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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Linbay好油 」恐嚇總統府放炸彈 刑事局:疑「這人」所為

刑事局今(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經分析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之陸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不排除為其所為。(圖/警政署提供)

刑事局今(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經分析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之陸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不排除為其所為。(圖/警政署提供)

近日總統府、高雄地檢署、屏東地檢署以及中國時報、中央社等,皆收到冒用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男電郵之放置炸彈的恐嚇信件。對此,刑事局今(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經分析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之陸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不排除為其所為。

警政署指出,近期網路恐嚇放置炸彈事件頻傳,包含25日中央社及中國時報等公司陸續接獲署名「Boys bomb」及「邱國政」(冒名國防部長),並分別以電子信箱「chdilaie11125@gmail.com、zhengyizhanshen1949@gmail.com」寄送恐嚇電子郵件,內容均為「已在某處安裝炸彈,要求於一定時間內刪除所有Linbay好油事件的新聞,否則將進行引爆」等恐嚇言論。

警政署說明,經分析本案恐嚇郵件內容語法及重複之涉案Gmail信箱「zhengyizhanshen1949@gmail.com」,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之陸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另查張嫌已於2022年6月14日為台灣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目前出境,本局將持續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機制」通報陸方協助查處。

警政署表示,為慎重起見本署已責成刑事警察局及轄區警察局加強相關安全維護工作;在此呼籲,由於網路具備匿名特性,對於有心人士利用網路進行惡作劇恐嚇行為,已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