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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女導師「9度侵犯學生」懷孕生子 被判17年6月…終身不得任用

桃園一名國小導師,竟對班上一名男學生多次性侵,還產下1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一名國小導師,竟對班上一名男學生多次性侵,還產下1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喪盡天良!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在擔任班級導師期間,竟多次對班上一名男童起色心,9度發生關係,還因此生下1個孩子,直到男童畢業升上國中,其父親發現2人過於親密報案,事情才東窗事發。法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女老師17年6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女老師是男童國小五、六年級的導師,明知男童未滿14歲,卻明知故犯,不顧對方明確表達拒絕,在2020年2月~6月間,多次強行侵犯得逞,後來懷孕產下1子,經過親子鑑定,確認生父是男童。

針對指控,女老師否認性侵,辯稱只有發生過1次,還是被男童強迫的,更稱男童有給承諾,「他有表示希望我當他的女朋友,他會稱呼我老婆」。男童則解釋,第1次是發生在寒假結束後開學第1天,被要求脫掉褲子,雖然有點抗拒,但因為不敢反抗就照做,結果老師主動上來,「我那時候沒有想要跟老師發生關係以後,變成他的男朋友」,直到最後1次,他開始覺得老師是他的女朋友,「我那時候有喜歡老師」。

法官審理認為,男童的證詞具體明確,若不是親身經歷,很難詳述相關情節,而女老師為成年人,也是男童班級導師,本應盡為人師表之義務,卻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對學生進行侵犯,造成對方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考量犯後否認之態度,至今也未與男童家屬和解,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2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合併處17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教育局表示,女教師在2020年9月26日遭學校通報性平事件而停職,經性平會調查該教師情節重大,學校依據教師法予以解聘、終身不得任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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