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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土廳長也有份!賀蘭山特大煤炭盜採案牽出101黨員幹部

賀蘭山特大煤炭盜採案牽出101名黨員幹部,包括前國土廳長。(圖/石嘴山中級法院)

賀蘭山特大煤炭盜採案牽出101名黨員幹部,包括前國土廳長。(圖/石嘴山中級法院)

澎湃新聞17日報導,大陸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在原神華寧煤集團公司汝箕溝無煙煤分公司陰坡採區特大盜竊國家煤炭資源案案發後,自治區紀委監委深挖徹查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目前共查處相關責任人10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3人,組織處理18人。

相關案件發生在2018年6月的賀蘭山深處,30多名盜竊人員分工配合,進行長達10天的大規模盜採。多台大型機械轟鳴,拉運車輛排成長龍。

公開數據顯示,2018年7月,寧夏汝箕溝無煙煤分公司因煤炭被盜向石嘴山市公安局報案。在偵查過程中,肖永生、肖飛等60人涉黑案隨之浮出水面。2019年5月5日,石嘴山市公安局對肖永生、肖飛為首的家族犯罪集團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立案偵查。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經審訊,涉案人員交代了其涉黑犯罪事實,其中充當保護傘的少數黨政機關和大陸國有企業黨員幹部進入紀檢監察機關的視線。

為此,自治區紀委監委召開專題會議聽取相關問題線索彙報,掛牌督辦此案,同時舉一反三,深挖徹查綜合整治過程中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腐敗問題。

澎湃新聞報導,2019年6月起,原神華寧煤集團汝箕溝無煙煤分公司前黨委書記梁吉、原神華寧煤集團汝箕溝無煙煤分公司前副總工程師張慶春等人接連落馬。

同在2019年6月,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王政案浮出水面,也源於對肖永生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查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說,肖永生原是寧夏永生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給王政送錢最多的老闆,二人關係非同一般。1997年,時任石嘴山市地礦局局長的王政到肖永生承包的礦上檢查工作,自此兩人結識。為説明肖永生獲利,王政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業務諮詢等方面有求必應,肖永生則送錢送禮,逢年過節還會給王政拜年。經查,1997年至2018年,王政先後37次收受肖永生及其兒子肖飛所送現金人民幣250餘萬元、美元10萬元以及500克金條,占其受賄總額約1/3。

2020年5月19日,肖永生等6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是當時寧夏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涉黑案件,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共計1400多項,折合人民幣約4億元。

5月19日,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端視訊連線方式,依法對被告肖永生、肖飛等60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查明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被告肖永生透過貸款、借錢籌集資金方式,先後在寧夏汝箕溝大峰礦區域承包煤場、煤礦、滅火工程,並先後投資成立以其為核心,聚集被告肖飛、王平等人的寧夏永生實業有限公司、寧夏旺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家族式企業。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肖永生、肖飛先後組織人員在汝箕溝無煙煤分公司紅梁後山坑底、大峰選煤樓等多地盜採國家煤炭資源、盜竊國有礦區煤炭,數量達13.6萬餘噸,價值達9211萬餘元人民幣,給大陸礦藏資源、國有煤礦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失。

法院認為,被告肖永生、肖飛以家族成員為基礎,糾集、籠絡、利用有利益依附關係的親屬、鄉鄰、同學,以永生實業公司為依託,通過實施一系列有組織或為組織利益而緊密配合的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肖永生、肖飛為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穩定,層級分明,長期盤踞、侵害國有礦區,逐步向牟取大陸國有煤炭經濟利益方向發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肖永生、肖飛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並策畫、指揮、授意、唆使、默許其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實施盜竊、非法採礦、尋釁滋事、行賄等違法犯罪行為,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石嘴山中院以被告肖永生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竊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被告肖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竊罪、非法採礦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3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5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9年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被告肖永生等人提出上訴。寧夏高院經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