重新砌牆,但實際上只拆了10.6平方公尺,就因為再拆下去會導致建物全面崩塌,所以仍有10.77平方公尺未拆除。占用豪宅鄰地的校舍施工中,預計作為外師宿舍使用。(圖/劉松霖攝)但富鉅祿與學校的協議書內容,並未在土地買賣合約上詳盡載明,和平官址住戶不滿建商隱瞞跟校方間的協議,又沒盡到告知義務,認定強恕中學應賠償非法佔地費用,以地政所二次丈量的10.77平方公尺及申報地價10%計算,提告求償不當得利59萬3920元,並要求拆屋還地前按月給付2萬480元。學校將土地買賣合約中的「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當護身符,主張校方合法占用,反批社區提告是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不過台北地院指出,學校與建商的協議並未同意校方可永久佔地或無償使用,而且協議的效力僅限學校、建商,社區住戶沒有義務承受,以申報地價年息8%的行情,判決新民高中應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還地前須付月租金6778元。社區總幹事張榮添說,新民高中每月付租金6778元,比任一住戶的管理費都低,也不到社區總管理費1%,其實沒什麼太大用處,提告的訴求很簡單:管委會要給住戶一個交代,即使法官判1千元也會接受,社區會尊重法院判決。張榮添表示,一審宣判後,新民高中曾詢問管委會的帳戶,讓社區以為學校也接受判決結果,沒想到校方仍提起上訴,只願支付一審金額的20分之1(即5%),這讓住戶哭笑不得,秉持友善、寬容卻被學校當成很好欺負,「不覺得它這個有點惡霸、有點離譜嗎?」本刊詢問新民高中,校長室人員說由發言人回應,但截稿前均未獲得校方說法。
調查官辦「生醫美魔女」洩密又爆違法上銬 她告國賠出庭淚訴委屈
「生醫界美魔女」楊智惠遭前東家三顧公司控訴竊取營業機密,但調查局辦案過程頻傳爭議,台北市調處中正站前組長劉錦勳涉嫌圖利業者與洩漏偵查秘密,8月21日北檢起訴;楊智慧不滿當年回國時,遭調查官在機場空橋拘提上銬16小時,提起國賠訴訟求償500萬,今天開庭,楊智惠落淚表達這3年來飽受質疑眼光,但她真的沒犯罪,生活在2026年的台灣不該再受到國家公權力的侵犯。楊智惠出庭後透過律師聲明如下:今天我來到法院參與國家賠償案件的審理,我只有一個期待:希望司法完整還原事實,還給我一個公平的答案。2023 年,我被上銬、拘提並經歷一連串偵查程序。此後,我陸續針對劉錦勳涉嫌違法、利益衝突及「以私辦公」等疑義提出告發,也曾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調查機關與廉政署,但當時並未獲得我所期待的完整調查。因此,我非常感謝監察院願意介入調查並提出糾正,讓調查員廉潔問題能重新受到檢視;我也感謝臺北地檢署,願意秉持司法中立精神進一步調查劉錦勳,並於2026年8月21日依法提起公訴,讓我多年來所提出的「是否有人利用國家公權力處理私人關係所衍生案件」的質疑,終於有機會接受司法檢驗。就在8月28日,臺灣接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我想提出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如果人民勇敢提出公權力可能違法的具體資料,卻沒有人願意真正調查,那麼人民的廉政申訴與司法救濟,究竟要如何被保障?我今天爭取的,不只是我個人的賠償,而是希望能還我台灣司法應給人民的公平正義,我也希望我的案件能成為判例,當公權力出現錯誤甚至遭到濫用時,司法機關能勇敢面對、查明真相及嚴懲不肖司法人員,並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我所期待的,是司法永遠站在證據、法律與公平正義這一邊。我希望以後每一個人民,在面對國家公權力時,都有被聽見、被調查、也能獲得公平救濟的權利。我也特別感謝國賠案法官願意耐心審理,讓相關事實有機會在法庭上一一被釐清。 謝謝大家,也特別感謝願意挺身而出維護司法正義的每個人。
被告2天才查證!辣閨密控「車模林志玲」家屬貪財拔管 下場出爐
「車模林志玲」蔡語芯去年為了解決失眠困擾,前往醫美診所施打牛奶針卻陷入昏迷,搶救19天後家人決定拔管;蔡語芯有位辣模閨密翁子涵,連發多則限時動態控訴蔡語芯的家人貪圖財產才急著拔管,結果吃上官司,她辯稱看到蔡語芯的哥哥去律師事務所的談話影片才會發文,不過法官查出,翁子涵在被告2天後才收到影片,顯然她發言前沒先查證,造成蔡語芯的哥哥被「網暴」,因此以誹謗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蔡語芯2025年5月25日於台北市法瑞診所打牛奶針後失去生命跡象,6月12日拔管,翁子涵從5月底開始發限動對蔡語芯家人開砲,內容包括:「妹妹還在呼吸,還在流淚,你就急著發包包照片說是她的遺物」、「一個懷胎10月生他的媽媽,一個從小長大的哥哥為什麼只想拿錢不想救她」、「在賠償金談妥之後,決定拔管的速度,快到讓所有還在為她祈禱的人措手不及」、「親媽媽親哥哥只貪圖她的錢,也不願意把她的錢拿來救她給個機會都不給」。蔡語芯的哥哥不滿提告,並告訴檢察官家裡堅持究責,也拒絕診所提出的500萬和解金,但翁子涵的言論害他遭到網暴,新北地檢署以加重誹謗罪起訴翁子涵。翁子涵不認罪,聲稱看過蔡語芯哥哥、男友在律師事務所對話影片後發文打抱不平,但蔡語芯哥哥報案日期是去年6月13日,從翁子涵的跟朋友的對話紀錄可知,6月15日才有友人傳律所影片給翁子涵,她卻在5月30日到6月13日接連發文怒罵蔡語芯的家人貪財不想救人。新北地院認定翁子涵抨擊蔡語芯家人之前並未合理查證,她經營自媒體,更清楚網路誹謗散布力與影響力很強,往往造成被控者名譽難以挽回的損害;審酌翁子涵高中學歷、月收20萬和家庭生活情形,量處4個月有期徒刑。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院。
健身房洗澡驚見手機從門縫伸進來! 男偷拍他人隱私部位下場曝光
台東一名男子到健身房運動後,竟拿手機從門縫偷拍隔壁男子洗澡,被害人當場發現後報警。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判決書顯示,甲男於去年(2025年)8月22日下午,前往某健身房運動,見隔壁淋浴間一名成年男子A男正在洗澡,便拿著手機從隔間下方門縫偷拍,錄下A男洗澡畫面、隱私部位,A男低頭時發現手機,立即開門查看,並請健身房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報警。後來,員警持台東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甲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1支VIVO手機、1台筆電。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甲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但偷拍影像已被甲男當場刪除,經過還原仍無法找到相關檔案,因此無法認定甲男所攝的影片、照片是否可以具體連結至A男,不具人格識別性。法官指出,甲男的行為已造成A男心理陰霾,更為此接受心理諮商,考量甲男無犯罪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雖未與A男達成調解、和解,但甲男透過律師提出願意在今年(2026年)10月前先匯20萬元到指定帳戶作為緩刑條件,但A男不接受,並要求20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而法官也認為未能和解「不能僅苛責被告一方」。法官最終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判處甲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4場法治教育,扣案的VIVO手機也沒收處理。全案可上訴。
長髮女去男模會館欠6萬被剃光頭 業者被批「動用私刑」道歉了
泰國一名長髮女子日前去曼谷的男模會館消費高達60000泰銖(約新台幣57249元),結帳時被發現繳不出費用,遭業者派人持電動剪髮刀剃光她的頭髮。相關畫面在社群上流傳,隨即引發全網討論,更痛批業者根本是「動用私刑」。目前曼谷警方已介入調查,各界也高度關注該名女子的安全與權益。根據《曼谷郵報》報導,泰國知名慈善機構「Pen Nueng Foundation」代表查利達(Chalida Phalamat)於8月27日揭露這起驚悚事件,她透過影音平台公開曼谷一間男模會館的經理,強行將一名長髮女子剃頭後再送往警局的畫面;業者宣稱該名女客人涉嫌霸王消費,且過去已有多次類似行為。業者聲稱,該名長髮女子於8月25日持偽造身分證件入場,事後卻無力結清帳單;經理隨後逼迫長髮女子簽署合約,同意以3000泰銖(約新台幣2862元)的價格將頭髮剪下後出售。查利達雖然對業者的經濟損失表示同情,但強調私自剃頭的行為極其過分且違法,業者應當尋求法律途徑,包括直接報警,而非採取極端手段私刑處置。查利達進一步提出質疑,她認為在脅迫情境下簽署的合約難以代表受害者的真實意願;對於業者宣稱剃頭是為了「捐贈頭髮」的說法,她描述受害者在被電動剪髮刀剃光前,已被用剪刀剪成短髮,批業者行為顯然缺乏合理性。查利達也呼籲當局相關單位儘速介入,關懷受害女子是否未滿20歲、是否屬於未成年人或患有精神疾病。該名受害長髮女子的母親也出面駁斥業者的說法,聲稱先前女兒曾主動提出分期付款償還欠款的方案,但遭拒絕;其母更指控女兒身上帶有明顯瘀傷,懷疑曾遭受肢體暴力,將帶女兒前往當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徹查真相並還給女兒公道。男模會館疑似扛不住輿論壓力,目前已透過查利達向社會大眾道歉,解釋該名經理當時情緒失控才會衝動行事,之後預計聯繫長髮女子的家屬洽談賠償事宜。
客人遲到15分鐘要收錢!美容院卻讓她苦等30分鐘 11萬人怒了
日本一名消費者日前預約美容院,明明準時抵達,卻遲遲等不到服務,最後整個療程更比原定時間晚了30分鐘才結束。讓他更加難以接受的是,該店明文規定「顧客遲到15分鐘將收取取消費」,形成客人遲到要付錢、店家延誤卻沒有相對補償的強烈反差。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量日本網友共鳴,不少人直呼,如果預約了還是得苦等,「那預約到底有什麼意義?」根據日本《Financial Field》報導,爭議源自8月17日一則發布於X的貼文。原PO當天依約前往美容院,抵達後並沒有遲到,然而預約時間已經過了12分鐘,自己仍坐在店內等待。想到店家的遲到規定,他忍不住發文質疑,顧客超過15分鐘可能被收取消費,反過來美容院沒有準時提供服務,難道什麼責任都不需要承擔?事情最後也不是只延誤十幾分鐘。原PO後續透露,當天服務結束時,已經比原本預計時間晚了整整30分鐘。這段經歷迅速引發關注,截至8月貼文已獲得超過11萬個讚,也有其他消費者分享類似遭遇,其中有人表示,自己甚至提前10分鐘抵達美容院,最後仍在現場等了約40分鐘,氣得抱怨店家與客人根本適用兩套時間標準。不過,這起事件除了引爆「預約是否失去意義」的討論,也衍生出另一個問題:美容院要求遲到或臨時取消的顧客支付費用,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報導指出,在日本,消費者完成預約後,原則上可視為已經與業者成立契約。如果沒有事先聯絡就未依約到店,依具體情況可能涉及債務不履行,因此不能單憑「最後沒有接受服務」,就認定一定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至於店家事先規定當天取消須支付一定比例費用,也可能屬於預先約定損害賠償金額,但這不代表美容院只要事先公告,就能自行決定收取多高的取消費。依日本《消費者契約法》,相關金額若超過業者因顧客取消所產生的「平均損害」,超出的部分可能無效。2023年6月起施行的修法也加入規定,若消費者要求了解取消費如何計算,業者應努力說明相關計算依據的概要。日本過去也曾出現美容相關業者因取消條款遭要求修改的情況。有美容診所原本規定,不論碰到任何原因,只要取消就會產生費用,部分情況甚至直接以手術費全額作為取消費;經消費者團體提出意見後,相關條款才改成依取消時間採取不同標準,例如提前一定天數取消不收費,直到當天取消才收取全額。另有美容診所也曾因不問理由一律收取消費的規定遭到質疑,最後經協議修改條款。上述案例屬於美容醫療,情況不能直接套用到一般美容院,但仍反映出一項原則:店家把取消規則寫在預約頁面或事先告知,並不代表任何金額、任何條件都必然有效,仍須視實際條款及可能造成的損失而定。然而,這次最讓消費者感到不公平的情況恰好相反——自己沒有遲到,卻被美容院耽誤時間。如果店家讓顧客多等30分鐘,甚至因此影響後續行程,消費者能不能比照取消費的概念,反過來向店家要求賠償?實務上恐怕沒有這麼簡單。若要向業者主張損害賠償,通常需要具體說明並證明店家的延誤造成多少實際損失。「浪費30分鐘」或單純覺得自己的時間遭到犧牲,往往很難直接換算成明確金額,因此即使美容院確實讓顧客久候,也不代表消費者就一定能取得相對應的金錢補償。日本美容業另有經主管機關認可的「美容業標準營業約款」,遵循規範的店家可以懸掛「S標誌」,其中包含收費標示及發生事故時的賠償等內容。不過,現行規範並沒有針對美容院最多可以讓預約顧客等待多久訂出明確標準。因此,若消費者準時抵達後發現店家已經嚴重延誤,較實際的處理方式,是在服務開始前先詢問預計何時開始、何時能夠結束;如果確定會影響接下來的行程,也可以直接與店家協調改期。對取消費金額或條件有疑問時,則可要求業者說明計算依據,仍無法解決時,也能透過日本消費者專線「188」尋求協助。
為吹免費冷氣!女子卡死住處電梯 「悠閒滑手機全被拍」住戶傻眼
中國安徽近日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女子疑似為「獨享」電梯內的免費冷氣,竟從家裡搬出椅子後直接用椅腳卡住電梯門,讓整部電梯停在自己住家的樓層,導致整棟住戶無法正常搭乘使用,她自己則悠閒地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社區管理單位勸說無果後只好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又花費數小時勸導,女子才終於肯移開椅子,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在安徽一處住宅社區,女子為了享受電梯裡的免費冷氣,從家中搬出一張椅子放進電梯裡,並把椅腳卡死在電梯門與樓層地面之間,使電梯門無法正常關閉。由於電梯門持續被卡住,整部電梯就此停在女子住家的樓層,而其他樓層的住戶全都無法正常使用,女子還悠閒地坐在椅子上滑手機。其他住戶發現後向社區管理單位反映,管理人員隨即上門溝通,但在女子始終不願配合的情況下只好報警處理。警方抵達現場後接手勸說,又耗費數小時溝通,女子最終才願意把椅子移開,電梯也恢復正常運作。事件影片被PO上網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中國網友除痛批女子將個人享受凌駕於整棟住戶權益之上外,也質疑面對明顯妨礙公共設施使用的行為,為何社區管理單位及警方只能輪番勸說,而非直接依法處理。法律專家提醒依照規定,住宅電梯屬全體住戶共有,若擅自占用、妨礙其他人正常使用,可能須負擔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若情節嚴重並擾亂公共秩序,還可能面臨行政拘留或處罰。
民眾花6千吃高檔餐廳「吐到像彩虹特效」險些虛脫昏倒 業者回應了
台中一位民眾控訴,她7月下旬與友人到高檔火鍋吃到飽餐廳「孫太太。山海。惠中行館」用餐,隔天晚上雙雙出現上吐下瀉、發燒等症狀,甚至呼叫救護車送往急診治療,她事後通報衛生局,卻等到8月中才獲回覆「抽查沒有問題」,讓她不禁質疑其處理態度消極。對此,業者回應,「我們尊重消費者表達意見的權利,也請社會大眾憑藉客觀事實與主管機關檢驗結果來評判,後續事宜將交由我們法律顧問接手。」這位民眾8月28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她和友人7月24日中午到「孫太太。山海。惠中行館」用餐,點了龍蝦、肉類等等,共消費6052元,隔天晚上她和友人接連出現上吐下瀉、發燒等症狀,分別前往不同醫院掛急診,而她在救護車上一度被告知換氣過度,整個人無法正常說話,差點虛脫昏倒,「我吐是用噴的,像動漫的彩虹特效一樣。」原PO說,她於7月26日向餐廳說明情況,希望對方可以退款並負擔急診的費用,但店家堅持不退款,只負擔急診費用,於是她在7月27日打去消保會投訴,並同步通報衛生局,隔天衛生局來電承諾會去檢驗店家。原PO提到,等到8月11日,她再次去電衛生局,接電話的人說負責這個案子的人剛好沒上班,表示隔天會聯繫她,結果她8月17日才接到電話,回報說前幾天去抽查沒有問題。原PO質疑,「這真的是正常的嗎?衛生局把鍋甩給醫院,說沒有當下通報他們不會立馬去抽查,所以是消費者的問題嗎?當下這麼不舒服要怎麼檢驗大便?要怎麼立馬通報?過了3個多禮拜,是能抽查到跟我那批相關的食材嗎?」對此,台中市食安處說明,7月28日接獲陳情時,距離民眾攝食日已超過3天,且民眾就醫時醫院並未進行食品中毒通報,現場早已無食餘或同批食材可供採驗;市府獲報後則派員到場稽查環境衛生,並將該餐廳列入高風險對象持續追蹤,也提醒民眾就醫時宜配合醫療處置及採檢,以利後續調查。業者則聲明回應,接獲反映後,他們立即檢視店內食材與流程,並主動回訪當日前後用餐的其他顧客,皆未接獲類似不適通報,而在因果關係尚未釐清前,他們第一時間主動表達願意依規協助申請產品責任險及相關醫療費用,後續衛生主管機關派員至現場稽查並抽驗相關食材,檢驗結果全數符合國家規範。業者指出,由於該顧客的訴求擴及餐費退還、精神賠償及出國行程影響等賠償,且缺乏客觀因果證據,公司無法逕行接受,「該負的責任我們絕不逃避,但欠缺事實與證據依據的要求,我們也不會因輿論壓力而讓步。我們尊重消費者表達意見的權利,也請社會大眾憑藉客觀事實與主管機關檢驗結果來評判。後續事宜將交由我們法律顧問接手,感謝各界關心。」
婚宴17道主菜竟有10道被換掉!新人傻眼提告 法院判飯店需「精神賠償」
大陸安徽近日發生一對新人歡喜辦婚禮,不料婚宴上的17道主菜竟被飯店擅自搞錯10道,氣得新人對飯店提告。法院針對這起婚宴服務合約糾紛案作出二審宣判,認定飯店未依約提供對應等級餐點已構成違約,且婚禮具備不可重現的特殊精神價值,判業者需退還餐費差額人民幣10800元(約新台幣48600元),並要求精神賠償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全案定讞。根據陸媒《人民法院報》報導,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王姓與李姓新人數個月前與當地某飯店簽訂婚宴合約,預訂高檔的A套餐並全額付清。然而婚禮當天,飯店因內部人員疏失,擅自「降等」提供價位較低的B套餐。直到婚宴結束後,多位親友反映菜色與原訂標準不符,新人才驚覺包含「廣式蔥油鮭魚」被替換成「蒸多寶魚」、「蒜蓉蒸鮑魚」變成「蒸扇貝」等高達10道主菜遭替換。事後新人與飯店多次協商賠償無果,只好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飯店退還餐費差額人民幣27000元(約新台幣121500元)、加倍返還定金,以及精神賠償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500元)。庭審中,業者坦承疏失但強調非故意詐欺,主張儀式已順利完成且屬服務合約糾紛,拒絕加倍返還定金與賠償精神損失。法院審理後指出,飯店未經同意擅自降低菜色標準,未全面履行合約義務,違約事實明確。法院考量各桌價差與服務瑕疵程度,酌情判決飯店按每桌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800元)標準退還餐費,共計退還人民幣10800元(約新台幣48600元);至加倍返還定金部分,因合約已實際履行完畢,依法不予支持。針對精神賠償部分,法官特別依大陸民法典規定說明,婚禮儀式具備唯一性與不可複製性,飯店的疏失直接導致新人留下一生無法補救的情感遺憾,嚴重侵害當事人在專屬場景下的特殊精神利益,符合精神損害賠償法定要件,故裁定飯店須支付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精神賠償。飯店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全案定讞。
趁溫泉蒸氣室煙霧瀰漫!男客「2度抓男子生殖器」辯稱被燙到甩手 下場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老字號「皇池溫泉會館」,傳出一名徐姓男客趁著蒸氣室煙霧瀰漫時,兩度伸手抓握陌生男子A男生殖器,A男當場喝斥並報警,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被蒸氣燙到,右手甩動時不慎碰到對方,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其說詞與現場狀況不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顯示,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徐男趁著A男仰臥蒸氣室內石板上休息,現場煙霧瀰漫之際,趁機抓握對方生殖器數秒,A男嚇得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大約20秒過後,徐男不顧A男明確表示拒絕,再次抓握其生殖器數秒,A男氣得當場抓住徐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將他帶去找櫃檯工作人員,並請工作人員報警。徐男在檢警偵訊時,僅承認有在皇池溫泉消費,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並強調他不認識A男,當時他在大眾男湯內,A男坐在裡面靠牆石板上,他站在A男左前方、背對A男,後來蒸氣從石板下方跑出來,他因此被燙到,右手才會甩了一下,不慎揮到A男,他並不清楚碰到對方哪裡,結果A男就抓住他的毛巾,指稱他摸了對方的生殖器。徐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蒸氣室內約有10人,如果徐男犯案,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加上檢察官未傳喚蒸氣房其他人,現場也沒有監視器或直接證據證明,請法官諭知無罪判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皇池溫泉副理出庭時證稱,當時A男與徐男在櫃檯旁對質時,A男質問「你為什麼摸我?」徐男全程低頭、感覺心虛地回應「我摸一下而已啦」。法官比對現場蒸氣室內平面圖,發現A男所躺的位置,並無設置蒸氣孔,因此不採信徐男說詞。法官審酌,徐男與A男素不相識,卻為逞一己私慾猥褻A男,造成A男身心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徐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徐男於強制猥褻犯行係因性騷擾之犯意「層升」所致,再考量徐男未與A男調解、和解或實際賠償其損害,綜合徐男自述之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小孩床上熟睡!行動電源半夜突燒成火球 消防示警「最怕這件事」
行動電源充電時突然起火有多危險?有民眾分享家中驚險經歷,凌晨1時多全家熟睡時,放在床邊插座充電的行動電源突然冒出火光,短短時間便竄出大量白煙,整個房間幾乎被濃煙吞沒。更驚險的是,當時小孩就躺在一旁床上熟睡,不僅完全沒有察覺,甚至還只是拉了拉棉被繼續睡,直到隔壁房間的家人聞到異味衝進查看,才發現行動電源已燒成一團火球。所幸及時處理,最後只有行動電源燒毀,沒有造成更嚴重傷亡。這名民眾在Threads分享事發經過,表示意外發生在28日凌晨1時多,當時家人都已入睡,一顆行動電源正在床邊插座充電,沒想到充電過程中突然起火。事後調閱房間監視器,可以看到行動電源起初突然出現明顯火光,緊接著大量白煙迅速竄出,沒多久整間房間便籠罩在煙霧中,連監視器畫面都逐漸變成灰白一片。令人捏把冷汗的是,起火位置距離小孩睡覺的床鋪相當近,旁邊還有棉被等易燃物。行動電源已經起火冒煙,小孩卻仍在熟睡,過程中只是拉了一下棉被、翻了身,完全沒有發現身旁已經發生危險。直到人在隔壁的家人聞到異味,察覺情況不對後立即進房查看,才發現竟是正在充電的行動電源起火。所幸發現得早,火勢沒有進一步波及床鋪及其他物品,最後主要是行動電源本身燒毀。民眾事後回想仍心有餘悸,表示家裡的電線線路曾經更新過,加上家人及時察覺異狀,才沒有釀成更嚴重後果。她坦言,以前也曾在網路上看到其他人的行動電源起火案例,當時總覺得「沒這麼剛好吧」,直到意外真的發生在自己家中,才發現不能抱持僥倖心態。原PO表示,過去其實曾提醒小孩不要讓行動電源直接插著長時間充電,但事情沒有真正發生前,很容易認為意外不會輪到自己,經歷這次驚魂後才深刻感受到風險,希望藉由公開監視器畫面提醒其他人提高警覺。至於發生事故的行動電源,民眾表示,廠商看到相關貼文後已主動取得聯繫,將產品回收進行檢測,並處理後續賠償事宜,同時承諾下架及回收同款行動電源。消防粉專「消防神主牌」看到影片後也示警,這起事件真正令人擔心的並不只是最後被燒毀的行動電源,而是事故發生時房內有人熟睡,起火位置旁又有床鋪及棉被,如果家人再晚幾分鐘發現,結果可能完全不同。「消防神主牌」指出,鋰電池發生異常時,不一定一開始就直接出現猛烈火勢,而可能依序發生異常發熱、膨脹、冒煙或噴氣,之後才進一步起火,因此留給人的反應時間可能遠比想像中短。更需要注意的是,危險並非只有火焰。鋰電池發生熱失控時,還可能釋放具有刺激性及危害性的分解物,在密閉房間內大量吸入就可能造成危險。如果周遭又放著棉被、枕頭、衣物等容易燃燒的物品,一顆行動電源發生異常,就有可能進一步延燒成整間房間的火警。「消防神主牌」提醒,行動電源充電時不要直接放在床鋪、棉被、枕頭旁或沙發等容易燃燒的位置,也應避免全家人都已熟睡、無人注意設備狀況時,讓行動電源持續長時間充電。較安全的做法是充電時將設備放置在平整、堅固且不易燃燒的地方,同時養成檢查行動電源外觀及使用狀態的習慣。如果已經出現膨脹、變形、異常發熱、異味或外殼破損等情況,就應停止使用;曾經嚴重摔落或碰撞的產品,也不宜繼續抱著僥倖心態使用。「消防神主牌」也建議民眾睡覺前花約30秒檢查床邊、桌旁及插座附近,確認是否還有行動電源正在充電。從這次監視器拍下的驚險過程來看,從設備異常到大量煙霧充斥房間可能相當迅速,一旦所有人都已熟睡,等到真正察覺時,恐怕已錯過第一時間處理的機會。
「性愛墜樓」竟是殺妻劇本!夫推妻下22樓 背後動機曝光
德國法蘭克福(Frankfurt)一宗原本被丈夫宣稱是「性愛意外」的飯店墜樓案,歷經警方近2年抽絲剝繭調查後,竟揭開一場精心策畫的殺妻計畫。綜合英國《太陽報》、《每日郵報》及另一篇提供的報導,60歲英德籍男子克里斯蒂安M(Christian M)為了擺脫40歲妻子瑪塔M(Marta M),與情婦展開新生活,同時避免離婚可能帶來的高額費用,涉嫌事前研究多種殺人方式,最後將妻子從飯店22樓高處推落,再謊稱兩人發生性行為時意外墜樓。法院最終認定謀殺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這起命案發生在2023年5月18日。瑪塔當晚從法蘭克福Leonardo Royal飯店22樓墜落超過200英尺(約61公尺),當場死亡。克里斯蒂安面對警方調查時聲稱,夫妻兩人當時正在陽台發生性行為,妻子過程中意外越過欄杆,才會從高樓摔落。然而,警方檢視現場跡證後,發現克里斯蒂安描述的事發經過與實際證據無法吻合,因此沒有把案件當成單純意外結案,而是持續深入調查。這場追查前後持續近2年,期間克里斯蒂安甚至已搬到法蘭克福附近,與情婦共同生活。直到調查人員逐漸掌握足夠證據,他才在2025年春季遭到逮捕。檢方認為,婚外情及離婚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是克里斯蒂安犯案的重要動機。瑪塔當時已經知道丈夫外遇,而克里斯蒂安的情婦也曾要求他離開妻子。法院認定,他為了甩掉元配、與情婦重新開始,又想避開離婚帶來的昂貴代價,最終萌生殺妻念頭。警方進一步調查他的網路紀錄,更發現命案發生前已有一連串可疑搜尋。克里斯蒂安曾研究有毒植物、可以合法購買的武器、鎮靜劑作用以及繼承法律,甚至曾透過Etsy訂購10毫升鎮靜劑,顯示他曾經探索不同方法。到了命案前一天,他搜尋的內容進一步轉向高處墜落,包括查找德國黑森邦(Hesse)及巴伐利亞邦(Bavaria)境內擁有深谷、陡峭落差的高山地點,同時尋找附設陽台的高樓飯店。檢方據此認為,他在真正犯案以前,可能已經評估過多種讓妻子死亡、又能偽裝成意外的方法。克里斯蒂安最後選中法蘭克福Leonardo Royal飯店,並在命案前一天完成訂房,據報還要求安排較高樓層房間。他向已知道自己外遇的妻子表示,希望兩人安排一個「和解之夜」,試圖修復婚姻關係,瑪塔因此與他一同前往飯店,兩人最後入住22樓房間。案發當天正逢父親節,夫妻倆先在法蘭克福一起度過白天,晚上才返回飯店。監視器拍到瑪塔回飯店時受到酒精影響,走路已經明顯踉蹌。法官審視影像及相關證據後指出,從她當時的狀態判斷,更像是需要休息睡覺,而不是準備進行丈夫事後描述的激烈性行為。夫妻回到22樓房間後僅約13分鐘,附近房客便聽見一聲巨大尖叫,緊接著傳出「不、不要」的呼喊聲。不久後,瑪塔被發現墜落在約61公尺下方的地面,當時身上僅穿著胸罩。調查人員還發現,瑪塔的手肘留有在墜樓以前就已形成的傷勢。丈夫聲稱兩人是在自願發生性行為期間發生意外,但監視器拍到的瑪塔狀態、其他房客聽到的呼救聲,以及她身上的傷勢,都讓這套說法出現重大疑點。檢方另提出一項特殊線索,懷疑克里斯蒂安把殺妻偽裝成「性愛墜樓意外」的構想,可能受到影集《CSI犯罪現場》劇情啟發。其中一段劇情曾描述女子在發生性行為期間,將男子從陽台推落。法院審理時還指出,克里斯蒂安曾在網路接觸相關資訊,讓他相信如果有人從極高處墜落死亡,可能難以證明究竟是意外摔落,還是遭人蓄意推下。檢方因此認為,他最終選擇飯店高樓作為犯案地點,並非臨時起意。案件在2026年4月1日進入審判程序,整個審理歷經20個庭期。為了確認克里斯蒂安所描述的「性愛意外」究竟是否可能發生,庭審期間甚至曾在飯店22樓陽台進行情境重建,模擬可能的性行為姿勢,以檢驗瑪塔是否可能按照丈夫的說法自行翻越欄杆墜樓。法院綜合克里斯蒂安犯案前的網路搜尋紀錄、訂房安排、監視器畫面、房客聽見的尖叫及呼救聲、瑪塔身上的傷勢,以及相關情境重建結果後,最終排除單純意外的可能性,認定克里斯蒂安早有預謀,將妻子帶到飯店後從22樓推下,再企圖用「性愛意外」掩飾殺人行為。法官宣判時嚴厲斥責克里斯蒂安,認為他的行為「在道德上令人不齒」,並形容他把妻子從高樓推落的方式如同「丟垃圾袋」,將瑪塔視為阻礙自己與情婦展開新生活、必須被「處理掉」的障礙。承審法官更直言,如果調查人員沒有如此仔細追查所有細節,克里斯蒂安精心設計的說詞幾乎可能成功,「這幾乎會是一樁完美犯罪」。法院最終認定克里斯蒂安謀殺妻子罪名成立,於2026年7月底判處無期徒刑。據報導,他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保持沉默,聽到有罪判決時也沒有表現出明顯情緒;瑪塔的家人則到庭聽判,包括以共同原告身分參與訴訟的父母。除了入獄服刑,法院另命克里斯蒂安就失去至親造成的損害,向瑪塔的母親及夫妻兩人的2名子女支付合計3.5萬歐元(約新台幣129萬元)賠償金。克里斯蒂安的辯護律師則已表明,將針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一場看似離奇的飯店墜樓意外,經近2年調查後翻轉成預謀殺妻案,克里斯蒂安M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臉書,Daily Mail Video)
31歲女結婚41天後丈夫車禍亡 她沒領證獲判百萬補償!婆婆怒上訴
大陸山西省朔州市近期發生一起與婚約有關的財產糾紛案,一名31歲張姓女子與32歲余姓男子在舉辦婚禮41天後,男方不幸因車禍身亡,留下逾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80萬元)遺產。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向男方家屬爭取財產分配遭拒,雙方因而爆發多起官司,甚至一度傳出男方親友深夜闖入婚房砸毀婚紗照等激烈衝突,全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朔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糾紛案,一名32歲余姓男子與31歲張姓女子結婚41天後,因車禍逝世,余母提起「返還彩禮與贈與」訴訟,主張雙方只有辦婚禮但未領證,張女應退還包含聘金、改口費及飾品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49.7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的錢。然而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在男方車禍住院期間盡到照顧義務,並以妻子身分全程參與告別式與傳統喪葬儀式,雙方已建立緊密的共同生活關係,且婚姻終止源於男方意外身亡而非女方過錯,因此判決女方完全勝訴,無需返還這筆費用。張女則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她主張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開銷、房產首期款及男方證券帳戶收益等,向余母索求逾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0萬元)。法院審理指出,由於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無法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且女方不具備法定近親屬身分,依法無權直接分割死亡賠償金與遺產。不過,法官考量女方在男方生前與身後付出真摯情感並盡力照顧,若完全忽視其貢獻有違公平與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裁定余母須支付女方約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8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另一起涉及「遺產繼承」的訴訟,余母指控女方在男方過世後,私自從男方帳戶提領約人民幣7.5萬元(約新台幣33.7萬元)現金。張女雖辯稱該筆款項用於墊付男方在北京救治及辦理後事的龐大開銷,但法院認定女方並非法定繼承人,無權直接處分男方名下遺產,因此將案由變更為不當得利,判決女方須將該筆錢全數歸還給余母,惟無須支付額外利息。法院裁定結果公布後,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均有異議。余母對於免除張女返還彩禮以及須給付給她補償金的判決表示不服,已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張女也對被判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提出異議並堅持上訴。隨著雙方相繼採取法律行動,這場圍繞著情理法衝突的龐大遺產爭奪戰,短期內恐怕仍難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