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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58/頒獎前就有爭議!薛仕凌演3集就奪視帝 金鐘評審總召唐美雲這樣說

薛仕凌拿下本屆金鐘獎視帝,但所演出的《台灣犯罪故事》卻被認為應該去報迷你劇集,不能報戲劇節目。(圖/本刊攝影組)

薛仕凌拿下本屆金鐘獎視帝,但所演出的《台灣犯罪故事》卻被認為應該去報迷你劇集,不能報戲劇節目。(圖/本刊攝影組)

第58屆電視金鐘獎戲劇類昨(22)日頒獎典禮落幕,但入圍名單公布後就傳出爭議的《台灣犯罪故事》出現在戲劇類而非迷你劇集類,讓不少人認為單元劇應該要被分類在迷你劇集,如今演出《台灣犯罪故事-出軌》的薛仕凌拿下金鐘視帝寶座,也讓人質疑是否評審不公。

薛仕凌2度拿下金鐘視帝,但有不少網友質疑,薛仕凌在《台灣犯罪故事-出軌》只演了3集,應該只能報男配角,甚至在釜山影展亞週內容大獎上也是拿到男配角的狀況,如今卻擊敗其他視帝,被認為金鐘獎「獎項報得太作弊,短劇集跟長劇不同」,甚至應該要去改報迷你劇集才對。

薛仕凌被問到相關狀況,他表示先前報獎時就有確認過,但不清楚賽制的原因,對手吳慷仁也被問到這個狀況,他表示「這不要問我」,但面對爆出的爭議,他認為台灣類型片正在擴張,以往賽制上規定,自己客觀認為大家能一起進步,今年有人提出來問題,相信明年金鐘獎會再討論,「我們一定是朝好的方向,尊重評審,與時俱進。」

對於薛仕凌只演3集就拿視帝,金鐘評審總召唐美雲也做出說明。(圖/本刊攝影組)
對於薛仕凌只演3集就拿視帝,金鐘評審總召唐美雲也做出說明。(圖/本刊攝影組)

薛仕凌和李銘忠皆以《台灣犯罪故事》不同單元入圍金鐘視帝,如今爭議再起金鐘評審總召唐美雲表示,每個獎項的都會挑精采的3集來報名,若是報名不同獎項,像是編劇、導演等,就會挑出不同的3集來報名,她認為沒有不公平。

文化部影視局則表示,依112年金鐘獎獎勵要點第三點規定,戲劇節目指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的各集節目加總後之播送或傳輸時間長度(不含節目特輯、花絮及廣告等)達480分鐘之連續劇。

《台灣犯罪故事》劇集共12集,每集45-60分鐘,公開傳輸各集加總長度603分鐘,符合戲劇節目報名規定。全劇主打「1個影集、4個單元」,由同一製作人,總導演統籌4個單元,製作階段亦啟用同一組主創,包含美術、造型、攝影、燈光等,以維持4個單元在同一調性與世界觀。因此《台灣犯罪故事》全劇報名「戲劇節目」獎。 至於個人獎及技術獎,則考量個人獎及技術獎目的在獎勵優秀從業個人,依照要點規定,以加註各單元副標方式,分別報名戲劇類個人獎及技術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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