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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醉男打籃球遭拒 持雙刀追逐少年5百公尺!辯「思覺失調」法官打臉

彰化1名男子醉後想揪少年打球遭拒,憤而拿刀追逐對方500公尺,男子 出庭時辯稱罹患思覺失調,遭法官打臉。(示意圖/翻攝GoogleMap)

彰化1名男子醉後想揪少年打球遭拒,憤而拿刀追逐對方500公尺,男子 出庭時辯稱罹患思覺失調,遭法官打臉。(示意圖/翻攝GoogleMap)

彰化1名56歲的江男,日前飲酒後經過一處籃球場,見陳姓少年獨自一人在投籃,想加入被對方被拒後,江男憤而持2把水果刀怒嗆「死囝仔」,少年被嚇到拔腿狂奔,江男緊追在後,雙方追逐500公尺,少年報警求救才落幕。開庭時,江男辯稱自己患有「思覺失調」導致行為脫序,但法官打臉不相信其說詞,依《恐嚇罪》判處江男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江男今年2月間,酒後行經彰化市某籃球場,見少年1人再打球,他上前表示想加入,但少年見他全身酒氣加上彼此不認識,遂未多加理會。

江男被無視覺得顏面無光,氣急敗壞到機車拿取2把水果刀返回球場,嗆聲恫嚇「死囝仔,要給你死」等語,少年見他左右手各拿1把刀來意不善,急忙跑開,但江男緊追其後,兩人如此追逐500公尺,最後少年躲在路旁同時報警,員警到場壓制江男,將他帶回。

開庭時,江男辯稱2019年至2023年間,多次因酒後鬧事送醫,醫師診斷罹患思覺失調症、酒精使用障礙症。經法官傳喚到場處理員警作證,認定江男有辦法控制行為意識,只是酒後較無法控制情緒及講話內容,直接打臉其說法。

法官認為,江男明知飲酒後無法控制自己情緒,只因少年不願意和他一同打球,即持刀出言恐嚇,還一路追逐少年500多公尺遠,造成對方極大恐懼。考量江男犯後坦承恐嚇犯行,一再表示日後一定戒除酒癮等犯後態度,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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