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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聰明反被抓!男用奇異筆塗改贓車車牌 眼尖警一眼識破

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員警執勤時,發現有1機車車牌有異,疑似使用奇異筆將「3」改成「8」,立即向前盤查,果真查出該車為失竊機車。(圖/翻攝畫面)

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員警執勤時,發現有1機車車牌有異,疑似使用奇異筆將「3」改成「8」,立即向前盤查,果真查出該車為失竊機車。(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員警,昨日上午11時45分至永康區中正南路及甲頂路口執行肅竊勤務時,發覺有輛機車車牌有異,於是向前攔查,調查時赫然發現該機車於上月25日,已在嘉義縣太保市被通報為失竊機車,當場將王姓機車騎士逮捕到案。

台南市72歲王男因竊取機車擔心遭警方追捕,竟異想天開使用奇異筆,將機車車牌號碼數字「3」塗改成「8」,未料手法拙劣反倒引起員警注意,警方見狀立即向前盤查,細查看後確定車牌遭奇異筆塗改,進一步調查時發現該車已被通報為失竊機車。

據了解,王男在嘉義縣太保市時發現該輛機車停於路邊,且鑰匙竟放於車前置物區,因此心生歹念行竊,事後為掩人耳目才用奇異筆塗改數字,沒想到筆跡太粗糙,一眼就被警方識破,警方詢後依違反竊盜及偽造文書罪嫌將王男移送法辦。

南市警三分局呼籲,勿因貪小便宜而順手牽羊,偷竊他人財產,若觸犯刑法《竊盜罪》嫌,可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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