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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霸戶政2】民事判決真結婚也沒用 戶籍仍無法恢復

賴男的打電玩賭友潘元民(左)、表弟黃金城(中)都很替應女打抱不平,提到賴男的狠心無情,情緒也十分激動。(圖/鄭勝奕攝)

賴男的打電玩賭友潘元民(左)、表弟黃金城(中)都很替應女打抱不平,提到賴男的狠心無情,情緒也十分激動。(圖/鄭勝奕攝)

遭前夫自首假結婚而被戶政機關直接除籍的應金蘭,曾提起「確認婚姻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且贏得勝訴,但應女拿著民事判決向行政法院提再審,卻遭到駁回,始終無法恢復她的戶籍與身分。

應女的無良前夫賴富寬向移民署屏東專勤隊自首是假結婚,案件被移民署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察官發現早過了追訴時效,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內埔戶政事務所卻依據這份不起訴書的賴男指證部份,認定2人是假結婚,撤銷結婚與離婚登記,同時再撤銷應女的戶籍與身分證。

屏東內埔戶政事務所。依據新修的國籍法,要撤除外籍人士的戶籍與身分必須要有法院的判決。(圖/翻攝自GOOGLE MAP)
屏東內埔戶政事務所。依據新修的國籍法,要撤除外籍人士的戶籍與身分必須要有法院的判決。(圖/翻攝自GOOGLE MAP)

即便所有鄰居都證明應女和賴男真是夫妻,但應女提訴願遭駁回,而行政訴訟一直打到最高行政法院也都被判決敗訴,遭遇悲慘的應女,還被健保局提告追回醫藥費4萬多元,可謂雪上加霜。

有好心的的移民署官員建議應女打民事訴訟「確定婚姻關係不存在」,應女果然順利取得民事勝訴,法官判定2人的婚姻「並非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意即不是假結婚,但應女拿著這份民事判決提起再審,最高行政法院卻仍然予以駁回。

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法庭的民事判決文中,很明確地表示,應女的婚姻並非虛假。(圖/讀者提供)
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法庭的民事判決文中,很明確地表示,應女的婚姻並非虛假。(圖/讀者提供)

政府機關與民間的糾紛必須經由行政訟願與訴訟的法定程序,縱使政府機關一開始就做錯了,也必須依據程序才能更改,因此應女儘管獲得法官審理後判定並非假結婚,卻無法恢復她的戶籍與身分。

內埔戶政事務所主任陳永信表示,本案年代久遠,以前怎麼做他不太了解,只知道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確定應女敗訴。移民署屏東服務站專員林高慶說,目前將勸導應女同意恢復大陸身分,但應女拒絕,移民署只能先持續關心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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