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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遭妻子強逼離婚 恢單過2年「小孩從天降」…一查真相綠爆提告

台中一名男子與前妻離婚後都過了2年,才經過法院通知,發現前妻在離婚前,就已懷了小王的孩子。(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男子與前妻離婚後都過了2年,才經過法院通知,發現前妻在離婚前,就已懷了小王的孩子。(示意圖/Pixabay)

超殘忍的綠帽真相!台中一名男子,先前被妻子強逼離婚,但兩人離婚都過了2年,男子突然收到訴狀,稱他是前妻所生下小孩的父親,男子這才揭開前妻當初之所以急著要離婚,是因為她在婚內搞外遇出軌。男子憤而向林姓前妻及蔡姓小王,兩人求償精神撫慰金。台中地院最後審結,判2人須各別賠償男子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提到,男子主張他於2013年,與林姓女子結婚,2人原本夫妻關係和樂,但2014年間,妻子突然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整個人離家出走;還於2018年間強逼他離婚,2人歷經了一番訴訟,最後於2019年底完成離婚手續。

但男子說,他在2021年10月間,突然收到法院判決書,內容稱前妻於2020年8月產下1名小孩,根據受孕日期回推,認定男子是這個孩子的生父,但其實小孩是前妻與蔡姓小王所產下。已經恢復單身2年的他,發現妻子原來當初急著想離婚,就是因為婚內搞外遇,讓他氣到控告林姓前妻及蔡姓小王,各向2人求償50萬元撫慰金。

面對被前夫抓包婚內出軌一事,林女辯稱,她早在2014年間,就已經提出希望與前夫離婚的想法,她也坦承的確與蔡男有產下1子;蔡男則說,他當初認識林女時,對方就稱自己已經離婚,兩人都說付不出高額賠償金。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林女及蔡男,確實在林女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發生性行為,並產下1子,侵害林女前夫配偶權屬實,判林女及蔡男都要各別賠償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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