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邱太三指陸配列不分區需證明放棄陸籍 賴幸媛嗆問法源何在

賴幸媛今天接受「風傳媒」專訪時表示,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陸配要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前提,必須喪失大陸原籍,也就是戶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是用戶籍定義兩岸人民而非「國籍」,因此陸配若要擔任不分區立委,只有放棄戶籍,沒有放棄國籍這件事。(圖/報系資料照)

賴幸媛今天接受「風傳媒」專訪時表示,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陸配要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前提,必須喪失大陸原籍,也就是戶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是用戶籍定義兩岸人民而非「國籍」,因此陸配若要擔任不分區立委,只有放棄戶籍,沒有放棄國籍這件事。(圖/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傳將納入陸配徐春鶯,再次引爆綠白激戰,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直指,徐春鶯要列不分區(立委),需先出具放棄國籍證明文件。對此,陸委會前主委賴幸媛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邱太三嚴重扭曲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尤其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陸配要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前提是要喪失大陸原籍,也就是「戶籍」,而兩岸關係依法以戶籍定義兩岸人民不是國籍,因此陸配只有放棄戶籍,沒有放棄國籍這回事。

賴幸媛曾是前台聯立委,在馬英九總統執政時被重用,出任陸委會主委及駐WTO代表,根據「風傳媒」報導,她對於邱太三「卡陸配出任不分區立委」一事並不認同,並在接受「風傳媒」專訪時,駁斥邱太三的主張,並提醒邱太三不要忘記,台灣400多年來都是移民社會,平埔族、原住民因為接納了來台開墾的「羅漢腳」(指大陸漢人),才有今天的台灣人,大家差別其實只有先來後到而已。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日前表示,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確保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10年的中國大陸配偶可以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但若提名政黨勝選成為等同公職人員的民意代表(不分區立委)後,仍須依國籍法以及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出具放棄國籍的證明文件,才能擔任立委。

賴幸媛則表示,提名陸配擔任不分區立委的作法,是正確與進步的,因為有繳稅就有國會代表權。她在接受風傳媒專訪中舉例,美國建國前受英國殖民者在統治,當地居民拒繳英國印花稅,引爆政治抗爭,居民就是以「我們不被允許在英國國會有代表,沒有國會代表權就不應繳稅」,也在英文中留下「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名言,迄今仍為美國各種不同團體抗爭權利時,廣為使用。

賴幸媛說,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陸配要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前提,必須喪失大陸原籍,也就是戶籍。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是用戶籍定義兩岸人民而非「國籍」,所以,陸配只有放棄戶籍,沒有放棄國籍這件事。

賴幸媛在專訪中表示,徐春鶯是陸配,是已經在台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公民,依法在台納稅、繳健保費等人民義務,她如果確定參選不分區立委,其權利當然會受到中華民國憲法保障,賴幸媛還說,廣大陸配家庭成員,工作都有繳稅,也應該具有擔任民意代表的權力。

賴幸媛強調,她在2008、2009年就大力推動改善陸配權益政策,也是馬政府時期陸委會的重點工作,當年面對社會與立法院長期對陸配嚴重歧視,也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放陸配在台合法工作權,因為只要陸配與中華民國人民合法結婚,當然就應可立即工作,尤其有工作才能有收入,保障陸配工作權,就是保證台灣當年27萬基層弱勢陸配家庭生存權,此外,將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的時間,從8年縮短到6年(侯友宜已主張陸配比照外配,四年即可取得身份證)也是基於保障陸配權益下的政策。

賴幸媛在風傳媒專訪中說,力推陸配保障政策,是為減少「政治認同」造成的社會對立,更是為台灣長期推動族群融合,奠定健康理性基礎,為了讓立委同意修法,他當年親自跑了立法院50幾次溝通遊說,強調陸配的工作權就是台灣27萬弱勢家庭的生存權,陸配是台灣人的妻子、台灣人的媳婦、台灣囡仔的媽媽,都是人民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