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
」 車禍 撞人 北大國小 衝撞人群 余姓老翁
吸毒持刀搶計程車!男踹門街上狂揮 警騎車撞人壓制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三段7日晚間11時許驚傳持刀搶計程車案。警方獲報,一名57歲的吳姓計程車司機載客行經該處時,後座48歲的劉姓乘客突然持刀要求司機下車,吳姓計程車司機眼見苗頭不對,立即下車將人反鎖在車內報案。孰料,劉男竟直接踹開車門逃逸,警方獲報後也隨即掌握劉男行蹤,未料劉男竟不斷持刀朝警方揮舞,讓警方一度無法靠近,最終騎乘機車將人撞倒,將劉男壓制上銬逮捕。據了解,有多項強盜、毒品前科的48歲劉姓男子7日晚間搭乘計程車時,突然掏出一把長約30公分的西瓜刀,要求司機下車,讓司機嚇壞,緊急下車後將劉男反鎖在車內,並火速報警。未料劉男竟憑一己之力,硬是將計程車門踹開逃逸,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緝,於成泰路三段上尋獲劉男蹤跡,但劉男卻情緒激動,不斷揮舞手上西瓜刀,讓警方一度無法靠近。員警也立即通報線上支援警力,最終以機車將人撞倒,壓制在地,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後續也在劉男身上起獲安非他命毒品殘渣,全案後續也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並依強盜罪嫌將劉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建請羈押。
高雄街頭「碰碰車」事件逆轉 「被害人」先開車撞人也遭聲押
3月16日,高雄市三民區街頭爆發行車糾紛演變成激烈車輛互撞事件,檢方原認定方姓男子為被害人,並准7萬元交保,事後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男方先開車衝撞鄒姓男子一家,導致鄒男兒子顱內出血重傷;案情逆轉,檢方撤銷交保,改依殺人未遂聲押方男獲准,連同事後怒撞報復的鄒男,兩名駕駛全遭羈押。檢警調查,方男(49歲)本月16日下午駕駛白色納智捷行經三民區聯興路、敦煌路口,因不滿66歲鄒男轉彎未打方向燈,因此猛按喇叭,引發對方不滿;鄒男與67歲妻子及39歲兒子隨即下車理論,甚至持棍棒作勢攻擊,並試圖開啟方男副駕駛座車門,衝突一觸擊發。原先方男供稱,他欲駕車離開時誤踩油門,車輛暴衝,導致對方鄒男妻兒被撞倒地,其中兒子更出現顱內出血,一度命危,傷勢嚴重;而鄒男見妻兒遭撞,情緒失控,隨即返回車內開車反擊,連續至少4次猛撞方男座車,撞得自己的TOYOTA車頭稀爛、後保險桿脫落,方男的納智捷左側也大面積凹陷,而方男夫妻則在劇烈撞擊中受傷。警方到場時,鄒男仍怒不可遏,當場踹車門,場面混亂;雙方被帶回警局,檢警最初認定鄒男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方男則以涉傷害罪嫌,7萬元交保。但檢方調閱監視器後有了重大發現,監視器畫面確認,方男在離開過程並非單純緊張,而是蓄意開車衝撞鄒男一家人,因此認定,方男同樣涉犯殺人未遂,經二度傳喚後,撤銷交保並成功聲押,案情出現重大逆轉。
長庚20歲男大生遭公車輾壓「下腹重傷」 三重客運致歉承諾負完全賠償責任
桃園市龜山區長庚大學校園3月26日晚間10時20分發生公車撞人事故,三重客運967路線一輛公車行經校內道路準備左轉時,未依規定停等查看,撞上行人穿越道上的20歲王姓男大學生。王男遭撞後受困於車底,警消到場將其救出,發現其下半身重創,會陰部撕裂傷、下肢擦傷,意識清楚,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緊急手術,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尚未脫離險境。據了解,受傷學生為港澳僑生,事發時有多名目擊學生,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公車撞人後即停下,駕駛亦立即下車查看,未發現網路所傳「來回輾壓」情形。54歲廖姓駕駛酒測值為0,已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三重客運29日發表聲明致歉,表示駕駛未依規定停等查看釀禍,已派員前往醫院慰問並提供20萬元慰問金,承諾負起後續賠償責任。公司並強調,將加強駕駛教育訓練,並透過科技方式強化行車安全管理。校方表示,事故後持續陪同家屬了解治療狀況,並要求進入校區的公車業者及校內交通車嚴格遵守過行人穿越道先停再開的規定。
公車左轉釀血案 長庚男大生遭輾重創網瘋傳「3度碾壓」真相曝光
長庚大學校園內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重大車禍事故,26日晚間約10時20分,1名54歲廖姓男子駕駛三重客運967路線公車行經校內道路,在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20歲王姓男大生,導致其當場倒地並遭車輛底盤輾壓,造成極為嚴重的傷勢。事故發生後,桃園市消防局迅速派遣救護人員到場處理,救援人員抵達時發現王男受困車底,雖仍保持意識清楚,但其腹部與骨盆已出現骨折,會陰部更有嚴重撕裂傷,下肢亦多處擦傷,傷勢相當危急,現場人員立即進行止血、清創與固定處置後,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搶救,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觀察與治療。然而,事故發生後網路上迅速流傳誇張說法,聲稱司機在撞人後不僅未即時下車,甚至還來回輾壓多達3次,導致傷者生殖器分離等駭人描述,引發大量網友憤怒與譴責。對此,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確認司機於事故發生後已第一時間下車查看,並無任何2次輾壓或惡意行為,相關傳聞屬不實訊息。警方進一步指出,廖姓司機酒測值為0,已初步排除酒駕可能,全案目前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警方呼籲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甚至停車禮讓行人,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同時也提醒民眾,在事故資訊尚未確認前,不應輕信或散播未經查證的內容,以免造成二次傷害與社會恐慌。
北市出現撞人族「至少3人受害」!她上前質問還遭踹 男辯稱:不滿邊走邊滑手機
日前才有台灣女童在日本澀谷遭「撞人族」惡意衝撞,近期台北街頭也出現類似事件。39歲孫姓女子控訴,25日上午在忠孝敦化站3號出口附近、仁愛路四段,遇到一名男子刻意撞擊她的同事,由於她前幾天也遭到同一人衝撞,因此氣得上前理論,不料還遭對方踹一腳。對此,撞人的25歲徐姓男子聲稱,是因為不滿行人邊走路邊低頭滑手機,才刻意不閃人,並非惡意攻擊。孫小姐在Threads發文示警,忠孝敦化站3號出口、仁愛路151巷附近,每天早上接近9時左右,會出現一名背著後背包的男子,對方會蓄意用力衝撞路人,力道大到讓人直接倒地或手機飛出,至少有3人受害。孫小姐說,前幾天被撞的人看見又有女子遭惡意撞擊後衝上去理論,還被該男子用腳踹,因此呼籲民眾經過該路段一定要提高警覺,特別是落單的女性或學生。畫面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種看到兇的就不敢撞了」、「這種的只撞女生學生小孩,比他壯又高就不敢撞了」、「我也被撞過,超大力,把人撞飛那種,當下我旁邊的女生還幫我大聲罵他」、「我有在這路口的內衣店外看過他撞人(路人在罵),他就是裝死一直不敢面對,跟人對峙一直走,原來是慣犯」、「被故意撞到可以噴辣椒水防衛嗎?」、「這個為啥還沒被抓可以一直撞?」、「希望警察已介入」。對此,警方表示,25日上午9時許,一名孫姓女子報案稱,女同事遭一名男子刻意撞擊,雙方在大街上爆發衝突,孫姓女子想起幾天前自己也曾遭該男子撞擊,趕緊拿手機錄影上前理論,過程中還遭對方踹了一腳。警方指出,確認撞人的是25歲徐姓男子,近期多次在仁愛路四段出沒,疑似至少有3人因此受害,還有人差點跌倒或物品掉落。徐男則辯稱,他不滿有行人走路時一邊使用手機,才會不主動閃避而發生碰撞,否認是惡意攻擊。經員警到場協助處理並說明相關法律責任後,孫姓女子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要對徐男提出告訴。
20歲正妹酒駕狂飆!加速衝撞人群釀4傷 「入獄照露燦笑」遭炎上
美國肯塔基州20歲正妹卡本特(KaydenceCarpenter),近日因涉嫌酒後駕駛衝撞人群引發關注,更因入獄照片中面露燦笑掀起輿論爭議。警方指出,她駕駛1輛Tesla Model 3,在萊星頓(Lexington)市中心1處停車場衝上人行道,造成至少4名行人受傷。根據《萊星頓先驅導報》(Lexington Herald Leader)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凌晨約2時15分。現場監視器與網路影片顯示,卡本特先是與路邊4人發生爭執,隨後迅速進入車內倒車,接著突然加速向前衝入人群,約10多名路人驚慌閃避,場面一度失控。警方表示,車輛在駛離停車場過程中撞擊至少3人,隨後更逆向行駛於單行道上,引發目擊者追逐。所幸4名傷者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預計可完全康復。此外,案件引發熱議的另一焦點,是卡本特在費耶特郡(Fayette County)拘留中心拍攝的入獄照。照片中她面帶燦爛笑容,與案件嚴重性形成強烈對比,引發外界對其態度的質疑。警方指出,卡本特被捕時赤腳、僅穿黑色短褲與背心,雙眼充血、言語含糊,身上散發濃厚酒氣,且未通過現場清醒測試,並拒絕接受呼氣酒測。警方同時在車內發現1張疑似偽造身分證。根據法院文件,卡本特目前面臨包括4項二級攻擊罪、一級魯莽危害罪、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等多項指控。她已繳納5,0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元)保釋金獲釋,並對所有罪名表示不認罪。法院裁定,在案件審理期間暫時吊銷其駕駛執照,案件將於4月14日再度開庭。至於其律師,目前尚未對外發表回應。◎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發文稱「張文砍3人太少」還喊找間幼兒園亂殺 他遭判有期徒刑10月
台北捷運中山站及南西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含兇手張文)11傷慘劇,卻有一名住在北市內湖區、34歲的林姓男子連續在PTT發文鼓吹、合理化殺人行為,還直言「隨機殺人會不會讓社會更好?」、「張文鄭捷是不是都是勇敢的勇者?」、「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士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依4個恐嚇公眾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自2023年8月起,就曾在PTT發表隨機殺人預告,直至2025年12月16日,前後共發布了5篇類似文章,包括「那隨機殺人也沒錯吧,反正殺到的八成也是壞人或是自私的人?」、「如果不想活了就乾脆找間幼兒園亂殺人,反正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會傷害好欺負的人」、「真的覺得殺生為救生,該提倡殺人正義」、「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才死4個總覺得不夠過癮」。在1219張文案發生後,林男也陸續上傳4篇貼文,「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明明在過幾天就跨年了,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人類的天性都是人多欺負人少,張文鄭捷卻能反對天性勇敢站出來挑戰眾生,他們是不是勇敢的勇者?」、「隨機殺人會不會利大於弊?」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蒐證後,依據IP位址找到林男,於2025年12月22日晚間持拘票前往林男內湖住處將其拘提到案,扣得其智慧型手機、iPad各1台。林男到案後坦承相關文章都是他發表的,但辯稱是因生病、情緒失控所致,否認有實際犯罪意圖。檢方認為,林男的行為對社會秩序造成實質危害,其言論涉犯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安等罪嫌,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責付其父親看管,並限制住居。檢方火速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女童澀谷拍照被惡意衝撞! 澳洲196公分高壯漢現場實測嘆:很失望
台灣一名就讀小學的女童,日前到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卻遭一名藍衣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當場重摔在地,引起多國網友批評。對此,身高196公分、體重190公斤的澳洲大力士威廉斯(Eddie Williams)便親自到同個地點實測,卻發現多名路人選擇直接繞過他,讓他無奈道「好失望,原本想完整體驗的!」威廉斯10日於Threads發文分享,他在某天晚上跑到澀谷街頭實測,架好錄影設備後直接站在人來人往的街頭,結果路人不僅與他隔著一段距離,還選擇繞道閃避他,讓他不禁感嘆,「好失望,我本來是想完整體驗的,但那只適合體型比較小的人。」畫面曝光後,迅速吸引超過2.9萬人按讚,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留友看軍備實力可喝止惡霸侵略之原理」、「恐懼來自火力不足」、「突然之間大家都變成禮貌一族了」、「所以長得大隻真的很有優勢」、「是的,我身高180在日本從來沒有被撞過,那些人渣只會挑女性或兒童弱勢攻擊」、「我193走在日本沒人撞過我」、「撞小孩的是什麼毛病,真的超過分」、「從現在開始練壯一點」、「有實力才能止戰」、「留大家看為什麼國防的軍購很重要」、「軍購真的很重要,我們夠強才不用怕別人」。也有人說,「這到底是膚色的力量,還是肌肉的力量」、「他們通常針對女性、兒童或瘦子」、「撞人族都是挑嬌小的女性和小孩下手」、「他們不敢欺負比他們高的白人、黑人」「不用體能之巔,我這種瘦哥布林就沒遇過了」、「那些撞人族的是壞不是傻,她看到前面有一台超級大卡車,她不會傻傻撞上去的」、「謝謝你讓我學到了:健身是為了讓傻X能心平氣和地跟我說話」。
溜冰場驚見撞人族!怪男撞翻6歲童還嗆「不會溜別溜」 遭起底是慣犯
近來台灣女童在日本澀谷遭「撞人族」惡意衝撞事件掀起熱議,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也傳出有類似情形。有家長抱怨,一名男子在非花式練習區旋轉,當場撞倒6歲孩童,還咆哮「不會溜就不要溜」,事後才得知對方是慣犯,已經被多位遊客投訴、提告。對此,北捷遊憩公司回應,如發現重大違規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得請離現場,並視情節通報警方依法處理。這名家長在Threads發文控訴,近日他帶小孩到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溜冰,遇到一名男子在非花式溜冰區做旋轉動作,過程中撞上他6歲的孩子,對方不僅沒道歉,還飆罵「是你小孩碰到我」、「不會溜就不要溜」。該家長表示,事後他與現場人員申訴溝通,得知該名男子是慣犯,每個月都能跟遊客起糾紛並被投訴,其他客人還透露,該男子曾經直接衝撞人又推人,以旋轉方式靠近別人,想藉此讓人受傷。該家長氣憤道,該男子被告的次數非常多,據說還有被法院限制一段時間不能進入,現在該男子又可以到場溜冰,「場上都是刀子,請問捷運局一定要等到發生危險才要管嗎?每次帶小孩來練習,只要看到這個人我都很擔心,跟主管溝通好幾次都說無法可管?所以要怎樣等出事了再出來管嗎?」貼文曝光後,就有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就是受害者之一喔,他曾經用旋轉方式刀子對著我、向我靠近,然後自己摔倒,起來惱羞成怒直接用推的把我用力推出去,只可惜我還是沒跌倒,有提告但因為我沒受傷不起訴……後面遇到他,他就會拿手機對著我錄影,然後時不時會跑來比我中指,跟靠近我辱罵我」、「2024年我在授課期間被他貼近繞圈干擾,並且他有出言要讓我跟孩子受傷,圍繞1分鐘以上都沒有現場人員來關心」、「他之前在後溜的時候,自己沒看到後面的妹妹,然後直接撞上去,還罵那個妹妹沒事站在那邊幹嘛」。也有人質疑,「現場人員都知道他是慣犯了,不能禁止他入場嗎?」、「國外一些場地都會終身禁止這樣的人進入,難道台灣沒辦法比照處理嗎?」、「不能像台鐵一樣跟他解除契約嗎?」對此,北捷遊憩公司回應,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訂有明確滑行安全規定,包括統一逆時針方向滑行等,並配置現場安全維護人員巡視場館,如發現違規或足以影響他人安全之行為,將立即勸導並採取必要處理;凡屬重大違規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得請離現場,並視情節通報警方依法處理。北捷遊憩公司強調,維護多數守規遊客的人身安全與公平使用權益,是場館最基本且不會妥協的責任。若遊客於現場發現相關情形或有安全疑慮,可即時向服務人員反映,場館將立即派員協助處理。
台女童澀谷拍照遭惡意衝撞!當事人疑現身回應 辯趕時間:沒勇氣自首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事發後,疑似撞人女子在網路上辯稱,自己當時趕時間才會撞人,後來也很擔心小朋友有沒有受傷,並說她沒有勇氣自首。影片顯示,女童在斑馬線上開心擺姿勢拍照時,一名穿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靠近,先肘擊旁邊的男子,再刻意撞向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衝向台灣女童,導致她重摔在地。女童母親事後表示,自己帶孩子拍照的行為有失考量,「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但撞人行為不可原諒。」日本網友透露,該名女子長期在澀谷一帶出沒,作案手法高度一致,通常在遊客密集時段鎖定身形較弱或專注拍照的民眾下手,懷疑她是「撞人慣犯」。事件曝光後,憤怒網民展開肉搜,迅速在社群平台發現疑似當事人的帳號「mitsu01314」,並轉發照片痛批其行徑。不料,該帳號本人回覆,「是我,我那時候很趕時間。因為我沒有自首的勇氣,所以請檢舉我」,毫無悔意的態度再度引發公憤。大批網友紛紛留言譴責「趕時間就能撞小孩嗎?」、「真的太自私了」。至於外界要求道歉,她回應「了解,我很擔心小朋友有沒有受傷,自己自私的行為造成大家困擾,抱歉沒有考慮到後果。」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網友質疑該帳號真實性,認為可能是刻意吸引關注的反串帳號或釣魚帳號,「這應該是假帳號吧?想趁機騙點擊?」、「感覺是反串,故意引戰」,持續引發熱烈討論。
台女童澀谷打卡拍照遭人惡意衝撞! 日本律師曝「撞人族」可能罪刑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對此,有人好奇這類「撞人」行為是否觸法,日本律師冨本和男便說明了。從女童母親公開的影片可以看到,孩子原本在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身後卻有一名穿著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走來,先是肘擊了旁邊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再刻意撞上另一名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撞擊了台灣女童,害她當場往前摔。畫面曝光後,不僅在台灣掀起熱議,就連日本社群上也瘋傳,紛紛表達對「撞人族」的憤怒,更有日本網友展開肉搜,發現該名婦人疑似是慣犯。後來,女童母親也回應,她因為看IG很多人在澀谷十字路口打卡,才帶著女兒跟風拍照,以為綠燈還很久可以留下一點回憶,「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人都是在學習中成長,我會好好反省」,但她也強調「當然撞人的行為還是不可原諒」。另外,根據日本律師平台《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ニュース》報導,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冨本和男分析,如果有人故意在街上或十字路口推擠他人,導致其摔倒,即使未造成人身傷害,只要是對他人的明顯攻擊行為,也構成「暴行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與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的罰金。冨本和男指出,若造成受害者因此跌倒並受傷,則升格為「傷害罪」,最高可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至於社群媒體上有人提及女童可能擋住他人的路,或因人多擁擠才撞人,冨本和男認為,所謂「正當防衛」要成立,必須是要因應即將發生的侵害而不得不做的行為,但婦人在接觸女童前,就曾以手肘「攻擊」其他路人,因此「正當防衛」或「難以避免」的要素很難成立。
遭控搭高鐵「插隊撞人搶自由座」 當事牙醫師急駁:謀個位子人之常情
高鐵在春節期間疑發生插隊搶自由座座位事件,一名男子被指控上車時,強行撞開排隊人潮,只為了幫女友卡位,在社群引發網友熱議。事後該名男子被起底是在北部小有名氣的牙醫師,當事人對此回應表示,他沒撞開他人佔位、沒惡意插隊,認為替女友謀個座位是人之常情。一名網友19日在Threads發文抱怨,指出大家都好好地排在自由座的隊伍,未料要上車時,有名男乘客從對號車廂的方向,強行撞開依序排隊的人潮,只為了幫他的女友搶座位。原PO表示,當下對於男子的行為相當不滿,但高鐵列車長好像也無理由能將他們趕走,她只好上網發文抒發心情。貼文曝光後掀起熱議,大票網友直搖頭批評該男子的行為;另出現不少眼尖網友發現,照片中的男子是名牙醫師,在北部經營多家牙醫診所。隨著事件在網路上延燒,該名牙醫師在Instagram限時動態澄清表示,「沒有撞人,被說有;隔壁節車廂走過來,被說插隊」,並強調當時拿著貓籠因此都小心翼翼行動,他是從對號座車廂隔壁節移動到自由座區域,且認為謀個座位給同行伴侶也是人之常情,直指網友的討論是以訛傳訛。隨後他也發出委任律師聲明書,表示近日網路上出現不實言論與惡意指控,「請有心人士及協助轉傳者,立即停止散布、轉載任何不實訊息並刪除相關言論。網路並非法外之地,為捍衛自身名譽,我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到底,請勿以身試法。」對於該名牙醫的回擊,原PO表示,該男當下沒有提寵物籠,是女方提著慢慢走來座位,加上被撞的人,包含一對情侶及自己,都有大聲地說出:「怎麼這樣撞人」、「太沒水準」等等,但對方也沒理會。對此,高鐵公司回應,春節期間各車站均加派人力維持秩序,呼籲旅客依循人員指示排隊上車,並依照票面資訊搭車,遵守先下後上乘車禮儀。若旅客發現他人有影響乘車秩序情況,可主動向列車或車站人員反映,以利即時處理。(圖/翻攝自Threads)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西濱驚魂!拖吊司機遭撞頭破血流 白車肇逃21小時後才投案
台中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20日上午驚傳嚴重交通事故,1名51歲童姓拖吊車業者,在執行道路救援任務時,竟遭1輛白色自小客車高速撞擊,造成頭部與右腿重傷,現場血跡斑斑,畫面怵目驚心,然而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撞人後加速逃逸,引發社會譁然。事故發生在20日上午10時23分,地點位於台61線北上135.6公里處,童男當時將拖吊車停靠路肩,正在進行道路救援作業,未料1輛沿外側車道由南往北行駛的白色自小客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前車頭直接擦撞童男。猛烈撞擊力道導致童男頭部出現約10公分乘15公分的撕裂傷,右腿明顯變形,倒地不起,地面留下大片血跡。事故發生後,白車駕駛未停車查看或報警,反而加速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傷者隨即被送往大甲光田醫院急救,所幸經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後,確認暫無生命危險,但仍需持續觀察與治療。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調閱沿線監視器與車輛辨識系統,比對可疑車輛資訊,鎖定涉案車號及駕駛身分。經過一整天追查,涉案的汪姓駕駛於當晚21時許主動到案說明,警方表示,交通分隊已完成事故現場測繪與事實調查,並由鑑識人員進行車輛鑑定,相關證據明確。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的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演員夫妻驚傳開車撞死人!家屬轟「跪完就封鎖」 楊傑宇親回:老婆害怕
一名網友於10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指稱,演員夫妻開車撞死走在斑馬線的阿嬤,僅賠償12萬元,甚至封鎖自己的社群帳號,消息曝光引發譁然。而男星楊傑宇昨(10)日在留言區自行證實此事故,他否認只賠償12萬與態度冷漠的說法,並坦言「對方揚言報復,老婆很害怕才封鎖你」;吳侑函則表示,不會逃避,會承擔起應有的法律與道義責任。曾演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及《地獄里長》的演員楊傑宇與同樣身為演員的妻子吳侑函,日前遭爆開車時撞到一位行人綠燈過馬路的老奶奶,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死者家屬在Threads發文怒轟,兩人在靈堂上又哭又跪的,結果Instagram卻封鎖我們,甚至表明只有12萬存款可賠償;且肇事者在阿嬤一個月前出殯後,就無消無息,直到看見這則貼文才突然來電,大酸「真的好有誠意要解決」。針對僅賠償12萬又封鎖對方,楊傑宇本人親上火線回應,他否認卸責,指出「您們說要報復我們,我老婆很害怕封鎖你不對了嗎?我們真的真的很對不起奶奶!」楊傑宇表示,「從頭到尾沒有只賠償12萬這件事情,是廖大哥考量我的經濟能力問我存款有多少,我據實以告而已,該負的責任我一定負責。」而強制險先賠償200萬,接下來雙方都很努力與第三責任險談賠償,家屬一定找得到他,並沒有卸責。他也還原當天事發經過,「當時綠燈左轉上國道,儀表板時速不到十,颱風前一天雨下很大,我們沒注意到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事發後立刻叫了救護車,阿嬤也表明要回家不要去醫院;救護車到後,他們請醫護人員勸阿嬤上車,每天都與家屬聯絡了解病況,但阿嬤最後仍不幸離世。吳侑函則在Instagram發聲明,表示自己身為平凡人,在面對排山倒海的指控時,這是在瀕臨崩潰邊緣唯一的自我保護機制。並澄清指出,「老公一直與家屬、保險公司及警察機關保持聯繫,從未斷開溝通,只希望將空間留給真正需要處理問題的人。」吳侑函強調,看著網路上的言論,真的感到生不如死,誠心希望這個世界不要再有各種惡意造謠、互相傷害的留言,請給予這份沈重的案件一份基本的尊重與處理空間。(圖/翻攝自Threads@tony_stone)(圖/翻攝自Instagram@ula__wu)
社群發「張文為何不等跨年」慘了! 調查局、士林分局逮人移送檢方
張文於12月19日展開一系列無差別攻擊事件以後,網路上開始出現許多模仿、恐嚇言論,導致人心惶惶。調查局隨即成立「1219反恐專案」,並於昨日(12月22日)凌晨鎖定涉嫌在網路平台散步恐嚇內容的林姓男子,報請士林地檢署後,由檢察官指揮會同士林分局執行搜索,將林男拘提到案,並於今(12月23日)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進行複訊。有人於社群媒體平台上散布貼「隨機殺人危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該提倡殺人正義」及「隨機殺人預告」等言論,引起民眾恐慌。調查局介入調查以後,發現這些貼文均為林男所為,並認為此舉已經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於是便報請士林地檢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主任檢察官劉東昀及愛股檢察官薛人允指揮偵辦,並會同士林分局偵查隊執行搜索、拘提林男到案,並於今日訊問完畢以後,移送至士檢複訊。
前任醋火爆發!毒駕狂飆人行道 基隆深夜「開車當兇器」狠撞情敵
基隆市中正區22日深夜驚傳一起駭人聽聞的蓄意駕車撞人案件,起因疑似為感情糾紛,1名28歲魏姓女子與同為28歲的現任男友,深夜在中正區觀海街人行道上散步,未料竟遭1輛自小客車高速衝撞,現場宛如電影情節,讓目擊民眾嚇得不知所措。警方指出,案發時間約在晚間10時許,八斗子分駐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車輛突然衝上人行道撞擊行人,員警趕抵後發現,魏女倒臥路旁,當場被撞飛數公尺,陷入重傷昏迷,身上有鼻骨骨折及多處撕裂傷,緊急送醫搶救,所幸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在第一次撞擊後,竟未就此罷手,而是倒車迴轉,再度加速試圖衝撞魏女的現任男友,所幸男子反應迅速及時閃避,才未釀成第二起傷亡,嫌犯犯案後隨即棄車逃逸,現場遺留大量車輛零件,畫面相當凌亂。警方調查發現,45歲林姓嫌犯為魏女的前任男友,當晚疑似巧遇前女友與新歡同行,心生不滿情緒失控,竟將汽車當成攻擊工具蓄意衝撞,警方迅速封鎖現場蒐證,並循線追查肇事車輛,最終於凌晨將林嫌查緝到案。進一步毒品快篩結果顯示,林嫌安非他命反應呈陽性,不排除毒駕影響判斷力,全案經警方偵訊後,已依刑法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詳細犯案動機與責任仍待司法釐清。
張文砍人釀4死11傷!網問「若開車撞死他會怎樣?」 律師解答:恐淪被告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就有網友提出「事發當下能否開車撞嫌犯?」律師劉韋廷強調,關鍵差別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因此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律師在網路發文討論,提到「如果我們預知張文會殺人,為了阻止他在還沒動手前就先開車把他撞死,這樣還要不要被處罰?」但這題有個致命的邏輯陷阱,若把人撞死了,該怎麼證明「對方本來一定會去殺人」?大家都沒有上帝視角,在法律上更不可能用「我猜他會殺人」去合理化「我先把他殺了」。劉韋廷指出,如果張文確實有殺人意圖,甚至寫好了死亡筆記本、準備好了刀,但在出手前一刻停下來,是否還會涉及殺人罪?根據《刑法》271條第3項有處罰「預備」殺人罪,不會處罰殺人既遂罪,因為「想」跟「做」之間,法律要處理的是行為的界線,而不是讀心術。劉韋廷提到,以現實的幾種情境來看,若嫌犯已經丟了煙幕彈、拿刀出現,雖看起來很可疑,但還沒開始攻擊,有人衝上去把人撞死,法律上很可能直接落在殺人罪,「你可以說你是為了保護他人,可問題在於:當下只有『懷疑』,卻已經造成『確定的死亡』。沒有他殺人的結果,卻有你撞死人的結果,風險極高。」劉韋廷說,如果嫌犯已經沿街砍人,甚至有人已經受害,有人親眼看見他正在持續攻擊,此時選擇開車撞他,是為了立刻阻止他繼續殺人,才比較「有機會」去談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空間,「注意,是『有機會』,不代表一定會成立,因為法院仍會檢視:當下是否真的是迫在眉睫、是否別無他法,或手段是否必要且不過當。」許多人會質疑「難道要等到有人倒下才能出手?」劉韋廷坦言,法律的核心矛盾就是「我們希望由公權力處理暴力,而不是讓社會進入私刑正義」,但當下若不立刻制止,可能導致更多無辜生命當場喪命,因此「關鍵差別」通常就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劉韋廷強調,「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
外送員「疑不滿被逼車」逆向二度狠撞小黃司機 熱心民眾肉身攔阻逮人
新北市永和區11日深夜發生傷害案件,43歲邱姓男子騎車行經中正路時,不滿駕駛計程車52歲張姓男子超車,他自認遭逼車,一氣之下竟要求張男下車理論,更逆向狠撞張男,見張男倒地還二度衝撞,而他犯案後想要逃跑,遭熱心民眾肉身攔車,警方獲報後將其逮捕,全案依傷害罪送辦。根據當時畫面,從事外送的邱男在送完餐後,騎車行經中正路上,張男駕駛計程車與其同向,張男從外車道超車後又切進內車道,邱男認為自己被逼車,於是追上張男,拍打車窗要求其下車理論。邱男被警方逮捕後,依傷害現行犯送辦,並於12日上午移送新北地檢署。(圖/翻攝畫面)張男下車後,雙方爆發口角衝突,而邱男突然騎上機車,卻並非離開現場,而是迴轉撞向張男,張男遭撞倒地,邱男還想二度衝撞,現場民眾見狀立刻制止,邱犯案後想離開現場,遭熱心民眾肉身攔下。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依傷害現行犯將其壓制逮捕,張男則是頭部、背部及雙側手肘擦挫傷,被緊急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全案則依傷害罪送辦,相關案情仍須釐清。
歌手邱軍酒駕釀死「控媒體公審」 聲請不採國民法官審判遭駁
歌手邱軍2024年12月底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計程車司機,導致李姓司機傷重不治身亡,2025年5月檢方偵結以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等罪起訴。而邱軍與辯護人以「遭媒體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感情」等理由,聲請裁定不採國民參與審判。然而,法官認定,並無足以證明審判會因此不公的具體事實,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書指出,邱軍方面主張,本案自偵查階段起便因其藝人身分而引起大眾關注,多家媒體以聳動標題對他犯罪情節及案發後行為為誇大、帶有情緒性字眼,甚至出現與事實不符之報導;另就他於案發後仍然持續工作,評價其行為「冷血」、「當沒事」等語,引導公眾見聞此報導時應以此類性格評價人格,並於報導中加入案發時之路口監視器畫面影像,使公眾完整見聞事故發生全部過程,造成媒體公審,激化公眾仇恨。邱軍方面指出,新聞媒體使用標題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對他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之法感情,侵害他受公平審判權利,並據此主張已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辯護人並指出,邱軍已在偵查期間、強制處分庭、協商程序中多次認罪,且不爭執被訴全部犯罪事實,僅就「量刑」爭執,整體爭點單一且單純,並無依賴國民生活經驗、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彰顯國民主權理念之必要性,認為無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必要。法官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為,本案確實受到媒體高度關注,新聞媒體近年來以聳動標題吸引閱讀、提高網路點閱率,但此均屬新聞自由範疇,而但酒駕致死在各國亦會以新聞報導,讓大眾知悉案例情節,並無刻意針對邱軍不當干擾,亦無證據顯示未來選任的國民法官會因此難以保持中立。法官也特別提及,職業法官同為國民,亦會閱讀及接收新聞報導、網路資訊;若以「有看過報導」就視為偏頗,那麼職業法官也難以排除。因此不能以資訊接觸本身就推論為「審判難期公正」,甚至恐意味著所有被媒體報導過的刑案皆不得行國民參與審判。法院並指出,媒體主管機關應於其職掌範圍內運用行政指導、宣導措施或其他適當方式,透過媒體自律,緩和案件審理前過於深入或立場較為強烈報導可能影響國民法官以公正、客觀、中立立場作成判斷之疑慮,而司法院及法務部亦應共同落實偵查不公開、平衡報導等規範,使國民在審判時得以排除情緒性影響。法院認為並未達到「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的程度,認本案無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情形,辯護人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南韓濟州重大交通事故!廂型車暴衝人群釀3死10傷 候船室前驚魂一刻「車輛直撞人群」
南韓濟州島東部離島牛島於當地時間今(24)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剛從渡輪下船的廂型車不明原因突然失控暴衝,直接衝向天津港渡航線乘客候船區及周邊行人,造成3人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10人輕重傷。當地消防單位甚至緊急出動醫療直升機前往搶救。失控車輛最終撞上電線桿才停下,現場滿目瘡痍。(圖/翻攝自YT,MBCNEWS )根據《韓聯社》、《YTN News》及《韓民族日報》報導,事故發生在下午2點47分左右(台灣時間約1點47分),肇事駕駛為一名60多歲男子,當時駕駛廂型休旅車從渡輪下船後,疑似突然加速,車輛暴衝約150公尺,先撞進天津港候船室,隨後又衝撞碼頭人行道與其他車輛,最終撞上電線桿才停下。目擊者形容:「車子直接衝進人群,場面驚悚混亂。」目擊者形容:車輛猛然衝入人群,眾人四散奔逃場面混亂。(圖/翻攝연합뉴스TV)事故造成車上乘客與行人共13人死傷,其中3人心臟驟停,包括車上一名60多歲女性與兩名男性行人(70多歲與60多歲),最終均搶救無效宣告不治。其餘傷者中,2人重傷、8人輕傷,目前分別送醫觀察與治療。警方正針對肇事原因展開調查,初步懷疑與車輛「突然加速」有關,亦將釐清駕駛是否有操作失誤或健康問題。濟州島為南韓重要觀光勝地,牛島素有「島中島」之稱,平時渡輪與人流頻繁,此起事故引發當地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目前相關單位已加強渡輪區域交通控管與安全檢查,並呼籲民眾提高行駛與行走警覺,以防憾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