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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批次生產時間電價」11月上路 經長:鋼鐵等傳產1.7萬戶受惠

因應再生能源發電增加與產業需求,台電公告增訂「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方案11月1日起實施。(圖/報系資料照)

因應再生能源發電增加與產業需求,台電公告增訂「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方案11月1日起實施。(圖/報系資料照)

因應再生能源發電增加與產業需求,台電公告增訂「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方案,11月1日起實施電價新的時間帶,離峰時間從9小時拉長到18小時,尖峰、離峰電價每度價差最高7元,有利工具機、機械、鑄造、鋼鐵、紡織等產業調整生產排程,節省電費,初估約1.7萬高壓用戶適用。

經濟部長王美花今(30日)說明,「台電原本就有時間電價,但是原來離峰切割成兩部分,對它們要適用離峰電價排程上比較困難,所以我們請台電來研究」,未來將離峰電價時間帶合併,並拉長至連續18小時。

有業者表示,儘管景氣尚未復甦完全,短期內恐怕看不到時該方案成效,但長期來看樂見其成,台電此次推出優化時間電價一案,讓產業能稍微喘一口氣。

台電說明,由於非夏月的離峰時間分成兩段,為凌晨0到6時、中午11時到下午2時,時間並不連續。部分產業界業者反映不利連續生產、人員調度等,因此研議並公告增訂「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提供業者多一種選擇。

台電表示,新電價方案主要提供高壓以上生產性質的用電場所選用,依台電營業規章規定,生產性質用電場所為直接從事農、林、漁、畜牧、礦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的固定場所,共約1.7萬戶。另,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比較適合可以配合尖、離峰時間調整產程的業者選用,例如鋼鐵、鑄造、工具機等產業,其生產製程具批次性,可利用離峰批量生產。

台電指出,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方案,除了將離峰時段合併,同時鼓勵在太陽光電充裕的時段用電。另因離峰時段拉長、尖峰時間縮短,時段調整的電費差額將反映在單價費率上,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到9元,與離峰費率的價差高達6到7元,是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