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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許金龍坑殺2萬股民 最高法院重判10年確定

樂陞科技前董座許金龍炒股,遭最高法院判刑10年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樂陞科技前董座許金龍炒股,遭最高法院判刑10年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審結樂陞前董座許金龍炒股案,負責承審的刑九庭支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為他擔任上櫃公司董事長期間,取得私募股票伺機牟利,未據實申報公告,還利用百尺竿頭公司名義負責人,讓投資人陷於錯誤,購入樂陞股票或參與應賣,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重判許男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全案確定,最高法院並同步聯繫檢方,對許男啟動防逃機制。

一審時許金龍遭判刑18年,上訴後,二審改判12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證券詐欺、侵占等罪,改判許男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2016年樂陞炒股案爆發,樂陞科技(已改名為齊民公司)前董事長許金龍自導自演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案,破局後不但坑殺近2萬股民,許還靠內線交易大撈一筆,並找曾涉國票案的楊博智操縱樂陞公司股價,藉私募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套取個人利益,估計許金龍等人不法獲利高達40億元。

民事賠償部分,投保中心先替1萬9979名投資人向百尺竿頭公司、關係企業「Mega Cloud」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求償46億餘元,台北地院2017年8月18日判投保中心勝訴,百尺竿頭公司未上訴,全案定讞。

投保中心接著在2017年8月24日,再次替投資人向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人求償,台北地院今年7月審結,判決許金龍、百尺竿頭公司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中國世紀華通CEO王佶、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律師鄭鵬基、操盤手楊博智(本名楊瑞仁)因涉公開收購、炒作股票,須連帶賠償51億多元,許金龍涉內線交易部分須賠償1億多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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