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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聲法官「重判簽安樂死」!天母「德東飆車王」撞死人判4年

簡姓男子去年3月飆車撞死婦人,還害2女高中生受傷,遭士林地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簡姓男子去年3月飆車撞死婦人,還害2女高中生受傷,遭士林地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天母「德東飆車王」簡祥宇,去年開車行經北市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衝撞2名女高中生及1名婦人,導致65歲謝姓老婦傷重不治,令人憤慨的是,簡男不僅否認犯行,開庭時甚至揚言「重判就安樂死」,遭審判長當庭斥責「威脅法官」。對此,士林地院今(21日)判決出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簡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回顧該案,事發於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駛黑色轎車衝撞走在斑馬線上的3行人,導致謝姓婦人慘死輪下,另2名女高中生多處骨折,然而簡男開庭時竟強辯自己的時速僅45公里,更堅稱平常都有禮讓行人,否認飆車撞死人,不過此一說法隨即遭檢察官打臉,指出鑑定報告顯示,當時簡男時速已飆破100公里。

不僅如此,簡男更將過錯推給受害者,強調是3名人突然走出,害他煞車不及才釀災,脫口自己是事故當中的「生還者」,最後還毫無悔意地請求法官考量「駕駛用路安全」,甚至高喊若被判重刑,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話語剛落,審判長立刻訓斥是在威脅法官,「如果判你有罪是法官的錯嗎?」

士林地院今上午公布判決結果,依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