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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淚控遊日遭「電車痴漢」偷拍 求助駐日代表處被冷回:拿不到多少賠償金

台灣人最喜歡旅遊的國家就是日本。(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台灣人最喜歡旅遊的國家就是日本。(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台灣人最喜歡旅遊的國家就是日本,不過一名廖姓女子控訴,日前到日本遊玩時,竟遭到電車痴漢偷拍,由於報案過程不太順利,因此求助駐日代表處,怎料到駐日代表處人員居然回「在日本10年也沒遇到色狼」,讓她相當傻眼。對此,駐日代表處人員回應了。

廖女在《爆料公社二社》表示,在日本電鐵終點站準備下車時,發現遭到色狼偷拍裙底,到站後自己立刻向站務員求救,但站務員表明他們在執行公務,無法處理,幾分鐘後又說他們不是警察,無法幫忙留住犯人。

廖女說,「眼睜睜看著那個變態在面前走到對向車廂,當下我直指著對方大喊變態,所有旅客也只是看著,站務員還用著警示的語氣說,表示我們自己如果去抓住對方,我們是犯罪的!車子走後,站務只輕描淡寫告知犯案的人不在現場了,他們也無法協助處理了,我無助地一直請求下,他們才肯協助報案。」

她透露,日本警方到場後,在翻譯機的協助下,完成紙本筆錄,日警表示後續會比對監控,找出嫌犯,但並沒有給任何報案證明;她控訴,事後向駐日代表處求救,但駐日代表處態度相當消極,表明無法提供幫助,只能請她自己到警察局立案,最後在她再三請求下,才勉為其難說願意幫她聯繫警察,「他們說警察的交接紀錄上寫著『我們有一起看過監視器影片』,問題是根本沒有,駐日人員後續表示會再幫忙聯繫,就沒後續。」

廖女嘆,一名駐日代表處人員告訴她「在日本10年也沒遇到色狼」,當下不知道該回什麼,只能沉默以對,不僅如此,人員還強調「告人也拿不到多少賠償金」,讓她更委屈。

對此,駐日代表處回應,已提供包括聯繫日警了解案情、諮詢當地律師法律意見以及中文律師事務所名單等協助,由於非案件當事人,無法代理或提供訴訟意見,加上廖女欲按預定行程前往關西,無法留在東京處理後續,因此他們能提供的幫助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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