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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充公壯陽藥自用 新加坡輔警與保安員恐重判15年

(圖/翻攝自《聯合早報》)

(圖/翻攝自《聯合早報》)

4名新加坡輔警和保安人員涉嫌將充公的春藥「私用」,甚至接受春藥攤販賄賂,被控上法庭。

《聯合早報》的報導,新加坡政府獨立機構「貪污調查局」(CPIB)3日早上發文告指出,4名男子分別因涉嫌貪污及失信罪名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2名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的輔佐警察、1名保全人員和1名行賄男子。

文告指出,去年6月至9月,當時是保全人員的30歲被告哈菲祖丁涉嫌把非法春藥佔為己有,甚至拿來服用。這些春藥價值約106新加坡元(約合新台幣2518元)。哈菲祖丁3日早上除了被控一項失信罪外,還被控一項抵觸防止貪污醜聞的罪名。

此外,當時是輔警的66歲被告阿里斯去年9月13日,同樣被指將獲得的非法春藥拿來服用,這些春藥價值約188新加坡元(約合新台幣4463元)。

失信罪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長15年的監禁及罰款。另貪污調查局表示,新加坡絕不容忍貪污行為,任何人抵觸防止貪污法令,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或被監禁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

據悉,輔警和保全人員逮捕春藥販後,因收賄未採取行動。馬來西亞國民的30歲被告蒂魯案發當下為一名輔警,並抵觸了一份防止腐敗污點的法令狀。控狀顯示,他於去年5月至6月,涉嫌2度與被告哈菲祖丁共同收受賄賂140新加坡元(約合新台幣3323元),因此未對售賣春藥的30歲陳梓雄採取執法行動。

陳梓雄30日早上也因觸犯一項防止貪污法而被告上法庭。此外文告還指出,蒂魯去年7月3度向另一名春藥攤販陳棟樑收賄共750新加坡元(約合新台幣17805元),且並未對他採取執法行動。蒂魯和陳梓雄目前都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還表示將聘請律師,2人的案件將延展到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