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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光3主管」涉違反著作權法 總處長100萬元交保

台股績優生大立光遭檢調單位搜查。(圖/報系資料照)

台股績優生大立光遭檢調單位搜查。(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偵辦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持搜索票到大立光公司調查及搜索,並約談研發部門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黃姓課長等3人。檢察官訊後,諭令黃姓總處長100萬元交保、陳姓副處長60萬元、黃姓課長2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台中地檢署表示,因接獲民眾檢舉,檢察官立案偵辦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並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站,持搜索票到大立光公司調查及搜索,之後將研發部門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黃姓課長等3人帶回偵訊。

經過漏夜偵訊,檢方認為3人涉嫌違法重製、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之使用者罪等罪,諭令黃姓總處長100萬元交保、陳姓副處長60萬元、黃姓課長2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至於光學鏡頭廠大立光(3008)昨(11日)發布重訊,指檢調今天到公司調查、搜索,公司全力配合且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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