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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娟親妹被撞死駕駛判1年10月 她吐心聲警告獨身者

鄭華娟妹妹去年遭大客車撞上,送醫後不治。(圖/翻攝畫面、報系資料照)

鄭華娟妹妹去年遭大客車撞上,送醫後不治。(圖/翻攝畫面、報系資料照)

資深女歌手鄭華娟的胞妹,去年10月清晨騎YouBike,遭違規左轉的中型巴士撞上,送醫後仍不治,今(7日)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肇事司機有期徒刑1年10月,對此,人在德國的鄭華娟第一時間得知判決結果,也吐露心聲。

鄭華娟胞妹被中型巴士撞上。(圖/翻攝自車禍畫面)
鄭華娟胞妹被中型巴士撞上。(圖/翻攝自車禍畫面)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第一時間聽到撞死妹妹的肇事司機一審被判1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鄭華娟感謝士林地檢在此案件的判決,讓她和家人及類似交通意外事故的家屬們,對中華民國的司法有更多的信心,而她在等待判決過程時,也查閱不少類似交通意外案例,發現台灣在1980年後,對於交通公司司機造成的意外,和解和輕判的比例很高。

鄭華娟表示,台灣刑事訴訟法可以由家人處理,但是民事訴訟卻主張只有直系親屬可以提出告訴,意即旁系家人根本無能為力可替死者追訴交通公司連課責的窘境,像她妹妹這樣的獨身者,就沒有民事訴訟的可能,這導致交通公司更能脫身,不會受到營運壓力,也不用對司機的行為負責。

鄭華娟難過妹妹意外離世,對她和所有愛妹妹的人是一場天荒地滅,但「如此的魔鬼循環,是台灣交通法規上該立即面對解決的事情」,因此她會持續提出保護像妹妹這樣的單身者的想法,也感謝檢察官和法院聽見大眾期待。

根據檢警調查,2022年10月13日清晨,鄭華娟的妹妹騎乘YouBike行經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中正路口時,駕駛中型巴士的羅姓男子疑似違規左轉,撞上鄭華娟妹妹,導致她頭部受到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事後,鄭華娟家人對羅男提告,檢方於6月依過失致死罪將羅起訴。法院審理時,死者家人出庭,控訴羅姓駕駛至今未對家屬沒有歉意,而羅男還辯解,自己「沒有闖紅燈,是違規左轉」,全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7日上午一審宣判,判羅姓駕駛1年10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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