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 著作權法 侵權 台北地檢署 律師 著作權
官司纏身1/許允樂聯名涉侵權「我不是胖虎」 法院認定判賠40萬
網紅許允樂與歌手李玉璽戀愛近一年,於去年底宣布再婚,人生邁入新階段。不過,她四年前捲入抄襲「我不是胖虎」風波,歷經多次審理後仍未翻盤。日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更一審認定,她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確實侵害知名IP「我不是胖虎」著作權,不僅上訴遭駁回,還須連帶賠償40萬元、負擔利息,並須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歷審訴訟費用。聯名設計「百威小老虎」(右)被指抄襲「我不是胖虎」(左)。(圖/翻攝自不二馬大叔微博、蝦皮)許允樂憑亮眼外型,在IG擁有高人氣,除了經營個人品牌,過去也曾與服飾品牌MO-BO推出聯名商品。不過,她於2021年間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打造的知名IP「我不是胖虎」中的老虎圖像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為了否認抄襲,許允樂曾提出愛貓照片作為創作靈感來源。(圖/翻攝自許允樂IG)許允樂曾於2021年在IG發文致歉。(圖/翻攝自許允樂IG)當年爭議爆發後,許允樂曾於IG發文致歉,坦言自己「腳步走快了」,未能顧及所有細節,並表示「百威小老虎」相關商品已先行全數下架,並表示已與不二馬委任之律師聯繫,是否存有侵權一事,將以司法認定結果為準。不過法院審理時,她主要攻防並非「是否侵權」,而是質疑提告的品曄文創是否具備合法授權與提告資格。許允樂方認為,品曄文創雖被授權負責「我不是胖虎」在台灣等地區的商業事務,但公司成立時間比商品上市還晚,質疑對方根本還沒拿到「我不是胖虎」的正式授權,因此沒有資格提告;同時也懷疑整個授權流程與文件有問題。 但法院沒有接受這套說法。法官認定,「我不是胖虎」原作者不二馬大叔,早已把相關權利授權給大陸公司奇策文化,再授權到品曄文創,相關授權文件、公證資料與作者聲明都完整,品曄文創確實有權提告。 至於到底有沒有抄襲?法院則認為兩隻老虎高度相似。判決指出,兩個圖案不只都是黃白配色,連額頭紋路、眼睛位置、臉頰線條、蹲坐姿勢、身體花紋,甚至腳掌造型都雷同,整體視覺觀感幾乎一致。雖然「百威小老虎」在耳朵、鼻子、嘴巴等細節上有所調整,但法院認為屬於在既有基礎上的「微調」,並非獨立創作,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改作侵權。許允樂則解釋,圖案靈感其實來自她養的貓,還提出貓咪照片和草稿當證據。並提出相關照片與草稿作為證據。不過法院認為,草稿缺乏製作時間與修改紀錄,難以證明創作過程,且整體視覺與「我不是胖虎」相比高度相似,與貓咪原型關聯性較低。法官也指出,「我不是胖虎」在網路和市面上擁有高知名度,相關圖像早已公開,身為經營服飾聯名商品的業者,不可能沒看過。最終法院維持原判,服裝公司與許允樂須連帶賠償40萬元;服裝公司與負責人廖信鈜,也須再連帶賠償40萬元及利息。另外,相關侵權商品必須全部銷毀,也不得再使用相關圖樣。許允樂去年再婚李玉璽。(圖/翻攝自許允樂IG)
國寶蒙塵1/批委託人「拖」走真相 楊牧遺孀淚控遺作拍賣凌遲家屬
3月底一場公開手稿拍賣會竟惹得已故6年的詩人楊牧不得安寧,他的遺孀夏盈盈叫板拍賣平台掃葉工房「把委託人交出來」,後頭還扯入著作權與所有權角力,因為不知打哪來的楊牧真跡3年來陸續被拍賣平台兜售,一件件交易都是凌遲家屬,夏盈盈要求說個明白即刻返還。儘管掃葉工房緊急撤拍看似平息怒火,但家屬站出來控訴掃葉至今不只沒有一句道歉,更以「拖」字訣想蒙混過去「裝沒事」。3月23日夏盈盈及楊牧文學研究中心聯合發出聲明,指出由掃葉工房主辦「清風似友2026春 台北古書拍賣會暨絕版書市」拍賣會中,包含〈北西北〉、〈夜宿大度山〉、〈西班牙・一九三六〉3件楊牧還沒拍出的詩作手稿應立刻撤拍並轉知家屬到底誰委託的,控訴委託與拍賣都已涉違法,也進一步要求楊牧生前投稿的報社清查,楊牧手稿怎麼被流出的?更有義務敦促返還手稿。CTWant調查,其實本名王靖獻的楊牧出身花蓮,他被譽為「最接近諾貝爾文學獎的台灣詩人」,早年以「葉珊」為筆名風格浪漫純情,後頭改名「楊牧」創作轉向冷靜、深邃的社會關懷與人文思考,也已在文壇打響名號,像長詩《有人問我公理與正義的問題》沉穩地講述詩人對社會公理的關懷、《奇萊前後書》更把家鄉花蓮奇萊山下的生活透過散文一一捕捉,將個人生命體驗與歷史命運相連結。 2020年楊牧享壽79歲過世,他的作品被集結為30冊《楊牧全集》,已經為台灣文學留下了珍貴的文化遺產的他原該安息長眠,沒想到過世後幾年卻因手稿再掀波瀾。台師大藝術史教授曾肅良(圖)直指,因為字畫、瓷器等藝術品炒了個多年沒什麼新話題,近期名家「手稿」成了拍賣場上新標的,怪象也隨之而生。(圖/方萬民攝)臺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對此直指,藝術品市場這幾年瓷器、珠寶、字畫競逐已經飽和了,再外流的已大多是仿製贗品,加上現在大家都在「電腦打字」根本一輩子寫沒幾個字,名家「手稿」視為新的炒作標的,之前已故詩人余光中手稿就被炒了一波,他感嘆華人老只在乎價格,「藝術無價」觀念還有待社會凝聚共識。夏盈盈代理人、洪範書店總編輯葉雲平就回顧,2024年「清風似友」拍賣會中一篇楊牧手稿<帶你回花蓮>以新台幣12萬元拍出,儘管當時文壇喜出望外,因為楊牧的文字居然被留了下來,看在家屬眼中卻一頭霧水,對於「這哪來的」還沒回魂之際,2025年前人間副刊主編季季(李瑞月)的「季季專場」拍賣會中,又出現不少楊牧手稿拍賣,家屬已感不快表達抗議,沒想到今年「清風似友」拍賣會又來了,只好正式發布律師函要求撤拍交代明白。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吳尚昆律師提醒,只要手稿還在拍賣公司手上,那麼楊牧繼承人打民事「返還手稿之訴」確實有機會拿回心心念念的手稿。(圖/翻攝自吳尚昆臉書)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就直指,家屬真要提告的話真的要快,若被「拖」字訣絆了時效就真的「白搭」。他具體指出家屬可以以楊牧繼承人身分對掃葉工房提起「返還手稿之訴」,拍賣公司只要持有手稿,就算是基於委託也可以成為被告,到時調解庭法官必會要求提出委託契約、來源說明等文件。但吳尚昆也坦言,若起訴前手稿已經返還委託人,訴訟標的必須變更為對拍賣公司的侵權行為,包含損害賠償並請求不當得利,只不過訴訟標的指向拍賣公司,很可能因此讓委託人完美隱身,若要釜底抽薪找到委託人,進一步了解到底還有多少楊牧手稿,恐怕是難上難。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舉例,讀者投書到報社大多會以「恕不退稿」為前提,因為報社只不過是刊載的載體罷了,報社沒有稿件所有權當然也不必負保管責任;而拍賣平台負責人若真被家屬進一步以刑事「侵占」罪提告,只要搬出「拍賣平台免責聲明」八成也是不起訴在檢察署就結了,委託人還是完美地隱身其後,根本白忙一場。《2014向楊牧致敬》展覽系列活動中,文壇大師楊牧(左)親自到展場內看展並向觀眾導讀自己的一生,形成有趣畫面。(圖/報系資料照)受訪專家都強調,訴訟雖有一定功用但未必能讓楊牧家屬的訴求完全被解決,畢竟半世紀前楊牧與報社到底怎麼立約如今已陰陽兩隔不可能還原了,像這樣牽涉特定時代背景、人與人之間長期情誼以及文化遺產保存的特殊案例,或許拿出真誠、人情世故與彼此尊重的態度,會比法庭上的攻防更能化解爭議。掃葉工房主持人傅月庵對此回應,身為平台方已確定不會再拍賣楊牧的任何物品,也多次代替夏盈盈詢問出拍委託人對手稿處理態度,但他坦言彼此都還有情緒,目前溝通還沒個結果。他評估慢慢等大家情緒緩和了,5月份掃葉一定會持續協助彼此溝通,希望時間能沖淡情緒,讓問題理性被解決,絕非有意拖延。至於被控曾加入拍賣楊牧手稿行列的季季,截稿前沒有回應。
國寶蒙塵2/揭藝品市場暢遊訣竅 藏家籲訂《拍賣法》防搞臭國際名聲
已故多年的詩人楊牧因著手稿拍賣角力再度躍上公眾視野,如今遺孀與拍賣平台糾紛權責扯不清,隱身的委拍人築了防火牆作壁上觀更讓家屬氣結。專家直指台灣連藝術品拍賣鑑價師與拍賣師制度都不完善,再不訂定《拍賣法》遏止藝術品拍賣亂象,恐怕洗錢喊價只會讓國寶蒙塵。初入拍賣場的「小白」有不少訣竅要注意,像「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等物品介紹,就暗指拍賣平台「也不認為那是真跡」。圖非指涉特定拍賣場域與單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在21世紀政經發展成熟的台灣社會,藝術品已成了富豪甚至中產階級點綴生活的標的,但因著不健全的法律與華人特殊民族性,洗錢、逃稅等問題橫生。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直言,台灣老把藝術品拍賣行為視為民事糾紛,且「又沒有人員傷亡」官府實在懶得管,拍賣平台不像國外《拍賣法》一樣完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刑責,只要寫了免責聲明,包含賣到贗品、來源不明都「不關我的事情」,現在法律不完備之際正好拍賣從業者「能撈多少是多少」,這和西方蘇富比等拍賣平台主打的誠信原則有別,「其實都搞臭台灣的全球名聲」他講了大白話。曾肅良提醒,藝術品可是比股票市場更高深莫測,畢竟不像上市櫃公司被規定每季揭露財報,藝術根本沒有固定標準,有公定價值的就那幾幅古畫或知名的已故藝術家,但太有名的反倒成為仿作標的,在市場上要防贗品滿天飛,新問世的作品則必須從低價慢慢喊,這時就純粹是行銷、宣傳在上下其手,就算假的物品跑去市立美術館「過水」一遍價格就翻兩番,買票進場的觀眾全都變成了跑龍套的「抬轎仔」。研究著作權多年的律師賴忠明(圖)直指,收藏家不妨拿自家收藏去拍賣平台探探口風,若鑑定後不被受理拍賣,恐怕是贗品的機率就不低。(圖/翻攝自全律會官網)曾肅良舉例,有心人士只要與拍賣行掛勾,隨手對畫廊作品「點菜」,指名「幫我炒到(新台幣)1,000萬我分你50萬」,拍賣行從展覽紀錄、拍賣紀錄都能幫你「做出來」,再找個沒收入的人頭「掛名」當賣家分期繳付,不只錢洗白了連交易所得稅都省了,而那幅畫呢?「從頭到尾都掛在那」他預告接下來就是從1,000萬繼續往上炒了。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則提醒藝術品市場「小白」們幾點留意:首先多數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僅作「意見表達」而非「保證」,爭議期間也短得要命,像圖錄上若「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可不是稱讚,而是「我不保證為真跡」喔;第二,如同楊牧手稿事件,藝術品來源確實可能涉及贓物、盜掘文物、戰時掠奪品等,另也常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買到有爭議的標的真的很麻煩,不妨要求拍賣公司提供完整的來源履歷,也要對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便宜的作品保持警覺。 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圖)呼籲,完善的《拍賣法》遲早要建立,台灣的藝術品拍賣市場才能比肩國際。(圖/方萬民攝)第三則要注意拍賣的「落槌價」只是表面價格,再加上佣金、營業稅、運輸保險、進口關稅等,一件「落槌價」新台幣100萬的作品拿不出130萬恐怕只能「違約交割」徒呼負負。第四則是著作權與物權可是分離的,買到藝術品的「物」不等於買到「著作權」,例如手稿買方只有「那張紙」實體所有權,但著作權原則上仍屬於藝術家或繼承人,買方若要印製成商品、放上網路販售圖像、做成 NFT(區塊鍊數位憑證),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最後要再次審視「所有權履歷」、「展覽履歷」、「學術著錄」三條軸線,這可是判斷作品「身分」的證據鏈,縱使不能說缺了履歷必定是假貨,但有完整履歷的作品在真偽、價值、未來流通性上都有更厚實的保障。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提醒已持有收藏物的藏家,不妨以「賣家」身分到拍賣行逛逛,若被「拒絕上拍」心理就要有底恐怕不是真跡了,這時可以透過訴訟找故宮等第三公證人進一步鑑定真偽,若不幸「中箭」被確認為贗品,儘管難以證明拍賣行、賣方合謀,因此幾乎不可能上綱成刑事問責,但多數原始拍賣單位還是會愛惜羽毛負責賠償,頂多再向原始委拍者代位求償,沒那麼絕望。受訪行家都呼籲,儘管《拍賣法》要訂立難以一蹴可幾,但不妨先導入《消費者保護法》給賣家「七天解除權」的冷靜期保障,至少讓買家別在拍賣場氣氛感染下衝動加價而後悔莫及,再一步步健全台灣拍賣市場與法源,充實華人文化底蘊。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拼續命立委 許忠信場外暖身稱遞補不受影響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為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對此,備位立委許忠信昨(20)日表示,尊重李貞秀行使個人訴訟權利,但強調中選會已公告遞補事宜,其法律行動並不影響自己接任。李貞秀因言論爭議,遭民眾黨中評會一致決議開除黨籍。為爭取保留席次,她向北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件已正式分案審理。不過,民眾黨委任律師指出,依《選罷法》規定,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黨籍,即同步失去立委資格。排名不分區第16順位的許忠信則指出,中選會已於15日公告遞補名單,後續頒發證書及宣誓就職純屬形式流程。他表示,李貞秀是被立法院除籍,其相關訴訟動作並不影響自己接任。許忠信為法學專家,過去曾以台聯黨籍擔任立委,此次將披掛白色戰袍重返立法院。他提到,未來進入立法院後,將優先配合黨團推動代理孕母法,並運用自身專業,著力於公司法、海商法、保險法、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領域。民眾黨備位立委許忠信表示,中選會已公告遞補程序,李貞秀提出假處分對其接任不構成影響。(圖/翻攝民眾之聲YT頻道)
遭舊愛鍾成虎告上法庭 全數不起訴陳綺貞說話了
陳綺貞與前男友鍾成虎分手後鬧得不愉快,更因爆出合約問題而對簿公堂,鍾成虎指控她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陳綺貞則提出民事訴訟反控。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陳綺貞被控訴的6項罪名皆不起訴,對此她也做出回應。鍾成虎指控陳綺貞未經公司同意,透過經理將公司擁有專屬授權的專輯、單曲及演唱會影音等內容複製至NAS硬碟,涉嫌「無故洩漏工商秘密」、「無故洩漏電腦秘密」、「背信」、「無故取得電磁紀錄」、「違反著作權法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及「違反營業秘密法重製營業秘密」等6項罪名。陳綺貞感謝檢察官讓真相大白。(圖/翻攝自陳綺貞IG)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綺貞相關備份行為僅屬於保存用途,並未對外洩漏資料,也沒有造成告訴人實質損害,因此認定犯罪嫌疑不足,決定不起訴。對此陳綺貞發文表示:「感謝檢察官明鑑,也感謝我們法律團隊的努力,真相終究大白,全部罪名都不起訴。」並說:「我相信這對所有音樂人以及像我一樣的創作人都有莫大的意義,也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全球最大盜版漫畫網被抄!BATO.TO害慘產業1553億 經營者遭公安查處
日本動畫與出版業界長期關注盜版網站問題,根據日本「日本內容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6日表示,長期營運大型盜版漫畫網站BATO.TO的大陸籍男子,已遭當地公安機關查處,相關網站也已關閉。業界估計,該網站多年來對全球漫畫與內容產業造成的損失約7700億日圓,約合新台幣1553億元。綜合日本媒體《共同社》等報導,BATO.TO被認為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盜版漫畫網站之一。調查指出,該名經營者至少自2018年起經營BATO.TO及多個相關盜版平台,旗下網站數量約60個,未經授權即將日本、韓國與大陸的漫畫或動畫作品翻譯成超過50種語言後發布,提供全球使用者閱讀。CODA指出,在鎖定該名經營者身分後,已向大陸方面提出刑事檢舉。大陸公安機關依違反著作權法對其進行查處,目前包括BATO.TO在內的相關盜版網站已於今年1月全部關閉。報導未公開該名陸籍經營者的姓名。調查也顯示,該網站在流量高峰期間,每月廣告收入曾超過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1萬元。日本業界指出,長期存在的盜版網站對正版內容市場造成嚴重衝擊。據了解,最初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的包括角川、講談社、集英社、小學館以及史克威爾艾尼克斯(SQUARE ENIX)等5家日本大型出版社與遊戲公司。業界認為,此次查處被視為跨國打擊網路盜版的重要案例之一。BATO.TO被認為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盜版漫畫網站之一,日本業界估計造成約7700億日圓損失。(圖/翻攝自X,@Sankei_news)
資策會控高虹安博論涉侵著作權 智財法院二審今辯結4月16日宣判
今(5)日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一場辯論庭引發關注,原來是資策會控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不當引用資策會具有版權的文章到自個的博士論文中,不過事情是網紅陳時奮爆料,資策會卻疑似在知悉後超過6個月才提告,台北地院諭知不受理,資策會進一步上訴後,今天二審智財法院把高虹安也傳來了,在激烈攻防聲中辯論終結,定4月16日宣判。力推動臺灣資訊產業與數位轉型的資策會近年與新竹市長高虹安有多次疑似侵害著作權駁火。(圖/翻攝自資策會臉書)資策會控訴高虹安在資策會服務的2017年5月及9月期間,各自發表期刊論文「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以及「製造品質預測之稀疏編碼」內容,竟與後來她自個赴美攻讀博士學位所撰寫的論文「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中有不當重複引用,不只沒得到資策會授權,也沒有標註出處,因此主張高虹安侵害著作權,具體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高虹安對此喊冤,直指資策會的貢獻不必隱匿,自己也沒有侵害資策會著作權的故意,也提出當時刊出論文前有跑過的「論文比對系統」報告,直指資策會期刊論文大約就6頁,自己的博士論文洋洋灑灑達113頁,圖表數量顯著差異哪是抄襲,博士論文重複6%也在合理使用之範圍。資策會傳喚時任執行長卓政宏則針對知悉日作證攻防,直指2022年9月媒體廣宣後自己才知道論文爭議,並不知道此前陳時奮2021年10月已爆料過內容,當然也不會和技術處處長、資策會國會聯絡人提到這件事,更無從得知資策會科法所在2009年已針對此博士論文爭議進行研究。高虹安的委任律師則現場出示多項關鍵對話證據,直指卓政宏老早就告訴高虹安「我對技術處的說明一直沒變」,高虹安的律師依此進行知悉時間點攻防,直斥卓政宏供詞明顯前後矛盾、與客觀證據事實不符,卓政宏在看過提示證據後進一步指出,應該是時任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2022年9月有講過,但具體時間自己無從記憶。※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Spotify幾乎被「搬空」! 激進組織自稱保存8600萬首音樂
全球擁有超過7億名用戶的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近日遭激進組織指控發生大規模音樂資料擷取事件。該組織宣稱,已自Spotify平台取得逾8600萬首音樂檔案與龐大中繼資料,總資料量接近300TB,未來計畫分階段對外開放下載,相關消息震撼音樂與科技產業。根據《衛報》與《Engadget》等外媒綜合報導,名為Anna’s Archive的組織表示,他們透過技術手段大規模擷取Spotify資料,取得約8600萬首實際音樂檔案,以及約2億5600萬筆歌曲中繼資料,內容涵蓋藝人名稱、專輯資訊等。該組織指出,這批資料涉及超過1500萬名音樂人與5800多萬張專輯。Anna’s Archive聲稱,所取得的音樂檔案約占Spotify用戶實際收聽內容的99.6%,雖僅約占平台整體曲庫的37%,但已足以作為建立「音樂保存庫」的基礎。該組織表示,相關音檔將依照受歡迎程度分階段釋出,並透過BT種子方式分享,供具備足夠儲存空間的使用者下載。該組織在官方說明中強調,其宗旨在於「保存人類的知識與文化」,並不區分媒介形式,音樂同樣屬於重要文化資產。Anna’s Archive也指出,現有實體與數位音樂收藏,往往過度集中於主流藝人,或因追求高音質而產生過大檔案,缺乏全面且有效率的保存結構。對此,Spotify回應表示,經內部調查後確認,事件並非系統遭到駭客入侵,而是第三方利用用戶帳號進行未授權操作,並以不法手段繞過DRM數位版權管理機制,存取部分音頻檔案。Spotify已辨識並停用涉案帳號,並新增多項防護措施,持續監控可疑行為。Spotify強調,目前尚未發現相關音樂檔案已被公開散布,用戶個人資料亦未外洩,並重申自成立以來即與創作者站在同一陣線,將持續與產業夥伴合作,防範反著作權行為,保障音樂人權益。事件同時引發AI產業風險的討論。作曲家與著作權倡議者Ed Newton-Rex指出,AI產業以未授權內容進行模型訓練的情況並不罕見,若這批音樂資料流入AI公司,將對創作者權益造成重大侵害,呼籲政府要求業者揭露訓練資料來源。此外,有AI新創公司共同創辦人在LinkedIn上指出,若相關音檔全面流通,一般使用者理論上可自行建立「免費版Spotify」,科技公司也可能藉此大規模訓練音樂生成模型,而真正的限制僅剩著作權法與執法力道。Anna’s Archive宣稱已大規模擷取Spotify音樂資料,並計畫建立「音樂保存庫」,引發著作權爭議。(圖/翻攝自X,@nordicinst)
補教師爆改客廳成影印廠!狂售萬份盜版考卷獲利1500萬 侵權上看180億元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接獲報案指出,有不肖人士未經出版社同意授權,即將發行的教材試卷以影印、掃描等手法重製,透過通訊軟體與電商通路進行販售,每份售價100至300元不等。警方掌握30歲的侯姓補教老師涉案,侯男眼見商機不小,竟找來全家一起幫忙代工製作考卷,警方今年3月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時,驚見侯男將客廳改造成大型影印、掃描廠,不法所得上看1500萬餘元,侵權金額更是高達180億餘元,數量相當壯觀。據了解,30歲的侯姓男子為補教業跑堂老師,經常在雙北各補習班兼、代課,其疑似看準不少家長希望孩子課後也能大量練習,先是向出版社購買正版考卷、講義,或是於非法盜版網站「XYZ」上購買盜版教材資料,將相關資料全數掃描、影印製成考卷販售,更貼心推出光碟或雲端等電子版服務,其販售項目更是囊括國小、國中與高中各科考券、講義,甚至還有教師版教材,每份考卷售價100元至300元不等,與原價相比至少便宜200元以上,侯男等人甚至也製作廣告DM,明碼標價,透過電商平台與Line帳號,向家長兜售。侯男家中除考卷牆[外還有一面光碟牆。(圖/翻攝畫面)警方去年底接獲出版社報案後,於今年3月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掌握侯男將爸爸和姊姊全數拉下代工販售,甚至還找來4名工讀生,以最低時薪聘請4人協助排版、整理考卷與燒錄光碟;為方便影印考券與降低影印成本,侯男更將自家客廳改造放置影印機,將相關考券分門別類存放,儼然小型印刷廠。警方清查後,發現共計有9家出版社受害,其中不乏大眾熟知的出版社,包含南一、康軒、翰林、龍騰、三民等,查扣侵權盜版教學教材光碟1,800餘片、光碟燒錄機3臺、電腦主機2臺、行動硬碟4個、行動電話3支、電磁紀錄、侵權紙本試卷20餘箱、廣告DM 1份等證物。而侯男單單在電商平台上販售考卷,就已售出8806筆,不法獲利上看1500萬餘元,侵權市價更是高達180億餘元。全案經偵詢後,警方也在今年12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1條、第92條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維護學生受教權,刑事局呼籲民眾勿於非法途徑購買是類侵權試卷、光碟、雲端硬碟連結助長犯罪行為,刑事局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積極查緝侵權盜版教學教材,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刑事局智財大隊破獲近年最大規模盜版教學教材案,逮獲30歲的侯姓補教老師涉案。(圖/翻攝畫面)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改造鳳凰電波機台!重複使用探頭、佯裝醫師 黑心4兄弟遭起訴
上溢國際公司由黃國祥、黃國忠、黃千萬、黃培軒四兄弟共同經營,涉嫌從香港非法買進鳳凰電波儀器,並於改造後無限制重複使用探頭。黃培軒在沒有醫師執照下,為不知情的女性顧客施打鳳凰電波,並藉此獲利31萬1000元。此外,黃氏兄弟另還仿冒原廠美國音波探頭後轉售。台北地檢署今(11月13日)偵結此案,檢方依照詐欺、著作權法、商標法、醫師法等罪起訴涉案的11人。根據起訴書,上溢國際公司於2022年間委託大陸地區廠商購買2台鳳凰電波機,並於香港進行交貨後運回台灣,並於2025年間借用光彩診所名義,向新加坡商莫氏公司訂購「優珊納超音波治療儀」(美國音波)二代機1台,再由黃培軒重製機台,與黃國忠一同帶往香港,並將程式碼安裝在3台仿冒主機上,但因有2台在報關進口時被查獲,故只帶回1台。黃氏兄弟也將先前進口的鳳凰電波主機板,與原廠主機板拆卸互換,重灌版本較低的軟體,再透過從大陸地區購買的可重製探頭使用發數的把手,達成無限制重複使用探頭效果,並由黃培軒佯裝為黃醫師,於六福萬怡酒店為4名客人施打鳳凰電波,獲利31萬1000元以後再由黃氏兄弟4人平分所得。此外,黃氏兄弟也成功破解美國音波機台的出場設定,打破每顆探頭只能施打2400次的上限,並另訂購IC晶片,以更換施打完畢晶片探頭,甚至委託印刷廠仿冒美國音波原廠商標,並貼在探頭,佯充為原廠探頭。檢方表示,黃國祥具備理工知識,黃國忠、黃千萬則為曜亞國際工程師,均以專業知識改造探頭,並和黃培軒提供回充探頭給診所使用,置消費者安全於不顧,依照詐欺、著作權法、商標法、醫師法等罪起訴「上溢」公司及黃家四兄弟共11人。同樣被起訴的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前科長洪明全則是利用其台北市六福萬怡酒店VIP會員,在酒店訂房,協助仲介帶客人至酒店,並收取傭金,但因為坦承犯行或緩起訴1年,已支付國庫30萬元。
吉卜力、萬代要求OpenAI停止侵權! 用日本作品訓練模型已違法
日本經濟產業省和文化廳的版權機構「海外內容發行協會」(Content Oversea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簡稱CODA)近日向OpenAI提出正式書面請求,要求其停止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CODA相關公司作品作為人工智慧(AI)生成型預先訓練變換模型Sora 2的訓練資料。自Sora 2於9月30日推出以來,平台上湧現大量具日本動畫或角色風格的生成影片,引發外界對版權使用的關注。事件發酵後,日本政府也正式要求OpenAI停止複製日本藝術作品,以防侵犯當地創作者的權益。而這並非首次發生類似爭議,早在3月GPT-4o發表時,網路上便出現許多「吉卜力風」影像;甚至連OpenAI執行長阿特曼(Sam Altman)在社群平台X(前Twitter)的個人大頭貼照,也被指具有相似的畫風。阿特曼上月曾表示,OpenAI計劃修改Sora的「版權持有人退出政策(opt-out policy)」,即要求版權持有者要求不使用其內容。然而,旗下成員涵蓋吉卜力工作室、萬代南夢宮等多家日本知名IP權利人的CODA協會,發聲指該政策仍不符合日本著作權法,強調「依日本現行制度,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須事前取得版權持有人同意,並不存在事後異議即可免責的機制。」目前,CODA已代表會員發出公開信,正式要求OpenAI針對著作權問題作出誠懇回應,並立即停止未經授權使用日本內容作為模型訓練資料或生成素材。信中提到,OpenAI於模型訓練過程中若涉及資料複製,可能已構成著作權侵害,尤其當生成影像含有受版權保護的角色或設計時,問題更為嚴重。
AI向「智財權」的學習非重製 陳冲:期待早日打破IPR情結
九月聆聽甫卸任數位發展部黃部長一場有關AI的演講,提到白宮新任科技顧問Michael Kratsios在AI Action Plan中,不滿智慧財產權阻礙大型語言模型的運作,必須要有所改革,不禁想起一些往事。戰後嬰兒潮成長的世代,常將智財權視為理所當然,當生成式AI進入人類生活,開始發現純由機器產生的AI作品,似不能享有「人」才能擁有的智財權,也才開始反思智財權本質是在保護創新?還是妨礙創新?2007年我在一場研討會中,政治不正確地提到2005年Joseph Stiglitz的一篇文章: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Wrongs,當時很多人也許不喜歡JS的論點,但都被文章題目所吸引。JS用詞充滿機鋒,不但望文知義,而且巧妙運用Right的字義,一方面是智財權的「權利」,另一方面則是對錯的「對」,明眼人一看就知JS是在挑戰智財權的正當性。世界主要國家均立法保護智財權,而美國在國際上向以捍衛智慧財產權著稱(早在1987年即將專利保護入憲),並主導WIPO(世界智財組織)的成立與運作,其原因固然在鼓勵原創,但畢竟也與美國企業擁有諸多專利有關。二十一世紀以來,情勢易轉,中國大陸成為專利大國,人們開始反思,過去對智財權的保護,是否過當?而且任何智財權的發生,也都基於前人的智慧,真正完全原創,恐怕是鳳毛麟角,智財權的保護是絕對的嗎?記得在2007年,本人在報端一篇文章「智慧財 公共財」,就曾援引JS的前揭研究及2003年巨著The Roaring Nineties的論點,智財保護有將公共資源(長年累積的智慧)私有化之嫌,也破壞市場經濟的競爭基礎。JS曾多次舉藥品專利為例,認為知識的獨佔,形成經濟效率降低,進而影響創新,JS等經濟學家也常引用傑佛遜總統的名言:「知識就像蠟燭,以蠟燭點燃另一根時,本身的光不會減損;知識不應享有專利,而所謂專利反會限制知識的傳播與利用」,其實JS並不是反對智財權,而是希望有更全方位的討論與規劃。當然不能忽略所有的創意或原創,其實也都是前人智慧的累積,談專利保護就應該有適當的寬容,豈不聞伏爾泰曾說:Originality is nothing but judicious imitation(原創不過是合法的仿冒)。智財權的保護,既然是有利美國的傳統課綱,Kratsios又為何在AI議題上認為智財權是個障礙?其實早在2024/4/14經濟學人雜誌刊出一篇專文Generative AI is a marvel. It is also built on theft?生成式AI需要爬梳大量資料,其中有許多資料都尚在著作權保護範圍內,這種爬梳又何嘗不是竊用的行為?各國在早期制定的著作權法下,壓根沒有考慮到生成式AI竟能「學習」的課題。其實近年國人也有人關注類似議題,只是長期被智財權的絕對排他性所沉浸,一時不易突破。創作訓練AI,尤其是LLM(大型語言模型),利用的資料庫極大,不易一一取得授權,該行為又非著作權法第44至63條所涵蓋,至如將重製納入同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fair use),恐怕又要折騰智財權法院好一陣子。早在今年五月間,前身為臉書的美國Meta公司贏得對十三位作者的訴訟,判決揭示AI可以向享有智財權的書本、影片、音樂「學習」(learn),但不能「重製」(reproduce)其內容,的確是一突破,至於如何在學習與重製間,有一明確界線,恐又須個案再認定。記得去年十二月,我在世新大學的演講以及報端一篇專欄,均建議在AI基本法中,宜一併研議個資法、著作權與智財權法的修正,欣見今年八月數發部已完成「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的預告程序,異曲但也同工,前有歐盟的EU AI Act可資參考,後有美國AI Action Plan可資借鏡,期待我們可以早日有個打破AI與IPR情結的本土方案,在鼓勵創新與資料濫用間有一平衡!
37歲男「抄出版社考古題上網賣」挨告 又偽造撤告訴狀遭抓包
37歲林姓男子抄襲高點出版社「英文歷屆試題詳解」內容,改名「台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上網銷售,被控違反著作權法,林男異想天開,竟偽造告訴人的撤回告訴狀,結果被法官發現後提出告發,台北地檢署9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林男因未經高點文化公司授權,盜用高點出版的「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自2022年9月間起,在蝦皮賣場販售標題「近十年(102-111)台大研究所英文試題解析(含AB卷)」,並以每本520元至580元之價格販賣,獲利36萬多元,經高點公司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36萬多元。但林男在去年10月間,竟偽造告訴人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寄至北院,法官查覺有異,經詢問告訴人後,發現撤告狀是偽造的,遂向北檢告發,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男。
不想被關!無良賣家遭告違反著作權 竟偽造原告簽名寄撤告狀
林晉逸2023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和李姓男子涉訟,而林晉逸為在訴訟上得利,竟偽造擁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後,將其寄至台北地院。事後法官在收得此文書以後,發覺有異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於今(10月9日)偵結,依照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為蝦皮賣家,於2022年9月間未經高點公司同意,於賣場上以新臺幣520元至580元定價銷售擅自重製高點公司所編輯著作之「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而遭到李男提告。全案於2022年10月30日由台北地院宣判林男6月得易科罰金。然而在此案宣判以前,林晉逸疑欲躲避法律責任,於2022年10月26日偽造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1份,並將其寄至台北地院,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收得上開文書以後發覺有異,於是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
暴雷真的犯法!日法院裁定「劇透網站」觸法 46歲男子被罰50萬
日本司法近期再度聚焦於著作權爭議。東京地方法院在7月裁定,東京都內一名46歲男子因經營電影「劇透文章」網站,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50萬日圓。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文字版「快電影」的廣泛討論。《每日新聞》報導,該男子於2023年11月觀賞一部熱門電影後,憑記憶將演員台詞與劇情重現,並結合宣傳冊與其他公開資料,撰成完整劇透文章,上傳至網站。該平台同時刊載多篇關於電影、漫畫與動畫的內容,他也承認曾收受網站營運公司支付的報酬。由於文章甚至包含與原作相同台詞,警方與檢方認定情節惡劣,遂予起訴。涉案公司代表目前仍在審理中。事實上,日本社會早已出現「快電影」爭議。所謂快電影,指將長片濃縮成幾分鐘短片,滿足年輕族群追求「時間效率」的需求。2021年,宮城縣警方逮捕3名男女,因他們將未經授權的快電影上傳至YouTube,最終3人皆被判有罪並附緩刑。隨後,包括東寶、松竹、東映在內的13家大型電影公司發起民事訴訟,東京地方法院在2022年與2023年間兩度判決,要求3人合計賠償5億日圓。法院認定他們共上傳54部作品,非法獲利約700萬日圓。在司法與民事責任雙重追究下,日本社會對盜版影片風險已有高度共識。內容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指出,快電影與非法影片數量確有減少,但同時惡質劇透文章逐漸浮現。CODA提醒,劇透會降低觀眾付費觀影意願,無論是影片或文章,本質上的惡質性相同。2025年5月20日,宮城縣警與南三陸警署又查獲一起文字版「快電影」案件。警方以違反著作權法為由,將仙台市一名公司經營者等5人以及該公司送交仙台地檢。CODA隨後公布案情,顯示涉案者曾在2023年11月刊登《哥吉拉-1.0》《新‧假面騎士》《首》《新‧超人力霸王》等影片的詳細劇透,並藉此獲取廣告收入。這類網站常以角色名稱、台詞、情境描述等完整劇情內容,加上圖片構成文章,幾乎等同文字版「快電影」。警方進一步查明,這些經營方式具有組織性:公司經營者負責統籌,員工專責上稿,撰稿人則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徵募,以打工形式提供文章。CODA在聲明中強調,所謂「劇透網站」已超越合理引用範疇,屬嚴重著作權侵害。這些文章往往讓讀者在未觀影前就能掌握全貌,結果削弱觀眾購票動機,直接侵蝕電影公司與創作者利益。CODA呼籲公眾避免使用相關網站,因為此類行為間接助長犯罪並損害正規內容流通。該機構表示將持續推動保護日本內容,並期盼建立更健康的網路環境。
韓啦啦隊女團2S爆見面會翻唱曲「未付版權費」 經紀公司7點回應
韓國啦啦隊女團「2S」由安芝儇、南珉貞、趙娟週與朴旻曙(Mingo)組成,於今年3月17日推出首張專輯《How2How2》後,同月28日也舉辦了2場「HOW 2 SPECIAL」粉絲見面會,全區門票2分鐘內便售罄。然而,近來卻有人指控,成員在台上翻唱的所有歌曲,主辦單位都沒有付版權費,就連專輯《How2How2》也是透過非法管道引進台灣。據了解,4位成員隸屬經紀公司2S SPOTAINMENT,粉絲見面會當天4人在台上唱跳多首歌曲,包括2S的新歌〈HOW2 HOW2〉、少女時代的〈The Boys〉、Jessie J〈Bang Bang〉、Corinne Bailey Rae的〈Like a Star〉、安溥的〈寶貝〉,BIGBANG的〈花路〉、梁靜茹的〈勇氣〉等等。根據《鏡週刊》報導,專輯《How2How2》是在韓國錄製完成,並由2S SPOTAINMENT透過台灣進口商將引進台灣販售,並委任進口商負責主辦粉絲見面會。然而,卻有爆料者聲稱,2S在見面會上翻唱歌曲沒有付版權費,且專輯也沒有正式進口申報,專輯上更無任何韓國著作權或音樂協會等認證資料,質疑主辦單位無視著作權法,非法在台唱片行、網路平台銷售專輯。針對種種指控,2S SPOTAINMENT發出7點聲明回應。首先,粉絲見面會的所有表演皆依照主辦單位「韓商達爾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規劃執行,相關的版權事宜,均由該主辦單位負責處理與執行;其次本次專輯《How2How2》的發行商為Fanding,Fanding委託了韓商達爾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負責進口、流通與銷售,「所有委託單位所通知需繳交的稅金,均已依法繳納。」2S SPOTAINMENT表示,Fanding說明,「實體專輯並非必須登記於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該登記並非法律強制規範,不登記並不構成違法」、「所有委託單位所通知需繳交的稅金,均已依法繳納;據我們所知,進口管道皆為合法程序。」專輯並非透過非法途徑進入台灣。2S SPOTAINMENT指出,自粉絲見面會以來,公司唯一的正式合作夥伴皆為 Fanding,從未與韓商達爾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任何直接合作關係,在相關新聞曝光前,本公司及合作廠商即已注意到該公司內部員工涉及違法情事,並已著手蒐集相關證據,預計將於韓國正式提起訴訟。2S SPOTAINMENT提及,近日公司發現台灣部分唱片行流通之專輯並非經正規授權取得,且各大書局亦有販售盜版小卡,而此類侵權行為不僅嚴重損害藝人合法權益,更影響廣大粉絲的支持與信任,公司對此態度堅決,絕不容忍任何侵權行為,並將依法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責任到底。2S SPOTAINMENT強調,近期有眾多韓籍啦啦隊進軍台灣,公司對此發展持正面與樂見其成的態度,但他們同時注意到,有部分不肖人士企圖從中牟利,公司將一如既往秉持「保護旗下藝人」為首要原則,竭力守護並照顧每一位藝人,同時呼籲外界共同維護產業的良性發展,避免任何不當行為損害藝人權益與市場秩序。
盜用「天堂」商標與素材 刑事局破獲私服集團送4嫌偵辦
蔡姓男子等4人涉嫌以「撼動天堂」為名,架設私人非法遊戲伺服器,重製遊戲品牌「天堂」遊戲內容、素材等著作及商標。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接獲遊戲橘子公司報案後追查,初估營運15年來侵權市值高達50億元,4人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刑事局智財偵查大隊接獲遊戲橘子公司報案,指稱旗下知名遊戲品牌「天堂」的遊戲內容、素材等著作及商標,遭私人架設遊戲伺服器非法重製,更於遊戲開頭秀出「遊戲橘子」、「天堂」等商標,且內容及畫面與正版遊戲如出一轍,嚴重侵害該公司著作權及商標權。專案小組歷經1年偵辦發現,以44歲蔡姓嫌犯為首的犯罪集團分工縝密,47歲劉姓嫌犯將「撼動天堂」私人遊戲伺服器架設於新北市新莊區的機房,由大陸地區犯嫌提供技術及遠端連線管理,私服玩家若要購買虛擬寶物,則轉帳給44歲黃姓嫌犯,贓款得手後,再交由30歲蔡姓嫌犯朋分。檢警追查發現,2010年營運至2025年3月,每日連線玩家人數超過數千人,刑事局獲報後立即與新北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警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今年3月27日、5月14日分別在嫌犯高雄市、台北市住處及新北市機房執行兩波搜索查緝行動,查獲蔡男等4名嫌犯,並查扣6台「撼動天堂」伺服器主機、現金115萬4600元,以及手機、平板、筆電、存摺及金融卡等證物,初估侵權市值高達50億元,但4人自稱數年來僅獲利約300多萬元。
《零日攻擊》冒出盜版 製作公司:將依法提告
旗艦級台劇《零日攻擊》第1集上周六(2日)首播後,網路引爆炸裂級的討論熱潮,公視在該時段成為國台語單元劇類冠軍。公視首播成績,頻道4歲以上收視平均0.5,其中35歲至64歲族群每分鐘收視最高更衝破1.06。最高點落在王明芳及宋崇仁兩人分享參選總統的目的,宋崇仁問新任總統王明芳:「你從政的目的是什麼?」王明芳回應:「想做一個真正的台灣總統。」公視+首周播出即破千人註冊,帶領公視+全站會員數前往170萬大關。不過,首集播出後,同時也被發現冒出盜版影片,已觸犯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益。所有盜版、盜錄、擅自發行者,零日文創股份有限公司都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請大家支持正版收看,尊重著作權。《零日攻擊》在公視、LINE TV、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台灣大哥大MyVideo、公視+等平台皆可觀賞。
汪蘇瀧、張碧晨〈年輪〉原唱爭議! 律師:法律未明確規定「原唱」唯一性
大陸網路歌手「旺仔小喬」以蒙面翻唱走紅,吸引2000萬粉絲追蹤,而她近來稱陸劇《花千骨》插曲〈年輪〉的原唱為張碧晨,引發熱烈討論。隨即,張碧晨工作室強調「張碧晨是唯一原唱」,汪蘇瀧方則聲明汪是詞曲創作者及男聲版演唱者,因此將收回所有演唱授權。對此,就有律師認為,該爭議反映出音樂產業中授權條款不完善所帶來的糾紛,係因法律並未規定「原唱」的唯一性。張碧晨聲明。(圖/翻攝微博)汪蘇瀧聲明。(圖/翻攝微博)根據陸媒《揚子晚報》報導,律師魏增說到,從《著作權法》角度來說,歌曲的詞、曲分別獨立構成作品,其著作權歸屬詞、曲作者,而歌手作為演唱者,是著作權法中的「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權」,一般限於其表演音樂作品過程中所產生的「藝術形象」不受侵害,而不能限制其他人再表演該音樂作品,因為這種限制權歸於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魏增表示,歌手只要取得了詞、曲作者的授權,就可以公開表演該音樂作品,並獲得其表演過程中產生「藝術形象」的表演者權,每一位演唱者都有自己獨立的表演者權,所以從著作權法角度來看,如果後續的翻唱不是故意破壞原唱的「藝術形象」,通常不會構成對原唱藝人在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侵權問題。魏增指出,這種原唱爭議往往伴隨著競爭性的商業利益,被認定為某歌曲的原唱歌手,在該歌曲相對應的商業市場中將佔據優勢地位,若非原唱而謊稱原唱,將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上的虛假宣傳;如果明知他人為原唱而故意編造、傳播虛假消息或者誤導性信息謊稱他人並非原創,則可能構成商業詆毀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魏增直言,原唱問題是一個事實問題,這個事實的認定有待當事人進行舉證說明,而原唱爭議也是一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問題,無論此事件是單純的原唱之爭還是故意炒作,如在原唱爭議中有人突破法律底線,則將違法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律師常莎則強調,張碧晨2015年經授權錄製的版本確實享有表演者權,但這並不排斥其他經授權的演唱版本,問題的關鍵在於雙方當初的授權合約約定,若合約中未限定演唱版本的排他性,則汪蘇瀧作為著作權人有權授權其他版本;如果張碧晨方獲得的授權具有排他性,則可能構成違約。常莎認為,目前汪蘇瀧工作室宣布收回授權,其法律效力完全取決於當初合約的具體條款,這場爭議本質上反映了音樂產業中授權條款不完善所帶來的糾紛,法律並未規定「原唱」的唯一性,真正需要明確的是合約中對授權範圍、期限和排他性的具體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