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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外遇不悔改…小三辯:他握性愛片威脅我 挨告下場慘

人夫搞小三。(示意圖/Pexels)

人夫搞小三。(示意圖/Pexels)

一名林姓男子婚後和羅姓女子搞外遇,2019年曾因為被妻子抓包鬧上警局,當時林男承諾會斷絕關係,不過去年8月妻子收到警局通知書,她才對怒告小三求償60萬元。小三辯說,是林男拿性愛片威脅她。法院判賠40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妻跟丈夫育有4名子女,丈夫曾因婚外情糾紛鬧上警局,林妻知道後心軟原諒,丈夫承諾他不會再跟小三聯繫,不過和解後不久又交往,還有擁抱、裸體、性行為等,小三跟丈夫又在去年9月發生刑事糾紛,林妻經警局通知才徹底心碎,發現丈夫手機有很多親密對話,才對小三提告,求償60萬。

小三辯稱,她不斷被林男騷擾,他手上還握有性愛片,逼她不能分手,而他的經濟狀況不佳,也沒辦法負擔高額賠償金。

法官認為,羅女沒有報警,也沒有申請核發保護令方式處理,藉此徹底斷絕再次受害可能,選擇跟林男再交往3年,認定她親和林妻的配偶權,判賠4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