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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界發起「藝術不染色」連署…逾2千人參與 文化部將研擬獎補助追討機制

一名藝術工作者控訴,台灣藝術家、知名謝姓攝影師自她未成年開始就性侵她,引發外界關注。(示意圖/PIXABAY)

一名藝術工作者控訴,台灣藝術家、知名謝姓攝影師自她未成年開始就性侵她,引發外界關注。(示意圖/PIXABAY)

謝姓知名藝術家被控在23年前性侵13歲未成年少女,引發外界關注。藝術界近日提出「藝術不染色:視覺藝術落實性別平等與公眾課責機制倡議連署」,目前已超過2千人參與。針對性騷事件連環爆,文化部表示,已啟動研擬追回、追討的機制。

連署文提到,國外許多案例都闡明了獲補或是獲獎的單位或是個人都必須簽署同意針對性騷、性侵、權勢欺壓「零容忍」政策的條款,承諾提供一個零騷擾、正直的工作環境才能獲取補助;這些單位亦同樣提供申訴與諮詢管道,若經檢舉職場騷擾,這些單位會開始行使調查,有權撤回獎項與補助的資金。

連署文指出,這樣的行動與政策都歸於「公眾課責」(Public Accountability)之下,公眾課責的涵蓋範圍特別針對國家機關,如美術館、博物館、國家劇院等藝文單位在社會上對於民眾生活、文化傳遞上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而其運作資金來自於國家預算或是公民的稅金,更有必要加強公眾信用的基礎,也作為性平再教育的一部分。

連署文表示,過去幾周裡,藝文記者、藝術相關科系學生受害案例一一湧現,這裡面涉及職場性騷、權勢性侵,違反專業倫理利用權力不對等進行壓迫等,但只有極少數案件真正進入性平程序,性平會結果的隱匿也引起爭議,立法院即將在7月底前召開臨時會,討論性平三法的修法,在此聲明呼籲3點。

第一,建請各級文化機關與藝文相關機構對職場性騷、性侵採取「零容忍政策」,並增列性平條款於補助、受獎、聘雇、標案合約中。第二,聘僱人員不滿30人的藝術中小型機構,應當讓藝術工作者也能獲得相應的保護。

第三,文化機構與藝術大學應完善性平申訴程序,以受害人保護和利益優先的精神,除受害者的心理諮商和法律協助更需要建立完善支援系統之外,在執行過程中也應秉持公正透明,避免性平委員的組成流於形式。

連署文也建請,藝文相關機構增列性平條款於補助、受獎、聘雇合約中,針對相關情事採取「零容忍政策」,也就是說所有政府機關的獎項、補助計畫都對性平事件加害人予以暫停、終止、退回、拒絕,甚至求償,共同打造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針對性騷事件連環爆,根據《中央社》報導,文化部表示,文化預算中以獎補助為最大比例,有示範作用,若未積極處理,等於以國家資源間接強化性別中不平等的權力資源關係,已啟動研擬追回、追討的機制。文化部強調,對於性騷、性侵事件絕對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