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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男吃「犀牛角粉」治腫瘤 2年砸480萬仍病逝…中藥行負責人遭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上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中藥行及負責人住所查緝。(圖/保七總隊提供)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上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中藥行及負責人住所查緝。(圖/保七總隊提供)

台中市一名65歲的何姓男子因罹患惡性腫瘤,聽聞犀牛角粉可抑制病情,2年內花費新台幣480萬元在台中市某中藥房購買犀牛角粉,最終仍藥石罔效,於今年4月病逝。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接獲檢舉,日前持搜索票至林姓嫌疑人經營的中藥房及住居所查緝,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該名何姓民眾因罹患惡性腫瘤,聽信民間偏方,認為服用犀牛角粉可抑制惡性腫瘤,透過友人介紹前往位於台中市的中藥房購買犀牛角粉;業者為了取信民眾,會當場將犀牛角秤重研磨。不過,何姓民眾自110年5月起前後買了6次犀牛角粉,花費480餘萬元,仍於今年4月癌逝。

案經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衛生局接獲檢舉通報,保七總隊會同農業部林業署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組成專案小組偵查,並將民眾所提供向中藥房採購之粉末,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鑑識比對,確認為瀕臨絕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專案小組上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中藥行及負責人住所查緝,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買賣、食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都是違法行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40條規定,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提醒民眾勿輕易聽信偏方,應循正規醫療措施,以免花錢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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