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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捏造證據 李昌鈺拿「血毛巾」駁指控:對判決很失望

美國華裔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遭聯邦法院認定「捏造證據」,恐須支付數千萬美元賠償。(圖/報系資料照)

美國華裔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遭聯邦法院認定「捏造證據」,恐須支付數千萬美元賠償。(圖/報系資料照)

美國華裔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遭聯邦法院認定「捏造證據」,導致2名男子遭受30年冤獄。李昌鈺在沉默數日後發表長文駁斥指控,表達對裁決很失望,更出示封存完好的證物袋照片,試圖證明自己沒有偽造證據。

李昌鈺在聲明中強調,自己沒有動機或理由捏造證據,「我在毛巾的化學檢測中,並未直接表明他們是犯罪嫌疑人」,且當時出庭「只是替我在現場重建和化學檢測的科學結果作證。我作證的科學證據還包括無罪證據,例如沒在他們身上的衣物檢測到血跡」。

李昌鈺也展示由他持有,放在證據袋上的證據標籤副本,指「這是明確且直接證據,能證明這條毛巾從1985年12月2日深夜23點05分,就被取證封存在物證袋內。證明我沒有偽造證據。」李昌鈺強調,毛巾於案發20年後進行「否定鑑定」,既不能解釋毛巾從未做過血液陽性測試,也不能因此得出捏造證據的結論。「毛巾保存了20多年,會發生生物降解、分解或變性」。

回顧本起案件,博區及漢寧被指控在1985年殺害65歲男子卡爾,致其喉嚨被割斷、頭部遭重擊7次,全身多達27處刀傷。調查人員採集並比對現場毛髮及40多個指紋後,發現都與兩人不符,且兩人衣服、座車也無血跡,但李昌鈺在法庭提出「污漬毛巾」,稱嫌犯可能刻意避免衣物沾染血跡,毛巾更有血跡反應,該證詞及「唯一證據」,成為檢方暗示性說服陪審團「兇手清理血跡時碰到毛巾」,使兩人被判55年徒刑的關鍵。

博區和漢寧被判有罪後提出上訴,而關鍵的污漬毛巾再檢測「顯示非血跡」,然而,漢寧2018年才假釋出獄、博區2019年重審獲釋,法院也在2020年因證據不足撤銷兩人罪名,但他們已平白浪費數十年光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