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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門遭2隻混種狗猛咬 飼主辯稱是陷害被員警打臉

邱女被鄰居飼養的狗咬傷,相當生氣,要求賠償6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邱女被鄰居飼養的狗咬傷,相當生氣,要求賠償6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北市一名胡姓男子牽著他所飼養的2隻「邊境牧羊犬混台灣土狗」準備回家時,2隻狗狗突然失控,朝著準備出門的邱姓女鄰居咬了上去,造成邱女右側小腿流血、多處挫瘀擦傷,邱女報警提告胡姓飼主,但胡男卻矢口否認,辯稱邱女傷勢非狗造成,經審判,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胡男拘役40日。

2022年2月12日晚上6時,剛買完菜的胡男牽著2隻狗返回住處,正巧在社群大門與正欲外出的邱女、邱女的2個小孩碰上,沒想到其中1隻狗突然失控,朝邱女右側小腿膝蓋咬了上去,當時胡男努力將狗往後拉,不料另一隻狗也衝上來猛咬邱女右側小腿腳踝,邱女腳踝當場濺血,氣到不行報警提告。

胡男之後於法庭上辯稱邱女的傷勢並非狗咬的,是邱女故意以原有傷勢偽造,但這一說法遭處理員警作證反駁,表示到場處理時邱女的右側小腿傷口有肉眼可見的咬痕正在出血,法官也認為當時邱女並不知道胡男出去購物,故也無法預知胡男會將帶狗至案發地點,因此無法採信。

法官判定,邱女曾在2021年間被同一隻狗嚇到而報案,當時胡男與邱女達成協議,內容為胡男應將犬隻隨側牽繩,但胡男卻未採取有效方法控制犬隻,才造成這一事件,考量雙方並未和解、胡男犯後態度,判他依過失傷害罪拘役40日。

民事部分則由邱女提出,她提出診斷證明書、單據等主張醫療費損失1490元,另外她因此事出門就擔驚受怕,請求精神賠償費6萬元,共要胡男賠償共6萬1490元;法官斟酌情況,認為精神賠償部分胡男賠償1萬元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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