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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2歲童浴缸溺斃疑遭虐亡 去年4月獲安置返家3個月傳憾事

台南謝姓幼童去年4月疑遭虐遭到安置,7月結束安置返家竟溺斃於家中欲缸。(圖/翻攝畫面)

台南謝姓幼童去年4月疑遭虐遭到安置,7月結束安置返家竟溺斃於家中欲缸。(圖/翻攝畫面)

台南18日驚傳出2歲謝姓男童於家中浴缸溺水死亡,母親和陳姓同居人發現後送醫急救,不幸仍宣告不治,院方發現謝童身上滿布傷痕,懷疑是遭凌虐致死,且令人髮指的是謝童去年4月疑遭虐遭到安置,今年7月結束安置返家,社會局9月訪視時又發現謝童身上有新瘀傷,19日準備再度訪視卻未料憾事先發生。

據調查43歲謝姓女子原有1子,後與32歲陳姓同居人又生1個4歲女兒與2歲的死者,謝女家境不好平日以打零工維生,孩子皆由保母照料,去年4月保母發現謝童大腿骨折察覺有異通報社會局,但謝女卻表示是被嬰兒椅夾到,但社會局仍決定先將孩子帶走安置,直到今年7月才結束返家。

社會局在9月訪視時,察覺孩子身上有傷痕,預定19日要再度前往訪視,謝童卻已不幸死亡,18日晚間謝童因在浴盆溺水送醫搶救仍不治,隔日檢警調查表示初步懷疑謝童有腦震盪、溺水跡象但致命傷為腹部的傷勢,確切死因仍待解剖報告出爐以釐清。

警方18日接獲醫院通報,謝童疑似受虐死亡,於是傳喚謝女及陳男到案說明,2人表示平日謝童頑皮僅有修理管教並無任何虐待,謝女對於傷勢避重就輕犯罪嫌疑重大,台南地檢署已指派檢察官偵辦,檢方認為兩人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及刑法第277條第2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且有勾串、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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